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志愿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街道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街道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志愿服务是在街道党工委、团支部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居民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志愿者是在街道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和共青团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
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接受入会辅导,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
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二)遵守志愿者组织的章程;(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目录
1.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1.1 提升社区服务质量
1.2 增强社区凝聚力
1.3 促进社区文明建设
2.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2.1 志愿者资格要求
2.2 志愿服务项目安排
2.3 志愿者培训和考核机制
3.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
3.1 制定管理制度文件
3.2 招募志愿者
3.3 培训志愿者
3.4 定期考核和评估
社区志愿者是社区建设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而社区志
愿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社区志愿服务的开展和提升起着至关
重要的作用。
首先,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社区服务质量。
通过制定有关志愿者服务的标准和规范,可以确保志愿者的服务行为
规范,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其次,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可以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志愿者们在
参与服务的过程中会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社区居民之
间的交流和互动,加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团结性。
此外,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的建立还可以促进社区的文明建设。
通过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和管理,引导他们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树立正确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推动社区文明风尚的形成和提升。
总的来说,建立健全的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不仅有利于提升社
区服务质量,增强社区凝聚力,还可以促进社区的文明建设,推动社
区的和谐发展。
因此,各地社区应重视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为志愿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社区志愿者活动,提高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化、优化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建立起健全的志愿者聘用、管理、评估、激励、退出等机制,为社区的建设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管理体制社区志愿者管理委员会是由社区工作部门主管领导、社区志愿者代表组成的,负责组织、管理、监督社区志愿者的活动和管理工作,由社区工作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具体实施。
三、志愿者招募社区根据所需服务需求,制定具体的招募计划。
招募公告要详细说明志愿者的服务项目、时间、地点、任务、需要的人数、服务对象以及具体要求等信息,并约定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合格后签署志愿者服务协议并进行培训。
四、志愿者聘用社区志愿者聘用是指社区根据服务需求向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发放聘用证,志愿者按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时间进行服务。
聘用期限为半年,到期可续签聘用协议。
对于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社区可提供长期聘用和荣誉志愿者的评选。
五、志愿者培训社区招募的志愿者应参加志愿者基础培训和针对性服务项目的专业培训,确保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质量。
培训的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的意义和原则、服务对象的特点、沟通技巧、突发事件处理、社会组织法等。
培训方式多样化,如面授、网络视频教学、实地考察等。
六、志愿者考核社区应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志愿者进行警告、撤销聘任资格等处理。
七、志愿者激励社区应根据志愿者的实际服务情况和表现,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激励,如发放服务证书、增加服务时长、表彰嘉奖、提供志愿者公益保险等。
八、志愿者退出志愿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在聘用期满或事先通知社区退出志愿服务工作:完成预定任务;工作变动或离开社区;参加其他服务项目;个人意愿申请退出。
社区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志愿者聘用核实、档案处理等退出手续,同时对退出的志愿者表示感谢并鼓励其对社区的支持和关注。
九、服务质量保障社区应设立志愿者服务监督员,对志愿者服务情况进行随机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和效益。
志愿服务站点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站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站点的管理工作,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志愿服务站点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志愿服务站点是指专门用于组织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中心、学校、敬老院等。
第四条志愿服务站点的宗旨是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传播正能量,倡导志愿服务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条志愿服务站点的工作目标是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六条志愿服务站点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无偿服务、互助互助、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依法合规。
第七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服务标准,明确职责分工,营造和谐志愿服务氛围。
第八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依托相关部门和组织,充分发挥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志愿服务项目,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第九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倡导文明礼仪、奉献精神,推动志愿服务的广泛开展,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第十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加强与社区和相关机构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资源整合,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互联互通。
第二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遵循志愿者自愿参与、按需服务的原则,不得强迫志愿者参与任何活动,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擅自从事不符合自身能力的服务项目。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服务站点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管理,积极参与志愿活动,维护志愿服务站点的形象。
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当保守志愿服务站点和受服务对象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任何服务对象的隐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为志愿者建立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基本情况、参与项目和服务时长等信息,便于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和调配。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社区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而社区志愿者作为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社区志愿者的数量不断增长,对其管理也日益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对于社区建设和服务至关重要。
一、社区志愿者的定义社区志愿者是自愿参加社区工作和服务的人员,其行为无偿、无报酬,出自内心的自愿,目的在于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满足社会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
二、社区志愿者的资格条件社区志愿者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2.热爱社区服务,愿意为社区服务;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信誉;4.具备从事服务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
三、社区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社区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志愿者服务的机会;2.参加社区组织的培训和学习,并获得必要的技能和知识;3.获得社区组织的支持、帮助和指导,及时解决服务中遇到的困难;4.获得社区组织的嘉奖、荣誉和证明。
社区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服从社区组织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履行工作任务;2.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志愿者行为准则;3.健康、安全、文明地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不破坏社区设施和公物;4.维护社区形象和利益,保密社区相关信息。
四、社区志愿者的招募与管理社区组织应当通过宣传、推荐、自荐等渠道进行招募。
招募时,对申请的社区志愿者应当进行初步的了解和筛选,确定其基本资格和意愿,并签署《志愿者服务协议》。
同时,社区组织应当制定详细的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包括志愿者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责和管理流程等。
为了确保管理科学、规范、有效,社区组织可以参考下列管理措施:1.确定志愿者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管理流程;2.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和服务地点等;3.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广播、电话等手段,及时与志愿者沟通、联系;4.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水平;5.建立志愿者队伍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基本情况和服务记录等;6.组织志愿者交流和活动,提高志愿者的集体凝聚力和服务积极性;7.设立志愿者服务热线,及时接受志愿者的咨询和建议。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是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由社区居民自愿参加的志愿者服务。
服务站设站地点由社区党委或居委会按照社区人口分布、居住环境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情况选定。
管理人员由社区党委或居委会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志愿者服务工作。
(二) 指导可持续充电电池的建设,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及志愿者培训。
(三) 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提出周到有效的思路和措施,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
(四) 搜集志愿服务信息和资料,维护抢修、维护和管理条目档案,形成志愿服务工作不断完善。
(五) 监督志愿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全面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提高水平。
三、志愿者服务(一) 志愿者服务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文化活动开展、家庭关爱、环保绿化、邻里互助、卫生保洁等方面。
(二) 志愿者服务的具体内容如下:1. 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志愿者服务站负责社区公共设施的充电电池的日常维护和维修,保证公共设施的完好使用,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个人加强对公共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2. 文化活动开展志愿者服务站规划、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丰富社区精神文化生活。
3. 家庭关爱通过参观、走访社区居民,了解社区居民的困难和需要,切实解决居民在生活上遇到的问题,为居民送去关爱和实际帮助。
4. 环保绿化志愿者服务站提倡居民参与环保绿化行动,开展居民一起种植树木、整理周边环境、垃圾分类等活动,促进环境卫生和居民身心健康。
5. 邻里互助志愿者服务站积极组织居民开展邻里互助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居民,加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和谐。
6. 卫生保洁志愿者服务站积极开展社区卫生保洁行动,维护社区环境卫生,增强居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
四、志愿服务管理志愿者服务站具体工作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 全面考虑居民需要,制定日常、月度、年度志愿服务计划及工作安排,落实阶段性目标。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所有志愿者及其组织,旨在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效率,确保志愿服务活动有序开展。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自愿、平等、互助、诚信的原则,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章志愿者注册与管理第四条志愿者注册1. 凡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区居民均可申请成为志愿者。
2. 志愿者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填写《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3. 社区志愿者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志愿者证》。
第五条志愿者管理1. 志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区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 社区志愿者组织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3. 志愿者应自觉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志愿者资格等处理。
第三章志愿者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志愿者权利1. 接受志愿服务培训,提高自身服务能力;2. 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身专长;3. 享有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各项福利待遇;4. 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5. 享有合法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七条志愿者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区规章制度,履行志愿者职责;2.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身专长;3. 服从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安排,配合开展志愿服务工作;4. 维护志愿者和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形象,传播正能量;5. 完成社区志愿者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志愿服务项目与活动第八条志愿服务项目1. 社区环境整治;2. 社区文化活动;3. 社区敬老、助残、扶贫;4. 社区安全巡逻;5. 社区纠纷调解;6. 社区教育辅导;7. 社区健康咨询;8. 社区法律援助。
第九条志愿服务活动1. 社区志愿者组织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制定年度志愿服务活动计划;2. 志愿者可根据自身专长和兴趣,选择参与志愿服务活动;3. 社区志愿者组织定期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总结和表彰。
志愿者工作站工作制度
文峰志愿者服务队社区分队工作制度
1、社区党员志愿者工作站(也可称社区党员义工工作站)在社区党委领导下,以社区为载体,通过多种服务组织和活动形式,组织各类志愿者在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充分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作用。
2、社区志愿者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居民群众解难”为准则,以志愿服务精神为动力,开展社区服务活动。
3、凡在社区内居住的居民党员、离退休党员和在职党员和流动党员,愿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服务能力,均应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
4、凡参加志愿服务的党员,须填写《党员参加社区工作志愿表》,表明自己参与社区服务的意向。
工作站根据党员的意向、特长,将其编入一个志愿者服务队伍,并建立台帐,健全档案。
要通过《新都区社区在职党员联系册》向单位党组织反馈党员志愿服务情况,作为所在单位党组织考核和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5、工作站要根据志愿者的特长,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要将党员志愿者基本情况和服务项目在社区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工作站每半年总结一次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了解居民需求,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要抓先进、树典型,不断拓宽志愿者服务领域,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扩大志愿者服务影响。
1。
街镇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街镇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街镇社区志愿者管理,统一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镇社区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所有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志愿者,是指在社区服务活动中,不带任何报酬,为改善社区环境、帮助社区居民等自愿参加的人员。
第四条志愿者工作的管理原则是尊重、信任、奖励、约束相结合,提倡志愿服务精神,发挥志愿者特长,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和培训第五条志愿者招募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身体条件等为由拒绝招募志愿者。
第六条志愿者组织应通过社区宣传、招募广告、网络招募等方式进行志愿者招募,确保志愿者来源多样,能够全方位服务社区。
第七条志愿者在加入志愿者组织前,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社区组织架构、服务流程、志愿者权责、服务技能等内容的培训。
第八条志愿者组织应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活动,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适应社区需求。
第九条志愿者组织应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培训证书,鼓励志愿者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并对在培训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资助。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十条志愿者组织应建立健全志愿者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每位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时长、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志愿者组织应根据社区需要和志愿者自身特长,进行合理的志愿者任务分配,确保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志愿者组织规定志愿者服务时间,鼓励志愿者定期服务,同时也要尊重志愿者的时间和个人生活。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服从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和领导,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纪律,不得挑衅、诋毁社会或组织形象,不能损害社区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如对社区居民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损害的,应当对所作行为负法律责任。
第四章志愿者奖励和激励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过程中,如有突出表现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包括表扬、奖金、证书、荣誉称号等形式。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弘扬志愿者精神,搭建良好的社区志愿服务平台,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我社区特制定了志愿者管理制度,制度如下:一、志愿者招募与组织1. 社区将定期发布招募志愿者的通知,向社区居民宣传志愿者服务的重要性、意义和内容,并鼓励居民积极报名参与志愿服务。
2. 志愿者的招募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无论性别、年龄、职业、学历等,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为社区奉献力量的居民都可以申请成为志愿者。
3. 志愿者报名后需填写个人信息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所居住社区等,并签署志愿者行为守则。
二、志愿者培训与评估1. 志愿者入岗前,社区将组织相关培训,包括志愿者服务礼仪、社区法律法规、公共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志愿者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2. 志愿者培训结束后,社区将进行一次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等,根据评估结果为志愿者分级,并建立志愿者档案。
三、志愿服务项目的匹配与安排1. 社区根据志愿者的个人特长、技能和意愿,进行合适的志愿服务项目的匹配,确保志愿者能够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发挥作用。
2. 志愿者的任务由社区进行统一安排,社区将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分配志愿者的时间和工作量,确保志愿者的工作量合理、充实。
四、志愿者激励与奖励1. 社区将建立激励机制,对有出色表现、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进行表扬,发放荣誉证书或奖品,以激励更多的居民参与志愿服务。
2. 社区还将为志愿服务时间较长、工作质量突出的志愿者定期进行评选,评选出“年度优秀志愿者”,并给予适当奖励和奖励基金。
五、志愿者工作记录与总结1. 志愿者服务工作结束后,志愿者需要填写志愿服务记录表,包括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内容等,社区将对志愿者服务工作进行汇总和统计,用于总结和评估。
2. 社区将定期召开志愿者座谈会,听取志愿者的感受和建议,同时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
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1、招募。
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志愿者,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组织系统动员、发动群众,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QQ、飞信、微信等方式动员、发动群众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者服务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困难家庭等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培训制度1、服务站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监察检查制度1、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组织和上级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察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第六条:评比奖励制度1、服务站领导小组为评比奖惩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决定者。
2、建立以“小时”为依据的普通表彰与以“小时”加“突出事迹”为依据的重点表彰相结合的表彰激励机制。
3、采取走访服务对象、自评和领导小组总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4、志愿者服务站把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时间和业绩记录情况作为评价与表彰的依据。
评比奖惩要有志愿者的书面小结。
5、志愿者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6、志愿者认为评比奖惩决定依据不足的,可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对申诉要求进行复议,复议结果需记录在案。
社区志愿者中心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者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志愿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者中心是指为社区居民提供志愿服务的公益性组织,依法设立,自愿组织,服务社区。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社区群众,增强社区凝聚力和文明程度。
第四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工作目标是建设服务全面,队伍多元,组织规范,管理科学,志愿者素质较高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
第五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和办公室,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方针,办公室则是日常管理执行机构。
第六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宗旨是组织和指导社区志愿者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组织和开展社区服务工作,促进志愿服务的普及和发展。
第七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服务项目包括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社会服务、紧急救援等多个领域,志愿者将按自愿原则参与这些项目。
第二章志愿者管理第八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是爱岗敬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从组织安排的社区志愿者。
第九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是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接受社区志愿者中心的管理。
第十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热爱社会,热爱人民,愿意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为社区服务,维护社区和谐。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服从社区志愿者中心的管理和指导,遵守社区志愿者中心的规章制度,完成社区志愿者中心交办的任务。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应当自觉维护社区志愿服务的形象,树立崇尚劳动、崇尚公益、崇尚奉献的良好风气。
第十四条社区志愿者中心的志愿者需要通过入会测试和培训方可成为正式志愿者,同时要定期参加培训活动,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和素质。
社工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社工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社工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社工志愿者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社区管理,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社区内的社工志愿服务活动,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组织管理,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1. 社工志愿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志愿服务资源,协调解决志愿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2. 社工志愿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安排和指导社工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工作。
3. 社工志愿服务管理团队:由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志愿服务活动的管理和运行。
三、志愿者招募1. 招募渠道:社工志愿服务中心通过社区、学校、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招募志愿者,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
2. 招募条件: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且身心健康、具备一定专业素养的人士均可报名参加志愿服务。
3. 招募程序:经过志愿者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和培训等程序,确定合格的志愿者。
四、志愿者管理1. 注册登记:志愿者须在社工志愿服务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并签署志愿服务协议,明确个人信息、志愿服务意向、服务时间等内容。
2. 培训教育:社工志愿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培训,提升志愿者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增强其工作技能和人际沟通能力。
3. 服务安排:社工志愿服务中心根据志愿者的个人特长和服务意愿,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志愿者有序参与。
4. 工作督导:社工志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督导组,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5. 志愿者服务记录:社工志愿服务中心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工作表现等信息,做好志愿者服务记录。
五、服务内容1. 社区宣传服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健康知识宣传、环境保护等服务,提升社区居民的文化素养和生活质量。
2. 社会救助服务:开展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服务,促进其身心健康和社会融入。
社区服务站管理制度手册
社区服务站管理制度手册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社区服务站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社区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工作,是社区服务站工作的基本规范与指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一、社区服务站设站管理人员,由主管单位、配合单位和社区居民代表共同组成。
二、社区服务站设置站长和副站长各一名,由主管单位指定,全面负责站点的工作。
三、社区服务站设立服务团队,包括志愿者、服务专员等,由主管单位选拔、培训产生。
第三章工作职责一、站长是社区服务站的主要管理者,直接负责站点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
二、副站长协助站长开展日常工作,负责处理相关事务及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三、服务团队成员主要负责服务站的日常服务、宣传、活动组织及志愿服务等工作。
四、志愿者应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站的各项活动,为居民提供服务。
第四章岗位职责一、站长(一)负责站点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指导督促服务团队做好服务工作。
(二)制定社区服务站的工作计划、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三)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社区服务站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保证服务站的正常运行。
(四)处理社区居民的相关诉求和投诉,协调解决矛盾,确保社区和睦稳定。
二、副站长(一)负责站点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处理,协助站长管理服务站。
(二)负责站点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协助站长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宣传社区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他知识。
(四)协助站长做好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提升志愿者服务能力。
三、服务团队成员(一)负责社区服务站的日常服务工作,接待居民咨询、建议和反映问题。
(二)负责社区服务站的日常宣传工作,发布通知、广告、传单等宣传材料。
(三)负责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站的各类文化、理论、科技等服务活动。
(四)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升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志愿者(一)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站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居民提供服务。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1. 背景
社区志愿者是社区发展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
为了更好地管理社区志愿者,加强志愿者队伍的组织与协调,制定本管理制度。
2. 定义和范围
社区志愿者是指自愿参与社区服务活动的个人。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社区内的志愿者管理工作。
3. 志愿者招募
社区将通过多种途径招募志愿者,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海报、社区活动等。
招募过程应公开、公平和透明。
4. 志愿者培训
社区将为新入职的志愿者提供相关培训,包括社区服务知识、
沟通技巧等。
培训内容和形式应根据志愿者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
化设置。
5. 志愿者管理
社区将建立健全的志愿者管理机制,包括志愿者信息登记、任
务分配、考勤管理等。
志愿者的权益和义务应得到保障和落实。
6. 志愿者评估
社区将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评估,包括志愿者表现、工作态度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志愿者绩效考核的依据。
7. 志愿者激励
社区将积极为优秀的志愿者提供激励机制,包括表彰、奖励等。
志愿者的贡献应得到充分肯定和回报。
8. 志愿者退出
志愿者有权选择退出社区志愿者工作,社区将对其退出提供必要支持,并进行相关工作交接。
9. 附则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社区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志愿者管理工作,提高社区服务质量,规范社区志愿者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各地社区的志愿者管理工作。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发挥志愿者的作用,营造团结互助、和谐共融的社区文明风陶。
第四条社区志愿者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信的原则。
鼓励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五条社区志愿者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组织引导、培训教育,提升社区志愿者队伍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社区志愿者活动提供必要的管理和服务支持。
第七条社区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管理机构和服务站,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物资和经费支持。
第八条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社区党组织和相关部门负责。
第二章组织引导第九条社区应当加强对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引导,鼓励更多的居民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
第十条社区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登记、管理和评价制度,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社区应当定期组织志愿者学习交流活动,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十二条社区应当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项目,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引导志愿者服务向全面、多样化发展。
第十三条社区组织应当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做好志愿者信息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培训教育第十四条社区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
第十五条志愿者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社会工作、心理辅导、危机干预、法律知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加强对志愿者的心理辅导和关爱服务,提高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社区应当建立志愿者奖励制度,鼓励和激励优秀志愿者。
第四章管理评估第十八条社区应当建立志愿者服务项目评估制度,对志愿者服务项目进行定期评估,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社区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监督制度,对志愿者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条社区应当建立志愿者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社区居民对志愿者服务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社区志愿服务驿站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驿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建设和谐社区,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是指为社区居民提供志愿服务信息、教育、培训和支持的场所,旨在促进社区居民的自发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的宗旨是“和谐共建、友爱互助、乐于奉献、助人自助”。
第四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的管理单位为社区相关部门,具体运作由社区志愿者组织负责执行。
第五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的地址、联系电话、开放时间等信息将在社区公共场所充分宣传,以便社区居民了解和使用。
第六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志愿服务活动无关的商业活动。
第七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强制要求志愿者参与任何不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伦理的活动。
第八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二章志愿服务岗位设置及管理第九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志愿服务岗位,包括志愿者接待、信息咨询、活动组织、宣传推广等。
第十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根据志愿者的兴趣和专长,合理安排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岗位,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一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的个人信息、志愿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做到有的放矢,及时调整志愿者的服务岗位。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定期评估志愿者的服务表现,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志愿者继续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定期组织志愿者交流活动和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第十四条社区志愿服务驿站应当根据社区需求和志愿者意愿,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宣传推广、社区清洁、老人陪伴、儿童关爱等。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守志愿者的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志愿者参与不符合自身意愿和能力的活动。
社区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志愿者的作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提升文明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社区内的所有志愿者,对志愿服务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是一项志愿服务活动,旨在帮助社区居民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社区发展。
第四条社区志愿者服务应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社区志愿者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社区志愿者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社区志愿者应当具备基本的道德素质和服务技能,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证书。
第七条社区志愿者应当服从社区志愿者管理委员会的安排和指导,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发挥自己的专长和能力,为社区发展做出贡献。
第八条社区志愿者应当保守社区居民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得利用志愿服务谋取私利。
第九条社区志愿者应当保持良好的形象,着装整洁,言行得体,避免言语和行为上的不当行为,不得损害社区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条社区志愿者应当遵守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社区秩序,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第二章志愿招募第十一条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由社区志愿者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志愿者招募计划。
第十二条社区应当通过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扩大志愿者队伍规模。
第十三条志愿者招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志愿者进行登记、考核和培训,确保志愿者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四条志愿者招募应当根据社区的实际需求,设定不同的服务项目和岗位,根据志愿者的特长和兴趣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志愿者招募应当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的价值和意义,鼓励更多的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建设和谐社区。
第三章志愿服务第十六条社区志愿者应当根据社区的实际需求和志愿者的特长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应当遵循"以人为本,责任担当,关爱他人"的原则,关心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志愿者的作用,规范社区志愿者的管理活动,提高社区管理水平,保障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社区志愿者管理委员会:设立社区志愿者管理委员会,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代表组成,负责社区志愿者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2. 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为志愿者提供培训、咨询、服务和活动场所,集中管理志愿者的档案和活动记录。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1. 招募对象:招募社区居民为志愿者,鼓励老年人、大学生、妇女和青少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2. 招募方式:社区通过宣传栏、社区广播、网络发布、社区活动等途径进行招募,鼓励居民积极报名参加志愿服务。
3. 招募规则:志愿者应当具备一定的道德素质和服务意识,接受志愿者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和培训,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和方式。
第四章志愿者培训1. 培训内容:志愿者应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社区管理制度、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志愿服务水平。
2. 培训方式: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培训班,邀请社区工作人员、专业人士和相关机构开展培训课程。
并可以利用在线教育平台和社区资源进行远程培训。
3. 培训考核:志愿者须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担任志愿服务岗位,获得志愿者服务资格证书。
第五章志愿者服务1. 服务内容:志愿者可开展社区卫生清洁、文化宣传、社区活动组织、邻里关爱等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帮助。
2. 服务时长:志愿者服务时间一般每周不超过20小时,可根据志愿者个人情况和服务项目的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3. 服务记录:志愿者应及时记录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和对象,定期向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报告服务情况,接受督导和评估。
第六章志愿者待遇1. 经济补贴:社区可以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补贴。
2. 荣誉表彰:社区可定期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内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站必须具备“八个有”:有常设的领导机构;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管城区北顺城社区志愿服务站”牌匾规格:55cm*35cm〉;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内容记录〈图片文字影像资料〉;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
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
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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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内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站必须具备“八个有”:有常设的领导机构;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管城区北顺城社区志愿服务站”牌匾规格:55cm35cm〉;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内容记录〈图片文字影像资料〉;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
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邵武市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 周岁以上(16 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
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
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二)遵守《邵武市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四章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第十二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
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
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保障与奖励第十四条社区要确保有专门的志愿服务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第十五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可接受社会捐赠和资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街镇团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监督。
第十六条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落实专人分管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各级党、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在社区志愿服务中发挥主体作用。
第十八条社区党员志愿者组织、妇女志愿者组织等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协调管理。
第十九条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统一发放《注册志愿者工作手册》,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数和绩
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
注册志愿者每年至少要参加20 小时的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