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楼梯扶手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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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楼梯扶手加工合同

篇一:不锈钢楼梯扶手合同[1]

不锈钢楼梯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订立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不锈钢楼梯扶手;φ63厚、φ38厚、φ32厚、φ22厚,不锈钢护栏:φ51厚、φ38厚,φ32厚,φ22厚,材质采用202。

2、工程承包方式:

3、工程造价:不锈钢扶手工面积约________米,约合人民币万元(以实际竣工验收数量为准);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付____%的预付材料款,材料款到帐后开始施工,工程安装到_______%后,拨付安装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二、合同工期:从拨款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之

前完工。如有客观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认证后,工期顺延。

三、甲方责任:

1、如期办理拨款结算;

2、指派专人为甲方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签证。解决在施工中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四、乙方责任:

1、保证质量,保证工程如期竣工。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保修保换,人为造成损坏,由甲方承担;

2、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自己施工

中造成的垃圾卫生;

3、指派专人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与联系工作,参加工程验收;

五、质量与验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六、在加工、安装、付款事项中出现问题,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七、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篇二:楼梯扶手合同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YAXHT-201507-z1

需方:北京鑫源盛彩钢钢结构工程

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北京供方:北京吉顺宏达不锈钢制品加工中心签订时间:2015-11-28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实际金额:工料约23800元左右,,实际金额按实际米数计算。

三、运输费用:由供方负担。

四、货物验收:

1、在现场加工,加工5米后,需方验收,如出现问题,供方则及时更改,在需方验收认可后,供方继续

加工,若后期出现非质量问题,供方不负责整改。

五、付款条件:预付捌仟元整(8000元),每完成80米,需方验收合格后2日内内付清完成工程量的80%

若需方不按时结款,供方将有权停工生产,一切损失由需方承担。整体完工,结算并验收合格3天内付

清全款。

六、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收到预付定金,即日起10--15天交货。

七、发票类型:无发票。

八、商品保证:供方保证提供相应服务支持。

九、合同的生效及变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合同,如一方确需变更合同的,需经另一方同意,并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双方就变更

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提议变更方仍应依照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十、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双方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确认后的传真件以及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篇三:不锈钢楼梯合同

楼梯扶手供货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订立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工程内容:从楼梯间一楼到顶楼栏杆扶手供货及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甲方要求的扶手及正常安全使用必需的附属设施等;

3、不锈钢楼梯扶手规格:φ63SUS304面管厚、成品SUS202方柱、4条φ10实心横杆。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造价:人民币/米,施工约米,以实际竣工验收结算数量为准;

6、整,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

余款一次性付清。第二笔付款前乙方开具全额发票作为付款依据之一。

二、合同工期:

从拨款之日起至2015年_9月23日之前完工。如有客观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认证后,工期顺延。

三、甲方责任:

1、如期办理拨款结算;

2、指派专人为甲方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签证。解决在施工中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配合乙方施工现场所必需的水电等。

四、乙方责任:

1、保证质量,保证工程如期竣工。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出现质

量问题,保修保换,人为造成损坏,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

到工完场清,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指派专人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与联系工作,参加工程验收;

4、乙方不得无故顺延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及返工。

5、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甲方原因外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五、质量与验收:以甲方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六、在加工、安装、付款事项中出现问题,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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