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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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

(试行)

广州市都市建设档案馆二00二年六月

前言

为了贯彻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方法》和《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治理实施方法(试行)》(穗建筑[2002]61号文),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治理,同时,为了适应我国建筑现行的规范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治理,统一和完善全市各建设工程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要求,依照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并结合我市目前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特不是与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进行了讨论,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要紧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建设工程档案的预验收和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三部分。

本《指南》包括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管线工程档案三大部分的

标准化《卷内目录》,包括了工程预备时期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的具体内容、其中监理文件归档的具体内容参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理规范》(GB/T50328-2001),该部分内容不需移交我馆,此外施工文件立卷方法与过去有较大变动,由按单位工程立卷改为按分部工程立卷,竣工图章也有新规定。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们,以便完善。

本《指南》主编单位、主编部门、参编部门和要紧编写人员:

主编单位:广州市都市建设档案馆

主编部门:业务指导科

参编部门:管线治理科、档案治理科、档案治理二科、声像档案科主编:邝启桓

副主编:蔡艳红

编写人员:王玲玲、郑向阳、吴璟、袁桂亮、黄维青、杜星、仇雁

广州市都市建筑档案馆联系地址:吉祥路80号广州市都市建设档案馆联系电话:

业务指导科:83333461

管线治理科:83192504

目录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 (1)

一、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1)

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质量要求 (1)

三、建设工程文件的立卷 (1)

1.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2)

2.卷内文件的排列 (2)

3.案卷的规格 (3)

4.案卷的编目 (3)

5.案卷装订 (4)

6.案卷的装盒 (4)

四、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时刻、套数要求 (4)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文件的预验收 (5)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 (5)

附录A1 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移交内容一览表(附卷内目录) (7)

附录A2 广州市市政工程档案移交内容一览表(附卷内目录) (44)

附录A3 广州市管线工程档案移交内容一览表(附卷内目录) (57)

附录B 卷内目录样式 (64)

附录C 卷内备考表样式 (65)

附录D 案卷封面样式 (66)

附录E 案卷脊背样式 (67)

附录F1 建筑工程及档案概况表 (68)

附录F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档案概况表 (69)

附录F3 都市管线工程及档案概况表(通用表) (71)

附录G 城建档案移交书样式 (72)

附录H 案卷目录样式 (73)

附录I 城建档案移交目录封面样式 (74)

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穗建档[2002]15号) (75)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

为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保证建设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和移交,实现工程档案治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都市建设档案治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都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都市规划区内的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续建工程

和重要部位的维修工程,包括市政工程、公用设施、交通运输工程、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名胜古迹、园林绿化、环境爱护、人防、军事工程、水利、防灾及地下管线等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

一、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要紧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定附录A1,广州市市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就符合本规定附录A2,广州市地下管线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定附录A3.

二、建设工程文件师归档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纳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晰,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297mm×210mm),图纸应采纳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纳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纳蓝晒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和设计出图专用章。

竣工图章的差不多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尺寸为50mm×80mm。竣工图章就使用不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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