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城中村改造管理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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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14]34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14]34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14〕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2014年9月30日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行政区域内的棚户区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棚户区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质量差、年久失修、安全隐患大(包括经房屋鉴定机构鉴定为C、D级的危旧房屋),使用功能、配套设施不完善的住宅区域。

包括国有土地上棚户区和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

第四条棚户区改造应当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积极推进,统筹兼顾、分类实施,依法征收、安置先行”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棚改办)是本市棚户区改造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棚户区改造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市棚改办设立的派出机构,负责与棚户区改造相关的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六条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方案(2005年--25页)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方案(2005年--25页)

目录第一章、西安市城中村概况 (2)第一节、西安市城中村简介 (2)第二节、西安市城中村经济状况 (5)第三节、西安市城中村社会状况 (5)第二章、西安市城中村土地利用特征 (7)第三章、“城中村”土地开发建设及交易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第一节、开发建设中涉及的法律 (10)第二节、“城中村”土地开发建设及交易涉及的法规 (10)第三节、“城中村”土地开发建设及交易涉及的政策 (11)第四章、我国各大城市城中村改造比较 (11)第一节、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情况 (11)第二节、深圳市城中村改造情况 (13)第三节、珠海市城中村改造情况 (14)第五章、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具体措施 (16)第一节、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难点 (17)第二节、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策略 (18)第三节、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具体措施: (21)1.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 (21)2、解决外来人口的居住问题 (21)3、高起点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22)4、健全城市土地供应的管理机制 (23)5、重视村民的观念改造和技能培训 (24)参考文献 (25)[附录1]西安市”城中村”类型划分及分布现状图 (25)第一章、西安市城中村概况第一节、西安市城中村简介西安57个城中村列为第一批重点率先进行改造,年内完成“四个转变”,并将其全面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先行将市政公用、市容园林等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覆盖57个城中村,彻底改变城市管理的“二元”化现状,为今后全面改造打下基础。

在城六区中每个区至少确定两个示范村,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年内全西安市完成30万平方米的城中村安置用房建设和20万平方米旧村拆除任务。

很多城中村都占据着城市中重要的地理位置,比如:西门外100米左右的西关新村,长安南路上的八里村、吴家坟,北郊把持西安北大门的张家堡,等等。

城中村的村民失去了生产土地后,房租成为其主要经济来源。

为了获取更加丰厚的房租,再加上相关部门疏于监督和管理,于是村民们随意搭建私房,这种由农民自建的楼房,不要说是抗七级地震,就是三四级地震都很危险。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未央区2018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未央区2018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未央区2018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26•【字号】未政办发〔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未央区2018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未政办发〔2018〕12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未央区2018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26日未央区2018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根据《西安市老旧住宅小区更新完善工程实施方案》(市政办函〔2015〕59号)有关要求,为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居住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区2018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单位及社区的社会责任,完善城市功能,切实改善民生。

通过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景观环境、整新建筑风貌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改造后的老旧住宅小区基本达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

二、目标任务对我区范围内,2000年以前建成交付使用,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近五年未列入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计划,土地性质为国有,房屋标准成套的老旧住宅小区,根据居民意愿进行更新完善。

2018年计划完成谭家小区、西安市第十一中学住宅小区、南康小学住宅小区、五交化公司小区、核工业二十一公司小区的综合提升改造,主要内容包括:(一)通过房屋安全界定、整治违章搭建、打通消防通道、防止高空坠物等措施,消除小区安全隐患。

(二)通过破损路面修补、老化管网管线更新、照明设施和停车位合理布设等措施,完善小区配套设施。

(三)对有实施条件的小区进行增补绿化、健身休闲器材及大门围墙、增设安防设施;增设垃圾收集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物业管理,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改变老旧住宅小区的“脏、乱、差”,全面提升小区景观环境。

城中村改造流程图

城中村改造流程图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村委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
2公开出让
(1)申请公开出让 村委编制报告,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 三旧办,市三旧办报市国土局出让, 报告内容: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 ;拆迁资金监管要求;开发建设时序 要求;动迁和交地计划;公开出让准 入条件要求;村民和村集体其他意愿
1.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行政区划范围 2.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 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合理确定改造范围、 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3.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在“三旧”政策允许下、 通过土地位置调换、进行调整使用
市“三旧”办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方案、最终确定改造 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二) 融 资 用 地 出 让 工 作 流 程
1申领规划条件
(9)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或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
(8)项目立项 用地单位向发改部门申 请项目标准或备案手续
(7)办理土地登记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 费用支付凭证、拆迁完成证明文件向 国土局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 土地使用证》
(6)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 将改造监控金存入区政府指定账号, 区政府发布《关于***村“城中村” 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核发 《房屋拆迁许可证》,村委组织拆迁
村委向规划部门申领规 划条件规划部门据市 “三旧”办批复文件出 具规划条件,可通过公 开出让或自主改造协议 两模式融资
3协议出让
(1)成立全资子公司 由村委成立全资子公司 自主开发
1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由村委按用地要求 向区国土局申请,由区国土局 拟定方案,报市国土局审核, 再报有审批权人民政府批准 有审批权人民政府批准后, 市国土局出具用地批复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11•【字号】市政函[2013]23号•【施行日期】2013.03.1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函〔2013〕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市城区旧村改造领导小组和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合并,成立西安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董军市长副组长:岳华峰常务副市长XXX 副市长成员:王德安市政府秘书长王西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钱虎威市政府副秘书长朱文斌市监察局局长王京献市考核办副主任雷英杰市发改委主任冯慧武市农委主任苗宝明市建委主任王尊敬市民政局局长罗亚民市财政局局长严石市人社局局长田党生市国土局局长张印寿市环保局局长惠西鲁市规划局局长贺简政市市政局局长张普会市国资委主任夏俊山市房管局局长田高社市市容园林局局长崔林市安监局局长吕强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郑育林市文物局局长张雄斌市林业局局长白正谊市法制办主任贺登峰市城改办主任李元合市人防办主任赵长春市工商局局长肖西亮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小平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德文新城区区长卢光文碑林区区长和文全莲湖区区长赵小林雁塔区常务副区长贠笑冬灞桥区区长吴智民未央区区长王育选阎良区区长刘三民临潼区区长杨建强长安区区长杨明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贾生林经开区管委会主任李元曲江新区管委会主任杨六齐浐灞生态区管委会主任陈长春航天基地管委会主任强晓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主任孙琦峰沣东新城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改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城改办贺登峰主任兼任。

西安市人民政府2013年3月11日。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未央区拆墙透绿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未央区拆墙透绿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未央区拆墙透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12•【字号】未政办发〔2017〕80号•【施行日期】2017.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未央区拆墙透绿实施方案的通知未政办发〔2017〕80号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北客站地区管委会、区级各有关部门:《未央区拆墙透绿实施方案》已经17届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2日未央区拆墙透绿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美丽西安和品质西安建设,持续优化生态宜居环境,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拆墙透绿工作。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四改两拆”工作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拆墙透绿工作,通过拆除城市道路沿线围墙,推动建设开放式街区,美化城市环境。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同步开展增绿、补绿、添绿工作,持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使西安成为绿色之城、花园之城、宜业宜居之城。

二、目标任务按照应拆尽拆、应透尽透原则,2017年开展排查摸底,并启动一批试点示范项目,2018年底,基本完成我区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围墙拆墙透绿、增绿工作。

具体任务为:(一)对沿街实体围墙、违章搭建、临时建筑构筑物,应拆尽拆,建设开放街区。

各类公园、绿地、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各级窗口服务单位带头实施。

(二)对需要保留围墙的,改建为透空围墙,整治院内环境卫生,增绿补绿,实现道路绿化与庭院绿化有机结合。

对确需保留实体围墙的,可结合区域街道特色,实施文化墙。

(三)对拆除违建、临建后沿街空地,优先保证用于道路、绿化广场等公共空间,严格控制城市主要道路沿线临建审批,禁止利用临街房屋破墙、破窗开店。

城中村改造相关管理办法

城中村改造相关管理办法

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围的城中村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围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

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改造,是指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化要求,对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应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改善城中村综合环境,完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利民益民、科学规划、综合改造的原则,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

第五条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本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工作。

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接受市发展改革、建设、房产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做好城中村改造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市规划、国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设立派出机构,负责与城中村改造相关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第六条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城中村改造工作。

其设立的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指导。

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委托,行使与城中村改造有关的行政管理职能。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围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由其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配合。

第七条民政、公安、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中村改造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应当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九条城中村改造实行计划管理。

二环路以的城中村全部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二环路以外的城中村,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后,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02•【字号】市政发[2010]69号•【施行日期】2010.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市政发〔2010〕6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进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近年来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在《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07〕157号)的基础上,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问题城中村(包括已撤村建社区,但还未完成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是城中村改造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村民(农转居民)的根本利益,市、区农业或农工部门应切实组织实施好改制工作;市工商部门应本着从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城中村问题,使城中村改造顺利实施的原则,研究制定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公司注册办法和程序,确保改制后公司注册顺利进行;加强改制公司管理工作,确保改制公司依法有序管理和经营,促进公司发展。

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注册公司可遵循以下原则进行:(一)改造村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经村民会议(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应当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报所在区农业或农工部门依法审批(个别区部分改造村由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可由街道办事处直接审批)后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根据我市城中村改造实际,各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依法注册为有限公司。

对股东人数超过法定人数的,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可以选举股东代表代表全体村民进行注册,其他村民通过股东代表行使股东权利。

持股原则是:“生不增、死不减;新不增、出不减”的原则。

城中村改造流程

城中村改造流程

“城中村”改造及开发流程“城中村”及旧城改造所涉及得各项目主要包括:确定改造范围、选定参与企业、行政审批、实施拆迁、开工建设等主要步骤。

前期工作主要包括:一、确定改造范围、(一)从政府及相关部门获取城中村及旧城改造计划,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取得相关城中村及旧城改造相关授权、批复等文件。

(二)根据实际需要负责向城改办购买1:500及1:1000现状地形图(所购地形图必须扩大到拟改造范围边界外50—100米),明确项目范围,做到项目范围清楚,地界明确。

1、提出地形图购买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购图申请报送至总经办备案后上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过会批准后方可进入购买程序。

2、选定地形图出售公司,拟定购图合同初稿后报公司风控部及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后,负责签订购图合同并按时取得相关地形图。

二、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选定社会投资人。

(一)拟写选定社会投资人相关请示,并报送公管办。

(二)负责接洽招投标代理公司,草拟招标代理合同并报送公司风控部审核、修改及获得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三)待招标代理公司提交工作成果后,审核参与企业资质。

(四)通过与中选社会投资人接洽并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并组织相关资料报送招监办及其她相关部门备案。

三、城中村及旧城改造项目土地组件报件工作政府部门报批流程:主要分为4个工作阶段:第一个阶段:按批次用地报国务院审批,这个阶段主要就是地方向国务院报批阶段,此阶段实施主体为政府相关部门。

第二个阶段:编制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审批,已纳入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方案得“城中村”改造项目,编制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报批所需资料1、区政府报市政府得请示文件。

2、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区政府得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及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表。

4、拟征收土地分类面积、权属汇总表及拟供地项目说明(区国土资源分局盖章)。

城中村改造工作心得

城中村改造工作心得

城中村改造⼯作⼼得⼀、⽬标任务完成情况(⼀)⽬标任务⼀是启动⽂家村、刘南堡村、炕底寨村、刘北堡村、⾟家庙村5个村的有形改造,确保完成刘南堡村、炕底寨村整村拆除。

完成旧村拆除⾯积29万平⽅⽶,开⼯建设⾯积15万平⽅⽶,完成资产投资额3.2亿元。

⼆是完成刘南堡村、刘北堡村、⽂家村、⼋家堡村、红光村、⽯家村、三家庄村7个村的农转居;完成刘南堡村、刘北堡村、红光村、⽂家村4个村的清产核资,完成刘南堡村、红光村2个村的经济体制改⾰,完成刘南堡村、炕底寨村2个村的撤村建社区⼯作。

三是加强对城中村改造项⽬的治理整顿,坚决制⽌假借城中村改造之名进⾏违法房地产开发,协调相关部门严厉查处违法建楼和违法售房⾏为,确保我区城中村改造规范有序地推进。

四是积极主动地配合经开区管委会和曲江管委会做好经开区范围内的33个城中村和⼤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项⽬规划范围内12个城中村的改造⼯作。

(⼆)⽬标任务完成情况1. 有形改造⼯作今年我区启动了13个城中村拆除⼯作,完成了11个村的拆除任务,占年度⽬标2个村的550%;完成宅基地拆除建筑⾯积为159.29万平⽅⽶,占年度⽬标29万平⽅⽶的549%;房屋开⼯建设⾯积为58.67万平⽅⽶,完成年度⽬标15万平⽅⽶的391%;完成投资额14.863亿元,占年度⽬标3.2亿元的464%。

2. ⽆形改造⼯作今年我区启动了49个城中村⽆形改造⼯作,完成了8个城中村农转居⼯作,占年度⽬标7个村的114﹪,完成了12个城中村的清产核资,占年度⽬标4个村300﹪,完成了6个城中村的经济体制改⾰,占年度⽬标2个村的300﹪,完成了2个城中村撤村建居⼯作,占年度⽬标2个村100﹪。

3. 综合整治⼯作开展城中村改造综合整治活动,协调公安未央分局、⼯商未央分局,积极探索打击违法售房⾏为措施;通过宣传培训,统⼀全区村民住宅房屋拆迁标准,从源头制⽌乱搭乱建,为解决我区城中村存在的建设秩序混乱问题提供了保障。

4. ⽀持配合“两区⼀项⽬”建设⼯作为⽀持配合两区⼀项⽬建设⼯作,区城改办组织开展经开区清产核资、经济体制改⾰和社区建设等⽆形改造⼯作,审核经开区内17个村⽆形改造⼯作⽅案;编制了《曲江⼤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范围内未央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案》,推动了曲江⼤明宫遗址保护改造拆迁⼯作;协调开展浐灞⽣态区城中村改造⼯作,进⼀步推动了浐灞⽣态区征地拆迁⼯作。

西安市未央区广大门村城中村改造方案

西安市未央区广大门村城中村改造方案

西安市未央区广大门村城中村改造方案西安市未央区广大门村城中村改造方案西安市未央区广大门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奖励办法一、计户单位拆迁计户: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为记户单位,一证一户,一户签订一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二、产权建筑面积认定(一)依据1993年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未央分局确权数据为准,并参照2004年地籍调查资料,宅基地范围一二层建筑面积为产权建筑面积。

(二)被拆迁人宅基地一二层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小于上述产权建筑面积,在第一奖励期内,可由被拆迁人向拆迁人缴纳560元/平方米后,确定为产权建筑面积;第二奖励期内,可由被拆迁人向拆迁人缴纳608元/平方米后,确定为产权建筑面积。

(三)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满18周岁以上已婚双子户家庭,已建成的第二院住房在第一奖励期内按照0.25亩,并以其二倍确定为产权建筑面积。

三、补偿安置标准(一)被拆迁人的产权建筑面积,实行“拆一还一,互不找差价”的方式进行产权调换安置。

(二)为保障广大门村村民的生活,每位村民在其确定的产权建筑面积中置换20平米的经济发展用房。

祖遗户不予转换经济发展用房,只转换与产权建筑面积相等的住宅房屋。

1(三)农户产权建筑面积范围内,其确定的产权建筑面积不足人均85平方米的(65平方米住宅加20平方米经济发展用房),补足人均85平方米。

在第一奖励期内,补差安置面积由被拆迁人向拆迁人缴纳560元/平方米;第二奖励期内,被差安置面积由被拆迁人向拆迁人缴纳680元/平方米。

奖励其外,补差安置面积由被拆迁人向拆迁人缴纳2800元/平方米。

(四)产权建筑面积以外房屋,第一奖励期内,按560元/平方米裣;第二奖励期内按400元/平方米裣;超过奖励期的按照评估价补偿。

(五)对于产权建筑面积,宅基地面积范围内,三层以上(含三层)未建部分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三层以上(含三层)未建的,第一奖励期内,三层按照270元/平方米、四层按照230/平方米、5层按照16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第二奖励期内,三层按照220元/平方米、四层按照180元/平方米、5层按照12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

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操作步骤参考资料全

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操作步骤参考资料全

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主要分为三种形式:➢市城中村旧村庄改造工作流程图➢市旧城改造工作流程图➢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图市“城中村”改造有关程序一、改造项目启动程序(一)改造意愿表决。

“城中村”改造之前应充分征询改造围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改造意愿,应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进行集体表决,经应到会代表2/3以上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

(二)改造方式表决。

纳入全面改造围的“城中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选择自主改造或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招商融资进行改造。

选择改造方式应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表决,所做决定应当经应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为保证“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延续性,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成立“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由班子成员担任。

二、选择合作企业程序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确定为自主改造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或集体表决方式选择合作企业。

(一)公开招标的方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社会责任、有品牌、有实力、有经验的开发企业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方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并报区政府同意后,通过市政府公开招标平台选择合作企业。

(二)集体表决的方式1.企业资格审核。

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行政街道管辖办事处会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有意向的开发企业其资金实力、拆迁安置能力、改造经验、商业信誉、以及时间精力等方面进行查核,确保数据真实。

2.确定候选企业。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需选择1至3家开发企业作为候选企业。

3.集体表决。

通过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对各合作意向方提交的合作框架协议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经应到会成员2/3以上同意后,报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备案。

4.表决结果确认。

会议需当场记录和保留纪要文件,纪要文件上需有参加会议人员的签名。

5.表决过程监督。

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行政管辖街道办事处应派员全程参与并监督。

(三)结果公示确定合作企业后,其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应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办公地点、村社牌坊及村要聚集地等。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铜路城市段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铜路城市段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铜路城市段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04•【字号】未政发〔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铜路城市段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未政发〔2018〕8号草滩街道办事处、未央湖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西铜路城市段建设工程是我市城北区域的重点市政建设项目。

为加快推进西铜路城市段工程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西铜路城市段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相关街道、区级相关部门抓好实施。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2018年4月4日西铜路城市段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西铜路城市段建设工程是西安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市政建设项目,项目全长6.7公里,涉及草滩、未央湖两个街道办事处。

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提升西安市北大门的城市形象,显著改善城北区域的交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西铜路城市段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维护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铜路城市段(未央段)建设工程的通告》(未政告字〔2017〕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西铜路城市段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由未央区政府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单位是草滩街道办事处、未央湖街道办事处。

被拆迁人是在征地拆迁范围内被拆迁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第三条西铜路城市段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范围:南起绕城高速,北至渭河南岸,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

第四条拆迁人依法实施拆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应服从工程建设的需要,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搬迁完毕,不得干扰、阻碍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土地、规划、工商、税务、公安、教育、村(居)委会等部门单位以及被拆迁人应与征地拆迁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密切配合,确保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顺利实施。

封新朋与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不履行××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

封新朋与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不履行××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

封新朋与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不履行××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1.02.22【案件字号】(2021)陕71行终13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侯文锋孙毅左昆【审理法官】侯文锋孙毅左昆【文书类型】其他文书【当事人】封新朋;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当事人】封新朋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当事人-个人】封新朋【当事人-公司】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代理律师/律所】赵涛陕西端木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涛陕西端木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涛【代理律所】陕西端木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封新朋【被告】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本院观点】本案的焦点是被上诉人是否具有补偿安置上诉人案涉拆迁项目的法定职责。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证明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8-21 09:18:27封新朋与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不履行××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1)陕71行终133号(2021)陕71行终133号上诉人(一审原告)封新朋,男,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汉族,住西安市未央区。

委托代理人薛满升,男,汉族,1953年11月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西安市未央区,系上诉人之岳父。

委托代理人刘太明,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住所地西安市未央区。

负责人李霄科,主任。

出庭负责人熊晓华,武装部部长。

委托代理人赵涛,陕西端木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封新朋与被上诉人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未央宫街办)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不服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作出的(2020)陕7102行初1704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与刘俊平,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与刘俊平,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与刘俊平,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城市规划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09.02【案件字号】(2020)陕71行终94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侯文锋胡雁刘宇红【审理法官】侯文锋胡雁刘宇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刘俊平;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西安市未央区城中村和棚户区XX中心【当事人】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刘俊平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西安市未央区城中村和棚户区XX中心【当事人-个人】刘俊平【当事人-公司】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西安市未央区城中村和棚户区XX中心【代理律师/律所】张恒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肖娜陕西同州律师事务所;门萍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雍秦权陕西宝伦律师事务所;赵涛陕西端木律师事务所;赵淼陕西智冠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恒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肖娜陕西同州律师事务所门萍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雍秦权陕西宝伦律师事务所赵涛陕西端木律师事务所赵淼陕西智冠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恒肖娜门萍雍秦权赵涛赵淼【代理律所】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陕西同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陕西宝伦律师事务所陕西端木律师事务所陕西智冠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办事处【被告】刘俊平;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上诉人刘俊平与案涉被拆除建筑物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以及案涉拆除行为的实施主体是谁,案涉拆除行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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