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导流与水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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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施工导流与水流控制

在河床上修建水工建筑物时,为保证在干地上施工,需将天然径流部分或全部改道,按预定的方案泄向下游,并保证施工期间基坑无水,这就是施工导流与水流控制要解决的问题。施工导流与水流控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坝址区的导流和截流;(2)坝址区上下游横向围堰和分期纵向围堰;(3)导流隧洞、导流明渠、底孔及其进出口围堰;(4)引水式水电站岸边厂房围堰;(5)坝址区或厂址区安全度汛、排冰凌和防护工程;(6)建筑物的基坑排水;(7)施工期通航;(8)施工期下游供水;(9)导流建筑物拆除;(10)导流建筑物下闸和封堵。

第一节施工导流

一、施工导流方法

施工导流的基本方法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全段围堰法导流,即用围堰拦断河床,全部水流通过事先修好的导流泄水建筑物流走;另一类是分段围堰法,即水流通过河床外的束窄河床下泄,后期通过坝体预留缺口、底孔或其它泄水建筑物下泄。但不管是分段围堰法还是全段围堰法导流,当挡水围堰可过水时,均可采用淹没基坑的特殊导流方法。这里介绍二种基本的导流方法。

(一)全段围堰法

全段围堰法导流,就是在修建于河床上的主体工程上下游各建一道拦河围堰,使水流经河床以外的临时或永久建筑物下泄,主体工程建成或即将建成时,再将临时泄水建筑物封堵。该法多用于河床狭窄、基坑工作量不大、水深、流急难于实现分期导流的地方。全段围堰法按其泄水道类型有以下几种:

1、隧洞导流

山区河流,一般河谷狭窄、两岸地形陡峻、山岩坚实,采用隧洞导较为普遍。但由于隧洞泄水能力有限,造价较高,一般在汛期泄水时均另找出路或采用淹没基坑方案。导流隧洞设计时,应尽量与永久隧洞相结合。隧洞导流的布置型式如图7-1。

图7-1 隧洞导流示意图

2、明渠导流

明渠导流是在河岸或滩地上开挖渠道,在基坑上下游修筑围堰,河水经渠道下泄。它用于岸坡平缓或有宽广滩地的平原河道上。若当地有老河道可利用或工程修建在弯道上时,采用明渠导流比较经济合理。具体布置型式如图7-2。

图7-2 明渠导流示意图

3、涵管导流

涵管导流一般在修筑土坝、堆石坝中采用,但由于涵管的泄水能力较小,因此一般用于流量较小的河流上或只用来担负枯水期的导流任务,如图7-3所示。

图7-3 涵管导流示意图

4、渡槽导流

渡槽导流方式结构简单,但泄流量较小,一般用于流量小、河床窄、导流期短的中小型工程,如图7-4。

图7-4 渡槽导流示意图

(二)分段围堰法

分段围堰法(或分期围堰法),就是用围堰将水工建筑物分段分期围护起来进行施工(图7-5)。所谓分段,就是从空间上用围堰将拟建的水工建筑物圈围成若干施工段;所谓分期,就是从时间上将导流分为若干时期。导流的分期数和围堰的分段数并不一定相同。

分段围堰法前期由束窄的河道导流,后期可利用事先修好的泄水建筑物导流。常用泄水建筑物的类型有底孔、缺口等。分段围堰法导流,一般适用于河流流量大、槽宽、施工工期较长的工程中。

图7-5 分期导流示意图

图7-6 导流分期与围堰分段示意图

1、底孔导流

采用底孔导流时,应事先在混凝土坝体内修好临时或永久底孔;然后让全部或部分水流通过底孔宣泄至下游。如系临时底孔,应在工程接近完工或需要蓄水时封堵。底孔导流布置型式如图7-7。

图7-7 底孔导流

底孔导流挡水建筑物上部的施工可不受干扰,有利于均衡、连续施工,这对修建高坝有利,但在导流期有被漂浮物堵塞的危险,封堵水头较高,安放闸门较困难。

2、缺口导流

混凝土坝在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在汛期河流暴涨暴落时能继续施工,可在兴建的坝体上预留缺口渲泄洪峰流量,待洪峰过后,上游水位回落再修筑缺口,谓之缺口导流(图7-8)。

图7-8 坝体缺口过水示意图

二、导流建筑物

(一)导流建筑物设计流量

导流设计流量是选择导流方案,确定导流建筑物的主要依据。而导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是选择导流设计流量的标准,即是施工导流的设计标准。

1、洪水设计标准

导流建筑物系指枢纽工程施工期所使用的临时性挡水和泄水建筑物。根据其保护对象、失事后果、使用年限和工程规模划分为Ⅲ~Ⅴ级,具体按表7-1确定。

级别

保护对象

失事后果

使用

年限 (年)

围堰工程规模 堰高(m)

库容 (亿m 3

)

有特殊要求的Ⅰ级永久建筑物

淹没重要城镇、工矿企业、交通干线或推迟工程总工期及第一批机组发电,造成重大灾害和损失

>3

>50

>1.0

Ⅰ、Ⅱ级永久建筑物

淹没一般城镇、工矿企业或推迟工程总工期及第一批机组发电而造成较大灾害和损失

1.5~3

15~50

0.1~

1.0

Ⅲ、Ⅳ级永久建筑物

淹没基坑,但对总工期及第一批机组发电影响不大,经济损失较小

<1.5

<15

<0.1

注:1、导流建筑物包括挡水和泄水建筑物,两者级别相同;

2、表列四项指标均按施工阶段划分;

3、有、无特殊要求的永久建筑物均系针对施工期而言,有特殊要求的Ⅰ级永久建筑物系指施工期不允许过水的土坝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永久建筑物;

4、使用年限指导流建筑物每一施工阶段的工作年限,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阶段共用的导流建筑物,如分期导流一、二期共用的纵向围堰,其使用年限不能叠加计算;

5、围堰工程规模一栏,堰高指挡水围堰最大高度,库容指堰前设计水位所拦蓄的水量,两者必须同时满足。

导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级别在表7-2规定幅度内选择,并结合风险度综合分

析,使所选标准经济合理,对失事后果严重的工程,要考虑对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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