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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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因工伤或者职业病造成伤残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伤残赔偿金。

2018年,国家发布了最新的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以下是具体内容:一、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十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600元。

2. 丧失全部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九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550元。

3. 丧失三分之二以上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八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500元。

4. 丧失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七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450元。

5. 丧失一分之三至三分之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六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400元。

6. 丧失一分之六至一分之三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五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350元。

7. 丧失一分之十至一分之六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四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300元。

8. 丧失一分之十以上至一分之十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三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250元。

9. 丧失一分之二十以上至一分之十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二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200元。

10. 丧失一分之二十以下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一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150元。

二、伤残赔偿标准适用范围。

以上伤残赔偿标准适用于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造成的劳动者伤残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伤残赔偿金,并及时足额支付给受害劳动者。

三、伤残赔偿金的支付方式。

伤残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受害劳动者的意愿选择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

一次性支付时,应当在劳动者认定伤残等级后的一个月内支付;分期支付时,应当在劳动者认定伤残等级后的一个月内首次支付,并按月支付。

四、伤残赔偿金的调整。

伤残赔偿金标准随着国家经济和物价水平的变化而调整。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调整幅度及时调整伤残赔偿金,并及时足额支付给受害劳动者。

五、伤残赔偿金的保障。

伤残赔偿金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足额支付给受害劳动者,不得拖欠或者少发。

贵州省最新工伤待遇赔偿项目依据标准

贵州省最新工伤待遇赔偿项目依据标准

工伤职工赔偿项目依据标准-------------残剑飞雪依据省新标准整理提供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称办法)、“省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省关于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省关于推进煤矿和煤矿山企业以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守则,作为工伤赔偿标准:(条例第1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病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条例第12条第一款)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办法第6条)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以下支出:(一)工伤医疗费;(二)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生活护理费;(五)丧葬补助金;(六)供养亲属抚恤金;(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八)辅助器具费;(九)工伤康复性治疗费;(十)劳动能力鉴定费;(十一)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十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条例第22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具体各项职工工伤待遇计算依据及标准:第一项:工伤医疗待遇(条例第30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018最全最新的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2018最全最新的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2018最全最新的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讼。

二.需提交什么材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018年遵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遵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遵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遵义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遵义工伤赔偿内容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伙食补助费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费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

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工伤赔偿各个项目的标准及计算公式

工伤赔偿各个项目的标准及计算公式

工伤赔偿各个项目的标准及计算公式工伤赔偿是为了保障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多个项目。

本文将详细介绍各个项目的标准及计算公式,以供参考。

一、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准确说,是报销所有治疗、手术、住院等与工伤有关的医疗费用。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工伤医疗费用 = 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中,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指的是受伤职工在医疗期间所支付的与工伤有关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药费、检查费等。

二、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对工伤造成的永久残疾进行补偿的一项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如下:伤残赔偿金 = 赔偿基数 ×伤残等级 ×赔偿比例其中,赔偿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决定的,伤残等级是根据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评定的,赔偿比例是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的。

对于伤残等级的评定,各地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一般采用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将伤残分为一级至十级。

赔偿比例一般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残疾对应的赔偿比例最高,随着伤残等级的提高,赔偿比例逐渐降低。

三、死亡赔偿金当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死亡时,应该支付死亡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死亡赔偿金 = 赔偿基数 ×赔偿比例赔偿基数和赔偿比例的确定与伤残赔偿金类似,根据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确定赔偿基数,赔偿比例根据受益人的身份和与劳动者的关系进行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工伤的认定和赔偿标准,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标准进行申请和赔偿。

总结:工伤赔偿各个项目的标准及计算公式较为复杂,涉及到工伤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等多个方面。

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注意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标准,以确保受到工伤的劳动者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和补偿。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1:引言工伤赔偿是指用于弥补因工伤导致的职工身体损伤或者功能障碍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的一种制度。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此文档适用于在贵州省境内发生工伤的各类企业和机构的职工,以及贵州省职工工伤赔偿机构的工作人员。

3:工伤赔偿标准根据贵州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赔偿标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3.1 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是指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后,导致职工产生不同程度的伤残,按照一定比例赔偿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伤残等级及相应赔偿比例如下:- 一级伤残.100%赔偿比例- 二级伤残.70%赔偿比例- 三级伤残.50%赔偿比例- 四级伤残.30%赔偿比例- 五级伤残.10%赔偿比例3.2 医疗费用在工伤事故导致的职工身体损伤或者功能障碍情况下,用于治疗、康复的各项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住院费用- 手术费用- 药物费用- 康复费用等3.3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指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后,导致职工产生伤残而无法从事原工作或者其他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4:工伤赔偿计算方法工伤赔偿的计算主要根据以下指标进行:4.1 计算基数计算基数是指用于计算工伤赔偿金额的基础数额。

一般情况下,计算基数为职工工资的月平均值。

4.2 赔偿比例赔偿比例是指按照一定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具体赔偿比例与伤残等级相关,请参照第3.1节的说明。

4.3 计算公式工伤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赔偿金额 = 计算基数×赔偿比例5:文档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细则文件- 工伤赔偿申请表格6:法律名词及注释- 工伤: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受事故、职业病或者其他因素造成的身体损伤、功能障碍、职业病以及职业中毒等。

- 赔偿:指用经济补偿方式弥补工伤造成的经济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最新版本)

《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最新版本)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8(最新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2018年贵州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贵州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贵州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贵州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引言误工费是指因意外事故导致工作人员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正常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一种常见的赔偿项目。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8年贵州省关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以及计算方式。

误工费赔偿标准2018年贵州省对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1. 一般工作人员的误工费标准为每天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2. 高级工作人员的误工费标准为每天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3. 特殊工作人员(如高风险职业、重体力劳动等)的误工费标准为每天工资的百分之一百。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仅适用于2018年贵州省,其他省份的误工费赔偿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

赔偿项目误工费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所有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病所致的经济损失。

2. 包括医疗费、住院费、药费、护理费等与伤病治疗有关的费用。

3. 因伤病导致的生活不能自理所需的护理费用。

4. 误工期间的工资损失。

5. 此外,还应考虑受害人的年龄、工作岗位、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时间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项目应通过完整的医疗记录、工资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据来证明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计算方式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受害人的工资和误工期间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误工费 = 工资 x 误工天数 x 误工费标准例如,某工作人员每天的工资为200元,由于意外事故导致误工30天,根据贵州省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标准为每天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误工费 = 200元 x 30天 x 0.8 = 4800元这表示受害人应获得4800元的误工费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可能因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伤病导致失去劳动能力,可能需要更加详细的计算方法。

在具体计算时,应根据相关法规和专业意见进行计算。

结论2018年贵州省对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

了解正确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对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2018年贵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贵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贵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贵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贵州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6个月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6个月七、停工留薪期工资: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八、停工留薪期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贵州九级工伤赔偿项目2018年贵州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3、辅助器具费用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停工留薪期工资8、停工留薪期护理费9、必要的康复费10、伤残津贴11、工伤复发的治疗费贵州九级工伤计算方式2018年贵州省九级工伤赔偿计算: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x元/天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5、护理费:住院天数×x元/天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9、工伤复发的治疗费:实际发生10、康复治疗费:实际发生参考数据:一、上一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667.07元/年;二、上一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434.00元/年;三、上一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3702.87元/年;四、上一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4740.18元/年;五、上一年度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7448元(丧葬费暂按3210.67元/月)计算;六、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省内30元/天,特区50元/天。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贵州)工伤赔偿共涉及多个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助费、交通费等。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住院天数计算,每天10元。

助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

停工留薪工资:根据本人月平均工资和停工留薪月数计算。

护理费:根据受害人生活自理能力的不同,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种情况,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计算,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平均工资计算,五至十级伤残有不同的最低赔偿标准。

以上是贵州省的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详细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八级、九级和十级伤残的津贴标准分别为受伤人员平均工资乘以9个月、6个月和3个月,其中最低津贴标准分别为3个月、2个月和1个月。

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适用于五级及以上伤残,低于五级的伤残无此项福利。

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伤残津贴,如果该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金将补足差额。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与伤残津贴相同,但是根据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月数计算,由用人单位支付。

孤寡老人或孤儿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算方式为配偶可获得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可获得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30%,并在此基础上增加10%。

总和不得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

平均工资是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保险基金支付或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工伤处理必备)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工伤处理必备)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贵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表

贵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表

贵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表一、总则工伤保险是一项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的社会保险制度。

作为工伤保险的一部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表对于确定工伤保险赔偿金额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表旨在规定贵州地区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合理保障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贵州地区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表1. 伤残赔偿标准根据职工因工伤致残程度不同,工伤保险给予的赔偿标准如下:(1)15级伤残:按照银行职工15级伤残赔偿标准执行;(2)14级伤残:按照银行职工14级伤残赔偿标准执行;(3)13级伤残:按照银行职工13级伤残赔偿标准执行;(4)12级伤残:按照银行职工12级伤残赔偿标准执行;(5)11级伤残:按照银行职工11级伤残赔偿标准执行;(6)10级伤残:按照银行职工10级伤残赔偿标准执行;(7)9级伤残:按照银行职工9级伤残赔偿标准执行;(8)8级伤残:按照银行职工8级伤残赔偿标准执行;(9)7级伤残:按照银行职工7级伤残赔偿标准执行;(10)6级伤残:按照银行职工6级伤残赔偿标准执行;(11)5级伤残:按照银行职工5级伤残赔偿标准执行;(12)4级伤残:按照银行职工4级伤残赔偿标准执行;(13)3级伤残:按照银行职工3级伤残赔偿标准执行;(14)2级伤残:按照银行职工2级伤残赔偿标准执行;(15)1级伤残:按照银行职工1级伤残赔偿标准执行。

2. 丧失劳动能力赔偿标准根据职工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不同,工伤保险给予的赔偿标准如下:(1)全额赔偿:职工因工伤丧失全部劳动能力的,按照其个人月工资收入和工龄计算赔偿金额;(2)部分赔偿:职工因工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按照其个人月工资收入和工龄计算赔偿金额。

3. 相关费用补偿标准在工伤保险赔偿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些相关费用的补偿,具体标准如下:(1)治疗费用:根据工伤职工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予以报销;(2)住院费用: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住院费用明细单,予以合理报销;(3)护理费用:根据工伤职工护理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予以报销;(4)交通费用:根据就医所需的实际交通费用情况予以报销;(5)误工费用:对工伤事故造成的误工期间,按照职工个人月工资收入的70%支付误工费用。

(最新最全)2018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赔偿标准

(最新最全)2018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赔偿标准

2018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赔偿标准一、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

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

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

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一、工伤赔偿标准贵州省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的。

具体标准如下:1、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包括住院费、检查费、药品费等。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贵州省的标准,每天给予工伤职工本人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计算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3、护理费: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需要护理的程度,按照贵州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护理费。

4、残疾赔偿金: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年龄等因素,按照贵州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年龄等因素,按照贵州省的规定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年龄等因素,按照贵州省的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计算方法贵州省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贵州省的标准,每天给予工伤职工本人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计算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为: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70%。

3、护理费: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需要护理的程度,按照贵州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护理费。

计算公式为:护理费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需要护理的程度×伤残等级系数。

4、残疾赔偿金: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年龄等因素,按照贵州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1-伤残等级)/12 ×年龄系数×伤残等级系数。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年龄等因素,按照贵州省的规定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018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善后处理必备)

2018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善后处理必备)

2018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比上年增长6.5%。

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2018年因工死亡的标准有所提高。

现对2018年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进行如下总结:一、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27920元(全国统一标准)计算公式:36396元/年*20年=727920元36396元为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注: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6396元/年*20年=727920元;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1195元/年*20年=623900元;2015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8844元/年*20年=576880元;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6955元/年*20年=539100元;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4565元/年*20年=491300元;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1810元/年*20年=436200元;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9109元/年*20年=382180元二、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2018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广东省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71*6=36426元;广州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7425*6=44550元(2018年7月才会颁布广东省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三、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2、其他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但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工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而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贵州工伤赔偿标准

贵州工伤赔偿标准

贵州工伤赔偿标准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由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决定。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实际金额由所在用人单位决定。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用人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裁决书生效后用人单位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呢?一、医疗费用凭发票计算,不怕多就怕少。

贵州工伤理赔标准最新

贵州工伤理赔标准最新

贵州工伤理赔标准最新贵州省工伤理赔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

最新的贵州省工伤理赔标准如下:一、医疗费用的赔付标准:1. 一般工伤:按照工伤保险目录规定的医疗项目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为100%。

2. 重大工伤:按照工伤保险目录规定的医疗项目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为100%。

但是对于治疗特殊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可以予以适当增加。

二、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标准:1. 一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60倍。

2. 二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50倍。

3. 三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40倍。

4. 四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30倍。

5. 五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20倍。

6. 六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15倍。

7. 七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10倍。

8. 八级伤残及以下伤残:伤残赔偿金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8倍。

三、丧葬补助金的赔付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贵州省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补助标准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20倍。

四、误工费的赔付标准:1. 一般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贵州省对因工受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职工,支付误工费。

费用为伤残期间本人月平均工资的80%。

2. 重大工伤:对于因重大工伤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支付误工费。

费用为伤残期间本人月平均工资的100%。

总之,以上就是贵州省最新的工伤理赔标准。

职工在遭受工伤后,可以根据这些标准来进行医疗费用赔付、伤残赔偿金计算、丧葬补助金和误工费的申请。

不同等级的伤残赔偿金不同,对于工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伤保险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2018年密云县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密云县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密云县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密云县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年密云县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2018年密云县职工10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21653元、最低为24330.6元;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密云县上一年度即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3个月,即17379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密云县上一年度即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3个月,即17379元。

以上三项合计:最低赔偿额为59088.6元、最高赔偿额为156411元。

2018年密云县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内容有:1,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密云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0.1。

2,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当地标准)元×住院天数4,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5,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6,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7,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密云县十级伤残赔偿项目2018年密云县十级伤残赔偿项目有:一、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二、误工费根据《解释》第20条规定,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停工留薪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月数
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误工费
(二)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 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贵州)
赔偿项目
计算方法
备注
医疗费
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10元/天×住院天数
2011贵州省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问题意见
交通费
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
停工留薪的工资
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残疾辅助器具费
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பைடு நூலகம்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无此项目)
五级伤残:平均工资(元/月)×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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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贵州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贵州省工伤赔偿内容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
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
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
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
补助费。

三、交通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
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

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
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
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
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
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
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
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
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
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
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八、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
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
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和的标准为: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为基数,按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但计算五级伤残的剩余月数最多
不得超过72个月,六级不得超过50个月。

七级伤残的剩余月数最多不得超过24个月,
八级不得超过18个月,九级不得超过8个月,十级不得超过4个月。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和的标准为: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为基数,按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但计算五级伤残的剩余月数最多
不得超过72个月,六级不得超过50个月。

七级伤残的剩余月数最多不得超过24个月,
八级不得超过18个月,九级不得超过8个月,十级不得超过4个月。

贵州工伤赔偿项目
2018年贵州省工伤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二、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费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五、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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