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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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单位名称(公章):社保登记证号:
表格中*项由医保经办审核人员填写,其他栏目由用人单位填写。

(每次填写一式两份)初审人:复审人:审批日期:年月日
申请工伤医疗费用流程
一、申报费用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办理完工伤认定后,应先到社保支付部进行工伤登记,再在每月的1-20号到医保申请医疗费用的报销。

二、用人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员的《工伤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工伤人员的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收费专用收据(发票),药费需附处方,各项检查、化验、治疗费用需提供明细单,手写明细单须有填写人签字和医院公章。

6、各种发票明细处方需整齐粘贴在A4纸上。

材料12345按顺序装订整齐。

7、门诊和住院的费用须分别提供材料和分别录入报表报销
四、参保人员在外埠发生的医疗费用,除提供以上材料,还需附:
1、用人单位的出差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在外埠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诊断证明
3、提供外埠就医费用凭证(收据、明细单、处方)
五、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内容
1、《北京市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2、《北京市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3、《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目录》
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完成后,工伤职工应在本人《工伤证》选择的北京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出示《工伤证》,费用直接由医院实时结算支付。

个人要求变更工伤医疗机构的,应向工伤认定的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就医。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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