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两委议事规则》
村两委议事规则
村两委议事规则为增强村务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村两委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所布置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
2、讨论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村庄建设的年度和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规划实现的工作措施。
3、研究制订《村民自治章程》(草案)、村民奖惩的办法以及村(财)务民主管理和公开等规章制度(草案)。
4、讨论决定村会计、调解、治保等机构组成人员人选。
5、讨论决定低保人选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对象。
6、研究提出来有关本村重大村务工作初步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制订具体的实施措施。
7、研究决定村集体大额奖金的开支。
8、其它需要村两委会研究或做出决定、决议的事项。
二、会议制度1、村两委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村两委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经村党支部书记委托也可由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召集主持;村两会议,各委员均须按时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召集人请假;村两委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
2、村会计可列席会议,如工作需要,其它人员也可列席,具体列席人员由召集人确定。
3、村两委会议由村会计负责记录,村会计未列席的,由组织委员记录。
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存档备查。
三、议事程序和方法1、村两委会议和议题由村两委委员向召集人提出,经村党支部委员会确定后列入会议议题。
2、村两委委员提出的议题,须事先由提出人组织人员研究、协调、论证,提出具体方案供决策时选择参考。
3、村两委会议召开的日期和议题内容,应由召集人提前告之与会人员,一般不临时动议重大问题。
属通气性质的问题,可以临时提出,但须简明扼要。
4、村两委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先由议题提出人作详细说明后,各委员畅所欲言,发表自已的意见,然后采用口头或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决议方为有效。
xx村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
xx镇xxx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条根据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有关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民主,集体行使职权。
第三条凡属于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均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一般每月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村民委员会会议:㈠村民委员会委员三人以上提议的;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召开的;㈢30名以上村民联名书面提请召开的;㈣上级部门要求召开的;㈤村党支部提议的;㈥村民委员会主任提议的。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会议必须有村委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
举行会议时,应邀请村党支部书记出席。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会议决定的村民应知事项,应当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集体决定的事项,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但村民委员会主任对通过的事项有异议的,有权提请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条对涉及村民利益重大事项的决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广泛地听取村民代表及各界人士的意见,提出方案,并提请村党支部通过,报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条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执行。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应当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记录的内容要由参加会议的人员校对并签名。
第十二条记录人员对村民委员会会议的记录要详细清楚,内容要实事求是。
第十三条建立村民委员会会议档案制度,每次会议的记录、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等均要列入档案,安排专人保管。
第十四条本议事规则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xxx村民委员会2010年1月1日。
村“两委”议事规范
村“两委”议事规范一、议事原则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原则。
村党支部领导村民委员会,支持和保证村委会按照法律充分行使职权。
村民委员会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村党支部、村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村“两委”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涉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3、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
村“两委”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商量需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循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议事内容1、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村“两委”任期工作目标。
3、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和超过村委会财务审批权限的财务开支。
4、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农业规模经营的变动,农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5、村级土地的征用、补偿方案和农村建房宅基地的审批。
6、基建工程等村级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7、计划生育指标的下达。
8、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9、救灾救济款的发放。
10、兴办学校、道路、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11、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或需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解决的事项。
12、村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第一步:村“两委”联席议事。
凡涉及上述内容的事项,均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全体成员参加,就所议事项形成基本意见。
第二步:党员议事。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就村“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基本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达成共识。
第三步:村民或村民代表议事。
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再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主任主持,村民或村民代表依法审议,作出决定。
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两委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两委联席会议是村级管理的主要决策形式。
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全体成员参加,到会人员总数须是支委委员人数、村委委员人数之和的半数以上,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
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两委”成员应按要求准时参加两委联席会议,对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两委联席会议的成员,村党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情况上报党委。
第二条两委联席会议的基本内容:(一)讨论决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政府有关决议、指示的实施办法;(二)讨论决定加强村“两委”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决议或决定;(三)讨论决定不必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四)以下事项应当由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方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土地补偿款的使用和管理;兴办村公益事业的资金筹集办法;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集体土地及各业的承包经营方案;集体资产的处置;计划生育、宅基地指标分配;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三条两委联席会议应履行以下程序:(一)确定议题。
村“两委”成员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然后,由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相互沟通,确定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如果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召开会议,由乡镇进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决定是否上会。
(二)集体研究。
会议主持人组织大家围绕议题,积极发表意见。
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的,召开第二次会议再次进行研究。
必要时,报请乡镇研究解决。
(三)进行表决。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形成决议。
如研究多项议题,须逐项进行表决,表决结果要当场宣布。
其盖其克村“两委”班子办事规则
其盖其克村“两委”班子办事规则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其盖其克村“两委”班子办事规则:
一、凡涉及村级重大问题,必须先召开“两委”联席会议讨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将联席会议初步意见交村支委会研究做出决定后,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二、其盖其克村“两委”班子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即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
三、村党支部支持村委会的各项工作,村委会应定期(每月一次)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大会报告近期自己分管工作的开展情况,递交书面材料,由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村委会阶段性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再反馈给村委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和整改要求,村委会还应自觉接受村民代表的监督,对村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接受和及时反馈解决。
四、对解决不了的或无权决定的,以村党支部的名义呈报乡党委解决。
农村两委工作规范
[找文章到☆大☆秘☆书☆网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为使村“两委”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确保“两委”关系协调,运转有序、高效、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职责要求1、村党支部工作职责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自治活动。
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2、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1)村民委员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教育、组织村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教育、引导村民履行公民义务,组织村民发展经济。
并做好本村生产的服务协调工作,带领村民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
(3)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团结,家庭和睦。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保卫工作,保持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
(4)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好教育、文化、计划生育、医疗卫生事业等,开展社会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活动。
村两委议事规则
村两委议事规则村两委议事规则一、村两委议事参加的人员为党支部成员和村委会成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开会。
二、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暂缺或其它原因缺席时,委托副书记或村主任召集和主持。
三、联席会议召开前,首先应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事内容告知与会人员,可根据会议需要,由主持人提名列席人员,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四、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在此基础上,由主持人结合讨论情况,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策,决定重要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如遇重要问题要发生争执或双方人数相等时,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待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或由上级组织裁决。
五、讨论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会前征求群众意见,并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六、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内容等须记录在册,会后任何不人得随意翻阅和更改原始记录,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改变。
个别人有不同意见可公开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七、每个两委成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
村两委成员都应共同维护集体领导,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村两委议事规则为了加强依法履行职权,全面规范日常管理,加快基层民主建设进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议事规则:一、议事规则的内容(一)议事原则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集体决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二)议事内容1.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的决定。
2.讨论本村(社区)班子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3.讨论研究本行政区域内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和中长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调整和任免。
农村两委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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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要求1、村党支部工作职责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自治活动。
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2、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1)村民委员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教育、组织村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教育、引导村民履行公民义务,组织村民发展经济。
并做好本村生产的服务协调工作,带领村民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
(3)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团结,家庭和睦。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保卫工作,保持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
(4)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好教育、文化、计划生育、医疗卫生事业等,开展社会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活动。
村两委会议事规则
白鹿村村两委会议事规则为增强村务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村两委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所布置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
2、讨论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村庄建设的年度和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规划实现的工作措施。
3、研究制订《村民自治章程》(草案)、村民奖惩的办法以及村(财)务民主管理和公开等规章制度(草案)4、讨论决定村助理会计、调解、治保等机构组成人员人选。
5、讨论决定抵保人选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对象。
6、研究提出有关本村重大村务工作初步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制订具体的实施措施。
7、研究决定村集体大额资金的开支。
8、其它需要村两委会研究或做出决定、决议的事项。
二、会议制度1、村两委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村两委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经村党支部书记委托也可由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召集主持;村两委会议,各委员均须按时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召集人请假;村两委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
2、村助理会计可列席会议,如工作需要,其它人员也可列席,具体列席人员由召集人确定。
3、村两委会议由村助理会计(文书)负责记录,村助理会计未列席的,由组织委员记录。
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存档备查。
三、议事程序和方法1、村两委会议的议题由村两委委员召集人提出,经村党支部委员会确定后列入会议议题。
2、村两委委员提出的议题,须事先由提出人组织人员研究、协调、论证,提出具体方案,供决策时选择参考。
3、村两委会议召开的曰期和议题内容,应由召集人提前告之与会人员,一般不临时动议重大问题。
属通气性质的问题,可能临时提出,但须简明扼要。
4、村两委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先由议题提出人作详细说明后,各委员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采用口头或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决议方为有效。
村两委会议议事制度
村两委会议议事制度(一)召集与主持:村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总支、党委)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村委主任(党员)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参加对象:村两委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与会对象因故不能参加,应在会前请假,并征得主持人同意,会议做好签到和记录。
(三)召开时间:召开村两委会议一般为每个月召开一次,如遇需要可随时召开。
(四)议题:召开村两委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
(五)议事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议事内容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党内外同志的意见与建议。
(六)议事和决策范围:1、制定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和指示。
2、研究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及年度计划。
对本村的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村的建设提出方向,布局和方针及措施。
3、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重要事项。
4、其它应提交研究的重要工作。
(七)议事程序规则:1、凡提交两委会议研究议题,应事先在调查基础上提出,先提交支委会研究确定。
2、会议议题及日期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与会议人员。
临时突发紧急事情除外。
3、一些重大方案提出后,应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接受村民代表监督。
(八)决策表决:1、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在每个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采取表决,举手,或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2、无论采取何种表决形式:每个表决人都必须表示明确的意见。
3、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员数的半数为通过。
未到成员书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4、会议决定每个事项,应逐项进行表决。
并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形成会议记录和决议。
5、对集体作出的决议,有关分管领导要认真及时落实办理。
乡村两委议事制度完整版
编号:TQC/K360乡村两委议事制度完整版In the collective management, in order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enthusiasm and initiative, form a collective force and establish a system that conforms to the market rules, management principles, and fully embodies the modern moral concepts and behavior norms.【适用指导方向/规范行为/增强沟通/促进发展等场景】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乡村两委议事制度完整版下载说明:本规章制度资料适合用于集体管理中,为使每一位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得到了充分发挥,并形成一种集体合力而建立起符合市场规律,符合现代管理原理,并能充分体现现代化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
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乡村两委议事制度一、村“两委”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决定召开;党支部委员及村委会委员必须参加,并享有议事表决权;因事请假,应经党支部书记同意。
对涉及会议研究议题内容的其他干部、小组干部及有关人员可列席参加会议,但不享有议事表决权。
二、“两委会”会议原则上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有事不能主持的可委托其他主要干部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参加会议成员按各自负责的工作整理后,呈报村党支部书记审定。
三、“两委会”会议时间确定后,要于会议前一天通知各委员,并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对记录妥善保管。
四、“两委会”议事范围:1、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农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集体议事规则
农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集体议事规则为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村党组织、村委的高效运作,推进集体议事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村党组织、村委的领导水平和决策水平,特修订本规则。
一、议事准则1、发挥党内民主,实行有效集中村党组织、村委必须发扬民主作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反对的意见;要疏通和拓展党内民主渠道,保障下级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集中党员和群众的正确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2、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1)村党组织、村委成员既要根据集体的决议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关心党组织、村委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做到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增进领导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2)在村党组织、村委集体成员中,书记和各成员之间是平等的,但书记在集体成员中负主要责任,书记应充分听取各成员之间的意见,集中和发挥各成员的智慧和创造性,实现在民主基础上的个人意志、组织决议和行动的统一,各成员要积极支持、协助和配合书记开展工作。
二、会议制度1、村党组织、村委会议一般一星期召开一次,如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
2、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为主的村级组织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
3、村党组织下属的党组织书记例会每月召开一次.4、党日活动每月一次,由下属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5、村党组织会议、村级组织联席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6、村党组织会议、村级组织联席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
7、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
8、遇时间紧迫,可采用党组织委员临时碰头形式作出决议,在紧急情况下,又无法召开会议,在场支部委员有责任作出临时处置,但事后应迅速向党支部报告。
9、各类会议都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三、议事范围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发布的指示、任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2、本村经济及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措施;3、本村财务预算安排和决算情况;4、村集体经营所得和集体企业收益分配和使用方案;5、镇街道统筹、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方案;6、村集体资产的投资、租赁、承包方案;7、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及违纪方面的问题;8、土地征用方案、征用费管理、使用情况;9、村镇建设等项目的招投标、资金安排及承包方案;10、村干部享受误工补贴标准及交际招待费、数额巨大的经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标准及管理办法;11、村级救济、养老金、社会保险和合作医疗等福利事业安排方案;12、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经济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13、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委会民主议事制度
村委会民主议事制度民主议事制度为进一步促进村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有章理事水平,现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订立村级民主议事制度。
一、议事原则村重点问题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点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
在民主决策过程中要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
二、议事程序第一步,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看法的基础上提出议事内容;第二步,召开村班子负责人办公会议和村“两委”班子会议讨论;第三步,召开党员会议,广泛听取党员看法;第四步,依据议事内容和职责权限,提交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议或决议。
三、村级民主议事范围、内容下列事项必须经村“两委”班子会议、村党员大会审议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或讨论决议:(1)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乡村建设规划;(2)村级财务预算布置和决算情况;(3)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和投资方案;(4)村级5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立项、资金布置及承包方案;(5)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出卖等处置方案;(6)土地征用方案和征用、征收土地各项弥补费的调配和使用方案;(7)宅基地的布置、使用方案;(8)村级接济、最低生活保障、土地征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福利事业方案;(9)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的订立、修改;(10)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或讨论决议的村务执行情况、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召集(1)村级“两委”班子会议或全体党员会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
(2)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3)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提议或1/3以上的村民代表、1/10以上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4)村民代表会议的紧要议题和需要讨论决议的紧要事项,村民委员会应事先告知村民代表。
村民代表有对议事内容评价、批判、建议、质询和表决的权利。
(5)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并必须有2/3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才有效。
乡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乡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乡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议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保障村民自治、依法按章办事、充分协商酝酿。
二、联席会议议事的内容范围:主要涉及村重大事务以及村民自治等问题。
三、村两委联席会议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参加对象为:村两委全体成员,必要时可邀请镇党委、镇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派员参加。
四、村两委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应到会人员参加才能召开。
联合议事实行一事一议,所议事项赞成人数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原则上视为通过,并形成决议。
参加对象对所议事项有强烈反对意见的,应充分做好解释说明、沟通工作。
五、村两委会议事的基本程序为:确定议题一一会议通知一一讨论酝酿一一形成决议。
六、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由村民委员会召集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七、议事的保障监督:严格会议纪律,建立印章管理制度,实行村务公开、村干部述职评议、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村两委议事规则
柯柯镇兴隆村村“两委”议事规则(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村务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村两委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村两委主要是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及下属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共青团、妇代会、调委会、治保、民兵等组织。
第三条村两委议事规则,在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按照党的规章要求,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其他村级组织依法按章行使职权,发挥作用。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以及上级党委和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研究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讨论决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村党支部提出建议方案,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
加强和改善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的领导,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章程充分行使职责。
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健全和落实党支部工作定期通报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五)加强对各社社长、报账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审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等群众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出其他村级组织组成人员的建议人选,做好村级后备干部教育培养工作。
(六)搞好本村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村创建、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扫黑除恶、民生等各项重点工作,加强对村民的思想道德教育,确保兴隆村社会和谐稳定。
官仓村两委议事及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官仓村两委议事及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第一篇:官仓村两委议事及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一、村两委议事及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官仓村两委议事及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一)村两委会议议事范围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所布置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
2、讨论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村庄建设的年度和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规划实现的工作措施。
3、各类工程发包、集体资产处置、集体土地、水面和集体资产的承包经营,兴办集体经营项目、公益事业经费的筹集等重要事务具体方案的制定。
4、讨论决定村会计、调解、治保等机构组成人员人选。
5、讨论决定低保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对象。
6、研究提出来有关本村重大村务工作初步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制订具体的实施措施。
7、村集体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村级财务管理规定,上级下拨资金、救灾救济款物及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方案;8、宅基地的安排与报批、土地征用和使用权调整、林政管理规定、山林土地承包转让方案;9、享受村误工补贴人数及补贴标准;10、数额在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及财务支出;11、5000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建设及重大项目支出的具体方案。
村两委会议进行讨论审核,制定具体使用方案,形成会议记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12、其它需要村两委会议研究或做出决定、决议的事项。
(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决策范围1、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和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2、5000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的建设;3、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4、村级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5、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6、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7、宅基地的使用方案;8、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用的使用方案;9、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制度(一)村“两委”联席会议1、村“两委”联席会议应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完整word版)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
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自治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二、村委会工作职责1、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乡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3、在兴办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与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或劳务中进行认真的“一事一议”的组织和引导工作。
同时对兴办集体公益事业进行“一事一议”时,必须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定向使用、财务公开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防止出现以强迫命令的方式搞“一事一议”,严禁用“一事一议”之名搞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加重农民负担。
4、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财务、事务、政务事项、依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形式如实公布。
5、发动和依靠群众,制定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并认真检查落实。
做好健全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协调配合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特别要大力疏导、调解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6、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村委会干部参加的村务办公会,研究处理重要村务工作。
对急需处理的村务工作,村委会应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7、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每半年和年终召开一次村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有关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民主,集体行使职权。
四、凡属于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均适用本议事规则。
五、村民委员会一般每月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村民委员会会议:(一)村民委员会委员三人以上提议的;(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召开的;(三)30名以上村民联名书面提请召开的;(四)上级部门要求召开的;(五)村党支部提议的;(六)村民委员会主任提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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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两委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提高村支两委办事效率和议事决策水平,推进基层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特制定本规则。
村两委议事的会议主要是。
村支部委员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村民委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村支两委联席会议。
分别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进行议事、商讨、决策。
一、村党支部有关会议
(一)村支部委员会议
村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议事范围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决定,结合本村实际,落实完成上级组织的决定和任务;
2、研究制订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及措施;
3、审定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和财务公开项目,制订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方案及办法。
讨论确定各业承包方案和各种款项收缴办法;
4、研究制订推行民主政治建设的实施办法;
5、讨论确定村级后备干部,研究制订村级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管理等各项制度;
6、研究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办法和途径,确定建党对象,做好党员和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
7、听取村委会、村工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的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及措施;
8、讨论研究村委会、村工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提交的有关事项;
9、决定需要提交支部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经济联合社决定的重大事项;
10、研究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办法及措施。
(二)村支部党员大会
村支部党员大会是研究村内重大事务、基层组织建设的决策性会议。
村支部党员大会出席人员是支部全体党员,参会人员达到应到会人数的80%以上可以开会。
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部份村民代表和村组干部参加。
村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议事范围是:
1、总结审议支部年度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党支部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要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3、确定党员发展,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及转正,对党员作出奖惩决定;
4、开展对党支部委员、党员村干部的述职考评,做好党员的民主评议;
5、研究党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
6、研究决定村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有关事项。
村支部党员大会议题一般应在三天前,由书记与支委成员研究决定,提出议题或方
案。
村支部党员大会议事要求:
1、村支部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
2、村支部会议原则上一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支部会议的时期、议题、地点由书记或组织委员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3、所有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必须事先经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4、党员大会表决时,到会人数必须在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根据会议性质内容,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
5、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指定专人做好记录,重大内容,特别是决议内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议事记录和《会议纪要》应立卷归档。
(三)村支部党小组会议
村支部党小组会议的议事范围是:
凡涉及村组经济社会事务、群众生产生活的事项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公益事业建设、集体资产处置、产业结构调整、生产布局规划、群众生活安排、社会治安维护、各种救济补助发放、各种先进评选上报、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都是党小组议事的范围。
二、村民委员会有关会议
(一)村委成员会议
村委成员会议的主要议事范围是:
1、讨论决定本村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私营经济中有关协调服务事宜。
2、讨论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兴修水利、植树造林、修建村庄道路、公共卫生、环境整治等问题。
3、讨论决定有关民事纠纷、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依法纳税、拥军优属、扶贫救灾、社会救济、禁毒、禁赌和劳教释放人员的帮助等工作。
4、讨论决定本村组财务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村务财务公开等问题,调查处理村组干部违犯财经纪律有关问题。
5、讨论制定本村村规民约,村民议事制度、村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民事调解决定等。
(二)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亦称村民大会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应当有本村18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大会的议事范围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应由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2、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村财务预算、决算和收支情况的报告;
4、评议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5、依法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6、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7、审议和批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申请;
8、撤销、变更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三)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评议村委会成员的工作,讨论决定本村自治章程规定的下列事项:
1、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镇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3、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见村财务管理制度);
4、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1000元以下包含1000元由村委会主任审批;1000以上—10000元以下包含10000元由村两委讨论决定,授权村委会主任审批;10000元以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授权村委会主任审批);
5、兴办学校、道路、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6、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5万元以下由村委会提出方案,交村两委讨论决定;超5万元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7、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8、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9、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10、土地征用及各项补偿费的使用方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
三、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
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为村党支部、村委会全体成员和不是两委会委员的村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计生专干,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必要时可扩大到村民小组长,也可邀请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
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的主要议事范围是:
1、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决定。
2、通报村党支部与村委会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3、研究讨论村民关心的经济发展、文化教育、财务管理、工程实施、公益事业等重大问题。
4、研究村级重大事务。
5、研究决定当前工作任务和措施。
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的议事要求是:
村党支部与村委会联席会议人数必须达到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方可召开。
对会议研究的事项,与会人员应逐一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议。
对争议比较大问题,可暂缓决议,需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待下次会议研究讨论。
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是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的基础上,对村级重大事务进行讨论决策,并按照各自的职能组织实施,凡经联席会议讨论决策的事项,任何人都无权改变,有不同意见
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坚决执行。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