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会计凭证使用及整理规范

银行业会计凭证使用及整理规范
银行业会计凭证使用及整理规范

富滇银行会计凭证

使用及整理规范

前言

我行目前业务种类繁杂、凭证品种繁多,业务人员在日常办理业务过程中的操作处理、凭证使用、印章使用、传票整理、报表打印归档等方面执行标准不统一或未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为使我行的业务处理制度化、规范化,运营管理部根据我行目前业务现状,在我行各项会计政策、业务操作规程、说明的基础上编写了本规范,旨在对目前日常业务处理中的凭证使用、传票整理、报表打印等内容进行规范统一,以此促使我行的会计结算水平的提高。

本规范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不定期进行修订。

修订记录

第一部分传票分类与整理

一、会计传票分类

1、核心业务系统传票:当日业务传票整理以柜员为单位,并分别按顺序打码;

2、会计清单:清单、登记簿按日装订成册,定期上交总行会计结算部(内容见表一)。

3、总账系统传票:总账系统产生的业务传票按日单独装订,定期上交会计结算部。

二、传票、清单和登记簿归档要求

根据业务系统产生的传票、清单和登记簿按性质进行分类:

1、业务系统传票:指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处理并产生的客户原始凭证、机制凭证及附件。

业务系统传票按日整理,昆明地区分支行于次日送事后监督中心-外包扫描中心进行扫描,由外包扫描中心负责装订后移交总行会计结算部归档,地州分行于次日由指定人员扫描上传事后监督中心后自行装订归档。

2、会计清单:指通过核心业务系统产生的各类清单、登记簿、客户协议等(见表一)。

会计清单按日装订,昆明地区分支行定期上交总行会计结算部,地州分行按日装订归档。

3、总账系统传票:指通过总账系统产生的各业务传票、相关清单及附件。

总账系统传票按日装订,昆明地区分支行定期上交总行会计结算部,地州分行可按日装订归档。若当日业务传票较少,可采取单独装订定期合并装盒,在凭证盒封面注明传票起止日期等内容。

三、会计清单内容及装订方法

会计清单是指非账务性的清单、登记簿、客户协议、相关报表等,根据会计清单产生的业务系统、保管方式分为:核心业务系统会计清单、电子账表管理系统会计清单、分支行专夹保管清单。为提高前台操作效率,节约成本,按照会计清单产生系统分别制定装订标准如下:

1、业务系统会计清单

各分支行将每天业务系统接收打印的登记簿、清单、汇总表、明细表及客户协议等会计清单按交易日期逐日顺序装订成册,定期上交总行会计结算部。

注:季度结息是由核心系统批量进行处理,结息过程无人工干预,凭证均为机制凭证,无操作风险,因此季度结息时不打印客户《结息凭证》,客户回单各分支行可根据本行实际情况统一打印或在客户申请领取时进行打印。

核心业务系统会计清单整理内容及顺序如下:

表一核心业务系统会计清单

注:整理与客户签定的各类协议时可不按表上顺序进行排列,但协议类的整理顺序应在凭证、清单和登记簿之后。表上所示客户协议或有缺漏,凡与客户签定的其他协议也可按此整理方法进行归档。

2、电子账表管理系统会计清单

电子账表管理系统存在的清单、报表等(如表二)不再要求按日打印,可在业务需要时从电子账表管理系统导出或打印。

表二电子账表管理系统会计清单

3、分支行专夹保管的内容

四、业务传票整理方法及要求

业务传票的整理以柜员为单位按日分别顺序打码。根据事后监督分类扫描和补录需要业务传票分为复核员传票和记账员传票。

1、传票整理基本要求:

1、传票整理顺序按业务处理先后排列,存在一借一贷业务凭证按先借后贷的顺序进行,传票、附件不区分顺序打码;

2、所有凭证、账表不能折叠;

3、机制凭证、凭证整理单等应将空白部分进行裁剪,减少电子数据空间占用;

4、业务传票中严禁粘贴、夹带回形针、大头针等物,一经发现按《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5、昆明地区分支行在传票整理完毕后用“长尾夹”整齐固定,“长尾夹”上用贴纸注明:机构名称及机构号(五位)。

2、复核员传票整理方法

复核员传票排列顺序:

3、记账员传票整理方法

记账员传票排列顺序:

4、业务传票封面填写方法

业务传票按柜员分别整理。每个柜员分别填写传票封面;并填写(网点)汇总传票封面。填写规范如下:

4.4.1网点汇总传票封面填写(盖章)方法

(1)注明:传票汇总清单(盖章)

(2)全宗号:五位网点号(盖章)目录号:0201(盖章)

(3)传票日期:按交易日期填写

(4)柜员号和传票张数:按柜员分别填写,列出所有柜员明细及柜员传票张数,填写传票合计张数。

(5)业务主管在汇总传票封面“会计主管”栏签章。

汇总传票封面填写示例:

4.4.2复核员(库管员)传票封面填写(盖章)方法

(1)注明:复核员传票(盖章,条章规格要求:1X5厘米)

(2)全宗号:五位网点号(盖章)目录号:0201(盖章)

(3)传票日期:按交易日期填写

(4)柜员号位置标注为999999及传票张数

(5)签章:业务主管在“会计主管”栏加盖名章、复核员在“复核”栏签章。

4.4.3记账员传票封面填写(盖章)方法

(1)全宗号:五位网点号(盖章)目录号:0201(盖章)

(2)传票日期:按交易日期填写

(3)柜员号和传票张数:记账员柜员号及传票张数

(4)签章:业务主管在“会计主管”栏加盖名章、记账员在“复核”栏签章。

第二部分常用会计凭证使用规范

一、基本原则

1.1凭证使用

(1)凡作为银行记账凭证的一律使用碳素笔填写;

(2)业务凭证的使用必须为总行统一印制的凭证,不允许使用已停用凭证或其他银行的凭证;

(3)所有业务凭证正面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记录注释信息,注释信息仅记载在凭证背面,如双敲复核号、客户身份信息、审批签字、支付系统联行行号等;

(4)凭证带附件的,应在业务凭证“右侧”注明附件张数;

(5)作废凭证的处理:签发作废的凭证作当日表外传票的附件,改版作废的凭证按待销毁凭证进行处理,待销毁凭证不放入当日传票,造册上交总行会计结算部集中进行销毁;

1.2印章使用

银行业务印章使用应遵循不影响记账凭证账号、金额及流水号的原则。

(1)对公通存通兑业务应在凭证“右上方”加盖“对公通存通兑”字样条章;

(2)大、小额支付系统来账手工入账业务应在记账凭证“右上方”加盖“手工入账”字样条章;

(3)大、小额支付系统退汇业务应在记账凭证“右上方”加盖“主动退汇”

字样条章;

(4)大、小额支付系统重汇业务的应在记账凭证“右上方”加盖“重汇”字样条章;

(5)附件章必须加盖在附件凭证正面“右上方”;

(6)保证金账户开户通知书、保证金存款转账业务办理通知书、保证金存款账户信息维护通知书、保证金存款账户销户通知书需加盖支行客户经理部章或行政公章。

(7)机制凭证打印有工号的无需在相应位置加盖私章,但没有打印有工号的凭证必须加盖相应的签章。

3、个人结算账户销户时不需要填写《销户申请书》,单户结息时已打印利息清单,销户时不再打印《(储蓄)利息清单》;

1.3 其他要求

(1)支取差旅费时需提供单位提现证明;

(2)支取其他用途的现金达三万元(含)以上时需要附相关证明;

(3)支取备用金(经审批的额度内)时不附相关证明;

(4)转账代缴税款时,在《通用税收缴款书》后打印操作记录(在系统提示打印《业务委托书》时,将操作记录打印在《通用税收缴款书》后);

(5)代发工资“批量(代发/付)返回结果”做主件,“批量(代发/付)上传主机入账”清单做附件,由客户提供的原始工资清单明细及支行机打的工资清单明细由支行核对相符后归入当日“会计清单”一并进行装订(6)委托收款结清时,委托收款第二联作贷方凭证的附件。通过大、小额方式收到的款项,委托收款第二联作大、小额来账凭证的附件;如果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方式收到的款项,分支行根据同城票据集中提回中心的挂帐通知手工填制特

种转账借贷方传票(提回中心的挂账通知凭证作为该传票的附件)及时贷记客户账,同时销记“委托收款结清”表外业务,并按流水打印表外机制凭证。确保表内、外账务的一致性。

(7)办理理财产品时客户填写的申购单应作表外付出传票的附件,如为对公客户申购而填写的转账支票也与申购单一起作申购当天表外传票的附件。

(8)支行在转销同城挂账时,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后应附相应挂账传票复印件及挂账清单。并在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左下方记载挂账转销的原因。

(9)同时存在借贷方传票的必须在借贷方传票上都打印流水号,如:系统内客户间转账、通存通兑业务、贷款还款等都存在借贷方传票,因此此类业务流水号必须在借贷方传票上都打印;流水号打印在传票背面的须与凭证方向保持一致;

二、凭证使用规范

2.1 转账支票使用规范

凭证格式:人民银行标准凭证格式

适用范围:对公或对私(个人结算账户预留印鉴户)转账业务

用章标准:转讫章,记账员、复核员名章。

使用方法:按人民银行规定使用碳素笔填写凭证要素。

其他说明:出售支票时必须使用打号机或打码机打印付款人账号、付款人开户行名称,大额支付行号、条码等。

凭证样式及印章位置:

注:凭证所示银行签章仅作为印章加盖位置示范,不作为用章标准,下同。

2.2 现金支票使用规范

凭证格式:人民银行标准凭证格式

适用范围:对公或对私(个人结算账户预留印鉴户)取现业务

用章标准:现金讫章,记账员、复核员名章。

使用方法:按人民银行规定使用碳素笔填写凭证要素。

其他说明:出售支票时必须使用打号机或打码机打印付款人账号、付款人开户行名称。

凭证样式及印章位置:

2.3业务委托书使用规范

凭证格式:内部凭证,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借方会计凭证、第二联:发电依据、第三联:客户回单。

适用范围:用于对公及对私客户的支付系统汇兑业务,对公客户银行汇票、本票申请,对私客户小额支付通存通兑业务、个人转账、汇款业务。

用章标准:

1、用于支付系统业务时第一联借方凭证加盖“转讫章”、第二、三联发电依据和客户回单加盖“业务专用章”;

2、用于个人转账业务时第一、二联加盖“转讫章”、第三联客户回单加盖“业务专用章”。

3、记账凭证加盖记账员、复核员名章,若主管授权过或确认支付的业务加盖主管名章(或签字)。

使用方法:

1、处理支付系统非实时业务(普通汇兑)直接发送时将第三联客户回单撕除后垫复写纸进行打印;

2、处理支付系统非实时业务(普通汇兑)间接发送时记账员打印第一联,复核员打印第二联;

3、处理支付系统实时业务(支付系统通存通兑)时三联垫复写纸后一起打印;

4、个人帐户(存折户或卡)行内转账业务,打印第一、二联,因行内对转需要两份回单,因此第三联为客户回单,另可打印《个人存取款凭条》并将凭条上的回单作为另一客户回单;

5、个人帐户(存折户)提出交换时,打印《个人存取款凭条》,客户填写的《业务委托书》第一联作为附件,其余联次可不填或销毁,客户同时填写《转账进账单》作提出交换贷方凭证,《转账进账单》第一联为客户回单,《个人存取款凭条》客户回单不再给客户但必须裁下销毁;

6、卡账户提出交换、验资户销户转款、长期不动户支取时凭证规范如下:

(1)提出交换时:填写一式三联《业务委托书》及《转账进账单》,其中《业务委托书》第一联作借方传票,其余联次可不填或销毁,《转账进账单》第一联作客户回单,第二联做提出贷方凭证。

(2)验资户销户转款、长期不动户支取通过内转或通存通兑方式时:填写一式三联《业务委托书》,第一联、第二联作借、贷方传票,第三联做客户回单。

7、业务委托书用于行内汇划时凭证三联同时垫复写纸后打印。

其他说明:

1、结算账户转内部账交易,如转代发工资等业务,在系统提示打印《业务委托书》时,可选择打印在凭证背面或取消打印。

2、除验资账户外严禁对公客户将《业务委托书》用于转账业务。

3、卡客户办理转账业务,如系统不能打印操作记录时,柜员应在凭证的备注栏或空白处填写卡的主账号。

凭证样式及印章位置:

2.4 转账进帐单使用规范

凭证格式:人民银行标准格式,凭证一式两联,第一联客户回单,第二联银行记账凭证

适用范围:对公或对私转账贷方入账凭证

用章标准:提出交换时第二联加盖业务公章,内部转账或提入交换时加盖转讫章,记账员、复核员名章。

其他说明:

1、昆明地区分支行处理提出待收妥抵用交易时,不在《转账进账单》上打印流水号,可将流水号手写在《转账进账单》背面右下角,次日处理收妥入账交易时将流水号打印在《转账进账单》背面;

2、未收妥抵用(即退票)的转账进账单归入会计清单;

3、处理行内对转业务或通存通兑业务时借、贷方凭证均必须打印流水号。

凭证样式及印章位置:

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要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七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

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公司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 第九条财务部应当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条财务部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五、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核算和处理。 七、其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三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6.1.1新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6.1.1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 2015年12月11日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 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第十条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

记账凭证管理规定

记账凭证管理规定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Q/CT 湖北东神楚天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TGL-JY-026- 记帐凭证管理规定 -03-20发布 -04-01实施湖北东神楚天化工有限公司发布

记账凭证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会计人员取得、填制与保管记账凭证工作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记账凭证是指财会部门根据审核确认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 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载经济业务的简要内容,确认会计分录,作为记账直接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 3 职责 3.1会计人员:负责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正确的记账凭 证。 3.2出纳:负责核对记账凭证现金及银行存款等科目的金额。 3.3会计主管:审核记账凭证的内容真实、正确性。 4 管理内容 4.1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4.1.1记账凭证的名称。 4.1.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4.1.3记账凭证的编号。 4.1.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4.1.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4.1.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4.1.7记账标记。 4.1.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4.1.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 章。 4.2记账凭证填制的要求 4.2.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正确、完整。即在对原始凭证审 核无误的基础上填制记账凭证。 4.2.2记账凭证日期的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应按编制当天日 期填写。有些属于当月经济业务,如费用的分配或成本、利润的结转等调整分录和结账分录的记账凭证,需要到以后月份才能编制凭证的,应填写当月月末的日期。 4.2.3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 记账凭证的,系统能够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4.2.4记账凭证能够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 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能够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4.2.5记账凭证的附件张数应与原始凭证的附件张数一致。4.2.6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能够不附原始凭证外,其 它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财务制度》财务部规范化管理工具包

财务部规范化管理工具包

目录 第一章财务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一、一般公司的财务部组织结构图 二、如果公司有分公司或分支结构,一般总公司财务部结构图 三、大型集团公司财务部组织结构图 四、酒店财务部组织结构图 五、财务部职责 六、财务部权力 七、财务总监的职责 八、财务部总经理职责 九、财务主管的职责 第二章资本预算管理 一、资本预算主管岗位职责 二、资本预算专员岗位职责 三、预算编制程序 四、年度预算编制程序 五、年度预算编制平衡流程 六、年度预算调整流程 七、现金预算流程 第三章财务成本控制管理 一、成本控制主管岗位职责 二、成本控制专员岗位职责 三、现金清查处理流程 四、银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五、费用报销管理流程

第四章资产管理 一、资产管理主管岗位职责 二、资产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三、现金清查账务处理流程 四、备用金收支账务处理流程 五、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六、固定资产盘点管理流程 第五章筹资与投资管理 一、筹资与投资主管岗位职责 二、筹资专员岗位职责 三、投资专员岗位职责 四、筹资管理流程 五、银行借款筹资管理流程 六、投资管理流程 第六章会计核算管理 一、会计核算主管岗位职责 二、会计核算专员岗位职责 三、日记总账账务处理流程 四、记账凭证账务处理流程 五、科目汇总表核算流程 六、固定资产核算流程 七、利润核算流程 第七章成本会计管理 一、成本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二、成本会计专员岗位职责

三、产品定额成本编制流程 四、产品成本核算管理流程 五、成本核算账务处理流程 第八章应收账款管理 一、应收账款主管岗位职责 二、应收账款专员岗位职责 三、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四、应收票据处理流程 五、呆账死账确认流程 六、坏账处理流程 第九章审计管理 一、审计主管岗位职责 二、审计专员岗位职责 三、审计工作流程 四、货币资金审计流程 五、存货审计流程 六、收入审计流程 七、成本审计流程 八、利润审计流程 第十章税务管理 一、税务主管岗位职责 二、税务专员岗位职责 三、纳税筹划流程 四、纳税核算流程 五、纳税申报流程

某某公司关于会计记账凭证使用的规范

某某公司关于会计记账凭证使用的规范 一、记账凭证的使用方法:针对公司所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必需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科目认真、准确的填制记账凭证。关于记账凭证的填制具体规定如下: 1.年月日:供货商、客户的往来按照业务发生时间填写日期,目的是为了方便核对账目,其他经济业务按照当天的日期填制。 2.凭证号:每月从1号开始编制至月未最后一张凭证结束,号码连续不间断、不重复、不遗漏。 3.附单据张数:凡与本业务有关联的发票、清单、附件等都作为张数附在本记账凭证后面,不得在单据上随意修改,涂鸦。 4.摘要:按照业务发生的主要内容,简单、明了的进行填写,不得空白。 5.科目:按照业务的性质,准确无误的使用会计科目。①总账科目:按照会计法所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填制,不得自行设置会计科目; ②明细科目:按照公司需要,由财务负责人设置明细科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增减科目。 6.借贷方金额:财会人员要遵守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会计法则,将经济业务发生额准确的进行填制。 7.制单(制证):本着谁制单谁签名的原则,签上制单人的姓名,不得只签姓不签名或只签名不签姓。

二、记账凭证(以下简称为凭证)的填制人:根据工作安排、分工的不同,凭证填制分为出纳制单和财务会计制单两部分。 1.出纳:负责公司货币资金的收支工作,对于公司每天进出的货币资金,按照业务内容详细归类,及时填制会计凭证,登录现金和银行日记账薄,保证资金的准确性。 2.财务会计:负责公司全部的业务往来工作,针对公司所有供货商、客户的业务往来,及时填制会计凭证,并登录账薄,结出余额,便于随时与电脑账核对。 3.出纳与财务会计的分工协调:①出纳将已填制完成的凭证,按顺序编好凭证号,登录账薄后,交于财务会计。②财务会计收到出纳交来的凭证后,将自己所做的凭证继续、连续、顺延编号,并妥善保管凭证。 4.为了能够及时将前一天营业输入电脑账,财务会计必需将每一天开始的第一张凭证号编好。具体做法:继前一天的凭证编号的最后一张号码顺延编排。提高工作效率。 三、记账:根据公司经营特性,分为手工与电脑二套账并行的格局,一张记账凭证需要分别记入手工账薄和输入电脑账。具体操作规定如下: 1.每天对营业部门交上来的每一笔销售单据都要逐一审核后输入电脑账的收款单中,并对输入的金额与营业款核对,保证不出差错。对收款单的录入规定①制单人:财务部门统一使用×××用户。

会计凭证管理规定

会计凭证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会计凭证管理办法 第1章目的 第1条为保证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财务报告数据的准确性,会计人员需按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会计凭证的取得、填制与保管工作。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会计人员取得、填制与保管会计凭证工作的管理。 第3条会计凭证的相关界定。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而记账凭证又分为现金凭证、银行凭证和转账凭证。 2.企业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各种会计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部。 第2章原始凭证管理要求 第4条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下列要素: 1.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4.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与经济内容。 5.数量、单价、金额。 第5条原始凭证的印章必须齐全,其要求如下。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业务公章、结算专用章。

2.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业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第6条原始凭证记录要真实,计算要准确,具体要求如下。 1.凭证名称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 2.凭证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相符。 3.经济业务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等相符。 4.品种、数量、单价填写正确。 5.大写和小写金额相符等。 第7条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分割单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编号、金额及所依附的记账凭证编号。 2.填制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和日期。 3.填制分割单的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分担金额。 4.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会计主管人员、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 各分割单的内容、数量、金额应与原始凭证相符。 第8条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其中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银行会计凭证整理规范模版

xx银行会计凭证整理规范 xx总会〔xx〕15号,xx年8月16日印发 一、凭证的打印 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凭证进行打印。 (一)系统提示打印一联式(二联式)空白凭证的,使用一联式(二联式)通用空白凭证进行打印。系统提示打印存折、存单、存取款凭条等的,使用相应的凭证进行打印。 (二)系统提示打印记账凭证的,一般使用客户账凭证进行打印。需打印的客户账凭证基本的确认规则是:借贷方一方为客户账的,打印在客户账凭证上;借贷方都为客户账的,打印在借方凭证上;借贷方都为内部账的,打印在借方凭证上。 客户账凭证一般是指转账支票、进账单、结算业务申请书等。 (三)汇总凭证打印。电话费、批量开户(重空)、批量开户(表内)、批量代扣、委托收款发出登记、委托收款发出核销、委托收款接收登记、委托收款接收核销、同城批量收妥、同城借方抵用录入、小额报文发送(除实时借记业务)、凭证下发(清算中心使用),使用“6700柜员汇总凭证”交易进行打印。 (四)中间业务冲账凭证打印。中间业务的冲账凭证,使用“6800中间业务补充冲账打印”交易进行打印。 二、凭证的整理 (一)确定主凭证 一笔交易确定好主凭证后,该笔交易的其他副凭证及附件都作主凭证的附件,并加盖统一刻制的附件章。特别是“有系统操作无需勾对表内外业务流水的特殊业务凭证类”和“其它无系统操作的业务凭证类”的主凭证应判断准确。 (二)凭证摆放 1、顺序依次为:柜员正式轧账单、有表内表外业务流水的凭证、有表内外流水的“6700柜员汇总凭证”、无表内外业务流水的有系统操作的特殊业务、其它无系统操作的业务凭证、现金重空轧账单、柜员调拨统计单。 2、支行业务轧账、支付系统来账自动入客户账凭证、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差额凭证、票交提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竞赛题(附答案)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竞赛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本题共计16分) 1.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时间是()。 A.2015年12月11日B.2016年1月1日 C.2016年7月1日D.2017年1月1日 2.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定期将应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部门应是()。 A.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 B.单位的档案机构或档案人员所属机构 C.单位的人力资源机构 D.单位的有关业务部门 3.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这里所说的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时间应为()。 A.1.5年B.半年C.2年D.1年 4.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也是一种重要的会计档案,它的编制部门是()。A.单位会计机构B.单位行政办公室 C.单位人力资源部门D.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5.根据规定,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的部门应是()。 A.单位会计机构B.单位办公室 C.单位人力资源部门D.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6.根据规定,属于企业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是()。

A.总账B.银行对账单 C.财务会计报告D.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7.根据规定,保存期为30年的会计档案是()。 A.总账B.银行对账单 C.财务会计报告D.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8.下列不属于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是() A.总账B.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C.年度财务会计报告D.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9.保存期为30年的会计档案并不少,但()例外。 A.总账B.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C.会计凭证D.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10.关于会计档案所涵盖的范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会计档案,即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 B.会计档案既包括纸质的会计资料,也包括一些电子的会计资料 C.由于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均不属于企事业单位的原始凭证,所以它们也就不属于会计档案资料 D.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的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决算)不属于会计档案资料 11.关于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均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填制

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准则

财务会计制度 为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的财经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财务制度 一、财务计划 根据公司的计划管理制度,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计划。 公司编制的财务计划从时间上分为长期、中期及短期三种,超过一年的为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即为年度计划,一年以下的为短期计划,短期计划主要指月度计划。 年度计划应于上年年底前完成草案,于当年元月31日前正式编制完成;月度计划于上月月底前完成草案,当月5日前编制完成。 各区、块的房产或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其他相对独立的项目,还应在上述基础上单独编制财务预算。 (一)财务计划的主要类别和容 1、财务收支计划。财务收支计划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包括计划期公司的一切可以预计的现金收入与支出。财务收支计划的主要容

及列示方式如下: ?计划期各项现金收入; ?计划期各项现金支出; ?计划期期初现金余额; ?计划期可用现金(计划期现金收入加期初现金余额); ?计划期拟筹措的现金(计划期可用现金减计划期现金支 出); ?计划期期末现金结余数。 2、成本费用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包括计划期将发生并应计入计划期的成本费用,及虽未在计划期发生但应计入计划期的成本费用,其主要容与列示方式如下: (1)房地产开发成本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前期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 ?公共配套费; ?开发间接费。 (2)期间费用

国有企业“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会计档案管理 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国有企业“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和内容: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范围,为会计管理中心、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由行政管理中心行使监察权力。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要求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组成 一、会计档案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账簿; (三)会计报表:包括年度决算表、月报表和半年报表以及报表附表、附注和会计情况说明书; (四)会计预算执行表、成本控制表、销售明细表; (五)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银行会计报表、对税务报表及税务资料; (六)其它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发票或收据存根联、各种经济合同。第二条会计档案的管理 公司会计管理中心为负责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会计管理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计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档案由形成档案的各部门和人员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对同一年度的会计档案先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归类,对每一类中的会计档案再根据不同保管年限和档案形成时间顺序分别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的整理 (一)每月中旬之前应将上月的各种会计凭证分类按编号顺序分本进行装订成册。

(二)每本凭证要求折叠整齐,凭证编号连续,附件齐全,每本凭证订牢不松。 (三)每本凭证应加制封面、封底,凭证封面和每册凭证背脊对各栏内容填写齐全,盖章清晰。 二、会计账簿的整理 (一)账簿装订要求订牢不松,折叠整齐,不缺不漏,账页多的科目应单独分册装订,账页少的科目可与其他科目账页合并装订,多科目账页合并装订时,同一科目的账页应集中在一本账册内,不能将其分散装订在多本账册中。 (二)电脑账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2个月后分类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名章。 三、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 平时应做好其他会计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根据其他会计资料的不同类型,分别按照上述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装订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并及时归档。 第四条会计档案保存要求: 一、防止档案的损坏,延长档案使用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二、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第十三章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第八十七条会计档案的内容: 一、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科目日结单、同城票据交换(提出、提入票据汇总)清单、特殊会计处理的各类通知单等。 二、会计帐簿:包括总帐、各种明细帐(分户帐)、现金收付日记簿和各种登记簿。 三、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主管部门对财务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开户申请书、经济合同、财产清查汇总资料、涉外文件、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软件数据资料、程序资料及存储于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等,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 五、市商行以各行部为单位建立会计档案,妥善保管。非独立核算机构的会计档案,应由管辖行统一归档。 第八十八条会计档案立卷 一、会计凭证: 1、业务量大的单位按日装订,业务量小的单位够一册及时装订。每册按年统一编流水号,卷号与会计凭证册数编号应一致。 2、每册凭证背处应注明行、部名称、所属年度、月、日、每册流水号、保管期限,并及时登记“会计凭证保管登记簿”。 3、会计凭证一经装订不得随意拆封,必须拆封时应经领导批准,并在重新装订进做书面记录。 二、会计帐簿:、 1、总帐:按月装订。 2、活页明细帐、登记簿可根据数量按月、季、年装订,年度中间结转帐页应妥善保管。其中实收资本、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明细帐因需永久保管应单独装订。 3、各种帐簿的装订顺序按科目、帐号排列,装订成册的帐页每册要按页加编顺序号,每册帐簿前应加填帐页目录。

三、会计报表: 1、日计表按月装订,其他报表按年装订,年终决算报表单独装订。 2、报表装订顺序为:财务情况说明书、资产负债表及其附表、损益表及其附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其他附表。 汇总单位报表,每一报表装订顺序为本单位汇总表,所属汇总单位报表。 3、装订成册的会计报表应按页编流水号。 四、其他会计资料均应分别单独装订成册,编制卷号。 五、装订成册的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均应在绳结处用纸条加封,由装订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加封处盖章,然后加具封皮,封面按要求填写齐全并及时登记“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 第八十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管和定期保管两类,具体规定如下: 一、永久保管会计档案: 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资本金、股金及股权明细; 3、挂失登记和补发的凭单收据; 4、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及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5、机构变动交接清册; 6、存、贷款开销户记录; 7、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及扣划书; 8、帐销案存记录 9、银行认为应永久保管的其他会计资料; 二、保管期限十五年的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及其附件; 2、总帐、明细分类帐、卡,各种登记簿。 3、会计人员及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4、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5、重要单证和重要印章的领发、保管和缴销记录;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20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有效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各级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各级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各级机构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财务会计部是会计管理部门。总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制定会计档案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作业流程标准,有权监督和检查各级财会部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质量;省分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依据总公司规定监督和检查所辖分支机构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安全性;总省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地市分

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具体实施会计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归档等工作,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移交至办公室前的借阅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档案相关管理制度,对会计档案管理各环节进行专业指导;负责会计档案的接收归档、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有权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真实可靠、安全规范和长期可读;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移交后的借阅管理,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鉴定及销毁工作。 第六条系统需求管理部是软件需求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受理、审核和评估与会计档案管理相关的软件需求,组织进行需求的评审、确认,将审核通过的需求提交需求实现部门,并组织需求提出部门进行系统功能的验收。 第七条信息技术部是电子会计档案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系统开发、功能改造、日常运行维护;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满足电子会计档案存储、归档、移交、保管、利用、销毁等要求;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电子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三章归档和移交 第八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

会计凭证审核标准规范

会计凭证审核标准规范 一、目的: 使会计人员能够正确地审核企业经营活动中所取得或填制的会计凭证、记账凭证,以规范会计人员对各项业务的审核工作。 二、适用范围: 会计人员审核各项业务报告单。 三、术语: 1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2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四、发票的一般审核方法: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1审核“购货单位名称”是否为本公司名称全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行及账号”等项目填写是否正确。 2应同时取得发票联(第二联)及抵扣联(第三联),并是否为运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各联均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字轨号码一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各项目填写齐全、正确无误,票面金额与实际支付的金额相符,两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3开票日期至本单位到税务机关认证日不得超过180天; 4不同商品或劳务名称应分别填写,汇总金额开立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应有“销货清单”作为发票附件,商品名称应与入库单相符;

5“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各栏计算是否正确,“价税合计”中的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6符合其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 (二)普通发票: 1发票应为发票联,套印有发票监制章、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各项目填写齐全、正确无误,票面金额与实际支付的金额相符; 2日期为费用实际发生日,注意是否遵照规定不跨年度使用;并审核发票的开具日期是否超过该发票规定的使用时限; 3不同商品或劳务名称应分别填写,汇总金额开立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应有“销货清单”作为发票附件,商品名称应与入库单相符; 4“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各栏计算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5取得的定额发票上应按发票项目将客户名称、日期等填写齐全; 6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五、银行票据的一般审核办法: (一)银行汇票: 1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两联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相符; 2汇票上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是否为本企业; 3背书是否连续,持票人的身份证件与背书所列是否相符; 4汇票记载事项是否完备,有无涂改现象; 5汇票是否在付款期限内; 6汇票上的银行印章是否清晰,有无银行用压数机压印的小写金额并与大写金额相一致;

会计档案管理细则

会计档案管理操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中心档案管理专员负责,一年以内的会计资料放财务办公室资料专柜,一年以上移入档案室。 2.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按财务中心会计档案管理操作细则,定期将各项目、各机构的各项资料汇总至各职能中心,由各职能中心收集审核后传递给财务中心。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六)贷款合同及收据。 (七)项目成本预算书 (八)各项目合同复印件(包括甲方、供应商合同)

(九)每月收入确认的依据,包括产值确认表、设计确认函、管养扣款单、进度款申请表等。 (十)所有项目的开工令 (十一)工程结算资料、验收资料。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装订并登记凭证清单: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凭证目录,每月记录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4)需要单独装订成册的凭证附件,由相关凭证制作人,整理好对应的附件,加上封面标示后,按月、年装订成册。 (5)时间规定:每月15日前由各相关人员将上月上述资料移交档案管理员。 2.会计账簿。 会计账务处理完成年度结账后,均需财务报表出具人员从金蝶帐套打印出总帐、明细帐整理后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范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凭证管理规定

会计凭证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会计凭证管理办法 第1章目的 第1条为保证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财务报告数据的准确性,会计人员需按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会计凭证的取得、填制与保管工作。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会计人员取得、填制与保管会计凭证工作的管理。 第3条会计凭证的相关界定。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而记账凭证又分为现金凭证、银行凭证和转账凭证。 2.企业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各种会计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部。 第2章原始凭证管理要求 第4条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下列要素: 1.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4.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与经济内容。 5.数量、单价、金额。 第5条原始凭证的印章必须齐全,其要求如下。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业务公章、结算专用章。 2.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业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第6条原始凭证记录要真实,计算要准确,具体要求如下。 1.凭证名称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 2.凭证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相符。 3.经济业务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等相符。 4.品种、数量、单价填写正确。 5.大写和小写金额相符等。 第7条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分割单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编号、金额及所依附的记账凭证编号。 2.填制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和日期。 3.填制分割单的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分担金额。 4.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会计主管人员、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 各分割单的内容、数量、金额应与原始凭证相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会计基础工作,不断地提高会计业务工作水平,更好的为公司提供财务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 3.职能部门: 3.1制订部门:公司财务部 3.2执行部门:公司财务部 4.内容 4.1岗位分工原则: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不得兼管制单、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公司的银行预留印鉴不能由同一人保管。 4.2原始凭证(报销凭证和付款申请单等)的基本要求: 4.2.1 填制要求见《费用报销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4.2.2会计人员在审核各种原始凭证时,务必认真负责,细致入微,严格执行公司的“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不得徇私舞弊,发现不符合公司制度的报销单据,一律给予退回,不得超金额、超范围审核报销费用。 4.3 填制记帐凭证及登帐的要求:

4.3.1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出纳、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最好是有原业务的复印件),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帐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或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4.3.2使用手工帐的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3.3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其中库存现金、有价票据等进行定期盘点、日清月结,严禁白条抵库私自挪用现金。 4.3.4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 4.3.5公司会计核算期间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10日。每月结帐期为当月最后一日,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结账时,应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所属的,分公司,事业部,应遵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会计档案工作应接受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公司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查帐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计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部长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部长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部长批准,并限期归还。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

会计凭证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填制原始凭证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反映要真实。在填制原始凭证时,应使凭证上所记载内容同发生业务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即凭证上的日期、经济业务内容和数据必须按照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或完成情况来填制,保证其真实、可靠,不得填写匡算或估计数;原始凭证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不允许在原始凭证的填制中有任何歪曲和弄虚作假行为。 2.内容要完整。在反映经济业务的相应原始凭证上,按照凭证已有的项目或内容,逐项填列,即应该填写的项目要逐项填写,不可缺漏;年、月、日要按照填制原始凭证的实际日期填写;名称要写全,不能简化;品名或用途要填写明确;有关人员的签章必须齐全。 3.手续要完备。经办业务的单位、经办人员要对原始凭证认真审核并签章,以对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按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该公章应是具有法律效力和规定用途,能够证明单位身份和性质的印鉴,如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 4.书写要清楚、规范。原始凭证上的数字和文字,字迹要清楚,整齐和规范,易于辨认。如,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简化字代替;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位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写“00”,或者符号“一”;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符号“一”代替。 5.填制要及时。所有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每项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后,必须及时填制原始凭证,做到不拖延、不积压,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一般来说,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的时间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 6.其他要求。 (1)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实物购人后,要按照规定办理验收手续,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账实相符。 (3)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用作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除本身具备复写功能的外,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 (4)发生销货退回及退还货款时,必须填制退货发票,附有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单位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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