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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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档案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部

财务档案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部

财务档案档案管理制度财政部有效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是维护财政秩序、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根据我国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详细阐述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以供相关单位参考和借鉴。

一、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概述1.目的:规范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国各级财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3.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二、财务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设立财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2.设立财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3.明确财务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财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收集范围: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等与财务活动相关的资料。

2.整理要求:按照财务档案的种类、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四、财务档案的归档与保管1.归档要求: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及时将财务档案归档,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2.保管要求: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

五、财务档案的利用与销毁1.利用要求:严格按照财务档案管理规定,提供财务档案的查阅、复制等服务。

2.销毁要求:对已到销毁期限的财务档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确保财务档案的合规销毁。

六、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的监督与检查1.建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定期对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对违反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以上六个方面的阐述,本文为我国财政部门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详细的制度参考。

财务及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及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全体员工及外部合作单位。

第三条财务及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及档案管理的合法性;(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三)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全面、系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四)安全性原则:加强财务及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五)责任制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财务及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四条财务管理组织架构(一)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二)财务部下设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三)各部门设立财务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职责(一)财务部职责:1. 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3.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4. 负责税收筹划,降低税收风险;5. 负责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二)会计岗位职责:1. 负责编制会计凭证,确保凭证真实、合法;2. 负责登记会计账簿,保证账簿准确、完整;3. 负责编制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准确;4. 负责会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三)出纳岗位职责:1. 负责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2. 负责收付款项的审核、登记、结算;3. 负责保管财务印章、票据等物品;4. 负责编制现金流量表,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四)审计岗位职责:1. 负责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合规;2. 负责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3. 负责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真实、准确;4. 负责对公司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防范。

财务的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财务档案的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各类合同、项目成本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记合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

第三条财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财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管期限,对财务档案进行分级管理。

(三)归档及时原则:财务档案应当在形成后及时归档,不得擅自保留或销毁。

(四)保密原则: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财务档案,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第二章财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财务档案的收集:(一)财务部门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及时收集各类财务档案。

(二)财务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协同,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性。

第五条财务档案的整理:(一)财务档案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财务档案的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连续性。

(三)财务档案的整理应使用规范的档案装具和标识。

第三章财务档案的保管与使用第六条财务档案的保管:(一)财务档案应当存放于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盗、防火、防虫蛀的专用档案室。

(二)财务档案的保管应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财务档案的使用:(一)财务档案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借阅手续。

(二)借阅人应当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损坏、遗失档案。

(三)借阅人应当按时归还档案,不得逾期。

第四章财务档案的销毁第八条财务档案的销毁:(一)财务档案的销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销毁财务档案前,应当进行鉴定,确认档案已失去保存价值。

(三)销毁财务档案时,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共同监销。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财务档案的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安全、有序,提高财务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财务凭证、财务报告、财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等。

第三条财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保密原则;(三)真实性原则;(四)完整性原则;(五)准确性原则;(六)可追溯性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财务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知识;(三)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保密意识。

第三章财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财务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性。

第八条财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财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结算凭证等;(二)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三)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四)财务计划:包括年度财务计划、月度财务计划等;(五)财务分析:包括财务状况分析、经营成果分析等。

第九条财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财务档案的性质、内容、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号归档:对每份财务档案进行编号,并按照编号顺序归档;(三)编制目录:编制财务档案目录,方便查阅;(四)装订成册:将整理好的财务档案装订成册,方便保管。

第四章财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十条财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财务档案的实体安全,防止丢失、损坏、霉变、虫蛀等;(二)保密保管:严格执行财务档案保密制度,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三)定期检查:定期对财务档案进行盘点、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全文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财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二)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三)安全保密原则:确保财务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便捷利用原则: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确保财务档案的便捷利用。

第二章财务档案的范围和内容第四条财务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等。

(三)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等。

(四)财务计划:包括年度财务计划、季度财务计划、月度财务计划等。

(五)其他财务资料:包括合同、协议、借款合同、投资协议、税务登记证、审计报告等。

第三章财务档案的归档第五条财务档案的归档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整理:对已完成的财务凭证、账簿、报告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其完整、准确。

(二)编目:编制财务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数量、形成时间、保管期限等。

(三)装订:按照规定格式装订财务档案,确保其整齐、牢固。

(四)编号:对装订后的财务档案进行编号,方便查询和管理。

(五)移交:将整理好的财务档案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第四章财务档案的保管第六条财务档案的保管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存放: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将财务档案存放于适宜的档案柜中,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二)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受潮、受霉、虫蛀、鼠咬等损坏。

(三)保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规定,确保财务档案的机密性。

(四)检查:定期对财务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财务处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处所有档案的管理,包括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审计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财务处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保密安全原则;(三)便于利用原则;(四)科学规范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财务处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财务处各类文件、报告、请示、通知、会议纪要等;(二)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报告等;(三)审计档案:包括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建议等;(四)电子档案:包括电子文件、电子账簿、电子报表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归档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二)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类别、年度、顺序号进行排列;(三)归档材料应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四)归档材料应进行编号、编目、装订;(五)归档材料应定期进行整理、检查、鉴定。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二)档案柜应保持整洁、有序,防止损坏;(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安全;(四)档案查阅应严格登记,查阅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法规和保密规定执行;(二)档案查阅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三)档案查阅人员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乱涂乱画;(四)档案查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擅自复制、借出。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进行初步鉴定;(二)档案鉴定委员会对档案进行审查、讨论;(三)档案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意见,报财务处领导审批;(四)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报经领导批准后予以销毁。

第九条档案销毁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档案无保密信息;(二)档案销毁应采取焚毁、碎纸、化浆等方式;(三)档案销毁过程应有专人监督,确保档案安全;(四)档案销毁后应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

档案财务管理制度

档案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财务管理,规范档案财务行为,确保档案财务安全,提高档案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档案财务活动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档案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档案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档案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财务安全,防止档案财务风险。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档案财务管理效益,促进档案事业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档案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档案财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档案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监督。

(二)编制档案财务预算,执行财务预算,审核财务报销。

(三)管理档案财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四)定期开展档案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协助审计部门开展档案财务审计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财务管理部门开展档案财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进行档案财务报销,及时提供相关凭证。

(二)执行档案财务预算,控制部门支出。

(三)协助档案财务管理部门开展档案财务分析。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执行第六条档案财务预算应根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档案事业发展需求和财务状况编制,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档案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事业发展经费。

(二)档案设备购置经费。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

(四)档案安全保卫经费。

(五)其他档案财务支出。

第八条档案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九条档案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预算的合理使用。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十条档案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配比原则。

(三)一贯性原则。

第十一条档案财务核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资产核算。

(二)档案支出核算。

2024年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2024年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2024年财务档案管理制度____年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是指组织和实施财务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二条: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为组织的决策、审计和法律调查等提供支持。

第三条: 财务档案指的是组织的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等活动中形成的有关账簿、凭证、报表、会计档案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准确、完整、安全和便于检索的原则。

第五条: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实行质量检查和定期备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 财务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六条: 组织的财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和实施。

第七条: 财务档案管理员具有财务专业知识和档案管理经验。

第八条: 财务档案管理员负责编制和实施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组织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并保障财务档案的安全。

第九条: 财务部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档案保管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 财务档案管理员有权审核和控制档案的流转和使用,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 财务档案的建立和整理第十一条: 所有财务活动都应当建立相应的财务档案,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二条: 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审计资料等。

第十三条: 财务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事项和时间顺序进行,并进行完整记录和编号。

第十四条: 财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归档,并标注归档年限。

第十五条: 财务档案管理员应当根据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财务档案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清点。

第四章: 财务档案的保存和销毁第十六条: 财务档案应当在保管期限内保存完好,并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 财务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财务档案管理员应当在财务档案保管期满后,及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第十九条: 财务档案的销毁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完全销毁和保密。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用于财务部档案的管理。

三、档案管理职责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调阅、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四、财务档案定义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五、会计档案范围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

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档案管理,保障财务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保密性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二、财务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财务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一)负责制定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负责财务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工作;(四)负责财务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五)负责财务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六)负责对财务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及监督。

第六条财务部门的职责:(一)负责本部门产生的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负责向财务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的财务档案;(三)负责配合财务档案管理部门进行财务档案的利用和销毁工作;(四)负责本部门财务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七条财务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一)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二)负责财务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工作;(三)负责财务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四)负责财务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五)接受财务档案管理部门的培训、考核及监督。

三、财务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财务档案的收集:(一)财务部门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完成后,及时收集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原始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二)财务部门应当在财务收支活动中,及时收集有关的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资料。

第九条财务档案的整理:(一)财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收集的财务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财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编制财务档案目录,便于查询、借阅、复制等工作;(三)财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财务档案进行编号,便于管理和利用。

财务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部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部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财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2.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3. 有效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高效利用;4. 规范性原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财务部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2. 财务管理档案:包括财务计划、预算、财务分析报告等;3. 财务报告档案:包括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等;4. 财务合同档案:包括合同、协议等;5. 其他财务档案:包括财务制度、财务会议记录、财务培训资料等。

第五条财务部门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号制度,编号格式为:“档案类别编号-年度-流水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财务部门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包括档案的各个组成部分,不得遗漏;2. 准确性:收集的档案应准确反映实际情况,不得篡改;3. 及时性:收集的档案应在第一时间完成,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七条财务部门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2. 编号整理:按照档案编号顺序进行整理,方便查阅;3. 简化整理:简化档案整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财务部门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防止档案损坏、丢失;2. 保密保管: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防止档案信息泄露;3. 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财务部门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1. 依法利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规和标准,依法提供档案服务;2. 规范利用:规范档案利用程序,确保档案的准确性;3. 保密利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严格控制利用范围。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5篇)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5篇)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财务部工作效率,配合公司整体经营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

3.术语和定义3.1财务档案:财务档案是专业档案的一种,它是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经济效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开展经济活动、进行经济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3.2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

3.3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薄的凭证。

3.4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

3.5财务报告: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4.职责无5.工作要求5.1财务档案的分类。

分为会计核算档案、财务管理档案及其他档案资料。

5.1.1会计核算档案5.1.1.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5.1.1.2会计帐簿: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各种辅助帐。

5.1.1.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5.1.1.4会计电算化资料:包括历年财务帐簿的刻录光盘和磁带等。

5.1.2财务管理档案5.1.2.1预算资料: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表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年度费用预算表。

5.1.2.2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5.1.2.3投资分析报告:是指由公司财务部编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核认可的项目投资分析报告。

5.1.2.4财务制度文本:包括由公司财务部制订并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行政办公会议通过的各类财务制度文本以及由下属公司根据公司财务部指导要求制订并经由下属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各类财务制度文本。

2023年财务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6篇)

2023年财务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6篇)

2023年财务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6篇)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篇1一、有事写请假条,请假1天由股长批准,请假2天报主管局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者报局长审批后,方可离开。

二、请假期满后,应当日销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三、不能无故旷工。

旷工1天扣3天的基本工资,旷工2天扣十天的基本工资,旷工3天扣当月的全部工资,旷工4天以上者按下岗论处。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篇2一、库存现金管理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限额__元),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现金的安全。

现金遇有短款,财务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总经理,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__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__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公司领导的检查监督。

二、银行存款管理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财会人员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并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

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财务科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科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科所有档案的管理,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财务科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系统,防止档案散失、损坏和遗漏。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反映财务活动的实际情况。

3.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被盗、遗失、篡改和泄密。

4. 有效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充分利用,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财务科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财务报表类: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及分析报告等。

2. 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3. 财务管理制度类: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

4. 财务合同类:包括财务合同、协议、授权委托书等。

5. 财务审批类:包括财务审批单、会议纪要、汇报材料等。

6. 其他财务资料类:包括财务培训资料、财务软件操作手册、财务报表模板等。

第五条财务科档案归档程序:1. 归档材料应当由财务科相关人员进行整理、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排列,并编制归档目录。

3. 归档材料应填写《财务科档案归档登记表》,经财务科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交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财务科档案的保管与维护应遵循以下规定:1. 财务科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盗、防火、防虫蛀的环境中。

2. 财务科档案柜应保持整洁,定期清理,防止档案受损。

3. 财务科档案应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4. 财务科档案的复制、借阅、调阅等,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并做好登记。

第七条财务科档案的数字化管理:1. 财务科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档案的电子化、信息化。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财务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合同、发票、收据、支票、银行对账单等。

第三条财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财务档案应真实反映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二)完整性原则:财务档案应齐全、完整,不得有遗漏;(三)准确性原则:财务档案应准确记录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四)安全性原则:财务档案应确保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和泄密;(五)利用性原则:财务档案应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财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

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财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二)组织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三)审核、批准财务档案的销毁工作;(四)组织财务档案的鉴定、整理和归档工作;(五)监督检查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六)协调解决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按照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二)负责财务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利用工作;(三)定期对财务档案进行鉴定、整理和归档;(四)负责财务档案的销毁工作,经批准后,按程序销毁;(五)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六)对财务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七条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财务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三)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够妥善保管财务档案;(四)具备较强的保密意识,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管理,规范财务档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在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财务档案。

第三条财务档案管理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保密性原则,确保财务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

第四条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岗位,配备相应的档案管理人员。

第二章财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财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资料、经济合同、项目成本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记合同、验资报告等。

第六条财务档案的收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财务人员在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后,应对相关财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二)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对归档的财务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三)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审核通过的财务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并纳入档案管理系统。

第七条财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财务档案应按照年度、类别、保管期限进行分类;(二)财务档案应采用统一的档案盒、档案夹等存储设备;(三)财务档案应标注清晰的档案名称、年度、类别、保管期限等信息;(四)财务档案应按照编号顺序摆放,便于查阅。

第三章财务档案的保管与维护第八条财务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盗、防火、防虫、防潮、防霉、防磁的环境中。

第九条财务档案的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财务档案应实行分级保管,重要财务档案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二)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三)财务档案应定期进行复制,以防原始档案损坏;(四)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财务档案的维护应包括以下工作:(一)定期对财务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去除无效、重复、过时的档案;(二)对受损、污损的财务档案进行修复;(三)对重要财务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

财务部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部所有档案的管理,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财务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分类管理原则;(三)保密原则;(四)方便利用原则;(五)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财务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财务报表等;(二)合同协议类:包括与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三)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四)其他类: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

第五条财务部档案归档程序如下:(一)归档范围:财务部各类档案,包括已办理的、正在办理的和已终止的各类档案;(二)归档时间: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要求,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完成归档工作;(三)归档手续:归档时,应填写《财务部档案归档登记表》,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四)归档要求:归档的档案应完整、准确、整洁,符合国家档案标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财务部档案保管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高温等条件;(二)档案柜应保持整洁、有序,按类别存放,便于查找;(三)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四)档案借阅应填写《财务部档案借阅登记表》,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五)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特殊情况需延长期限的,应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

第七条财务部档案利用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利用应坚持“合法、合理、有序”的原则;(二)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撕毁档案;(四)档案利用者应按规定归还档案,不得擅自复制、转发、传播档案内容。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财务部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销毁档案前,应进行鉴定,确定无保存价值;(二)销毁档案应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财务部档案销毁登记表》;(三)销毁档案时,应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监销,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四)销毁档案的废纸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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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导读:本文是关于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篇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

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1、会计凭证。

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

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

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

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

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

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发货票保管5年。

第八章会计档案的销毁1、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

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篇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1984年实施以来,对加强单位会计档案管理、促进会计上作为单位经济和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和会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原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己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会计改革的要求。

为此,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在总结《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会计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1984年6月l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新办法实施之日起同时废止。

请布置所属单位贯彻实施。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

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了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十一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二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共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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