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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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单位内部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全过程。

三、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合同协议等与会计业务相关的资料。

2. 整理要求:按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3. 归档要求: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后30日内整理完毕,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顺序进行归档。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1. 保管地点:会计档案应当存放在安全、干燥、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室。

2. 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

具体期限如下:(1)永久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2)定期保管:税务申报表、合同协议等。

3. 保管要求:(1)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2)会计档案的借阅、复制、移交等手续应当严格办理,并做好登记工作。

五、会计档案的借阅1. 借阅人需填写借阅申请,经会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

2. 借阅人需爱护会计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损坏、遗失。

3. 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如有特殊需要,经会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

六、会计档案的销毁1. 会计档案的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2. 销毁前,应当对会计档案进行核对,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3. 销毁过程应当有专人监督,确保销毁的会计档案得到妥善处理。

七、监督与检查1. 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会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会计部门负责人应当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企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企业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历史资料,具有凭证、审计、统计、参考等作用。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收集应确保全面、准确、及时。

各部门应按以下要求收集会计档案:1. 各类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2. 与会计业务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3. 电子会计档案。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整理:根据会计档案的性质、用途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整理;2. 编号排序:对每类会计档案进行编号,并按编号顺序排列;3. 立卷归档:将整理好的会计档案立卷,并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归档。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会计档案应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2. 会计档案的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蛀等条件;3.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会计档案的查阅应严格审批,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2. 查阅会计档案时,应填写查阅登记簿,并妥善保管查阅资料;3. 会计档案的复制、摘抄等利用方式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销毁第八条会计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企业实际情况执行。

第九条会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第十条会计档案销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环保。

第五章责任与监督第十一条企业领导对本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财务报告等。

它是记录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企业的主要档案之一。

第二条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完备、资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档及时、存入有序、专人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范围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

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账薄的原始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

原始凭证包括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薄的凭证。

其他会计凭证是指以上凭证之外的凭证。

2、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

它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

会计帐簿: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各种辅助帐。

3、财务报告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4、其他类会计档案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指与会计核算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立卷和保管1、会计档案的分类和编号。

会计档案可分为四类:会计凭证类、会计帐簿类、会计报表类和其它类,根据四类档案进行分级编号管理。

2、财务部门按照上述归类和编号负责整理立卷。

会计档案均应采用硬纸卷盒(或卷皮)进行包装。

3、会计档案的移交。

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以备随时查阅,满一年后,有单独档案部门的,同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介绍范文(三篇)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介绍范文(三篇)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介绍范文单位会计档案管理是一项关系到企业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的重要工作,具有极大的意义。

为了规范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信息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制定并完善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下面将从档案管理的背景与意义、制度的内容与要求以及有效实施三个方面介绍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背景与意义随着现代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会计信息需要被准确地整理、归档和管理。

在这个过程中,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成为必然的选择。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可靠性,使相关的会计信息能够被准确地检索和使用,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同时,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也可以提高档案工作的效率,减少档案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和遗漏,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二、制度的内容与要求1.档案的建立与归档要求(1)根据会计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档案的建立和归档。

(2)档案的建立应包括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主要会计文件,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档案的归档要按照一定的顺序和规范,分类整理并注明档案目录和编号,方便后续的档案检索和利用。

2.档案的保管与利用要求(1)档案的保管应采用适当的环境控制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同时,应进行定期的档案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2)档案的利用要求应明确使用档案的权限和程序,对涉及机密和敏感信息的档案应加以保密处理,避免信息的泄露和滥用。

3.档案的借阅与移交要求(1)档案的借阅应明确借阅的流程和权限,借阅者应提供合理的借阅理由,并保证对档案的正确使用。

借阅的档案应及时归还,并将借阅的相关情况记录在档案管理系统中。

(2)档案的移交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移交的档案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确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有效实施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要实现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组织与领导(1)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明确责任与权限,确保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行政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会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可用。

(二)分类管理原则:根据会计档案的性质、用途和保管期限,实行分类管理。

(三)规范操作原则: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操作规程。

(四)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会计档案,应加强保密措施。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本行政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一)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鉴定、整理和归档。

(四)加强对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五)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会计档案的收集:(一)按照国家规定和本行政单位实际情况,及时收集各类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

(二)对收集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确保其真实、完整、可用。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整理:(一)对收集到的会计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

(二)对会计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一)会计档案实行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条件。

(三)建立健全档案借阅制度,规范借阅程序。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利用:(一)会计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本行政单位实际情况执行。

(二)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损毁、丢失档案。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阅、销毁等环节,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指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分析报告等会计资料。

第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档案管理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要求,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和高效性的原则。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并定期对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档案管理水平。

二、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八条会计凭证应当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原始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合法,记账凭证应当准确、完整,汇总凭证应当反映会计凭证的汇总情况。

第九条会计账簿应当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

会计账簿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能够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条财务报表应当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能够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一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一定的顺序和格式,确保会计档案的有序存放和方便查阅。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与保管期限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会计档案保管场所,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防潮、防蛀、防盗等要求。

第十三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一般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保管。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公司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企业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企业内部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其他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相关的文件。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三条公司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收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及时、完整收集。

第四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应在形成后及时整理归档。

第五条会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和管理;(二)每卷档案应标明卷号、档案名称、起止日期、页数等基本信息;(三)装订整齐、牢固,封面标注清晰。

第三章保管与使用第六条公司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期限参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借阅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二)集团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三)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第十条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需要,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由两名财务人员陪同。

第四章责任与考核第十一条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十二条公司企业应定期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介绍样本(2篇)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介绍样本(2篇)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介绍样本为了加强项目办临时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结合国家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凭证、会记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位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由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二、查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事手续。

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单位领导或财务负责人批准。

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的,要经本单位领导同意。

同时,认真登记档案查阅登记表,作存档处理。

三、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除法律规定的单位领导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执行建设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即:会计凭证____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____年,现金、银行日记账____年,其他明细账____年,涉及外事的永久保管。

会计报表____年,年度会计决算永久。

会计移交清册____年,会计档案清册和销毁清册____年。

五、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财政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

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六、撤消、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单。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介绍样本(2)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单位的会计档案,确保其完整、准确、安全和便于查询的制度。

会计档案是单位日常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了单位的财务信息和经济活动,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历史价值。

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二篇)

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二篇)

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管理水平,保障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保留其长期保存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是指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记账、结算、核算和报表编制等会计工作所产生的一切书面材料,包括原始凭证、账簿和报表等。

第三条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原则:依法管理、全程记录、分类保存、安全保密、系统有序。

第四条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建立健全财务科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科学规范的运作。

第五条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应与单位内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应按照全面、准确、完整的原则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应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收集、整理、分类、登记、报备、传递、保管和使用。

第八条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应确保档案永久保存,保持其历史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应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未经批准不能向外泄露。

第十条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存储,以防止数据的丢失和损坏。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设立档案管理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可以委托专业档案管理机构或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组建档案管理专职队伍。

第十三条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管理应设立档案管理委员会,由单位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第四章建设档案馆第十四条单位应建立专门的档案馆,负责单位财务科会计档案的保存、管理和利用。

第十五条档案馆应具备完善的防火、防水、防潮、防腐、防虫等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

第十六条档案馆应具有适度的温度和湿度控制措施,确保档案合理保存。

第十七条档案馆应具有合理的空间布局和档案货架管理系统,保证档案的清晰可辨。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经济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单位管理、决策和审计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第四条本单位设立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二)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三)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复制、借阅等工作;(四)负责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五)负责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会计档案的收集:(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三)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等;(四)其他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整理:(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应按照时间顺序整理,分类存放;(二)会计档案的整理应确保资料的完整、清晰、便于查阅。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一)会计档案应当存放于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等设施;(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三)会计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负责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利用:(一)单位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二)查阅会计档案时,应填写查阅登记簿,并确保查阅内容的保密;(三)会计档案的复制、借阅等,应经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十条会计档案的鉴定:(一)会计档案的鉴定工作由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二)鉴定工作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10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10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10篇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一一、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会计档案管理方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及人员一、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协调。

二、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指定专门人员作为会计档案员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档案员应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耐性细致、谙习相关法律法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条件。

三、依照不相容岗位分别的原则,出纳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员。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一、会计凭证分类标准统一一般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a.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b.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次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2、会计账簿的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定时整理立卷。

基本要求是:(1)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是否相符,帐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次序排列的帐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次序装订。

签章。

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三)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一、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专门指定档案室或档案柜存放会计档案。

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四、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专员要定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第八章会计档案的销毁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共同编写《档案销毁申请表》,提出销毁看法,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二、会计档案的建立1.会计档案包括财务会计档案、税务会计档案、成本会计档案等,每个档案都应具有独立编号并设立相应的分类。

2.各类账簿应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填写,并在填写期间进行及时检查和审查,确保账簿的准确性。

3.档案建立时应填写详细的档案建立登记表,并经过内部审批程序。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1.会计档案应设立专门的保管柜或保险柜,并设置相应的防火、防水、防盗和防尘设施。

2.档案室应该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3.会计档案应根据重要程度和保密等级进行分类,并设置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四、会计档案的使用1.会计档案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司内部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查阅和复印档案。

2.会计档案的使用应详细记录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时间等信息,并进行审计和监督。

五、会计档案的销毁1.档案室应制定档案销毁计划,并经过内部审批程序。

2.档案销毁应在书面申请后进行,并由相关部门或专人进行监督和记录。

3.档案销毁后应填写详细的销毁登记表,并保存至少5年。

六、档案管理责任1.档案室负责会计档案的分类、保管和整理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档案的借阅和查阅。

2.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档案及时归档,并确认归档的准确性。

3.公司领导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七、附则1.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最高管理层所有,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2.所有使用会计档案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谨慎操作,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以上是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有效地规范了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提高了档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对公司的运营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会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和保密等工作。

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

四、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会计部门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2. 会计部门应在每月终了后,对当月会计资料进行整理,按照会计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制会计档案目录。

3. 会计档案整理完成后,应由会计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会计档案的归档与保管1. 会计档案归档时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制归档目录,填写归档登记表。

2. 会计档案归档后,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接收、登记、编号、上架保管。

3.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清理、检查和鉴定。

六、会计档案的提供与利用1. 会计档案的提供利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 会计档案的查阅,应在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查阅人应遵守档案查阅规则。

3. 会计档案的复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确保复制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会计档案的销毁1. 会计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 销毁会计档案前,应进行鉴定,确认其确实失去保存价值。

3.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管理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监督,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规范。

八、奖惩1. 对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会计档案丢失、损毁、泄露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企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单位应设立会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查阅、销毁等工作;(三)负责会计档案的鉴定工作,提出销毁意见;(四)负责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档案失密、泄密;(五)负责会计档案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六条会计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一)企业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收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二)企业单位应建立会计档案收集台账,详细记录收集的会计档案情况。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档案分类、编目、编号等要求进行。

(一)会计档案应按照会计科目、时间顺序等进行分类;(二)会计档案应建立档案目录,详细记录档案的名称、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三)会计档案应进行编号,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

(一)会计档案应存放于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规定的专用档案室,并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二)会计档案的查阅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防止档案丢失、损坏;(三)会计档案的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明确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安全;(二)尊重档案的原貌和完整性;(三)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第五章鉴定与销毁第十条会计档案的鉴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介绍(四篇)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介绍(四篇)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介绍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有效地保管和使用。

本文将从制度的背景、目的、内容、实施步骤等方面介绍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会计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会计档案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核算审计、法律事务等方面起着重要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为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制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制度目的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明确会计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稳定、准确、可靠地保管和使用,为单位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管理提供有力支持,同时也为法律、监管部门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

通过建立健全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推动单位会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提高单位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制度内容1.档案管理机构:明确档案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专门负责的机构,负责协调和指导单位内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2.档案管理人员:规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资格和岗位职责,确保档案管理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归档、检索、借阅等基本操作,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3.档案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建立、整理、归档、存储、检索、归还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规程,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4.档案管理流程:制定档案管理的流程,包括档案材料的提交、审核、编目、整理、归档、存储、检索、出库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5.档案管理工具:规定档案管理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包括档案柜、档案盒、档案袋等,确保档案的安全存储和有效保护。

6.档案查询和借阅:明确档案查询和借阅的程序和条件,规定借阅档案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档案的安全使用和防止档案遗失。

7.档案保护和销毁:制定档案的保护和销毁的规定,包括档案的密级划分、档案的修复和防护、档案的备份和转储、档案的销毁等,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介绍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介绍

一、制度背景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规范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

3. 提高会计档案管理水平,为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1. 单位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 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1)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

(3)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清理、检查和鉴定。

(4)对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3.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四、会计档案管理范围1. 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等。

2.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 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4. 其他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

五、会计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收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资料。

2. 整理:财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归档:整理好的会计档案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归档时应编制目录。

4. 保管: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会计档案,确保其安全、完整。

5. 查阅:查阅会计档案需经财务部门批准,并填写查阅登记簿。

6. 销毁:会计档案达到销毁条件的,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不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小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小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我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流程;2. 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3. 负责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检查、鉴定和整理;4. 负责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5. 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会计档案工作情况。

第三章会计档案管理要求第六条会计档案的收集:1.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立卷,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编制和填写。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整理:1.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整理;2.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应按照归档要求进行立卷、装订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1. 会计档案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地点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蛀等条件;2. 会计档案的保管应按照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查阅:1. 会计档案的查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阅人员需填写查阅登记表;2. 会计档案的查阅不得随意带出保管地点。

第十条会计档案的销毁:1. 会计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规定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进行;2. 会计档案销毁前,应经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精细化管理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精细化管理规定)
第6条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查阅服务,非财会人员不得查阅。向外单位提供查阅服务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批准,且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第7条经企业负责人批准,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时,需如实填写《会计档案调阅登记表》。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与借出,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制度
名称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Hale Waihona Puke 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以下四类:
第3条企业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第4条财务部指定专人对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要有序,查找要方便,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5条单位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移交至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第三条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会计档案在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和泄密。

2. 完整性原则:保证会计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真实反映本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

3. 准确性原则:确保会计档案内容准确无误,为会计核算、审计和监督检查提供真实依据。

4.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密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会计档案,依法予以保护。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范围第四条会计档案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2.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等;3. 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等;4.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管理职责第五条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工作;2. 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3. 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4. 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销毁。

第六条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按照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会计档案;2. 保管好会计档案,确保其安全、完整;3. 按时向财务部门报送会计档案报表;4. 接受财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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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介绍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1.单位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

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1.会计凭证。

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

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

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

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第八章会计档案的销毁1.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

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附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见下表﹚。

为了加强项目办临时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结合国家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执行建设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即:会计凭证1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现金、银行日记账25年,其他明细账15年,涉及外事的永久保管。

会计报表5年,年度会计决算永久。

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清册和销毁清册25年。

五、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财政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

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六、撤消、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单。

为了加强和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根据《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

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

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

包括月度、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报告中要有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其他类。

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其他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及各核算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

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一)会计凭证(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二)会计账簿: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壳,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a、会计账簿装订封面;b、账簿启用表;c、账户目录;d、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项页;e、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三)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一)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业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转入档案室并由专人保管。

(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三)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

定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其保存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详见附表一。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二)凡需借会计档案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三)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按照以下程序销毁:(二)局分管领导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档案机构、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派人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

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在建项目尚未完成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已满也不得销毁。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移交。

移交会计档案,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做好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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