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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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引言概述: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和党员学习制度是党内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党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党员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旨在保障党组织的经费来源,促进党员的党性教育和思想引导;党员学习制度则旨在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党员不断成长和进步。

本文将从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和党员学习制度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1.1 党费的收缴对象和范围党费的收缴对象主要是党员,包括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党费的范围包括基本党费、特殊党费和其他捐款。

1.2 党费的收缴程序和方式党费的收缴程序一般包括党支部提出收缴通知、党员交纳党费、党支部核实和登记、党支部财务管理等环节。

党费的收缴方式可以采取现金交纳、银行转账、手机支付等多种方式,以方便党员缴纳。

1.3 党费的使用和管理党费的使用主要用于党支部的日常开支、党员活动经费、党员培训和党组织建设等方面。

党费的管理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确保党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二、党员学习制度2.1 学习的内容和形式党员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的理论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历史和党章党规等方面。

学习形式可以包括集中学习、自学、网络学习、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

2.2 学习的组织和推动党员学习应该由党支部组织和推动,可以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学习小组等方式进行。

同时,党员学习还可以通过建立学习平台、提供学习资源和指导等方式进行支持。

2.3 学习的评估和激励党员学习应该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通过考试、答辩、写作等方式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评估。

同时,对于学习成绩突出的党员可以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学习。

三、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和党员学习制度的重要性3.1 维护党组织的正常运转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党组织的经费来源,确保党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工作开展,从而更好地为党员服务。

3.2 促进党员的党性教育和思想引导党费收缴制度可以促使党员自觉交纳党费,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责任意识。

党费收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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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制度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
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2、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
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
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3、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
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

党员自愿
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4、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
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5、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
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6、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
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7、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8、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应通过召
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想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二0一六年一月。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制度党费是党员按规定缴纳的一种义务性的财政性资金,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费的收缴制度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保障党的事业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党费的意义、党费收缴制度的内容、党费收缴实施中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党费的意义党费作为一种义务性财政资金的缴纳,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党费是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一种表现。

党员缴纳党费,是履行党员义务的具体举措之一,体现了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与支持,表明了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贡献与奉献。

其次,党费是党组织经费的重要来源。

党费的收取直接关系到党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党的事业的开展,用于支持党内的各项活动、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建设等,是党的事业发展的保障。

再次,党费对于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具有积极作用。

党费的收取可以帮助党组织了解党员的经济情况和对党的工作的态度,能够更好地开展党员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党费收缴制度的内容党费收缴制度主要包括缴费对象、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和收费管理等内容。

1. 缴费对象党费的缴纳对象是党员,包括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作为党员,缴纳党费是履行党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2. 缴费标准党费的缴纳标准由党的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的经济收入状况确定。

通常情况下,党费的缴纳按月为单位,缴纳额度为党员个人收入的一定比例,可以根据党员的经济能力进行浮动。

3. 缴费方式党费的缴纳方式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现金缴纳、银行转账、网上支付等。

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缴费渠道,确保党费的及时收缴。

4. 收费管理党费的收缴应遵循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确保收缴过程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费使用和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用途和管理责任,防止党费的滥用和浪费。

三、党费收缴实施中的问题在实际的党费收缴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引起党组织的重视和解决。

首先,有些党组织对党费的收缴工作尚未重视到位,导致党费收缴形同虚设。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管理1、党员要按标准每月一次向党小组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能让别人代缴。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为其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2、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缴纳党费,缴纳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月十日以前,由组织委员送缴。

3、党总支每半年向镇党委组织部缴纳党费,党委组织部负责向县委组织部缴纳党费。

4、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规定执行。

5、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

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6、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7、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

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

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

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

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

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

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

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1.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2.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3.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4.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津贴、地区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

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 元(含400 )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 ;400 元以上至600 元(含600 元)者,交纳1% ;600 元以上至800 元(含800 元)者,交纳1.5% ;800 元以上(税后)至1500 元(含1500 元),交纳2% ;1500 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

(三)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五)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 角。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2、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3、党员必须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4、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5、党费收缴必须由专人负责,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

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6、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7、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要通过一定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这种是党员关心党的影视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1、凡有工资收入的干部,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曾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所占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曾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骨干、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上市公司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写进的抚恤金、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奖金工资性质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

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老同志相同的津贴,则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原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年初排序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工分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工分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优抚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党费收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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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制度
一、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缴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二、党费的交纳比例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
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
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
1500元(税后)者,交纳3%。

三、党费交纳应注意的事项
1、要教育党员充分认识按期交纳党费发重大意义,提高认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切实纠正个别党员拖交或少交党费现象。

2、要严肃党的纪律,对无故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长期外出不能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4、党总支、支部要认真抓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党员每月要交纳一次党费,基层党组织在认真填写收缴清单的基础上,按季度把党费总额上缴党委组织科,上缴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其中,上半年党费要在6月1日前,全年党费要在12月1日前全部交纳完毕,否则,给予通报批评。

5、要健全报告制度。

党总支、支部必须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党费收缴情况,年末要把本单位党员交纳党费明细表上墙公布,并上报矿党委组织科。

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

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费的收缴1、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事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工资收入(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6、党员应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如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7、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党组织分配工作的,有上述情况之一即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的管理党费由党委工作部设专人管理,专立帐目,定期收缴,定期检查,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收缴情况,任何人不准借支或侵占党费,党费收缴后90%上交机关工委,10%党支部留用。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制度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中共*****************委员会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党员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基本义务。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2008〕3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党组织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必须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党支部在计算缴纳党费基数时,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规定,做到准确无误。

第二条对每个党员的党费缴纳情况要进行记录,明确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缴纳比例、每月应缴纳数和实际缴纳数等,并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以使大家共同监督。

第三条党员必须按期主动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每月1次。

党费一般不得由别人代交,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他人代交或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党组织不能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党费。

第四条严格专人收缴党费。

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党员党费的收缴及《党员手册》登记工作。

第五条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六条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缴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七条党员增加工资后,以增加后的新工资为基数,重新核定、缴纳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缴纳党费。

第九条每月缴纳党费的比例:(一)在职党员1.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的比例缴纳党费;2.税后月收入3000—5000元(含)的按1%的比例缴纳党费;3.税后月收入5000—10000元(含)的按%的比例缴纳党费;4.税后月收入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缴纳党费。

(二)离退休党员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每月5000元及以下的按%的比例缴纳党费,每月5000元以上的按1%的比例缴纳党费。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篇一: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中共*****************委员会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党员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基本义务。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20xx〕3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党组织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必须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党支部在计算缴纳党费基数时,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规定,做到准确无误。

第二条对每个党员的党费缴纳情况要进行记录,明确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缴纳比例、每月应缴纳数和实际缴纳数等,并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以使大家共同监督。

第三条党员必须按期主动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每月1次。

党费一般不得由别人代交,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他人代交或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党组织不能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党费。

第四条严格专人收缴党费。

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党员党费的收缴及《党员手册》登记工作。

第五条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六条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缴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七条党员增加工资后,以增加后的新工资为基数,重新核定、缴纳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缴纳党费。

第九条每月缴纳党费的比例:(一)在职党员1.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的比例缴纳党费;2.税后月收入3000—5000元(含)的按1%的比例缴纳党费;3.税后月收入5000—10000元(含)的按1.5%的比例缴纳党费;4.税后月收入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缴纳党费。

(二)离退休党员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每月5000元及以下的按0.5%的比例缴纳党费,每月5000元以上的按1%的比例缴纳党费。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制度
党员应按期交纳党费。

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戚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

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4、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5、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6、党费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建立专账,支部至少每季上缴一次党费。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费是指党员按照规定应当向党组织缴纳的费用,是保证党组织正常运转和发挥作用的必要经费。

为了规范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维护党内经济纪律,党组织应当制定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党费收缴的对象、收缴标准、收缴程序、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对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一、党费收缴对象党费的收缴对象主要包括党员和预备党员。

党员是指那些经过严格培养考验,具有党员权益和义务的人员。

预备党员是指被列为党员候选人的人员。

党费的收缴对象应当依据党组织的党员名册和党员发展纪录等资料进行确认。

二、党费收缴标准党费的收缴标准应当符合党的相关规定。

根据党费收缴对象的不同和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可以制定不同的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的收缴标准应当以月为单位,并有明确的金额。

三、党费收缴程序党费的收缴程序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整个收缴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发放党费通知:党组织应当按照一定的周期向党员发放党费收缴通知,通知中应当明确收缴时间、标准和方式。

2. 个人缴纳:党员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党费至指定地点进行缴纳,可以选择现金缴纳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等方式缴纳。

3. 缴纳登记:接收党费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对党员的党费缴纳情况进行登记,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缴纳凭证: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应当及时领取缴纳凭证,作为缴纳证明和个人党费缴纳记录。

四、党费使用和管理党费使用和管理是党费收缴制度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保证党费使用合法、规范的关键。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使用范围:党费应当用于支持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如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党员培训、活动开支等方面。

不得将党费用于个人或者其他违规用途。

2. 使用审批:对于一些重大的党费支出,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3. 财务管理: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费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党费的收入、支出和结余等情况能够进行准确、完整的记录和核算。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

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

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

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那处党组织,就向那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党费交纳日”定为每月的第一天,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党支部组织委员。

支部组织委员将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市直工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上缴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

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

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

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宣化镇第二小学
2017.2。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规章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________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规章制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5 页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规章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

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第 2 页共 5 页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报告是指陈述自己的任职情况,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成绩、缺点、问题、设想,从而进行自我回顾、评估、鉴定的书面材料,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篇一: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中共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根据>的规定,党员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基本义务.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_〕3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党组织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必须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党支部在计算缴纳党费基数时,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规定,做到准确无误.第二条对每个党员的党费缴纳情况要进行记录,明确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缴纳比例.每月应缴纳数和实际缴纳数等,并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以使大家共同监督.第三条党员必须按期主动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每月1次.党费一般不得由别人代交,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他人代交或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党组织不能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党费.第四条严格专人收缴党费.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党员党费的收缴及>登记工作.第五条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第六条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缴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第七条党员增加工资后,以增加后的新工资为基数,重新核定.缴纳党费.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缴纳党费.第九条每月缴纳党费的比例:(一)在职党员1.税后月收入3_0元(含)以下的按0.5%的比例缴纳党费;2.税后月收入3_0—5_0元(含)的按1%的比例缴纳党费;3.税后月收入5_0—1__元(含)的按1.5%的比例缴纳党费;4.税后月收入1__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缴纳党费.(二)离退休党员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每月5_0元及以下的按0.5%的比例缴纳党费,每月5_0元以上的按1%的比例缴纳党费.(三)流动党员1.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缴纳党费的标准执行;2.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缴纳党费;3.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缴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可向流出单位党组织缴纳党费.第十条每个党员要提高对缴纳党费的认识,主动向支部组织委员缴纳党费.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是热爱党.支持党的工作.党性强的表现.而且党委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先进支部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十一条本制度从公司党委发文之日起执行.篇二:党费收缴制度党费收缴制度一. 党员必须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可委托其他委员转交.二. 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三. 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四. 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五. 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计入>.六. 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七. 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八. 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可通过张贴公示榜.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 请假报告制度.党员到外省.市.县(区)工作,探亲访友,居住地临时变化的,事先应向党支部报告.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转出组织关系的,应定期回所在党支部参加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组织活动的应向支部请假.二. 书信联系制度.流动党员要将所去工作单位或临时居住地的详细地址.名称.联系办法向党支部说明,以便联系,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发放>,并建立书信联系,定期介绍支部工作情况.学习重点.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并定期给党支部写信,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支部和党员每季度至少通信一次.三. 登门家访制度.在春节.元旦.中秋等重大节日,流动党员回家期间,的那个支部成员或党小组组长要到流动党员家中走访,认真进行一次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应有的作用.四. 定期汇报制度.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没季度要向原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有书写能力的年终要有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五. 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制度.流动党员原则上回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支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六. 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作用发挥好.贡献大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表扬;对个别不执行本制度,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不转化的,要依据>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一. 建立完善党内表彰奖励制度.坚持弘扬正气,鼓励先进.每年〝七一〞期间,对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以培树典型,提高党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二. 建立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干部之间.党员干部与党员之间及党员与党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做到〝五必谈〞: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出现过错时必谈.存在问题时必谈.三. 建立〝送温暖.献爱心〞和走访慰问制度.在每年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党支部要认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及生活困难.患病住院的党员.在党员.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党组织对这些党员家庭走访慰问,鸡鸡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加党员的归属感.四. 建立政治关怀制度.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组织的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实用等党员关注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五. 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针对不同党员的需求采取不停地帮扶措施实施救助,特别是对生活困难党员.年龄较大党员等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组织的关爱之下.六. 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新载体,提升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工作整体水平.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乡镇党委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以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的.二. 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1. 组织准备阶段.党支部要结合本村党员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好评议工作计划,确定本次评议的重点,明确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2. 学习教育阶段.紧密联系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育实效.3. 自我总结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写出党性分析材料,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4. 民主评议阶段.评议前,支部要听取党外群众对本党支部党员的意见.评议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先由党员自我总结,进行党性分析,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敢于触及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评议活动.5. 组织审定阶段.召开支委会,对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情况.在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后,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逐一形成组织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6. 表彰处理阶段.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党委审核,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暴露的违纪违规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做好组织处理工作.四. 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乡镇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达不到要求及时进行补课.篇三: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一)党费收缴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3_0元(含3_0元)以下者,交纳每月工资的0.5%..3.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4.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5.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6.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_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7.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8.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二)党费管理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 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后由党支部当月上缴上级党组织.2.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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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制度一、党员必须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可委托其他委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

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计入《党费收缴登记簿》。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可通过张贴公示榜、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请假报告制度。

党员到外省、市、县(区)工作,探亲访友,居住地临时变化的,事先应向党支部报告。

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转出组织关系的,应定期回所在党支部参加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组织活动的应向支部请假。

二、书信联系制度。

流动党员要将所去工作单位或临时居住地的详细地址、名称、联系办法向党支部说明,以便联系,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建立书信联系,定期介绍支部工作情况、学习重点。

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并定期给党支部写信,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支部和党员每季度至少通信一次。

三、登门家访制度。

在春节、元旦、中秋等重大节日,流动党员回家期间,的那个支部成员或党小组组长要到流动党员家中走访,认真进行一次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应有的作用。

四、定期汇报制度。

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没季度要向原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有书写能力的年终要有书面总结汇报材料。

五、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制度。

流动党员原则上回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支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六、奖惩制度。

对表现突出、作用发挥好、贡献大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表扬;对个别不执行本制度,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不转化的,要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一、建立完善党内表彰奖励制度。

坚持弘扬正气,鼓励先进。

每年“七一”期间,对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以培树典型,提高党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

二、建立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党员干部之间、党员干部与党员之间及党员与党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

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做到“五必谈”: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出现过错时必谈、存在问题时必谈。

三、建立“送温暖、献爱心”和走访慰问制度。

在每年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党支部要认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及生活困难、患病住院的党员。

在党员、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党组织对这些党员家庭走访慰问,鸡鸡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加党员的归属感。

四、建立政治关怀制度。

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

党组织的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实用等党员关注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五、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

针对不同党员的需求采取不停地帮扶措施实施救助,特别是对生活困难党员、年龄较大党员等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组织的关爱之下。

六、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新载体,提升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工作整体水平。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乡镇党委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以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的。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

1、组织准备阶段。

党支部要结合本村党员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好评议工作计划,确定本次评议的重点,明确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2、学习教育阶段。

紧密联系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育实效。

3、自我总结阶段。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写出党性分析材料,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

4、民主评议阶段。

评议前,支部要听取党外群众对本党支部党员的意见。

评议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先由党员自我总结,进行党性分析,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

评议中要敢于触及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评议活动。

5、组织审定阶段。

召开支委会,对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情况。

在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后,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逐一形成组织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

6、表彰处理阶段。

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党委审核,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对评议中暴露的违纪违规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做好组织处理工作。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乡镇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达不到要求及时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盒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六、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格次。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

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完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纪党规、返回先锋模范作用等。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定,应遵循个人自定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坚持民主评议党员与年终进行总评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项考核,采取百分制打分办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1、自我总结讲评;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

并将考核情况报上级党委。

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一、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容1、鸡鸡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2、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3、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4、引导群众实力主人翁思想,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5、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联系群众的范围1、入党积极分子。

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队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2、一般群众。

主要是关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帮扶活动;3、困难群众。

主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难题。

三、联系群众的途径1、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党员的民主评议以及工作意见;2、领导干部应坚持深入基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3、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人走访、谈心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尽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情况,要有组织地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

党员奖惩制度一、个部门各单位要普遍建立“党员示范点”、“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责任制,通过竞争评比,争优创先,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把党员的先进性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在为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上。

二、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各级党组织每年要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评先评优活动,对发挥作用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条件成熟时,分行业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开展先进事迹巡回演讲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人和感染身边的人,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学先进、找差距、做先进、比贡献。

同事,把党员发挥作用的情况作为选拔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通过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切实把广大党员保持先进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热情和活力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要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党纪党规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处分。

党务村务公开制度为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贵方党务村务管理,提高党务村务活动的透明度,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村务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1、党务方面:设置固定公开内容、定期公开内容、随时公开内容。

固定公开内容包括较为固定的年度工作规划、计划,党的基层建设领导组织机构等;定期公开内容包括上一期的工作计划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等。

2、村务方面:包括村公益事业建设和经费筹措及使用情况;惠农政策办理程序和发放情况;农村低保户的评定及低保金的发放情况;就在救济款物及各项政策性补助资金的非配标准和发放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村民的成败经营情况;征用土地和宅基地的审批、使用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超生处罚情况;村干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工资兑现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它事项。

3、财务方面:包括村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棘突所得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代资代劳情况及村民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二、公开形式1、在村级活动阵地或村民聚居的地方设置固定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2、通过发放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

3、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定期不定期地通报有关情况。

三、公开时间常规性事项一般每季度首月15日为公开日,每季度一次,对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和普遍要求公开的内容随时予以公开,对涉及时间较长的事项分阶段公开。

四、公开程序1、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提出党务、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2、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3、通过实单方式及时予以公布;4、公开后及时征求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5、填写公开报告单,并认真记录,建立备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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