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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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8.13•【字号】苏政办发〔2022〕63号•【施行日期】2022.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6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8月13日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省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和国务院批复要求,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加快建设系统完备、创新引领、协同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积极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商品和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基本建成立体开放、便捷高效、绿色智慧、安全可靠的现代化交通网络、物流网络、商贸网络,金融、信用、标准等支撑体系更加完善,流通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明显提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全国领先,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能力进一步增强。

到2035年,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商贸、物流、交通、金融、信用、标准等融合联动,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水平世界领先,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显著增强,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深化流通领域市场化改革,促进商品要素自由流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8•【字号】苏政办发〔2021〕84号•【施行日期】2021.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8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第一节“十三五”取得的成效第二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节“十四五”面临的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三章加强源头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第一节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第二节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第三节健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第四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第五节提升气候治理能力第四章强化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第一节推进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第二节加强VOCs治理攻坚第三节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应对第五章坚持水陆统筹,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第一节健全水环境质量改善长效机制第二节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第三节推动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第四节扎实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第六章坚持系统防控,加强土壤和农村环境保护第一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第二节严格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第三节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第四节强化农业面源及农村环境治理第七章统筹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第一节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第二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三节强化生态空间监督管理第八章加强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第一节强化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管理第二节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第三节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四节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第五节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第九章加强共保联治,助力区域协调发展第一节深入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第二节全面推动区域绿色发展第三节推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第十章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第一节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第二节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第三节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第四节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第十一章加快补齐短板,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第一节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第二节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支撑第三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第十二章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第一节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第二节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第三节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第十三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第二节细化评估考核第三节强化资金支持第四节加强宣传引导第五节实施重大工程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也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0•【字号】苏政办发〔2021〕76号•【施行日期】2021.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7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0日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的关键阶段。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和重大民生工程,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是江苏率先建成交通强省、打造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的重点攻坚领域。

江苏必须加快探索铁路先行发展新路径,打造铁路高质量发展新亮点,激活铁路创新发展新动能,全力建设“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和“人民满意、保障有力、安全高效、走在前列”的现代化铁路强省。

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相关规划,制定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铁路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中长期铁路网布局,是江苏“十四五”铁路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铁路发展工作,作出了“以我为主、系统谋划”“苏北突破、苏中提升、苏南优化”等重大部署,把铁路作为综合交通建设的主战场,加快打造“轨道上的江苏”,全省铁路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02•【字号】苏政办发〔2021〕62号•【施行日期】2021.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6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日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为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省,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迈向科技强省建设新征程(一)发展基础。

自主创新理念深入人心。

“十三五”时期,江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牢固确立“聚力创新”的鲜明导向,坚定不移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将创新贯穿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全过程,率先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自主创新道路。

我省率先颁布实施面向城市群的《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科技创新40条”)、《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科技改革30条”)、《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人才新政26条”)等力度大、含金量高、突破性强的重大政策,围绕“企业是主体、产业是方向、人才是支撑、环境是保障”作出系列重大部署,创新型省份建设形成广泛共识,极大地增强了全社会自主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17•【字号】苏政办发〔2021〕74号•【施行日期】2021.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7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17日江苏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四五”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推动全省上下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一)“十三五”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同步部署与推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了一大批重大安全风险,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

出台《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省应急厅,相继建立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明确14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省级部门,设置18个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内设机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30•【字号】苏政办发〔2021〕85号•【施行日期】202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30日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整合型智慧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高标准推进健康江苏建设,促进全民健康,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关键时期。

按照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健康中国建设总体部署,根据《“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十三五”时期,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健康江苏建设为统领,大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健康江苏建设迈上新台阶。

省委、省政府印发《“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建立健康江苏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深入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全省13个设区市和21个县级市全部建成国家卫生城市,3个设区市和7个县级市入选首批全国健康城市建设示范市。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09•【字号】苏政办发〔2021〕43号•【施行日期】2021.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4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南京江北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9日南京江北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南京江北新区于2015年6月由国务院批复设立,是全国第13个、全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位于南京市长江以北,包括南京市浦口区、六合区和栖霞区八卦洲街道,规划面积788平方公里。

自设立以来,南京江北新区认真贯彻中央决策工作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努力建设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较好地承担了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南京江北新区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抢抓国家战略叠加机遇,系统谋划推进新区发展,加强改革创新系统集成,努力发挥好综合功能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

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南京江北新区总体方案》《南京江北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是指导南京江北新区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也是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基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南京江北新区(以下简称新区)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战略定位,抢抓多重国家战略叠加机遇,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在拉开发展框架、优化功能布局、集聚创新资源、打造产业地标、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31•【字号】苏政办发〔2021〕61号•【施行日期】2021.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6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31日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本着改革创新、唯实领先的总体要求,为加快建设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数字政府,大力推进数字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努力为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提供强大动力和强劲支撑,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一)“十三五”时期政府数字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走在全国前列,网上政务服务成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1.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

确立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1+13+N”总体架构,构建省大数据“两地三中心”布局,集约化建设形成共识,新建系统全部上云、存量系统逐步上云。

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接入点达3.2万个。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4.28•【字号】苏政办发〔2022〕27号•【施行日期】2022.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4月28日关于“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奋力打造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现就我省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主线,以打造农业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为目标,坚持规模化、设施化、智能化、融合化、绿色化发展思路,把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突出数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增强政府宏观分析决策和生产经营服务能力,实现数字技术应用深度融合、数据应用场景创新突破、数据要素价值充分激发、数字经济业态更高质量,为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期间,打造100个数字化创新引领的智慧园区、200个智能化水平先进的数字化农场(牧场、渔场)、10个全程贯通的特色产业链数字化试点县、7个以“苏农云”为底座覆盖全省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

到2023年,建成一批特色农产品数字化产业链,一批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全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68%。

到2025年,绿色化、智能化、现代化生产体系有效建立,农业生产性服务数字化取得重要突破,数字技术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各环节全链条广泛应用,省市县一体化的大数据智能决策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全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70%。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4号)

【期刊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2()1
【摘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总页数】29页(P5-33)
【作者】无
【作者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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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31•【字号】苏政办发〔2021〕60号•【施行日期】2021.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6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31日目录第一章深入践行新使命加快建设金融强省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机遇挑战第三节指导思想第四节发展目标第二章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第一节加强科技金融供给第二节加大对产业创新链前端的金融支持第三节推动科技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第三章聚焦产融结合发展第一节优化配置制造业金融服务资源第二节对接现代服务业金融需求第三节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水平第四章畅通经济金融循环第一节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效率第二节强化金融对扩大内需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保障第三节扩大金融双向开放第五章推进区域城乡金融协调发展第一节发挥金融对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支撑作用第二节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第三节打造省域一体化金融发展格局第六章健全普惠金融体系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第一节提升普惠领域融资服务质效第二节增强保险保障服务功能第三节深化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第四节夯实普惠金融服务基础第七章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美丽江苏建设第一节加快碳达峰碳中和投融资体系建设第二节加大金融支持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第三节引导金融体系绿色转型第四节健全绿色金融发展基础体系第八章积极发展直接融资优化金融体系结构第一节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第二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第三节把握债券市场创新发展机遇第四节规范发展私募股权基金第九章增强地方金融综合实力第一节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第二节拓展金融企业竞争优势第三节发展数字金融第十章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第一节切实强化传统金融体系监管第二节扎实推进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能力建设第三节加快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第四节全面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第五节着力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第十一章实施金融安全战略第一节构建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第二节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第三节有效防控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第四节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第五节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第十二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第二节推动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机制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的关键阶段。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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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苏政办发〔2021〕115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1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31日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为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江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全省教育发展规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教育现代化向更高水平迈进,为“十四五”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教育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大会,出台《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及实施方案,倡导适合的教育,开启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新征程。

持续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如期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江苏学生拥有更多享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

全省中等及以下教育毛入学率均超过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2.4%,均大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于世界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教育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基础教育资源短缺明显缓解,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全省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5000所左右,完成1122所城镇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5%;9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得到优化提升;普通高中学位明显增加,全省超过90%的普通高中学生在三星级以上优质高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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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10•【字号】苏政办发〔2021〕44号•【施行日期】202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4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10日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为抢抓数字时代发展新机遇,激发数字经济新动能,加快数字经济强省建设,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制定出台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举措,推进数字经济蓬勃发展。

2020年,全省数字经济规模超过4万亿元,位居全国前列,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加快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涌现。

数字经济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重要作用,对经济社会支撑引领作用持续增强,成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数字产业化基础扎实。

数字技术创新成效显著,围绕5G通信、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重点领域,加强核心技术研发部署,深入实施省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等重点研发计划,持续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性成果,“神威·太湖之光”超级计算机、“昆仑”超级计算机达到国际顶尖水平,未来网络试验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江苏,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纳入国家科技力量布局,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正式获批。

数字产业规模不断提升,2020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业务收入2.87万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业务收入1.08万亿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速分别达9.54%、8.87%,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产业规模和增速领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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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19•【字号】苏政办发〔2021〕34号•【施行日期】2021.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19日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篇章的关键阶段。

加快推进新时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江苏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自觉行动,是江苏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

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是指导未来五年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行动指引,是编制全省服务业领域其他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背景(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服务业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服务业总量规模稳步扩大,内部结构持续优化,综合贡献明显提高,质量效益不断提升,改革开放全面提速,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

总量规模稳步扩大。

2020年全省实现服务业增加值53955.8亿元,占全国的9.7%,位居全国第二,“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7.3%,高于GDP年均增速1个百分点。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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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09•【字号】苏政办发〔2021〕42号•【施行日期】2021.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4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9日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诚信江苏建设,有力促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由基础建设转向全面推进、从总体布局转向深入实践的重要发展阶段。

按照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省委、省政府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持续实施诚信江苏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完成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走在全国前列,为高水平建设诚信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推进格局加速形成。

确立由“门槛管理”转变为“信用管理”的发展思路,瞄准持续打造诚信江苏靓丽名片的目标,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定期召开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出台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信用建设实施意见,全面组织实施《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江苏省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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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09•【字号】苏政办发〔2021〕41号•【施行日期】2021.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4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9日目录第一章实干为先勇担当第一节“十三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主要成效第二节机遇与挑战第二章深入践行新使命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三章构建系统化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第一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第二节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第三节实施向海发展战略第四节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第五节构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体系第四章构建整体化的自然资源保护体系第一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第二节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第三节严格保护近岸海域海岛第四节加强矿产资源保护第五章构建精准化的自然资源供给保障体系第一节推进用地用海用矿精准供给第二节促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第三节提升海洋资源集约利用水平第四节推动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第五节推动林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第六章构建协同化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体系第一节加快形成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新格局第二节推进矿山修复与丘陵山地生态系统保育第三节实施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第四节加强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第五节强化海岸滩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第七章构建法治化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第一节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第二节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市场化配置改革第三节深化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四节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第五节提升自然资源法治能力第八章构建智慧化的自然资源基础支撑体系第一节推进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第二节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第三节加快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第四节强化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监测与预警体系第五节健全自然资源科技创新体系第九章推进重大工程实施第一节保护与修复类重点工程第二节高效利用类重点工程第三节基础支撑类重点工程第四节综合管理类重点工程第十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第二节强化组织保障第三节加强制度建设第四节严格规划实施管理第五节积极凝聚社会力量江苏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前言江苏辖江临海,扼淮控湖,全省国土面积10.72万平方千米,自然资源类型较为丰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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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11•【字号】苏政办发〔2021〕98号•【施行日期】2021.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9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11日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公共服务是政府为满足城乡居民生存和发展需要,运用法定权利和公共资源,面向全体居民或特定群体,组织协调或直接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从服务供给的权责分类来看,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两大类。

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居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主要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居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推动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发展,实现大多数居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

此外,为了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一些完全由市场供给、居民付费享有的生活服务,可以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相关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做好生活服务与公共服务衔接配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生活服务三者之间的边界将随之发生变化,公共服务体系的范围、水平和质量将稳步有序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十四五”时期,是江苏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现代化新篇章的关键时期。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13•【字号】苏政办发〔2021〕48号•【施行日期】2021.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4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13日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走中国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江苏城镇化发展起步早、发展快,水平和质量总体呈现稳步提升态势, 城镇化发展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为充分发挥城镇化动力支撑作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均衡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阶段江苏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空间形态、重点任务和政策取向,是指导全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和基础性规划。

一、规划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组织召开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会议,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引导城镇化发展方式深层次变革,新型城镇化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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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10•【字号】苏政办发〔2021〕45号•【施行日期】202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4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10日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服务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的重大战略部署,既能通过拉动投资支撑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又符合转型升级需要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在补齐短板弱项的同时做大做强发展新引擎。

近年来,全省深入实施制造强省、网络强省、数字经济强省等战略,高水平建设智慧江苏,系统化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逐步显现。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通信网络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无线江苏”和“宽带江苏”等重点工程,2020年底,全省开通4G基站38.9万座,建成并开通5G基站7.1万座,基本实现城市、县城和重点乡镇覆盖。

启动宽带“双G双提”行动计划,推动固定宽带和移动宽带双双迈入千兆时代,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9233万个,10G PON(10G Passive Optical Network,传输速率达10G的无源光纤网络)端口超过50万个。

全省县城、乡镇(街道)以及集中居住区广电网络双向化改造基本完成,城乡有线电视数字化率98.59%。

持续推动IPv6(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互联网协议第6版)规模部署,移动网络IPv6活跃用户数达到9000万。

窄带物联网实现全省覆盖,物联网连接数达到1.5亿。

算力基础设施领域,大数据中心加快建设,2020年底全省在用标准机架数达35万架,建成南通国家数据中心产业园、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两大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据中心类)和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昆山中心等超算设施。

新技术基础设施领域,围绕工业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病理细胞AI (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能)诊断系统和算法框架、工具及平台等重点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解决了一批关键技术瓶颈。

积极构建政务区块链基础设施框架,推动区块链技术示范应用工程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苏州成为数字货币首批试点城市之一。

江苏首个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工程“宁苏量子干线”及其延长线建成开通,积极探索金融、电力等领域量子保密通信试点应用。

融合基础设施应用布局明显加快。

工业互联网领域,全面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中心和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灾备中心建设,建成14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标识注册量超过6亿,汉云和UNIPower入选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智能交通领域,推进五峰山高速、苏锡常南部通道、常泰过江通道等智慧公路和京杭运河智慧航运、智慧港口、智慧枢纽等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我国首条5G网络全线覆盖的干线高速公路-宁沪高速江苏段,全省部署RSU(Road Side Unit,路侧单元)车联网道路770公里。

智慧能源领域,建设以“坚强智能电网”为核心的新一代电力系统,以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盐城为试点,打造城市能源互联网先行实践样板。

社会生活领域,开展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和智慧健康服务平台建设,完成82家互联网医院建设并投入运营。

建成智慧教育云平台,智慧校园达标率41.5%。

城市治理和数字乡村领域,部分城市开展“城市大脑”建设,优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成数字农业新技术应用类省级农业农村基地158个,规模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面积占比22.7%,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建成全国首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创新基础设施体系实现突破。

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方面,未来网络试验设施、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落地江苏,实现我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零”的突破。

启动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和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等江苏省实验室建设,并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同时在材料、生物医药、工业制造、光电等领域布局多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90家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

创新集群建设方面,充分发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矩阵”作用,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和G60(沿G60高速公路)科创走廊建设,主动谋划沿沪宁产业创新带。

产业技术创新设施方面,建设并培育20家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积极推动南京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产业创新中心申报,获批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装测试制造业创新中心,127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批复建设1108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创新创业服务设施方面,建设10家国家级、97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级孵化器数量、面积及在孵企业数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

我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开局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体现在:对新型基础设施理解认识和内涵把握不统一,规划建设缺乏全面统筹,信息基础设施供给和需求匹配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融合基础设施应用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创新基础设施引领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需要认清形势、把握规律、迎难而上,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从国际大势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以争夺科技主导权为核心的国际经贸摩擦加剧,逆全球化浪潮愈演愈烈,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蔓延对经济活动造成巨大冲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

数据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快速发展应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动生产方式、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加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将为世界经济复苏持续赋能。

从国内趋势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

党中央作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部署,为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开辟了新空间、注入了新动力,以创新驱动、内需驱动、数字驱动、对外开放为动力的双循环数字经济时代正在构建,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广阔空间。

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理念深入人心,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资金、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高效配置,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新动力。

从自身形势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一系列新特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为我省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江苏实体经济发达、科技水平高、人才资源富集,建设和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具有先发先行优势,迫切需要把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牵引,加快建设具有江苏特色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助力全省“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把加快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以数字技术为引领,以信息网络为支撑,以应用场景为驱动,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全面发展融合基础设施,超前谋划创新基础设施,助力数字江苏建设,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为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引领,适度超前。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注重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原始创新生态环境,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适度超前谋划和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在相关领域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2﹒突出重点,合理布局。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产业转型、社会治理、科技进步、民生服务等需求,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有序发展,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和供给结构,科学确定建设重点,统筹安排建设资源,准确把握建设时序,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联动建设、开放共享和协同发展。

3﹒应用导向,辐射带动。

充分发挥新型基础设施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创新创业的促进和引领辐射作用,以支撑应用端的场景服务为导向,持续深化建用结合,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快释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4﹒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充分发挥政府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制度设计、标准规范、统筹协调、人才激励、资金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最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探索长期可持续的新型基础设施运营模式。

5﹒积极稳妥,安全有序。

注重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相结合,适当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节奏,避免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

强化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安全防护,增强全方位安全保障能力。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率先建成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数字、融合、创新、智能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补齐短板,优化结构,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

——信息基础设施均衡发展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覆盖范围、应用水平、标杆场景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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