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审核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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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湖南中信高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维护建
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范围: 1、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清单计价审核
2、招标上限值确认签章
二、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方可向受托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2、委托方可向受托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
3、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出对工程具体问题的意见;
4、按照受托方提交的资料清单及时提供咨询服务所需的全部施工图纸
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对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5、如实介绍工程建设情况,为咨询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6、负责通知有关各方到现场核对初审意见;
7、确定作为咨询服务联络人;
8、委托方为委托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相应配合,并承
担必要的到有关部门或外地调查取证发发生的费用;
9、按照约定条件及时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10、委托方应正确使用咨询报告,有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受托方
无关。
11、其他;
三、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方可向委托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建设工程造价技术经济资
料。
2、受托方可要求委托方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受托方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的权利;
4、受托方可要求委托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受托方应按委托方要求看站工作,在工作中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独立的原则,应用合理技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不得泄露与本合同委托内容有关的保密资料;
7、因受托方违反有关规定,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错误,致使委托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其他;
四、咨询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根据省物价局相关收费文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受托方按预算审核造价的万分之五向委托方收取咨询服务费;
2、上述咨询服务费在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经协商按比例预付款,预付元,其余在交付咨询报告时十天内一次付清。
如因咨询服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方实际花费的咨询服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经双方协商增加咨询服务费用。
五、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委托方提供技术经济资料时间:。
3、受托方提交咨询服务成果时间:。
如果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因委托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原因以及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咨询报告如期完成,受托方另行商定提交咨询服务成果的时间。
4、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六、违约责任
1、合同订立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
2、本合同如发生违约,甲乙双方应本着好友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
3、如协商不成,可按下列程序解决;、
(1)委托方原因违约,按咨询费用总额,支付给受托方 0 %违约金。
(2)受托方原因违约,按咨询费用总额,支付给受托方 0 %违约金。
(3)双方发生违约争议,可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
(4)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不成,可申请仲裁或诉讼。
七、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委托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叁份,双方各壹份。其中一份应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八、有关事项说明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受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