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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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关于员工的权利与义务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
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那么员工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那些呢?从第四十条到第五十条作了专门 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在生产经营中,员工有知晓他们可能面临的任 何潜在的危险权利;(知晓权)有参与判断和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安全生 产问题的权利:(参与判断权)在确认自己或他人的安全健康受到威胁 的情况下,有拒绝工作的权利:(拒绝工作权、停止工作权)当发现危 及员工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有权停止工作或撤离危险场所:(避险权) 在发现业主违反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不履行其责任的情况下,员工有向 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的权利以及依法获得工伤保险的权利。(批评建议 权、检举控告权、劳动保护权)。上述权利既是国际公认的劳工准则, 也是《安全生产法》的显著特点。员工应当履行的义务有:遵章守纪, 服从管理的义务;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接受培训,掌握安 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1.5.5从整个人类社会来看,人类在向自然界斗争过程中,事故有它的不 可能完全避免性,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有个过程,任何事故都是人的不 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导致的。但一个企业,主要是进 行重复性的工艺劳动,有了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事故又可以完全避免, 把事故的目标定为零是符合客观的。
2.2.3.3 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以下同)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详尽周
密的安全生产计划。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全员安全 生产责任制。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按规定保证对安全生产的 资金投入。要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 患,应按规定及时整改。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有关部 门。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 作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教 育他们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 意识,帮助他们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练掌握岗位技能, 提高自我保护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2.3.4安全生产监察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 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职能和行使国家监察的职权。要切实加 强安全生产的综合与协调,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在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各自的职责 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 生产方针和其他各项法律制度至关重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在 1963 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 的几项规定》中就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其后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 法规和文件中也有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
2.2.2.4责任的考核和奖惩 对认真履行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履职不好,安
全生产目标计划不能实现的,应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 处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要依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不能姑息迁就。 2.2.3安全生产责任 2.2.3.1 政府的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应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的总体规划.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安全生产 的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有关 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要加强事故预防 工作,按规定对危险大、职业危害严重及重点项目的建设,把好审批立 项关,要对项目进行安全可行性论证和安全卫生评价,对威胁公众安全 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设施、场所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性评估,落 实整改责任单位,对不能立即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严密的防 范措施并制定应急计划。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人 民群众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法
------讲义
一、概述
1.1安全生产法 2019 年 6 月 29 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 28 次会议通过; 1.2安全生产法共分七章九十七条; 1.3安全生产的定义:是指在生产经营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
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 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1.4.安全生产的内涵: 1.4.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4.2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4.3促进经济发展; 1.4.4维护社会稳定。 1.5.0安全生产的内在规律和特点: 1.5.1我国安全生产的状况和水平,从来都是生产力水平的反映是企业的 管理水平、经营者素质、劳动者素质、科技水平、安全投入水平的综合 反映,必须要有长期作战的准备,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而且要坚定信 心。
1.6.1"安全第一" 的方针,在现行法律中的阐述:a、矿山安全法第三条; b 、 煤炭法第七条; c 、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一条; d 、建筑法第三十六条; e 、 电力法第十九条; f、劳动法近 2/3 的条款。
二、关于安全生产的九项基本法律制度
《安全生产法》是一部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涉及一切生产领域和 全部从业人员,但是也可以概括为九项基本法律制度,这九项基本法律 制度是: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法律制度;关于安全生产 责任制;关于员工的权利与义务制度;关于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制度;关 于“三同时”制度;关于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关于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关于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关于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关于监督管理制度。 具体是:
2.2.1《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至第十一条就分别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 位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工会、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国务院负责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责任。
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理解上,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对主要负责人的理 解有差异,有董事长、总经理、出资人、合伙人等。
1.5.2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社会公益性,一起事故带来的影响,关系到若干 个家庭、企业、社区甚至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必须从讲政治、保稳定、 促发展的高度做好安全工作。
1.5.3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系统工程的特点,比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管 理是从生到死的动态化全过程的。
1.5.4事故和安全生产的绩效具有滞后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事故的高峰往往是前期不按经济规律办事的惩罚,伤亡事故的减少要靠 扎实的工作,我们要树立一个信心,持久战要打,同时一个战役一个战 役打好。
2.4关于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制度 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是实现安全生产,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的重要保障,没有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很难避免事故的发生. 从《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公共设施和场 所做出明确规定,我以为构成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制度有组织条件、wk.baidu.com础 条件、管理条件、中介组织。
2.1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法律制度
2.1.1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 2.1.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 负责的制度。 2.1.3企业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制度。 2.1.4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为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要加强对贯彻执 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作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认真作好 经常性的安全监察和事故监察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要及时督促有关单 位进行整改和监控。对特种设备按照规定实施许可制度。要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 理和结案批复工作。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建设。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科学研究,
1.5.6安全工作必须以企业为中心,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主要环节,企 业以班组为基础,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
1.5.8安全生产要搞好必须有人、财、物的投入,要改善管理,依靠科 技进步、创造本质安全的条件。
1.5.9安全工作既要横的到边、纵的到底、又要突出素质。 1.5.101.5.7安全生产从来都是以人为本,抓安全就是减少人员伤亡,
2.2.3.2 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工
作。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安全规划和年度 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 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 及技术规范。要加强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认 真审核企业的安全生产计划,督促企业确保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 入,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制约机制。全面落实安全 生产责任制。要切实把好本部门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 批关并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整 改和监控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要认 真组织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 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队伍的建设。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 或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的制度。
2.1.5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的制度。 2.1.6“三同时”制度 2.1.7对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评
价和安全措施验收的制度。 2.1.8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必须
符合国家标准的制度。 2.1.9对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认证和使用许可,未经论证
努力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2.2.3.5监督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要十分重视群众监督,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工会组织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 事故的群众性活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 针政策,宣传好的典型,同时,对那些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等原因 造成重大事故的典型实践应公开暴光,依法追究责任,要积极支持和鼓 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
2.2.2各级的责任及责任主体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过去有‘谁主管谁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一
定要辅以目标管理,这既是企业的责任,也是政府的责任。 2.2.2.1 2019年,在哥本哈根召开世界社会发展首脑会议指出:“我们
发誓向世界上对我们人类的安全与和平、生存与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现 象作斗争,并将此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和优先领域”。安全生产和保护 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是这一领域的主要内容。 2.2.2.2责任的追究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最突出的火灾、交通 安全、建筑质量、民用爆炸物品、煤矿、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等方面明确 了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的责任。 2.2.2.3责任的主体 行政正职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 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 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一旦发生事故、首先想到的是救人第一,救人时还要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搞好安全还是要依靠广大职工,提高人的安全素质。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6.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不是孤立存在和发展的而是相对 于生产存在和发展的,我们在讨论安全与生产的对立统一关系时,有必 要认真解决危险与安全的矛盾,促进危险转化为安全。
和许可不得使用的制度。 2.1.10对从事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前置审批和严格监管制度。 2.1.11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的制度。 2.1.12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报告制度 2.1.13对危险场所的现场管理制度 2.1.14经常性条件下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