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轨冻结接头企业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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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T 62-2006

钢轨冻结接头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轨冻结接头的分类、使用环境、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包装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标准轨距铁路50kg/m钢轨及以上线路的钢轨冻结接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231.1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第一部分:试验方法)

GB/T2975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样取样规定

GB/T3098.1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3分类及使用环境

3.1钢轨冻结接头采用嵌式结构,分为普通型和绝缘型两类。

3.2钢轨冻结接头适用环境为:普通线路和道岔区,锁定轨温上限和历年最低轨温温差幅度不高于60℃的区间无、跨区间无缝线路和道岔区。

Q/TT 62-2006

4技术要求

4.1夹板

4.1.1夹板热处理后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夹板各部尺寸允许偏差符合表2的规定。

4.1.3夹板周边棱角及螺栓孔均应倒棱,尺寸为2 mm~3mm,倒角45°。

4.1.4夹板应调直,调直后工作边、顶面、侧面全长范围内直线度不超过0.5mm,调直产生的顶伤和压痕深度最大不得超过0.2mm

4.2螺栓连接副

4.2.1 螺栓连接副应符合GB/T3098.1的规定。

4.2.2 螺栓连接副应采用10.9级以上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表1 夹板力学性能

表2 夹板各部位尺寸差单位为mm

4.3现场安装

4.3.1钢轨冻结后两钢轨轨端垂直错牙不应超过0.3mm,水平错牙不超过0.3mm。

4.3.2钢轨冻结后绝缘端板应低于冻结端轨顶面0m m~0.5mm

4.3.3钢轨冻结接头螺栓扭力矩应达到并保持在1.3KN.m~1.4KN.m.

4.3.4普通型接头在冻结时,在轨道电路区段应设接续线。

4.3.5绝缘型接头在安装后,各种扣件、螺栓、轨矩杆等均不得与夹板接触。

4.4整体剪切

接头在轴向加载不小于1200KN的载荷下不破坏,卸载后夹板与钢轨相对位移不超过0.5mm

4.5 绝缘接头夹板电绝缘性能。

干燥和潮湿状态均达到规定为合格

干燥状态:电阻值大于 10MΩ。

潮湿状态: 电阻值大于1000Ω。

4.6 疲劳试验

加载经200万次循环不损坏。

5 试验方法

5.1 拉力试验

用直径为15mm的圆形试样,其标距长度等于试样直径的五倍。

5.2 冷弯试样

平放,支距800mm,竖向加载210KN,卸载后,试件应恢复初始状态。弯心棒的直径应等于试样厚度的三倍,试样在常温中经过30°的冷弯试验后不得断裂或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5.3疲劳试验

将一组夹板和两根长600mm的钢轨组装,设置轨缝6mm~8mm,试验支距1m,跨中加动载荷,最大载荷200KN,最小载荷40KN,加载频率5Hz~8Hz,疲劳次数每达到50万次测量轨缝,复紧螺栓,直至200万次。

5.4整体剪切试验

轨缝顶严,将试样和两根长600mm的钢轨组装,沿钢轨中间的轨缝锯切成两个试件,然后,铣削锯口,端面垂直度偏差不超过0.15 mm;试验时,夹板和钢轨安装百分表,沿钢轨的轴线纵向加载,测量钢轨与夹板的相对位移(应精确

0.01mm), 逐次加载,加载到500KN以上时,每增加100KN复紧一次螺栓。

5.5绝缘型接头绝缘性能试验

设置6mm轨缝和6mm玻璃钢轨端,将夹板与两根长600mm的钢轨组装。

a)干燥状态下;用兆欧表测量两端钢轨之间的电阻值;

b)潮湿状态下;将接头轨缝处浇水5000ml,1min~2min 内用万用表测量两端钢轨之间的电阻值。

5.6各试验的取样数量、取样部位应符合表3规定。

6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生产检验、型式检验三种。

6.1出厂检验

每块夹板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本标准4.1.2、4.1.3、4.1.4和4.5的内容。检验中如有任何一项性能不合格时,严禁出厂。

6.2 生产检验

累计生产500组或累计产量未超过500组,但时间间隔满一年时,应进行生产检验,生产检验包括本标准4.1.2、4.1.3、4.1.4、4.4、4.5的内容。随机抽取二组夹板进行整体剪切试验。绝缘型夹板还应在整体剪切试验前作电绝缘性能试验。

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4.1.2、4.1.3、4.1.4、4.4、4.5、4.6和第五章的内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投产时;

b) 材料和生产工艺改变;

c) 停产一年后再恢复生产;

d) 正常生产满三年

e) 累计生产2000组;

f) 生产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的差异时。

每次试验时,普通型和绝缘型各抽取三组,两块锯切进行整体剪切试验。另一块进行疲劳试验,绝缘型夹板再进行电绝缘性能试验。

6.4 复检及判定

检验中如有任何一项性能不合格时,应抽取双倍试件对该项进行复检,如仍有不合格项,则严禁出厂。

7 标志与包装

7.1要求包装外上做出型号规格的明显标志。

7.2每组接头出厂时的附属零配件应配备齐全。

7.3 运输贮存要求防雨、防潮、防碰摔措施,码放高度不应超过1m。

7.4产品合格证的内容包括:

a) 产品的类型和规格;

b) 产品执行标准;

c) 出厂检验结果;

d) 制造厂名和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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