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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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定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和产品状态,防止产品的混淆和误用,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生产和交付过程进行追溯。

2 范围

适用于产品实现以及交付使用过程中的产品及其检验状态的标识和追溯。

3 术语

标识:指识别产品特定特征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

可追溯性:指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产品涉及到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加工过程的历史、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和场所。

4 职责

品保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策划和监督,负责对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负责对产品质量追溯;

采购部负责向供应商传递原材料、配件标识和可追溯性规定;

生产部负责对原材料、在制品和成品进行标识、管理和维护;负责标识的正确传递;

负责产品标识和追溯的归口管理,对产品标识的正确使用进行检查监督。

6 程序

01 仓储卡;区域标

牌;外购件报检单;

检验信息反馈单

02 产品工序流转单

区域标牌;巡检抽

查记录表;首检记

03产品工序流转

单;标牌;终检记

录表

04 产品装箱记录表

05 PACKING LIST

发运记录

7 产品的标识

7.1 标识的形式

标牌、标签、流转卡、标记、编号、颜色、区域等。

7.2 生产批号编号规则

原材料、配件、在制品、成品在适当处进行编号

具体编号规则:批号由特征代号和十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a.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在适当处进行编批号:

X为特征代号,10-9位为年,8-7位为月份,6-5位为日期,4-1位为流水号。

b.特征代号

卡扣嘴产品—K;金属嘴产品—J;平衡产品—P;原材料/配件—供应商名称拼音缩写。

c.特征代号及特征代号后的阿拉伯数字和位数,各车间可以根据本单位特点,可操作性等因素,在确保同一产品型号的批号的唯一性要求和有利于追溯管理前提下,可自行编制方法,报请各生产部审批。

d.对多班次,流水号的第一位为班次,1为白班,2为中班,3为夜班;后两位为机台号,最后一位为本班次各箱的序号;例:TR413,2008年11月29日投入白班14号机生产第6箱,批号为:K0811291146。

7.3 原材料、配件的标识及管理

7.3.1 原材料库管员按照《物流管理》对库房进行区域划分,按照供应商供货的批号登记报检并放置待检标牌,填写“报验单”给进料检验员,进料检验员检验后,以该批号填“产品检验信息反馈单”、“进料检验记录”;原材料库按“产品检验信息反馈单”的要求批号的产品型号作允收或退货、全检等标识。

7.3.2 对入库的原材料采用库房仓储卡标识,库房仓储卡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日期(即批号)。不同型号和规格、同一型号规格的产品的每一个进料批和不同型号类似产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不同时间生产的产品或类似产品相混淆发错。

7.4 在制品“产品工序流转单”的管理

7.4.1 产品工序流转单是指产品所经历的工序、所使用的原材料批号、配件批号、生产时间等的生产履历进行记录、管理,是为了通过批号追踪到该批产品所经历的加工状态和所使用的原材料状态及配件,以便查找不合格产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7.4.2 所有在制品的工序流转单使用。

7.4.2.1 填写责任人:产品工序流转单发放或增补由班长负责,由各工序操作工、检验员填写。

7.4.2.2 填写内容:生产批号、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原材料或配件批号、本工序名称、加工数量、检验或试验状态、机台号、操作者姓名、订单号、检验员签章、日期等,合格品、不合格品数。

7.4.2.3 在加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或可疑产品及时放入隔离区,废品放入红色箱中;待检产品放入待检区。

7.5 产品的包装

7.5.1 成品入库前由相应车间填写“产品报验单”给终检,产品报验单写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供货数量、装配状态、订单号等,经终检在“产品工序流转单”签字或盖章确认。

7.5.2 成品按包装资料信息表进行装袋装箱,包装袋上要打上客户订单号和包装日期

7.5.3 产品入库由入库人员填写“产品入库清单”,入库清单中要有订单号、包装批号、包装日期、箱号以及对应的流转单号、产品名称以及数量。

7.6 成品的入库

7.6.1 成品入成品库时做入库台账,写明产品的货架号、订单号、产品型号、数量。并按货架号存放产品,在仓储卡标识产品入库日期、产品型号、数量、订单号。

7.6.2 产品按“包装资料信息表”要求装托盘,并在托盘贴“PACKING LIST”;“包装资料信息表”写清产品型号、品名、数量、规格、箱数、箱号、件重、总重、托盘号等。

7.6.3 顾客退货产品标识各客户的编号、退货日期,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8 产品的可追溯性

8.1 内部当发现产品出现异常需追溯时,可从该产品生产记录、批号、标识等进行追溯检查可与产品制造过程相关的所有记录都将成为产品追溯的证据。

8.2 对因外部反馈所需的追溯可由客户订单号追溯到包装资料信息表,再追溯到产品入库清单,流转单作为进行追溯的主要线索。

由销售部向顾客查明产品的订单号、托盘号、箱号、包装日期等信息,成品库房根据此信息查找“产品装箱记录表”,根据“产品装箱记录表”查找“产品工序流转单”。由“产品工序流转单”,根据分析原因追溯到相应的加工批号、原材料的批号,直追溯到供方。

9 相关文件

QP C0302 生产过程控制;QP S0601 物流管理。

12 编制说明

13 发布/更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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