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管理中的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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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与社会公众参与

城市治理与社会公众参与

城市治理与社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政府、社会组织、市民等多方面的力量,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变化的过程。

在城市管理中,社会公众的参与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够提高城市治理的透明度和效率,还能够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首先,社会公众的参与能够增强城市治理的透明度。

市民作为城市的组成部分和直接受益者,对于城市发展有着强烈的关注和参与需求。

通过社会公众参与,政府能够更好地了解市民的期望和需求,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此外,社会公众参与还能够监督政府行为,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增强政府的廉政意识,使政府更加透明、廉洁。

其次,社会公众的参与能够提高城市治理的效率。

传统的城市治理模式中,政府是主体,市民是被动接受者。

而通过社会公众参与,政府与市民能够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城市治理工作的开展。

市民的参与可以减轻政府的工作压力,使政府能够更加高效地开展工作。

例如,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市民可以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政府可以根据市民的需求和意见进行调整和改进,从而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

另外,社会公众的参与还能够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当市民能够参与到城市治理中时,他们会感到被重视和尊重,会对城市的发展充满信心和期待。

通过参与,市民可以体验到自己对城市的贡献和改变,从而提高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市民的参与还能够促进社会的团结和凝聚力,增强市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公民意识,从而推动城市的和谐发展。

然而,要实现有效的社会公众参与,并非一帆风顺。

首先,政府需要建立开放、包容的参与平台。

政府应该主动与市民进行对话,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

政府还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的参与意识和能力。

此外,政府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平台和智慧城市系统,为市民参与提供便利和途径。

其次,社会组织在社会公众参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社会组织可以代表市民的利益,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进行对话和协商。

城市治理中的公众参与和制度保障

城市治理中的公众参与和制度保障

城市治理中的公众参与和制度保障作者:史杨来源:《上海城市管理》 2011年第6期文 \ 史杨 \ Shi Yang \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导读:转型期国家城市的“大政府”管理模式正面临严峻挑战。

公众广泛参与城市治理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必然趋势。

因此,须全面增强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主人意识和治理能力;完善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制度保障;拓宽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多元渠道。

一、城市治理与公众参与的内涵目前,有关治理的概念有多种定义,不同的机构与学者从各自的角度给出了不同的解释。

世界银行在《治理和发展》一书中对治理的定义偏重规范和管理:治理是通过建立一套被接受为合法权威的规则而对公共事务公正而透明的管理,是为发展而在管理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资源方面的权力。

世界银行还将治理分为高、中、低三个音域。

高音:在治理的背景下,公共行政部门的现代化;中音:“善治”在政治、经济及行政层面的正常状态;低音:参与、人权和民主化。

欧洲联盟在2001年发表的《欧洲治理白皮书》中认为:治理是影响到欧洲的权力的行使,特别是从开放、参与、责任、效率与和谐的观点出发的程序和行为。

法国人类进步基金会对治理的定义:是公民利益间关系,以及地方、国家和全球等各不同层次间关系在公共空间中的组织艺术;是具有意义、兼顾各种社会复杂性并有利于对话和集体行动的游戏规则的创造艺术。

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年发表的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

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

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

R?罗茨指出:治理标志着政府管理含义的变化,是一种新的管理过程,或者一种改变了的有序统治状态,或者一种新的管理社会的方式。

城市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如何实现

城市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如何实现

城市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如何实现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其管理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公众参与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它不仅能够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还能够提高公众对城市管理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促进城市的和谐与稳定。

那么,如何实现城市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呢?首先,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制度和机制。

制度是保障公众参与的根本,只有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才能明确公众参与的权利、义务和途径。

政府应当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众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参与权,以及参与的程序和方式。

同时,建立专门的公众参与平台,如城市管理热线、网络论坛、公众听证会等,让公众能够便捷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信息公开是实现公众参与的重要前提。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布城市管理的相关信息,包括规划方案、项目进展、政策法规等。

只有让公众充分了解城市管理的情况,他们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例如,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可以通过公示规划草案、举办展览等方式,让公众了解规划的内容和目标,征求公众的意见。

此外,还可以利用新媒体手段,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及时发布城市管理的动态信息,增强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能力也是关键所在。

很多时候,公众缺乏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或者不知道如何参与。

因此,政府和社会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公众的城市主人翁意识,让他们认识到自己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可以通过开展社区讲座、培训活动、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公众普及城市管理的知识和参与方法,提高公众的参与能力。

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发挥社会组织在组织公众参与方面的积极作用。

多样化的参与方式能够满足不同公众的需求。

除了传统的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还可以开展公众咨询、问卷调查、志愿者活动等。

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城市管理项目,可以邀请专家学者和公众代表共同参与,形成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模式。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服务的社会公众参与策略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服务的社会公众参与策略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服务的社会公众参与策略引言在现代城市生活中,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服务对于城市的安全、舒适和便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道路照明设施的开展和维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参与和协作,所以社会公众的参与变得非常重要。

本文将探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服务中的社会公众参与策略,包括意识提升、信息传递、决策参与和监督反馈。

1. 意识提升为了让社会公众了解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服务的重要性和意义,需要进行意识提升的活动。

这些活动可以通过城市宣传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公共广告等渠道来开展。

例如,通过宣传广告可以向公众传递关于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服务的相关信息,如安全性能、能源节约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可以组织一些公益性质的活动,如演讲、讲座、展览等,向公众介绍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原理、技术和工作流程,提高公众对于道路照明管理的认识和了解。

2. 信息传递社会公众对于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服务的参与需要充分的信息支持。

因此,建立一个高效的信息传递系统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服务的相关部门应该建立一个信息发布平台,通过该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最新的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服务政策、措施、计划等信息。

其次,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如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公众。

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热线电话来方便公众咨询和投诉相关问题。

此外,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服务的相关部门也应该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和问题,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机制,保障信息的畅通和透明。

3. 决策参与为了让社会公众更加参与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服务的决策过程,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

首先,可以成立一个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服务的社会参与委员会,将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代表组织在一起,共同参与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服务的决策。

这个委员会可以通过定期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相关的政策和计划。

其次,可以开展一些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形式,了解公众对于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服务的期望和需求,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纳入到决策过程中。

浅谈城市管理中的公众参与

浅谈城市管理中的公众参与
讨。
关键词 : 市管理 城
公 众参 与 问计于 民
作者 曹莉 , 州市环境 卫 生科 学研 究所 ( 杭 邮政 编码 300 ) 10 6 。 公 众 参与 , 称公 民参 与 , 也 是指 社会公 众在 社会 行 者 ,是 受人 民群众 监督 的对象 。公 众充 分参 与离 不 开政府 发挥 主责作 用 。政 府要 为公众 参 与城市 管 理积 极创 造有 利条件 。 1 府 要 通过 媒 体 宣传 , . 政 强化 公 众 参 与城 市管 理 的社会 责任 。 很多 经济发 达 国家都通 过各 种制 度 、 法 律法规 促使 公众积 极参 与城市 管理 。 比如在东京 , 市 民不 能随 时随地倾 倒垃 圾 ,需 要 预先对 垃圾进 行 分类 ,然后在 指定 的垃圾 收集 日将各 类垃 圾分别 送 至指定 的收集 站 。在香港 , 有大 约 30 名 义工 被委 50 任 为清 洁香港 大使 和地 区卫生 纠察 队 队员 。在新 加 坡 ,临街 住宅 的业 主必 须负责 门前 人行道 路清 洁卫 生 。这 些例子 都体 现 了市 民要 以 主人翁 的姿态 积极
9 号 的古建筑保 留以及雷峰塔复建方案 的全市评 8 议则 更体 现 了政 府对 公众意 见 的尊重 。
虽然 很 多城 市在 公 众 参 与方 面做 了大 量工 作 , 但在 问计 于 民的 同时 , 出现 了许 多 问题 , 文认 为 却 本
的服务 。例如,现在很多居民小区都实行 了垃圾分 类收集 , 的市 民环保 意识很 强 , 真做 了垃 圾收集 有 认
科恩在《 论民主》 中说 ,凡生活受到某项决策影响的 “ 人 , 应该 参与那 些决策 的制 定过程 。” 众参 与在 就 公
现代 社会 越平越 受重 视 , 特别 是在 城市管 理 中 , 政府 越来 越 重视 市 民 的参 与 , 问计 于 民 。如杭 州 市 望江 门外热 电厂项 目中 , 因专家们 提 出该 项 目将对 环境 、 交通 、 景观 带来严 重不 良影 响而最 终停 建 ; 西湖建 里

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公众参与与沟通

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公众参与与沟通

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公众参与与沟通近年来,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工作日益重要,承担着城市管理和维护秩序的重任。

然而,对于公众来说,城市管理执法局的行为常常让人感到疏离和不透明。

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加强公众参与与沟通已经成为城市管理执法局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公众参与是城市管理执法局与居民之间建立良好关系的关键一环。

通过公众参与,居民可以了解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工作内容和流程,从而增强对城市管理的理解和认同。

同时,公众参与也能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因此,加强公众参与,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对于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加强公众参与的途径1. 开展公众听证会公众听证会是一种有效的公众参与形式。

城市管理执法局可以定期组织公众听证会,邀请居民代表、专家学者和相关利益方参与讨论,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通过开放性的对话,增进与居民的互动和理解。

2. 建立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投诉举报平台,为居民提供一个便捷的渠道来反映问题和意见。

城市管理执法局应该及时处理和回复居民的投诉和举报,并向公众公布处理结果,增强公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局的信任。

3. 制定相关政策城市管理执法局应该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公众参与的具体方式和流程。

该政策应该包括公众参与的权利和义务,公众参与的范围和方式,以及公众参与的相关奖励和惩罚机制,从而形成一个系统完善的公众参与体系。

三、改善沟通机制1. 定期发布信息城市管理执法局应该加强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和案例分析等信息。

通过向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增加公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局的了解,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

2. 开展宣传活动城市管理执法局可以组织宣传活动,邀请公众参观执法局的工作现场,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义务执法活动等。

通过宣传活动,让公众更加了解和认可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工作,促进与居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3. 建立沟通渠道建立多样化的沟通渠道,例如电话热线、网上留言、微博微信等,方便公众与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交流和互动。

试论城市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及公众满意——基于某城市新区的问卷调查分析

试论城市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及公众满意——基于某城市新区的问卷调查分析

12 2

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 0 .1 — 9 ) 0 7 8 1 .。
12 2

一 —
在这基础上 , 公众参与成为现代城市管理
的重要过程 『 生因素 , 而公众满意则成为检
13 7


3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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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老保 陵.失业保 陵等社会保障不到位
公 共设施不健 全,影 响生 活水平 流 动人 口过 多
管 理 中的体 现
二十世纪是 一个城 市化的世纪 ,不 仅发达 国家实现 了城市化 ,发 展中国家 的城 市化进程也大大加快 。特 别是 二十 世纪八十年代以来 , 知识经济 的崛起 , 全
市, 民主化管理 , 个性化管理 , 柔性 化管 理 等现 代城市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应运 而生 ( 谭善 勇.城市管理 概论I .北京 : N]
面研究的同时 , 各国在实践层面也采取了
球化 、 信息化的加速发展 , 从根本上改变
了人 类的生活和生产方式 。在这些 因素
各项措施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现代城市 管理显现出以下四大特征:协调管理 目标 的前瞻性与持续性 ; 注重城市管理主体的
图3 1民众 认为很 可能制 约城市 新区未 来发 展的社 会问题 ( — 多项 选择)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持续性 (utia it )( ssan bl y 诸大建 .管理 i 城 市发展 :探讨可持续发展的城 市管理
模式[ .上海 :同济大学出版社 ,20 . M】 0 4 P 8 ) 但也应当认识到不 同的城市具有 7 .。
单一 的官僚制集权管理 的方式 ,按 照公
营部 门的 目标和服务的性质、 类型 , 建立 起 多元 分权结构的组织体 系 ,实现公营

现代城市建设管理的公众参与制度

现代城市建设管理的公众参与制度

现代城市建设管理的公众参与制度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的快速发展,在现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更加注重公众的参与度,我国从改革开放一来,一直将公民有序参与现代城市建设管理作为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这也是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民主制度的重要体现。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在开展现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若是有公众良好的参与,那么所制定的建设管理措施才是能够从根本上符合公众利益的。

鉴于此,本文就结合当前现代城市建设管理现状,对现代城市建设管理公众参与制度予以探讨。

关键词:公众参与;现代城市建设;管理现状;建设策略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始终坚持的执政基础就是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坚持群众工作路线,那么放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就是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基本思想。

在广泛开展民主城市管理制度之后,对于城市建设管理时的意见及方法政府可以采用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这在政府角度来说是积极响应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号召,而对于民众来说,是积极参与到民主政治建设当中,这是时代进步的良好体现,也能够很好的表达民众实际需求,那么政府所推行的政策也能够很好得到公众的支持。

1.公众参与现代城市建设管理的意义所谓的公众参与主要指的是政府在进行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公共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就政府公共行为所涉及的与公共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由政府主体发送的、广大公众自觉参与的通过公开提供信息、表达意见、征询、发表观点、阐述利益诉求等方式实现政府公共行为合理、有效、公正的长效辅助性公共服务与城市管理机制[1]。

从某种角度上来讲公共参与机制促进了开发行动负责单位及政府部门与公众之间的双向交流。

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强调公民的有序参与制度,并且始终将其作为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

在现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强调公众参与制度,具有以下现实意义:(1)对于城市经济发展的均衡性有良好促进作用,对于任何一个城市来说,在发展过程中都应强调整体性,只有一个城市均衡的、整体得到良好发展,才能确保城市的良好稳定发展,但是现实中很多城市的发展都存在不均衡的问题,且城市管理制度的领导者往往不会注意到这方面的问题,长此以往,城市发展不均衡性问题可能会越来越严重,而若是执行公众参与制度,那么制度中所存在的漏洞问题能够及时反映出来,上层决策者能够及时发现现象管理制度中存在的细节问题,从而及时发现公众对于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切实需求,并且及时改进相关制度,这对于促进城市经济的均衡发展是非常有利的;(2)有利于促进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设,公众参与制度中,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大多集中于城市管理、城市规划、公共卫生等方面,这些方面的问题,虽然不会对城市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但是都是与公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市民参与所提出的问题都是与公众生活有密切关联性的问题,这些问题更具有针对性与实用价值,因此公众参与制度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2];(3)公众参与制度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现代城市管理工作中主要管理内容为城市公共资源及公共物品的管理,管理的主体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不再是传统的政府垄断的管理模式,而是逐渐形成了政府为主导,市民、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盈利性组织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尤其是在网络化的大背景之下,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参与者,公众的监督权、选择权、参与权、知情权得到了有效保障,公民的权益都得到了尊重与倾听,有效保证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城市交通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城市交通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城市交通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在现代城市的快速发展中,交通管理成为了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它不仅关系到居民的日常出行效率和安全,也对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环境质量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而在城市交通管理的过程中,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公众参与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公众是城市交通的主要使用者,他们对交通状况有着最直接、最真实的感受。

通过参与交通管理,公众能够提供来自基层的实际需求和问题反馈,使交通规划和管理决策更加贴近实际情况,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比如,在某些社区,居民可能会反映公交线路覆盖不足,导致出行不便;或者在学校周边,家长们可能会提出需要增设交通安全设施,以保障孩子们的上下学安全。

这些来自公众的声音,能够帮助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制定出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其次,公众参与能够增强交通管理决策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当交通管理决策是在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的,公众会更愿意接受和支持这些决策,从而减少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阻力。

相反,如果决策过程缺乏公众参与,公众可能会对决策产生质疑和抵触情绪,导致政策难以顺利推行。

此外,公众参与还有助于提高公众的交通意识和责任感。

在参与交通管理的过程中,公众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知识,从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公众也会更加关注交通环境的保护,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方式,为改善城市交通状况贡献自己的力量。

然而,目前我国城市交通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方面,公众参与的渠道不够畅通。

虽然一些城市已经建立了诸如听证会、意见征集等公众参与的形式,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渠道往往存在信息不透明、参与门槛较高、反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难以有效地传达和落实。

另一方面,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由于公众对交通管理的认识不足,以及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很多人认为交通管理是政府部门的事情,与自己无关,从而对参与交通管理缺乏热情。

谈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研究分析

谈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研究分析

谈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研究分析摘要:本文结合工作经验,主要对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提出有效的保障实施,并对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相关问题作出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规划;公众参与规划决策问题分析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公众参与规划决策的高涨。

如何找到一条有效实现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途径,完善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体系,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就有必要对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问题进行研究。

一相关概念、理论研究以及重要性(1)相关概念。

公众指的是政府为之服务的主体群众,公众参与指的是群众参与政府公共政策的权利,是一种让社会上的多数人能够参加到那些与他们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政策制定及决策过程中去的方法和途径。

公众参与实质上就是公众与项目主持方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

公众参与最先出现在北美国家的规划当中,起初是为了协调平衡各方(尤其是普通民众与政府、投资商之间)的利益而采取的一种规划方法,后来发展到作为一种规划技术和规划理念被广泛采用。

公众参与是一系列反对技术专家政治社会活动的总和,它代表了现代社会中公众对民主参与和自我管理的不妥协的追求。

(2)理论研究。

对于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研究大致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国外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历史发展过程和现状情况;强调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分析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瓶颈所在,并提出建议;通过介绍我国某些城市的某些举措来分析公众参与的优缺点;翻译国外相关内容的文章或者书写的书评等。

(3)重要性。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有助于减少规划失误,增强规划的合理性;有利于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监督规划部门依法行政。

城市规划既是一门跨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综合性科学,又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政府职能,同时它还是一项带社会实践性质的公共事业。

城市规划的这三种性质,要求政府的决策要尊重科学、尊重民意,而公众则应当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一旦城市居民能够直接而持久地接触规划,成为规划制定和规划实施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规划行为便会更加科学与民主,规划决策便能更符合实际情况和切实体现公众的利益需求,并确保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城市社区建设中的公众参与程序问题思考

城市社区建设中的公众参与程序问题思考

城市社区建设中的公众参与程序问题思考公众参与是指公民或单位不通过国家代表机关直接参与处理社会公共事务,是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基础。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

《十五大文件汇编》,第31页。

这一论断进一步揭示了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人民性、民主性和法制性,阐述了公众参与公共行政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国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城市管理逐渐孕育了公众参与的意识,各地陆续初步探索着公众参与的途径和机制。

例如,1996年以来上海实施“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络”的大都市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正在逐步形成以政府管理为调控,社会组织为指导,市民协同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机制。

虽然当前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重要性深入人心,但是公众参与的程序性问题如主体、方式、步骤等尚未解决。

本文立足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基础-社区建设,借鉴发达国家在公众参与城市建设的有益经验,探索我国公众参与城市社区建设,推行市民自主管理、民主监督、平等协作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对策。

公众参与城市社区建设对整个社会管理的发展具有全方位的辐射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它关系到公众参与制度成效及其能否持续开展的关键,本文对此作粗浅的探讨,以求指教。

法制建设与社会治理法治化中的思考一、公众参与城市建设程序性问题的意义城市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管理的中心,是现代化文明的载体,城市管理长期以来始终是政府管理的行政职能体系之一,其作用往往被视为一种“警察权力”。

随着百多年来城市管理理论的不断发展,从霍华德的田园城市乌托邦,到现代平等主义城市学者所强调的城市管理应当以社会平等和安全为最高责任,可以发现城市管理理论与实践,正越来越关注政府与市民、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关系。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社区建设是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
的重要途径,而公众参与则是城市社区建设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我
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存在以下问题:
1. 参与意识不强:部分居民对社区建设和管理缺乏兴趣和参与
意识,很难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2. 参与方式单一:社区居民参与方式单一,多数是通过居委会、社区志愿者等组织参与,缺乏多元化的参与方式。

3. 信息不透明:有些社区建设项目的信息开放不充分,居民难
以了解项目需要的情况、建设效果以及后续管理等。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
1. 宣传教育,提高参与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社
区居民对社区建设的认识和参与意识。

2. 创新参与方式:通过社区文化、艺术活动等形式,吸引更多
人参与社区建设,增加多元化的参与方式。

3. 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社区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让居民了解
建设项目的需求、效果和管理情况等信息,促进居民积极参与社区
建设。

4. 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建立反馈渠道和处理机制,让居民通
过投诉、咨询等方式表达意见和需求,及时解决问题,增强公众参
与的效果。

H市环境治理中公民参与问题的研究 行政管理论述类范文分享

H市环境治理中公民参与问题的研究 行政管理论述类范文分享

环境治理中公民参与问题的研究摘要环境治理中的公民参与是指在政府和有关企事业单位所进行的与环境相关的活动中,利益相关的个人、团体和组织获得相关信息,参与有关决策,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相应的环境政策,以保障自身的权利并促进环境改善的活动。

环境治理已成为城市稳定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既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也是有效达到环境治理目的的一条重要途径。

因此本文以H市环境治理中公民的参与情况为例,提出完善公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有效途径,从而探究公民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为提升公众健康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思路。

关键词:环境治理;公民参与;参与途径;问题一、绪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

先开发后治理的环境治理理念严重破坏了我国生态环境。

H市近30年来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环境污染问题令人担忧,报告显示,H市面临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形势严峻。

十八大报告和中共中央第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仅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问题,也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问题。

“公民参与”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发挥反映群众诉求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的自治功能在我国,环境治理中的公民参与程度在各省市有很大差异,也各有特点。

本文以H市为分析样本,通过H市环境治理中公民参与的主要实践与经验,以及公民参与对推动环境治理工作中的成效及发挥的作用,探讨H市环境治理中公民参与现状表现及原因,从公民参与意识、参与渠道选择以及相关机制的建立等多方面为完善H市环境治理中公民参与制度提出对策[1-2]。

二、现阶段H市公民参与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在我国,伴随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环境问题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成为社会主要矛盾。

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坚持全民共治。

城市发展规划中的社会公众参与与共治策略

城市发展规划中的社会公众参与与共治策略

城市发展规划中的社会公众参与与共治策略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发展规划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传统的规划模式往往忽视了社会公众的参与和共治,导致规划结果与社会需求脱节,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

为了更好地实现城市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社会公众参与和共治成为了不可忽视的因素。

本文将探讨城市发展规划中的社会公众参与与共治策略,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社会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城市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也关乎广大市民的利益。

社会公众参与可以有效地发挥市民的主体性和创造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同时,社会公众参与也可以增加规划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的可能性,建立起政府与市民之间的互信关系。

因此,社会公众参与不仅是一种民主权利的体现,也是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

二、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和途径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和途径多种多样,可以通过公众听证会、社区座谈会、问卷调查、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

其中,公众听证会是一种重要的参与方式,可以为市民提供直接发言的机会,让市民的声音被听到。

社区座谈会则可以促进市民与政府的对话,让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反馈和采纳。

问卷调查是一种广泛收集市民意见的方式,可以通过统计分析得出较为客观的结果。

媒体报道则可以扩大市民的参与范围,让更多人了解和参与城市发展规划。

三、共治理念在城市发展规划中的应用共治是一种新的治理理念,强调政府、市民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合作和共同管理。

在城市发展规划中,共治可以有效地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推动规划的实施。

共治的核心是建立起政府、市民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合作机制和平台,形成共同参与、共同决策、共同监督的局面。

只有通过共治,才能实现城市发展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持续性。

四、社会公众参与与共治策略的挑战和对策在实施社会公众参与与共治策略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市民的参与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需要加强市民教育和培训,提高市民对城市发展规划的理解和参与能力。

城市管理公众参与的理性思考

城市管理公众参与的理性思考
进 步和 发展 。


关 于城 市管理
传统 意义上 的城 市管 珲与 城市 规划 、 城市 建设 并列 , 物质 形态 规划 、 是 建
设 的后续 概念 ,范围 已过于 狭窄 。在 实 际操作 中,随着 城市 管理相 对集 巾行 政 处罚权 的实 施 ,各 城 市相继 建立 了城 市管 理综合 执法 队伍 ,相 城市 管理 的概念 有被进 一 步压 缩到 市容 环境 卫 牛 、园林 绿化 管珲 等部 分领 域的 趋势 。
这 种狭 隘 的认 识 显然 已不符 合城 市管理 的客 观 实际 与发展 要求 ,也大大 压缩
了公众 参与 的 发展 空 间 。城 市管理 应 当还原 其作 为规划 、建 设上 位概念 的本 来 面 目, 体体 现在 ;第一 , 管理 领域 来讲 , 具 从 城市 管理 应 当是一 个硬件 、 软 件 的综 合体 。既包 括物 质形态 的前 期规 划 、巾期 建设 和后 期营运 、管理 ,如 市 政 公用设 施 的规划 、建设 与管 养,还包 括非 物质 形态 的规划 、 建设 和管理 , 如挖掘 城市 历 史文化遗 产 塑造城 市 形象的方 案设 计 、实 施与管 理 。第二 ,从 管 理性 质来讲 ,城 市管 理应 当是一 个政 治和 社会 的综 合体 。既包 括属于 政治
公众参与 ,一方面可以提高公众 的民主参
( 国家 )层面 的立法 、公共 决策 以及对 立法 、公共决 策 的执行 ,还 包括 属于社 与、 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的意识、素质 和能力 ;
会 层 面 的 对 社 区 事 务 以 及 居 民 委 员 会 、业 主 委 员 会 自主 管 理 事 务 的 参 与 。第 另一方 面也可以促进 政府职能转 变,确 保政府

论公众参与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重要性

论公众参与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重要性

传 统执 法 理 念 过 于强 调 法 律 的威 慑 力 ,这 与现 代 法 治 精 神 特 别 是 构 建 和谐 社 会 主 义社 会 的战 略要 求 相 悖 。而 公 众 参 与 则 是 一 类 新 的 城市 公 共 治理 理 念 ,也 是 实 施 城 市 管理 行 政 执 法 的 重要基 础 。 城 市管 理综 合 执法 , 离 不开 公 民的理 解 、 参 与和 支持 , 公众 参 与 也 是 提 高城 市 管 理执 法 水 平 的重 要 手 段 ,在 一 定 程 度 上成 为判 定 城市 管 理 工 作 好坏 的标 准 。作 为 城 市 的 主人 ,只 有 公众 参 与 ,城 市 管 理 措施 才 能 得 到 落实 ,而 以往 单 纯 靠 行 政 手 段 实现 的执 法显 然 已远 远不 能 适 应 现代 城 市 及 政 治文 明 的发 展 需求 。而 公 众对 城 市 管理 行 政 执 法 的广 泛 参 与 也 有 助于 构 建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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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众参与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重要性
乔 学达
( 1 0 1 3 0 0

朝 阳区城管执 法局
北京 )
要 :经 济 多元 化 、政 治 民主 化 以及 信 息 公 开 化促 使 公 得 到 实 惠 ,才 能 使 城 市管 理 的 各项 活动 目标 明 确 ,公 众 也 能更
众 自主性逐 渐提高 ,公众参与也逐 渐成为城 市管理行政综合执 加 积 极 主 动 配合 并 支 持 和参 与 城 市 管理 活 动 ,在一 定 程 度 上缓 法的重要方式。本文首先介绍公众参与的由来及其理论基础, 解 了社 会 矛 盾 ,维 护 社会 稳 定 ,有 利 于 创 造 和谐 的执 法 环 境 , 其 次 阐述 公 众 参 与 在城 市 管理 行 政 综合 执 法 中的 重要 性 ,最 后 为构建 和谐 社会 主 义服 务 。 分 析 我 国公众 参 - 9城 市 管理 行 政执 法面 对 的 问题 以及 相 关解 决 2 . 及 时更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理念

浅析城市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公众参与

浅析城市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公众参与


力 的现象正逐步得到改变, 政府、 市场主体以及 公众三者形成 的三合 力共 同推动城市发展。 政府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应该认识到的是, 当其 修订的发展战略与市场 主体和公众意愿发生严重分歧或完全背离的 情况下, 譬如, 某一项重大市政工程在规划过程 中遭到公众的普遍质 疑, 那么政府就应当首先放弃“ 并认真反思. 有为 , ( ) 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激发公众的参与意识 , 并为促进公众参与 的发展提供 了条件
“ 要健全民主制度, 丰富民主形式 , 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保证人 推行公共管理的治理方式后, 传统的管理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 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 、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享有广泛 的权 的需要 , 管理方式、 方法也难 以 在短时期内跟上社会发展的需要, 公共 利和 自由. 尊重和保障人权” 。从中可以看出公众参与是民主政治的 管理不可避免地出现 了 暂时性的无序, 尽快推动公民有序参与公共管 内在要求 , 在公共事务管理 中具有重要 的作用。综观城市发展 , 城市 理 是时代发展的急需 。所有的公共事务都是围绕着人 的全面发展而 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公众参与的出现 具有其时代必然性。 ( ) 一 政府的有 限性要 求公众 的参与 从表 l 可以看 出, 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存在审批过 多、 手续过繁 琐, 执法不透明的不等的问题, 特别是多数表现行政 目标的制定、 息 信 的流通 、 权力的监控方面: 表 l关于 域 府行政管理环境 : 方面存在 问题的调查表( 口)
行政业务主管部门 各类行政审批过多
手续过于烦琐 办事程序不透明 办事效率太低
展 开的, 人的全面发展的公共管理最高也是最终的追求 目标。 长期以 来, 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 的政府无所不能的体制 , 遭到 了市场经济 规则的冲击。公共产品因其公共性, 谁都可以搭便车 , 因此由政府或 不具营利性的公共组织 ( 第三部门 NGO) 提供有其合理性, 但是如果 既 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 由政府生产公共产品, 又 必然导致政府加大 配置资源 的强度和广度 , 也就是加大 了政府参 与经济活动的面 。 实践 证明, 由政府生产公共产品, 往往成本高而效率低 。 事实上, 当代我国 政府提供 公共产品和生产公共产 品的现状是无序的。 由于政府权力 干预公共产 品的生产或者决定公共产品由谁生产,最终出现权力寻 租, 进而形成腐败的源头。 以有序化规制政府权力对公共产 品生产的 控制是时代发展 的需要。

城市管理中公民参与

城市管理中公民参与

市政管理中的公民参与公共事业管理一班03707162 张鹏中文摘要:本文关键词:公众参与制度,城市管理,基本理论,市政府,政府管理模式,组织形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问题,参与不足,信息公开制度,世界城市化,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和经营,合理合法性,二十一世纪,组织方式,转变过程, 制度建设城市发展的通常提法是:规划是龙头,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

我认为,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这种排序应当调整,管理才是龙头。

城市管理是现代城市运转的根本动力,这里用公民而不是市民是因为当今中国城市发展中更多是依靠的外来务工人员。

城市市民对城市管理的参与,有着广泛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内涵。

它包括接受城市管理的新理念,包括积极参与某些重大事项的决策讨论过程;还包括改变自己的观念,建立新的生存价值取向,以及用符合现代城市文明准则去规范自己的行为方式。

目前在我国城市管理中,公众参与的发展还很滞后,停留在理论宣传和形式层面。

公众参与无论是从人们的思想意识、组织形式,还是制度建设上,都存在明显的缺乏与不足,导致市政管理的非科学性、低效率、高成本的延续,同时有失公平、伤害公众利益的行政行为仍还多有发生。

在此情形下,如何建立严格的公众参与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等等,成为了城市管理者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研究我国城市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是非常有意义的。

公众参与式管理从理论到实践的探索经历了大约半个世纪,经历了重视社会公众利益—公民低层次的参与—公众参与被广泛提倡的发展,其参与形式和途径多样化的转变是经过不断变革和完善的。

然而即使在公众参与已不断发展的今天,各个国家的公众参与程度仍充满了不均衡性,这受各国历史背景的影响,也与不同城市管理发展的理念相关。

一、当前我国城市管理中公众参与的形态、效果与原因分析城市管理中的市民参与形态(1)行政主导推动型行政主导推动型,主要是市政府在建立和健全法规制度上加大力度,规范和引导市民参与城市建设。

浅谈城市更新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浅谈城市更新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浅谈城市更新中的公众参与问题摘要;城市更新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议题,涉及到城市的可持续性和社会公平性。

然而,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公众参与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我国城市更新公众参与系统进行探讨,探究城市更新中的公众参与问题,并提出建议以促进更有效的公众参与。

关键词:城市更新;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一、城市更新概念有些学者把“城市更新”称作“旧城改造”或“旧城更新”。

对于城市更新的定义,它指的是将某城市中已不再适应现代城市社会生活的区域,展开有计划、有针对性与必要性的一系列的改造,让城市中的一些老旧区域焕发出新的发展活力。

而在城市更新中,最重要的经营目的,就是要有效地处理影响城市发展的各种因素,包括环境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等等[1]。

城市更新的目标是持续提升这座城市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文化效益,让它具有更好的发展潜能和更可居住性。

总的来说,城市更新有助于使城市向着更好的方向进行科学的改造,它是必不可少的,也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坚持科学的城市更新,就是追求社会主义和谐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二、我国城市更新中公众参与的现状特征(一)公众参与的现状首先,公众参与的渠道和机制相对不完善。

目前,大多数城市更新项目的公众参与主要通过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或发布公告等形式进行。

然而,这些方式存在信息不对称、参与者数量有限以及公众意见反馈不充分等问题,导致公众难以真正参与到决策过程中。

其次,公众参与的影响力较低。

在城市更新决策中,政府和开发商的权力往往占据主导地位,而公众的声音和意见往往被忽视或轻视。

即使有公众参与的机会,最终的决策结果也可能与公众的期望和需求背离,缺乏真正的民主性和可持续性。

此外,公众参与的认知和参与意识相对较低。

许多市民对城市更新的具体内容和流程了解不足,缺乏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

同时,一些公众对城市更新的重要性和影响也缺乏足够的认知,导致他们对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二)城市更新中公众参与的特点1、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认识不足在旧城改造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人员缺乏对“公众参与”理念的理解,缺乏对其必要性的理解,因而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有机地结合起来,造成了旧城改造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成果偏离了“宜居”理念和城市发展的核心需求,从而影响了旧城改造和规划实施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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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市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摘要:市场经济的深入和全球化、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对现有的公共管理体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面对这些挑战和公民社会的发展,公众参与的理念正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指导之一。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研究的视点放在中国城市管理中公众参与,仅就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义、现状问题及改善意见这三方面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城市管理公众参与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公众参与城市管理与我国城市建设管理领域一直倡导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思想高度一致。

实践证明,不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还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让公众广泛参与城市管理,坚持走群众路线,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建设宜居城市不可动摇的管理理念。

城市建设管理涉及领域广泛,本文仅就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义、现状及改善意见谈几点看法。

一、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义1.1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可以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所谓公众参与指的是公民参与政府公共政策的权利,其含义是指在社会事务中,公民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公民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以使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

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就是公民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参与城市管理的决策活动,它是构建“和谐城管”的必要保障,也是形成覆盖城乡的城市管理网络最有效的途径。

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后使公众群体不仅是被动的被管理者,同时也成为了城市管理的参与者。

不但能够更好的集思广益,也能提高公众的自律意识,从而大大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

1.2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可以降低城市管理交易成本城市管理是有成本的,其中交易成本对管理的效率至关重要。

传统的城市管理中,政府实际上是管理的惟一主体,项目的决策管理效率较高,但是项目在运行中会暴露出许多问题,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和切身利益,往往导致这部分利益主体的不合作行为,阻碍项目的顺利进行,无形中增加了管理的交易成本。

因此,为了实现政府与利益相关者的正和博弈,必须注重两者的合作,积极培养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多元化主体,在利益的驱动下,提高管理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1]1.3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有利于加强对城市公共服务管理的效果部门的监督,防止腐败的发生。

公众全面参与城市公共服务管理,充分了解从决策到执行的各种信息,衡量利弊得失,协助政府取得更好的政策效果。

公众参与城市公共服务管理可以促使政府改革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的规定和做法,简化办事程序,便民利民。

政府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组织,其中包括着三种层次的利益,即公众的利益、政府组成部门的利益和政府组成人员自身的利益。

在民主的政府中,公众的利益居于主导地位,政府的一切活动都应围绕其展开。

但是,政府组成部门的利益和组成人员自身的利益具有自我扩张的要求,时常与公众利益发生冲突,有时还会超过公众的利益而占上风。

公众参与可以形成一种强大的外部压力,监督政府运行,保障政府以公众利益为活动宗旨,抑制政府组成部门和组成人员自身的利益对公众利益的侵蚀。

[2]二、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现存问题分析2.1公众参与比较随意目前公众参与城市管理不是强制性程序,各部门、单位对是否实行公众参与具有自由裁量权,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众的参与。

同时公众参与规划管理也缺乏法律依据。

这些原因都导致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比较随意。

在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中,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及重大调整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建设部1991年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九条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七规定:“村庄、集镇规划经批准后,由乡级人民政府公布”外,几乎再没有涉及公众参与的条款,而且,这3条也仅仅只是提供了一种间接、被动、可有可无的参与途径。

也就是说,法律对公众参与规划管理并未提供足够充分的依据,更无详实可循的途径和程序。

所以,现实生活中,公众一旦遇到具体的规划管理问题,往往找不到合法、合理参与管理的渠道。

[3]2.2公众参与缺乏组织整合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这一指称中“公众”也就是俗称的人民群众,并不局限于市民个体,从欧美发达国家的实践中可以发现,单个市民参与城市规划,并对规划决策层面起效应的成功案例几乎没有,而由个体所组成的团体或利益集团在公众参与城市规划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有时甚至是举足轻重。

反观我国城市社区基层的组织—街道办事处没有城市规划决策的参与权,在规划管理中,只规定了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主要有受区房屋、规划部门的委托,责令立即停工、强制拆除违章搭建、违章建筑,行政检查权主要是协助区规划部门监督检查所辖区域内的违法建设。

居民委员会名义上是群众自治性组织,实际上从经费来源、机构设置等方面都受制于政府机构,成为政府的一条“腿”。

城市区域规划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的利益,但是人民群众通常以个人而非团体的声音向政府规划部门表达意愿,在多大程度上能引起决策者的重视,这是不得不让学者们产生怀疑的。

[4]2.3公众参与管理效果欠佳就目前而言,公众参与的效果几乎完全取决于掌握城市命运的主政者的价值取向和综合素质,决策方案中公众的意见反不反映或反映多少,公众自身根本无法知晓,更无法落实和监督。

加上公众的力量有限,层次不高,没有形成整合的集团力量,尚属自发的个人行为,对管理决策极少影响,公众参与几乎流于形式。

这种出于某种需要的公众参与无疑不利于城市管理民主决策,不利于城市管理根本宗旨的实现,最终必使城市管理目标的实施结果大打折扣,给管理带来更多的对立面而不是支持者。

三、改善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现状的对策分析3.1借鉴国外经验世界各国实践表明,城市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固然重要,但没有广大城市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的成本将十分高昂,城市管理的效率将非常低下,改革城市管理取决于公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城市事务。

[6]目前,我国城市规划仍停留在封闭状态,承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包揽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的传统管理模式,缺乏一个公众参与的机制。

规划师或城市管理者缺乏与公众保持沟通的传统,大部分领导和规划师只是在理论上承认公众参与的重要性,但并没有把公众参与上升到城市规划决策以至一切决策的最初出发点和最终目的高度上来,绝大多数的规划决策由城市的主要领导人立项定案,使公众难以关心和支持城市规划与建设。

尽管当前城市规划过程已有一定程度的公众参与,但仅是一种事后的、被动的参与,是初级阶段的参与。

近年来,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在国外得到较好的实践,它对我们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公众参与模式具有重要启示。

3.2以转变观念为前提必须克服这样一种偏向,即增长社会力量就必须限制国家权力的观点。

如果把社会和国家两者视为对立和冲突,认为一方的增长必然导致另一方力量的削弱,这种非此即彼的僵化思维,无益于公众参与的开展。

其实当今时代,政府职能的扩张是一种普遍趋势,城市发展还得依靠政府支持作主导,因此在强调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对城市管理的重要意义的同时,必须把它设定在国家和社会互补的关系格局中考虑,即国家和社会的“正和博弈”的关系。

3.3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联系参与的根本在于实现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城市管理中实现参与式治理转型的目标就是促进城市管理的过程中政府与社会之间建立伙伴关系,共同面对城市公共问题,管理公共事务,并实现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明确提到:一个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时忽视广大民众需要的政府不是一个有能力的政府。

政府即使怀有世间最美好的愿望,但如果它对于大量的群体需要一无所知,也就不会有效地满足这些需要。

因此,重振公共机构的活力,就必须从密切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入手。

这就意味着在决策时,要倾听群众的声音,使政府更接近人民:向市民社会的个人用户、私人部门的组织以及其他集团广开言路,以便使他们有发言权,在适当的情况下,这也意味着政府进一步下放权力和资源。

围绕具体的公共物品和服务,需要一定程度的政府集中控制和协调。

如在经济管理的技术性而且是非常敏感的问题上,需要排除其他政治集团压力进行独立决策,在设定标准的时候,例如在提供基础教育的问题上,集中决策也可以发挥重大作用。

但是,大政方针和标准的制定不应是一个没有公众讨论而孤立进行的过程。

在城市基础设施的生产以及基本服务的供应方面,在城市管理政策的提出和实施中都存在社会直接参与的机会,政府与社会的伙伴关系建立完全是可行的。

3.4建立公众参与的制度和程序保障完善公众参与的制度和程序,能够有效地保障公众有序的政治参与,能够激发公众的政治热情,培养和增强公众的民主意识、参政议政能力,使得政府与公众之间沟通顺畅,制定的公共政策更有利于公众的利益,减少公共政策在后期实施过程中的阻力。

公众要拥有参与的权利,需要实体性内容加以明确,而公众要真正实现所拥有的权利,需要完善的程序加以保障,从法定程序上保障公众参与的渠道畅通。

只有在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健全的情况下,公众才有真正行使参与权利的可能性。

因此,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必须形成法律,将其纳人城市管理立法体系中,通过法律保障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权利得以实现,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

随着经验的积累,应逐步完善公众建议制度、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咨询制度、反馈制度、申诉制度等各项制度。

公众话语权的确立、公众参与的实现不能简单地定位在领导行为或作风的民主化上,而必须走法治化的路径。

在城市管理中,也必须贯彻法治的理念,使城市政府的权力行使和管理活动处于严格依法办事的状态,使公众参与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保障。

参考文献:[1]陈延彬.我国城市管理的主体创新[j].新疆财经,2006(4).[2]潘敏.论公众参与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管理[j].党政干部论坛,2005(9).[3]黄升阳.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的诉求与实现[j].株洲工学院学报,2006(4).[4]尤建新.城市管理中公众参与问题分析[j].上海管理科学,2003(4).[5]邵任薇.中国城市管理中的公众参与[j].现代城市研究,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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