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接受定期检验工作指南百度文库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接受定期(首检检验工作指南1引言

本指南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以下简称《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以下简称《监察规定》、《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Q0002一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Q7015一2008,以下简称 Q7015、《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以下简称《使用管理规则》等文件制定,是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接受定期(首检检验、复检(以下统称检验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桂林市区内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宜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本指南不适用于叉车定期(首检检验工作。

2术语

2.1起重机械: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2.2定期检验: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日常维修保养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据 Q7015对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的在用起重机械进行的检验。

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如下:

(l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2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

2.3首检:在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前,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机构依据 Q7015对附录1所列起重机械进行的检验。

2.4复检:使用单位针对检验机构定期检验或者首检所提出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不包括改造、重大维修后,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机构依据 Q7015对整改项目以及相关项目进行的检验。

3起重机械基本使用要求

3.1规章制度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以下起重机械规章制度:

(l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设备管理制度;

(3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4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5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6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7交接班管理制度;

(8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2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负责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3.3使用登记在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监察规定》和《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赴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如使用单位发生变更,原使用单位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新使用单位应当赴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3.4班前检查起重机械每班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滑轮、安全保护装置和电气系统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在使用前排除,并且做好相应记录。

3.5常规检查和全面检查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起重机械进行定期的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试验验证,并且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3.5.1常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l起重机械工作性能;

(2安全保护、防护装置有效性;

(3电气线路、液压或者气动的有关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其工作性能;

(4吊钩及其闭锁装置、吊钩螺母及其防松装置;

(5制动器性能及其零件的磨损情况;

(6联轴器运行情况;

(7钢丝绳磨损和绳端的固定情况;

(8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

3.5.2全面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l常规检查的内容;

(2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其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

(3主要零部件的变形、裂纹、磨损等情况;

(4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5电气和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等。

3.6安全技术档案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l产品出厂文件;

(2施工资料;

(3使用登记证明;

(4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历次检验报告。

3.7承租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承租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安全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并且按照3.1~3.6的要求,做好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建立档案等工作,对承租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

3.8事故处理如果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接受检验的要点

检验的基本过程是:申请→准备→现场检验→领取证书和报告。使用单位在接受检验时,应当注意以下要点。

4.1检验申请

4.1.1使用单位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桂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其信息见附录2;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对于附录1所列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向检验机构提出首检申请。

4.1.2申请定期检验时,使用单位宜向检验机构提供下述资料:

(l受检起重机械的全面检查记录,或者

(2专业维保、修理单位的维保、修理证明。上述资料应当为原件,且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署意见。

4.1.3申请检验时,使用单位应当缴纳检验费用。

4.2准备工作

使用单位的检验申请被受理后,应当在检验前进行如下准备工作:

(l安排起重机械的停机;

(2指定配合检验的人员,并向其提供相应作业器具;

(3拆卸起重机械上可分离的专用属具和吊具,清除起重机械上的杂物;

(4需要登高进行检验的(轨道高于地面或固定平面3m以上,准备可靠安全

的登高设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