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协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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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提供工作协助的函

惠经普办函〔2008〕12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决定在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

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各类宗教组织和宗教场所纳入普查范围。为做好我市宗教组织和宗教场所的普查工作,现需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积极配合同级普查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如负责提供单位名录、提供介绍信、对不积极配合普查的宗教场所提供工作协助等,具体事宜由县、区普查机构与同级民族宗教事务局共同协商。

请求贵局对经济普查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指导县、区局提供相关协助工作,共同完成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

附件1:关于在惠州实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公告

附件2:关于在全省实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公告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请求协助开展创卫整治活动的函

市供电局:

我们根据市创卫专题会议和誓师大会精神,为争取10月份通过省级验收,力争12月前通过国家再次暗访,针对国家暗访组提出的存在问题,积极开展创卫整治工作。现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梅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0】157号)要求,区创卫办、市城管支队、城北镇政府联合进行整治行动,决定9月9日(星期四)依法对梅江区城北镇大浪口6-9组内占用土地乱搭建的行为进行联合整治(8月27日已发通知告知),请贵单位支持协助我们的工作,布置城北供电所配合我们,先行对乱拉乱搭的供电线路进行拆除,以免在整治行动中出现不安全因素,特此致函。

附:联合整改通知。

梅江区创卫办

2010年9月7日

关于请求协助举办职业技术培训的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司法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司发[2010]13号)精神,在贵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于5月份举办了一期劳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术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为深入开展好这项工作,为劳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期满后顺利回归社会就业创业创造条件,降低解教解除强戒人员复吸率和重新违法犯罪率,促进海口和谐平安建设。我局拟于9月初在海口市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所举办第二期即将期满的劳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术培训班(共75人),请贵局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妥否,请函复。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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