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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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工艺标准

1.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工程。

2.材料要求:

2.1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试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2.2.1砌块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2.2.2运到现场的小砌块,应分规格分等级堆放,堆垛上应设标志,堆放现场必须平整,并作好排水,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6m,堆垛之间应保持适当的通道。

2.3 砌筑砂浆:砌筑砂浆包括普通砂浆和砌块墙体专用砂浆。宜采用专用砂浆,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2.3.1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应根据砂浆强度等级选择。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3.2砂:宜采用中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2.3.2.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2.3.2.2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2.3.2.3人工砂、山砂、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2.3.3消石灰:采用符合JC/T 481规定的钙质消石灰粉或成品石灰膏。

2.3.4掺和料:通常采用石灰膏或粉煤灰。石灰膏使用时,生石灰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d,磨细石灰粉熟化时间不得少于2d,严禁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粉煤灰的品质指标应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及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的规定。

2.3.5外加剂: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2.4芯柱混凝土

2.4.1专用混凝土(见行业标准JC861-2000)

2.4.2普通混凝土

2.4.2.1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2.4.2.2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并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第7.2.1条款的规定,其强度等级应根据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确定。

2.4.2.3砂:宜采用中砂或粗砂,质量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2.4.2.4石子:最大粒径不大于16mm,质量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的规定。

2.4.2.5掺和料:使用前先进行试验验证,确保能满足芯柱砼性能时方可使用。

2.4.2.6外加剂:包括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进场应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尚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第7.2.2条款的规定。

2.5砂浆、混凝土用水:宜使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来源水时,水质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JGJ63的规定。

2.6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经复试合格,并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第5章第2节的规定,对非盲孔型砌块砌筑的砌体,其所用拉结筋和钢筋网片应做镀锌或磷酸乙三脂防锈处理。优先采用专业化生产的经防锈处理的平焊钢筋网片。

3.主要机具(工具):

3.1机械:塔式起重机、卷扬机及井架、搅拌机。

3.2工具:灰斗、吊笼、柳叶铲、手推车、振捣器、耘石机、水平尺等。

4.作业条件:

4.1小型砌块砌筑施工前,应结合砌体和砌块的特点、设计图纸要求及现场具体条件,编制施工方案,绘制砌体平面和立面设计图,排列时尽可能采用主规格的砌块,计算主规格和各种辅助规格砌块需用量,避免浪费。划分好施工段,安排好施工流水。

4.2基础施工前,应在建筑物的主要轴线部位设置标志板。标志板上应标明基础、墙身、和轴线的位置及标高。外型或构造简单的建筑物,可用控制轴线的引桩代替标志板。

4.3砌筑基础前,应先用钢尺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1.4.3的规定。

4.4放好砌体墙身位置线、门窗口位置线,经验线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预检合格。

4.5按砌筑操作需要,找好标高,在房屋四角、楼梯间转角处设立皮数杆,皮数杆间距不宜超过15m。

4.6搭设好操作和卸料架子。

4.7混凝土、砂浆经试配确定配合比,准备好试模。

4.8门窗洞口两侧无芯柱时,按要求提前预制内埋木砖或铁件的砼预制块,用以固定门窗框。

4.9遇有穿墙管线时,应核实其位置尺寸,提前预留,避免后凿,预留采用耘石机或其它工具切割规矩,附着在墙体上的卫生间水箱、吊柜等较大较重的物件,必须提前制作带埋铁的预制砼块。

5.操作工艺

5.1工艺流程:

5.2 基层处理:将基层表面清扫干净,用砂浆或细石砼(平整度大于20mm时用细石砼)找平,拉线检查基层平整度。

5.3排砖划线:按砌块排列图在墙体线范围内分块定尺、划线。

5.4制备砂浆:

5.4.1专用砂浆:按厂家使用说明书要求配制。

5.4.2普通砂浆:

5.4.2.1按设计要求的砂浆品种、强度制配砂浆,当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5.4.2.2砂浆原材料计量使用重量比,计量精度为水泥、水、外加剂±2%,掺和料、砂控制在±5%以内。

5.4.2.3砂浆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少于2min;

二、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少于3min;

三、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

5.4.2.4砂浆稠度,用于普通砼小砌块时宜为50~70mm,用于轻骨料砼小砌块时宜为60~90mm。

5.4.2.5砂浆必须拌制均匀,随拌随用,出现泌水现象时,砌筑前应重新拌和。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3h和4h内用完;气温超过30℃时,分别在2h和3h内用完。

5.5 砌筑砌块:

5.5.1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或壁肋中有竖向裂缝的小砌块。承重墙体砌块不允许和其他材料混砌。

5.5.2使用前除去小砌块浮尘,清除砌块表面的杂物和芯柱用小砌块空洞底部的毛边,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小砌块。

5.5.3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接。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5.5.4应在室外散水坡顶面以上、室内地面以下的砌体部位设置防潮层。

5.5.5砌砖前应先盘角,新盘的大角,及时进行吊、靠。如有偏差要及时修整。盘角时要仔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使水平灰缝均匀一致。大角盘好后再复查一次,表面平整度和垂直完全符合要求后,再挂线砌墙。

5.5.6必须双面挂线,如果长墙几个人均使用一根通线,中间应设几个支线点,小线要拉紧,每层砌块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为下道工序控制抹灰厚度奠定基础。

5.5.7砌筑砌块时,用柳叶铲在墙体砌块壁和肋的顶面上铺灰,铺灰长度不得超过800mm,严禁用水冲浆灌缝。将直立于墙旁边端面朝上的几块砌块端面刮满灰浆,然后搬起已刮好碰头灰的砌块,采用挤浆法使砌块就位,砌块砌筑及调位时,砂浆应在塑性状态下,以得到较好粘结。竖缝凹槽部位应用砌筑砂浆填实;。

5.5.8砌体的表面平整度、垂直度、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等均应随时检查并校正,操作中可采用水平尺检查砌体垂直度及表面平整度。

5.5.9每层开始砌筑时,应从转角或定位处开始,内外墙同时砌筑,纵横墙交错搭接。尽量采用主砌块,少用辅助砌块;应砌一皮、校正一皮,皮皮拉线控制砌体标高和墙面平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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