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和论析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和论析行政执法体制问题,涉及行政法的许多基本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分析,加强理论对改革实践的指导。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及的问题和诸多领域,也相应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其矛盾关系复杂多样。
从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关系看,行政执法又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不同种类的行为。
然而,不管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多少种类,也不管面对多少个行政管理领域,更不论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多少,行政执法是有其本身内在的基本规律,有其自身矛盾的特殊性和区别于其他行为的质的规定性,其与相关方面的基本关系的性质是不变的,其遵守的原则是共同的。
因此,研究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最基本的、首要的是要从客观实际出发,探索行政执法的规律、本质、基本矛盾关系、基本原则等,并用体制要素来加以表现,使行政执法体制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特别是要针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种种现象,运用体制改革来解决其带规律性、普遍性的基本问题,同时也在这个过程中形成新的理论并用于指导改革实践。
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分析研究。
(一)关于行政执法探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必须首先弄清什么是行政执法这个最基本的问题,因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直接影响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范围、方式及其方向。
有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处罚。
这种观点在前几年是比较流行,在实践中也有反映,比如,在2000年以前,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一些正式批复中都是使用的行政执法的概念,甚至今天也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仍习惯性地将行政执法等同于行政处罚,因而,把行政处罚权的改革也常常等同于整个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对的,不仅在认识上是片面的,而且在实践中也是不利于整个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
还有一种观点是是把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截然割裂开来,将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对立起来,认为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是两回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活动。
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建议

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建议实施城市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功能,为城市经济建设和城市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及城市管理者共同追求并为之奋斗的目标。
我市的城管工作能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和研究城市管理的新路子,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目前就城管执法工作与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高水平提几点建议。
一、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率的办法一是要推行“零时差”管理方法,建立一种考核工作效率的“立即就办制度”。
二是要加强工作计划制定的目标性,大到半年计划、月计划,小到每周计划、每天计划。
计划必须提前做好,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的内容、实施目的、完成时间以及应达到的效果。
三是要坚持“要事第一”的原则,把每天的工作按重要性的不同设立优先顺序:重要又紧急、重要但不紧急、紧急但不重要、不重要又不紧急。
建立一套合理而高效的统筹方法,使事不分大小都能得到最好的解决,而又不会耽误紧要事。
四是要积极改变执法人员的工作心态,使每名执法人员都知道“为什么而工作?怎样工作?”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城市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突破传统观念,立足“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高度,改革创新城管体制,努力实现工作重心由“单一规划、建设城市”向“管理经营城市”的转变,实现城市管理从“人为分割、封闭运行”向“综合执法、社会参与”的转变。
在城市建设中,高度重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基础设施的建设必须遵循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这项首要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为日后的城市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全面提高市民城管意识当前,城市管理困难很多,管不胜管,防不胜防,实在很难,但最难的还是在市民城管意识普遍不高这个问题上。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应变成每个人自觉履行的一种习惯。
当然,公民城管意识的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公民进行系统的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长抓不懈、持之以恒,才能收到明显效果。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保障城市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发展
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也面临着诸
多挑战和问题。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讨,以期为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但是现有的工作力量、手段和机制往往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
需要。
一方面,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范围和内容越来越广泛,使得执法部门的人
员数量和执法力量都显得明显不足;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过程复杂,存在着执法
程序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不够严肃等问题,使得执法效果不够明显。
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在解决上述问题的过程中,我们还
需要关注一些关键问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应该更加注重规范化和专业化,提高执法
效能;应该提高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增强执法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应该加强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建设,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改进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和
关键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进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应该优化执法资
源配置,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力量;应该加强执法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应该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和执法机制。
城管论文: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

城管论文: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是:(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
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
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摘要】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保障城市秩序和市民权益的重要环节。
在现状分析中,我们发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在问题反思中,我们思考了如何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程序规范性等问题。
改进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等。
社会影响方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不严谨将影响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质量。
在法律意义上,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体系是保障行政执法公正性的基础。
未来展望中,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高效、规范、公正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
重点建议包括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大执法力度等。
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是城市发展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分析、问题反思、改进措施、社会影响、法律意义、未来展望、重点建议、总结。
1. 引言1.1 引言这个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涉及到城市的秩序、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在实际操作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不少问题,如执行不力、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明确等,导致了执法效果的不尽人意,甚至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
为了改善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现状,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健全执法标准和程序,完善执法主体设置,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只有通过不懈努力,才能实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真正意义——服务民生、维护秩序、促进发展。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和分析,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的关注,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持续改善和发展。
2. 正文2.1 现状分析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现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数量不足,导致执法效率低下。
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处罚标准不明确,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执法不严不实。
深化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之我见

深化城管综合执法机制改革之我见摘要:在当今城市管理工作中,面对内容多、任务重、情况复杂等情况,很多城市选择了综合执法这一做法。
怎样使综合执法运用的恰到好处,是城管工作者不断思考与探索的。
为此,本文章从严立法、明职责、健机制等八方面浅谈如何深化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机制改革。
关键词:综合执法法律法规考评机制参与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目前在全国164个城市中试行。
它对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也存在体制不顺,人员素质参次不齐,执法依据不足,程序不规范等多方面的不利因素。
充分考虑综合执法处于城市这一特定的执法环境的背景,我认为该采取以下方法和措施深化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的改革:一、加强立法,规范执法人员的权利运用。
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成立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但是目前城管执法部门所使用的法律法规都是地方性法规或是政府规章,没有形成一部完整的法律体系,缺乏统一规范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综合执法的依据散见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中,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内容和方式,部分是按照原行政执法体制和主体设定的,所以,一旦相关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综合执法依据也将随之变化,我市目前唯一颁布的一部城管综合执法方面的法规依据是《宁波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这一地方性政府规章,其法律效力较低,无法满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综合执法体系始终处于不确定的动态之中。
因此从立法层次上来说,迫切需要尽快制定出一套较为科学可行的法律、法规体系,用法的形式加以规范。
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的现实要求,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根据社会改革的发展需要,使权力主体、监督执法主体相分离,从体制上形成一种执法机构相对独立、权力主体相互制约的格局。
对城管体机制改革工作的思考与建议陈国军

对城管体机制改革工作的思考与建议陈国军广大市民们:
学习《城市管理学》,使我了解城市管理的重要性,而城市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内容,构建和谐城市环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同时也为城市城市环境管理尤为重要。
面向22世纪,实现力争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控制,必须树立全民环境意识,提高市民素质,培养良好的公共道德,强化城市环境行政管理。
充分认识经营城市的重要性。
经营城市,是对固有模式的挑战,是对现代化城市发展理念的创新,也是促进城市大发展的必由之路。
所谓经营城市,就是把现代市场经济的经营理念、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运用到城市规划、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的全过程,构建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新体制,是政府依据城市发展目标经营城市土地、城市基础设施及其附属物等有形资产和城市土地开发权、使用权,营权、冠名权、广告权以及城市品牌、人文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一种战略措施。
建议人:陈国军
20XX年X月X日。
对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

对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管理好城市,满足人民对城市功能的需求一直以来是城市政府不懈探索和努力追寻的重大课题。
目前,城市管理工作仍然面临如何强化公共服务、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拓展管理领域、丰富管理方式、构筑和谐社会等新的挑战。
为建立与服务型政府相适应的城管执法体制,需从全面系统分析当前城管执法体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入手,遵循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的城管执法新体制、新机制的基本思路,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城管执法工作在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之后,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管理体制、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科技装备、执法方式和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正在逐步实现变粗放、低效管理为精细、高效管理,变突击、运动式管理为经常性、持续性管理,变事后被动管理为事前主动预防管理,实现了城管执法在时间、地域、责任上的全覆盖、精细化和无缝隙衔接,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城市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城市管理正在面临着新的考验。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背景要求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同时,报告还进一步提出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的具体政策措施,为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明确了具体抓手。
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既是切实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生动体现,也是提高城管执法工作主动性,全面提升城管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
关于淄博市深化城管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关于淄博市深化城管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摘要】本文阐述了深化城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析了当前城管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城管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城管执法机关与其他机关之间的公务协作;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培训和规范化建设。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策建议城市管理工作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保障,也是一个城市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都提出,要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这就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改革和发展明确了方向。
一、深化城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深化城管体制改革是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城市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化获得了长足发展。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城市化发展的新阶段,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质量显著提高,城市发展优势明显增强,但同时,城市发展和管理中的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住房难、交通拥挤、资源紧张等问题也集中表现出来,这些问题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严峻挑战。
因此,面对城市化发展的新常态,只有不断加强城管体制改革,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才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城市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和谐发展,不断提高城市的竞争力和知名度,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满意度。
2、深化城管体制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府职能的重大转变和创新,需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创新行政体制和管理方式。
因此,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城管工作的改革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
在现代城市中,城管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城管部门担负着维护城市秩序、保护城市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责任,其行政执法权是与老百姓关系非常密切的权力。
因此,城市管理更应该强调服务加引导,通过“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实行执法和服务的有机结合,以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关于城管执法体制的历史反思和合理构想

关于城管执法体制的历史反思和合理构想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管理成为了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而城管执法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然而,城管执法的历史反思告诉我们,城管执法的体制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亟需进行改革,建立更加合理的城管执法体制。
首先考虑历史反思,城管执法体制之所以存在不少问题,往往是因为城管执法部门的权力过于集中,与社会之间的互动缺失,导致执法不够公正,执法者行为过于“专制化”。
城管执法部门权力过大,没有足够的限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缺失,我们看到,很多城管执法的事件往往都是由单方面执法造成的,而没有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
这些现象都与城管执法的体制问题有很大关系。
其次,应该建立合理的城管执法体制。
一个合理的城管执法体制,应该是根据实际情况而不断创新、完善、改革的,必须充分考虑社会的需求和市民的利益,以便能够有效的保护公民权益,保障城市秩序。
首先,应该加强对城管执法过程的监管,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通过建立监督机构、发布执法公示、公开执法案件结果等措施对城管执法进行有效监管,避免城管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益。
其次,应该提高城管执法的法律素质,以此提升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让城管执法人员更加规范、更加公正地执行城管执法工作。
而在此过程中,也应该强化城管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意识,促进他们在执法工作中更加诚实、公正、勤勉、守法,更能够树立良好的形象。
最后,应该建立公民参与机制,使公民在城管执法中扮演更为积极的角色。
建立公民参与机制可以有效地协调城管部门与市民之间的关系,在城管执法中更广泛地征求市民的意见,增加市民的参与感,这是实现城市民主和法制化的重要途径。
还可以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专门的市民监督活动,鼓励公民监督执法公正,并提高执法过程的透明度。
总之,历史反思告诉我们,现有的城管执法体制存在不少问题,但是只有建立更加公正、规范、有效的城管执法体制,才能给市民提供更好的城市服务,促进城市的发展,实现城市管理的现代化。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随着我国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也越发显得重要。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关城市的整体面貌和社会秩序,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各种挑战和问题。
下面,就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进行一些思考和总结。
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难度较大。
城市管理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市容环境、房地产、市场监管、交通管理等多个方面。
在这些领域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而且有些法律法规还存在着不够完善和不够清晰的问题,这就给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是执法权责不清,行政执法主体复杂。
目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体非常复杂,有公安机关、城管部门、规划局、交通管理部门等不同的执法部门,而且这些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并不是非常清晰。
这就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权责不清、相互推诿的情况。
三是执法手段不够科学,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暴力和腐败现象。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可能因为缺乏执法知识和技能,或者是被其他利益所左右,导致执法手段不够科学和不够规范,容易出现暴力和腐败现象。
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城市的社会秩序,还损害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是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的明晰度和规范性。
完善法律法规,对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来说至关重要。
在完善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要尽量提高法律法规的明晰度和规范性,使得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能够依法行事,不至于出现模糊不清的情况。
二是加强执法主体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体较多,因此在执法过程中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执法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也可以适当地简化一些执法主体,减少冗余,提高效率。
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执法人员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主体,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执法工作的质量。
城管执法出路在于体制创新思考建议

城管执法出路在于体制创新思考建议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的管理也越来越重要,城管执法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其责任与权力也日益显著。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行政体制的限制,城管执法一直存在着许多问题,如:职责不明确、执法效率低下、执法不公、与市场经济发展不适应等。
这些问题间接地影响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为此,我们认为城管执法出路在于体制创新,下面就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职责划分,明确责任城管执法由多个部门共同协调完成,一方面增加了执法效率,但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职责不明、互相推诿等。
因此,建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划分,避免重复劳动和互相推诿。
此外,推进“一警助一执”模式,保证城管执法规范化、专业化、齐头并进。
二、提高执法水平,增强行政能力城管执法人员应加强执法水平的培训和考评,并引进现代管理方法,从而促进行政能力建设。
同时,加强基层建设,增加基层执法力量,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
三、完善执法体系,加强服务管理建议政府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制定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并全面推进执法全程录像、执法全程录音、执法文书电子化等执法技术手段的使用。
同时,加强对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
四、加强执法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目前市场经济发展迅速,执法部门应积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推出更多服务型执法和便民服务,加大对市场疏导、市民维权等方面的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市民权益。
综上所述,城市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都需要城管执法机构的有力维护和支持。
城管执法出路在于体制创新,只有进一步加强职责划分、提高执法水平、完善执法体系、加强服务管理和执法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才能实现城市管理的长远发展。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近年来,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在城市日益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
本文将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城市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改善提供思路和建议。
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多年来的发展中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城市环境得到了显著的改善。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在一些城市中,执法人员存在违法乱纪、滥用职权等现象,这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也存在一定的不规范性。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着立法不完善、执法不严格等问题。
在一些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并不够完善,导致了执法的难度增加。
一些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并不够严格,导致了执法工作的不力和乱象频发。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效果,也影响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形象和信誉。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和探讨。
我们需要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这需要相关部门对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
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执法人员进行激励和惩罚,以提升他们的执法积极性和责任意识。
我们需要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这需要相关部门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进行适时的修订和完善,解决执法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
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执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督,防止执法不当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我们需要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和宣传工作。
这需要相关部门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成果和经验进行适时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也需要加大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市民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了解和参与,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发展。
关于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

关于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近年来,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旨在维护城市的秩序和市民的利益,通过规范公共场所的行为,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然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实践中面临着一些困境和挑战,需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
首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存在的一个难题是权力过于集中。
由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城市管理中拥有较大的权力,一些城管执法人员会滥用职权,执法行为不规范,甚至存在腐败的情况。
同时,城管执法部门的权力集中也容易导致执法行为的不公正性,给市民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建立更加公正和透明的执法机制,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监督和培训,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面临的另一个挑战是执法标准的模糊性。
由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涉及的领域广泛,执法标准不够明确,导致执法行为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较强。
不同的城管执法人员对同一情况的处理可能存在差异,给市民带来困惑和不满。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的权力和职责,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和可预期。
此外,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也需要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协调。
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市民的需求和权益应该得到充分的考虑和保护。
但是,由于一些执法行为的强制性质,城管执法部门与市民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时有发生。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城管执法部门与市民的沟通和协商,重视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执法策略,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另一方面,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也需要充分考虑对违法行为的预防和引导。
在一些情况下,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过于重视执法的强制性,忽视了对违法行为背后的原因和动机的分析和解决。
以“打拆”为例,虽然可以通过拆除违法建筑来解决违建问题,但是如果不对违建背后的土地利益、政策缺失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解决,仅仅依靠城管执法力量的介入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因此,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需要转变思维方式,更加注重综合治理和长效机制的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违法行为。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压力。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环境保护、市容整治、交通管理、市场监管等多个方面,而这些工作的开展与城市居民的生活密切相关。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不仅需要从行政机构的角度思考,更需要从城市管理的全局出发,探索更有效的执法方式,更贴近市民需求的管理方式。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需要更加注重法制化。
因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对象通常是广大市民,他们对执法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要求是非常高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在执法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执法权力,切实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市民对执法的不满和投诉,通常往往源于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合法或不公正。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执法程序和规范,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需要更加注重科学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对象包括城市内的各类建筑、设施、环境等多种元素,而这些元素之间的联系和影响非常复杂。
在执法过程中,不能简单地按部就班地进行执法,而是需要依据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科学化的执法决策。
在环境保护方面,需要由专业的环保人员进行采样检测、数据分析,并参考相关环保法规和标准,进行准确的执法判定;在市容整治方面,需要由规划和设计专业的人员参与,进行合理的城市规划和管理。
科学化的执法不仅可以提高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更可以降低执法对城市的影响和破坏。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需要更加注重民主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通常是由政府机构和执法人员来进行的,而市民则是执法的对象和主要受益者。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充分尊重市民的意愿和需求,建立起市民参与执法的机制和平台。
在执法决策过程中,可以组建由市民代表和专家学者组成的咨询委员会,进行执法的民主决策;在执法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公开的执法程序和结果,接受市民的监督和评价;在执法宣传过程中,可以通过各种媒体和社会组织,加强对执法政策和措施的宣传和解释。
关于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

关于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
城管执法工作是城市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目的是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和市容市貌。
在开展城管执法工作时,应该思考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平公正执法:城管执法应坚持公平、公正、法治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不滥用职权,依法对待所有违法行为,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2. 宣传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城管执法不仅仅是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还应加强对市民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以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3. 科技手段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城管部门可以引入科技手段,如监控设备、无人机等,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也应关注市民的感受,提供人性化的服务,解决市民的实际问题。
4. 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城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执法过程的规范和合法性。
同时,也需要建立监督机制,接受市民和社会的监督。
5. 综合治理与协同执法:城管执法工作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合作,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问题。
只有各方合力,才能更好地推动城市的发展。
总之,城管执法工作需要考虑法制化、人性化、科技化和协同化,以维护城市的公共利益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效能。
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建议2篇

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建议 (3)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建议 (3)精选2篇(一)以下是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的几点思考建议:1. 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加强城管执法团队的组建和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具备执法能力和素质。
建立规范、透明的执法程序和责任体系,减少执法不公和滥用职权等问题。
2.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加对城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遵守意识。
通过多种途径,如媒体、宣传橱窗、社区宣传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促使市民主动遵守法律法规。
3. 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城管执法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不当执法行为。
媒体和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执法监督,加强公开透明度,形成对城管执法的有效监督。
4. 提高执法效能:通过科技手段,如智能科技、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执法效能,提升城管执法工作的水平。
例如,建立执法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协同,提高执法效能和工作效率。
5. 加强与社区的互动:加强城管执法部门与社区的互动和沟通,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
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巡防队等途径,加强执法和社区居民之间的联系,形成共同维护社区治安的合力。
6. 加强法治意识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培养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意识,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公平。
总之,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需要从制度、宣传、监督、效能、互动和法治意识等多个方面入手,形成科学、规范、公正、高效的城管执法体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居住环境质量。
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建议 (3)精选2篇(二)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涉及到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建议:1. 增加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制意识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法规知识、执法程序和执法方式等。
2. 完善执法规范: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防止执法过程中的滥用职权现象。
【思考建议】关于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关于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是广州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各项事业走在前列的内在要求,是落实广州“三大枢纽”战略布局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问题。
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现状,通过学习考察,借鉴外地经验,对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中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科学界定市区两级权限,推进管理执法重心下移。
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中,要重新明确市、区两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并对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机构进行调整优化。
从广州市情况看,上轮政府机构改革中,虽然对城市管理及执法机构进行了调整优化,将市城管执法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城管委,在市城管委加挂市城管执法局牌子。
并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管理重心下移。
明确市一级主要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和监督考核,指导并参与跨区域执法。
区一级具体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但当前仍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大事项和跨区域执法协调难、对基层执法不信任、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
下一步,将按照改革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界定好市、区两级权责,继续推动管理重心、执法重心下移。
二、设立镇街城管派出机构,充分发挥基层一线作用。
中发〔2015〕37号文明确提出,“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街道派驻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
充实一线人员力量,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
”为此,改革中可以考虑在镇(街)设立城管执法中队(小队),作为区局的派出机构,以区局名义实施辖区内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通过执法重心下移和监管关口前移,使得城乡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基层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解决基层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的权责分割、执法缺位、基层管理力量薄弱、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增强城市管理的实效,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管理向长效管理、由经验管理向法制管理、由制约管理向服务管理的转变。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在不断发展变化,不断完善制度和方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就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现状来看,一方面,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不断增强,执法手段不断创新,执法效果逐渐提高。
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依法意识不足,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导致一些纠纷和矛盾;一些地方政府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执法力量和执法手段不足;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协调不畅,执法资源利用不充分;一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和规范不够完善,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漏洞和不公平现象。
针对上述现状,我们应该如何来思考和解决这些问题呢?我们需要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意识的培养,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我们需要加大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投入和支持,增加执法力量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我们需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加强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提高行政执法的综合效能。
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和规范,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程序和标准,确保执法过程的公平公正。
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我们需要从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增加执法力量和执法手段、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和规范等方面进行思考和探讨,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推动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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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管理好城市,满足人民对城市功能的需求一直以来是城市政府不懈探索和努力追寻的重大课题。
目前,城市管理工作仍然面临如何强化公共服务、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拓展管理领域、丰富管理方式、构筑和谐社会等新的挑战。
为建立与服务型政府相适应的城管执法体制,需从全面系统分析当前城管执法体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入手,遵循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的城管执法新体制、新机制的基本思路,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城管执法工作在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之后,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管理体制、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科技装备、执法方式和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正在逐步实现变粗放、低效管理为精细、高效管理,变突击、运动式管理为经常性、持续性管理,变事后被动管理为事前主动预防管理,实现了城管执法在时间、地域、责任上的全覆盖、精细化和无缝隙衔接,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城市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城市管理正在面临着新的考验。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背景要求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同时,报告还进一步提出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的具体政策措施,为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明确了具体抓手。
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既是切实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生动体现,也是提高城管执法工作主动性,全面提升城管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衡量城管执法机构是否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看城管执法队伍能不能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建立人民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
为了实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必须要实现由单纯的“政府偏好”向同时兼顾“市民偏好”的根本转变,要超越从政府自身需求和供给能力出发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政策的单边化管理模式,建立以市民需求、管理对象需求为导向互动式服务型城管新模式。
要紧密围绕市民的需求,以执法为民为核心目标,不断调整和强化执法领域和重点。
要充分考虑城管执法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和需要,采取人性化柔性执法手段,在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现城管执法目标。
(三)建立城市管理运行长效机制要求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完善城市运行环境问题的防范、发现、处理和评价等四个环节,实现四个环节的闭合循环。
目前,城管执法主要集中在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处理两个环节,在城市管理问题的先期防范、处理结果的反馈和评价两个环节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运行机制。
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一方面要加强执法,另一方面要通过执法前移,有效防范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生;要通过加强对城市管理问题处理的监督与评价,督促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主动协调配合处理城市管理问题的积极性。
(四)信息通讯技术对城市管理的广泛渗透要求对传统的城市管理流程进行再造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和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手段和方式日趋多元化,目前,许多城市都依托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建立了城市管理平台。
高科技信息通讯技术的运用,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城市管理运行模式,迫切需要对现行的城管执法体制进行新的流程再造。
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必须要适应信息化城市管理的发展趋势,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信息化城市管理的优势。
要建立一套与信息化城市管理相适应的城管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能够适应信息化城市管理需要的城管执法队伍,必须要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二、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初步解决了城市管理领域中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适当分离的探索,强化了权力的制约机制;行政执法队伍走向正规化、规范化,在维护城市环境秩序、改善城市面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好评,成为城市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但是,行政执法主体多,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低下,城市管理机构设置繁多和执法队伍庞大的问题仍然存存,城市执法存在的体制性问题和矛盾仍很突出。
(一)城管执法的职能权限尚未得到科学和明确的界定长期以来,城管机关的权限来源于行政命令,这种方式易造成城管权限膨胀,一些权限的划分缺乏科学依据,程序随意。
有些城市虽然通过政府规章明确了城管执法机关的法律地位,规范了职责权限,完善了执法体制。
但总体来看,城管综合执法仍然处于探索阶段,缺乏系统的、科学的法律规定,特别是职权范围没有得到科学、合理的界定和细化。
不同机关之间的行政执法存在交叉,综合执法部门与原来的职能部门在职权分割上有许多模糊地带,导致在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和原管理部门存在着大量职责交叉和多头执法问题。
(二)大城管期待的大协调与部门分割低位协调之间的矛盾依然没有彻底解决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市政、公用、房产、规划、环保、园林、市容、环卫等众多部门,需要城管执法部门与专业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形成管理的合力,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城市管理问题。
按照目前的行政运作过程,城管执法协调机构的层级一定程度上必须要凌驾于各专业行政部门的层级才能有效地发挥协调作用。
但是,目前城管执法协调工作主要是部门自主行为,没有在更高层面上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
(三)城管队伍整体素质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还有一定距离城管执法队伍在经过近年来加强岗位培训,严把进人关口等诸多举措的共同推动下,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但是,作为一支直接与群众、特别是经常与一些特殊人群打交道的执法队伍,仅有严格执法意识和形象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树立更加亲民、爱民的新形象,形成系统化的培训,才能提高整体素质。
要把城管队伍一体化、专业化建设作为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以重塑形象推动执法方式、执法行为的转变,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开辟一条新路。
三、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思考政府管理创新的核心是政府管理职能创新。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改革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的重要制度,是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目前,在推进改革实践中,出现一些被领导重视、社会聚焦、媒体关注的问题,这是发展中的问题,必须遵循党的十七大提出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的目标,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把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环节加以推进。
(一)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改革城管执法体制,为实施科学的大城管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首先,抓住当前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围绕城管执法职能的快速扩充,完善符合大城管需要的大部制城管机构体系设置,加强城管内部机构建设。
其次,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加强执法机构建设,对现有城管执法队伍逐步进行资源整合,根据城市功能定位,按照城市管理问题的类型、数量以及分类管理的原则,优化城管队伍结构和设置。
三要根据城管执法职能的扩充情况,在对职能进行整合重组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城管内部机构设置。
要尽量减少内部普通办事机构的数量和人员编制,适当增加专业性技术强的内设业务机构,以适应城管执法日益专业化的需要。
要结合信息化城市管理的需要,对城管执法内部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进行改造,有效缩短城市管理事件的处理环节,提高城管执法效率和水平。
要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法律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强的执法骨干力量,打造专业城管执法队伍;提高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水平。
(二)加强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建立权威的高位协调平台要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协调沟通、信息资源共享、联合督查、案件移送受理反馈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城管执法协调的新机制,建立与部门协调相关的激励与惩罚机制,推动政府领导主导下的被动沟通协调向部门之间积极主动协调的转变,督促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责。
探索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对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城管执法工作的积极性及最终效果展开行政监察,督促和强化各有关部门主动配合城管执法工作。
城管执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探索建立特约评议员制度,对各有关部门配合城管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单位考核、相关负责人年度考核等级评定的参考,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配合城管执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大力推进城市管理监督与城管执法相互分离,强化城市管理的内部制约机制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科学界定城管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界限,形成责任明确、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建立市区两级、以区为主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强化市级决策、区县实施的职责,市级城管执法部门着重从结果导向的应急管理向原因导向的长效管理转变,职能进一步聚焦于城市管理反馈、协调、评价领域;区县级城管执法机构作为实施主体,职能进一步聚焦于执法领域,逐步实现监督与管理分离、监督与执法分离、管理与执法分离、监督与评价分离。
通过建立相互制衡、量化考核、科学解决“监督者监督缺位”、“执法者执法不力”等体制性顽疾,提高城市管理主体积极参与城市管理。
(四)加快构筑多元化的城市管理主体,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的社会参与机制要尽快跳出由政府、城管执法机关包揽城市管理问题的束缚,广泛动员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城市管理。
要根据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产权主体、责任主体、监督主体、管理主体和执法主体及其各自的责任,做到各类主体职责明晰、分工明确。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途径,在坚持和完善听证制度和陈述申辩制度的基础上,开拓政策倡导、公众游说、诉诸舆论等多种方式,为居民参与城管执法提供便捷通道。
总结奥运城管自愿者建设经验,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城管自愿者队伍建设,以最大程度结合城管执法资源,降低城管执法成本。
要进一步完善城管进小区管理模式,加强城管执法人员与小区保安、社区民警、物业公司及小区居民的沟通与联系,最大程度团结和赢得各方力量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加强城管职业形象再造,创新城管执法方式要以树立崭新的城管职业形象为契机,改善和创新城管执法方式。
要在全体城管执法人员中间掀起“我为人民管城市”核心价值理论的大讨论活动,以大讨论达成大共识,增强对职业形象的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