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肠道寄生虫病控制与驱虫实施方案(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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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肠道寄生虫病控制与驱虫实施方案(2009~2011年)
肠道寄生虫病是危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常见疾病。
人群肠道寄生虫感染率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随着我区血吸虫病丝虫病和疟疾等重大寄生虫病的消灭和控制,肠道寄生虫病已成为当前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2007年全省组织开展的摸底调查结果显示,我区人体肠道寄生虫总感染率为27.6%,特别值得重视的是,钩虫感染率高达27.3%,儿童蛲虫感染率高达34.88%。
因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肠道寄生虫病流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目标
根据卫生部《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和《2006~2015年福建省寄生虫病防治规划》要求,我区居民肠道寄生虫感染率,到2010年比原来下降40%;到2015年底再下降70%。
切实有效控制钩虫病蛔虫病鞭虫病和蛲虫病在我区的流行。
二.指标
根据《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和《2006~2015年福建省寄生虫病防治规划》要求,到2010年底,我区规范驱虫的人群覆盖率应达到60%;到2015年底,开展驱虫的人
群覆盖率应达到80%。
到2010年底,居民和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0%以上。
到2015年底,居民和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和9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三.实施方案
2009年起,在全区乡村和社区开展集体驱虫工作。
此举措不仅是对感染者的一项治疗措施,同时可降低全社会人群在感染的机率。
2009年重点在全区乡村开展集体驱虫工作。
2011年重点在市区开展集体驱虫工作。
1.组织分工
本方案在区政府、区卫生局、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并由区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市区各中小学负责实施。
区疾控中心负责培训、组织送药、药物副反应处理以及驱虫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全区驱虫档案。
各乡镇卫生院、各中小学负责对各村发送药物,及时发现上报药物副反应病例,汇总填报相关资料,并建立辖区驱虫档案。
乡村医生、各校医负责规范督导服药,同时记录服药情况,及时发现上报副反应病例。
2.加强健康教育
加强卫生知识宣传,结合建设新农村健康教育行动,采用群
期的药物。
严格按规定剂量服药,不得任意加大或减少剂量。
⑵在服药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应加强疗效观察,若发现药物不良反应者,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业务部门,并做好记录。
⑶对患有心、肝、肺、肾等重要脏器疾病的患者、急性病患者、孕妇及有药物过敏史者严禁服用驱虫药。
⑷服药时间:以晚上睡前服药为宜,并嘱多饮开水。
6.不良反应处理
本次所使用的驱虫药物(赛特斯)副反应少,只有少数人可出现头昏、头痛、恶心、呕吐、腹部不适等轻微症状,一般不需要处理可自行消失;如果出现个别反应较重的患者,应及时送往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治疗,要慎重处理好首发病例。
若出现明显或人数较多的不良反应时,除了及时对症处理外,还应积极向广大村(居)民服药、儿童家长和乡村干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恐慌。
同时应及时上报,最初接诊的医疗单位应在2小时内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疾控中心在调查确认后,应立即报告区卫生局,同时应于1小时内电话报告市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
对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有争议时,应上报省卫生厅,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
四.监督检查
区卫生局、区教育局根据科学定量随机的原则,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自查和抽查,对驱虫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
评价,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