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_水生蔬菜NYT140201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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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1405—2015

代替NY/T 1405-2007

绿色食品水生蔬菜

Green food- Hydroponic vegetable

(报批稿)

2015-05-21发布2015-08-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Y/T 1405-2007《绿色食品水生蔬菜》。与NY/T 1405-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感官要求,具体规定了部分水生蔬菜的感官指标;

——删除了抗蚜威、敌百虫、亚硝酸盐等卫生指标,增加了铬、阿维菌素、辛硫磷,修改了乐果、敌敌畏、溴氰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百菌清、毒死蜱、三唑酮、多菌灵的限量值;

——删除了标志,增加了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具体要求;

——增加了附录A和附录B。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公共监测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部蔬菜水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惠州四季绿农产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慧、张志华、王富华、陈岩、赵晓丽、张宋、唐伟。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NY/T 1405-2007。

绿色食品水生蔬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水生蔬菜的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茭白、水芋、慈姑、菱、荸荠、芡实、水蕹菜、豆瓣菜、水芹、莼菜、蒲菜、莲子米等水生蔬菜(拉丁学名及俗名见附录A)。不包括藕及其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8 食品中氟的测定

GB/T 5009.102 植物性食品中辛硫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9648 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0769 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NY/T 1055 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

NY/T 1453 蔬菜及水果中多菌灵等16种农药残留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法

SN/T 2114 进出口水果和蔬菜中阿维菌素残留量检测方法液相色谱法

3 要求

3.1 产地环境

应符合NY/T 391的规定。

3.2 生产过程

生产过程中农药和肥料使用应分别符合NY/T 393和NY/T 394的规定。

3.3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3.4 污染物、农药残留限量

污染物、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2、GB2763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同时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4 检验规则

申报绿色食品应按照标准中3.3、3.4以及附录B所确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其他要求应符合NY/T 1055的规定。

5 标签

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6 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包装

6.1.1 包装应符合NY/T 658的规定。

6.1.2 按产品的品种、规格分别包装,同一件包装内的产品应摆放整齐、紧密。

6.1.3 每批产品所用的包装、单位质量应一致。

6.2 运输和贮存

6.2.1 运输和贮存应符合NY/T 1056的规定。

6.2.2 运输前应根据品种、运输方式、路程等确定是否预冷。运输过程中注意防冻、防雨淋、防晒,通风散热。

6.2.3 贮存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贮存,库内堆码应保证气流均匀流通。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水生蔬菜学名、俗名对照表

表A.1 水生蔬菜学名、俗名对照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绿色食品水生蔬菜产品申报检验项目

表B.1规定了除3.3、3.4所列项目外,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绿色食品生产实际情况,绿色食品水生蔬菜产品申报检验还应检验的项目。

表B.1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绿色食品水生蔬菜产品申报检验必检项目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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