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平:教育公平的理论和在我国的实践
大学生就业专题
【大学生就业专题】寒门子弟更难找到好工作?作者:南方周末记者钱昊平实习生周有强“家境贫寒的学生想通过读书改变命运,不像以前那么容易了。
”再过几天,今年高校毕业生的离校高峰即将到来。
2013年是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多的一年,699万年轻人将何去何从?从数据来看,近年来中国大学生未就业率不断上升。
根据历次人口普查数据,1982年,30岁以下具有大学文凭者的未就业率只有0.1%,1990年增加到0.8%,2000年跃升至5.1%,2008年社科院抽样调查显示,这一数字已增加到11.2%。
就业不景气的原因各异,有整体经济发展放缓的因素,也有学生自身的原因,也有用人单位选择的原因,当然也存在“结构性失衡”现象——大企业门庭若市,小企业门可罗雀,名校毕业生“不愁嫁”,一般院校学生一职难求。
除这些原因,另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是,在总体就业岗位不足的前提下,家庭和社会背景对学生就业的影响越来越大。
近年来,许多学者在研究家庭经济社会地位的代际传递时发现,一部分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因家庭资源较少,或失去工作机会,或失去找到好工作的机会。
“家境贫寒的学生想通过读书改变命运,不像以前那么容易了。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国际交流部主任陈永杰说。
还没有充分建立“能力本位”2013年6月15日,智联招聘对今年通过他们网站投递简历的毕业生信息做了统计,发现近300万毕业生通过智联招聘网站投递简历,但大小企业的就业机会完全不一样——规模在100人以上的企业,平均每个岗位能吸引73份简历,但20人以下的企业,数字是21份。
去什么样的企业就业,决定着收入和发展前景。
为了一份好的工作,毕业生除了拼能力,也在寻求能力之外的帮助。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吴斌珍2011 年参与了一项“父母的政治资本如何影响大学生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表现”的课题研究,通过定量分析,研究发现,“父母的政治资本对高校毕业生第一份工作的工资,存在着正向影响”。
他们的研究选取了19所高校,其中10所是“211院校”,9所是非重点院校,共调查了6059名学生。
从晏阳初的“平民教育”看教育公平
从晏阳初的“平民教育”看教育公平——读《晏阳初教育论著选》有感教育经济与管理 2005242 林欣欣读完《晏阳初教育论著选》,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晏阳初的平民教育思想,作为“平民教育之父”,中国平民教育第一人,从20世纪20年代起,几十年如一日献身于我国及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平民教育改造工作,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1943年晏阳初与爱因斯坦、杜威等一道被西方学界评为“现代世界最具革命性贡献的十大伟人”。
今天,我们回顾晏先生的平民教育活动,总结其平民教育思想,对我国现阶段的教育改革仍具有极强的启示意义。
一、“平民教育”思想产生的背景早在1915年,陈独秀提出“平民教育”的口号,主张教育的“唯民主义”;李大钊则突出教育的“庶民主义”,倡导“一般劳作的人均有受教育的机会”。
此外有黄炎培以生产技术教授民众,发展民族工业的“中华职业教育社”及陶行知所倡导的教、学、做合一的“生活教育”理论。
晏阳初先生的平民教育运动思想的形成正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产生的。
其实,中国社会在西乡领域里的活跃气象尤其令人唏嘘不已。
与大多数当时留学欧美的中国知识分子不一样,作为民国初年的留美学生,晏阳初不仅受到过中国儒家思想的熏陶,更深受基督教思想的影响。
1918年晏阳初应美国基督教青年会的号召前往法国一站前线为二十万华工服务,可以说,晏阳初正是在这里开始了其献身平民教育的生涯,也是在这里,晏阳初受到来自苦力的启蒙,他认识到苦力的“苦”,更认识到苦力的“力”,并矢志毕生去除苦力之“苦”,发扬苦力之“力”工作。
1920年晏回到千疮百孔的中国并马上投身到平民教育运动之中,先后在长沙、烟台、武汉、嘉兴等城市推行平民识字运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1923年中华平面教育促进会在北京成立,晏任总干事长,总理日常工作,1926年平教会在晏的领导小开始前往河北定县(今定州市)农村进行调查,并开始了其后以“定县实验”闻名于世。
二、“平民教育”思想的基本内涵和特点1.晏阳初“平民教育”教育思想的内涵和特点晏阳初说平民教育的“平”字,含有“人格平等”、“社会机会平等”的意思。
教育均衡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一.教育均衡发展 成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 二是加快缩小城乡差距。 •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
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 农村倾斜。
• 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
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一.教育均衡发展 成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 三是努力缩小区域差距。 • 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
•
第三,义务教育教育均衡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教育公平、
社会公平的必然。
•
第三,义务均衡是目前我国现实教育问题的反映,既是现实存在
的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反映,也是社会上对教育资源短缺,特别是优质
教育资源不足的反映。
•
第四,义务教育均衡是人们对现行教育制度的审视和反思,也是
我国目前教育问题的反映,是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
础;
•
六是义务教育在不同类别、不同级别教育间实现均衡发展,这里
包括基础教育内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均衡发展,也包括初等教育、 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均衡发展;
•
七是义务教育在教育质量上实现均衡发展,包括课程设置、教学
水平和效果的均衡;
•
八是义务教育结果在学校教育中和受教育者间实现均衡发展。
五.教育均衡发展理论研究
求均衡是研究教育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出发点,教育均衡的目
标是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均衡。
•
教育均衡对于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有什么作用,教育发展不均衡
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这是教育发展必须正视的问题,也是我们研究 教育均衡发展的意义所在。
五.教育均衡发展理论研究
•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科学理解教
的途径是什么?如何缩小区域间、城乡间基础教育差距, 推进区域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这都是教育发展的重要课题。
我国教育机会均等的历史回溯与现实分析
我国教育机会均等的历史回溯与现实分析摘要:本文回顾了我国教育机会均等思想的历史,分析了由于历史与现实等因素造成的目前教育机会的不均等现象。
关键词:教育机会均等地区不均等阶层不均等性别不均等城乡不均等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民主化的重要内容,是世界教育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也是教育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致力于实现社会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教育机会均等问题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教育机会均等观念,客观地分析我国当前的教育机会分布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教育平等,推进社会公正。
一、我国教育机会均等思想的历史回溯我国教育机会均等思想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孔子,但真正开始关注和研究这一问题始于近代。
孔子的教育机会均等思想主要表现在“富而后教”、“有教无类”和“因材施教”上。
但在其后整个封建时代,教育的大门并不向每个有教育需求的人敞开。
与封建等级制度相适应,教育机构的设立、就学机会的获得与个体的身份、社会等级相联系,教育具有森严的等级性。
劳动人民的子弟只能在乡间私塾、蒙学等低级教育机构接受教育,而官员的子弟按照规定进入不同类型的学校。
如唐朝的国子学“掌教三品以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以上曾孙为生者”,太学“掌教五品以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为生者”,四门学“掌教七品以上,侯伯子男子为生及庶人子为俊士生者”。
近代以来,民主思想渐入人心,一些进步思想家和革命家把教育作为开启民智、感化风尚、建设国家、推动社会的武器,对教育机会均等问题给予了关注。
孙中山先生一生坚持“平人类不平等”的革命信念,把教育机会均等看成是建立社会政治平等的重要条件。
他对旧时代的教育机会严重不均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指出:“圆颅方趾,同为社会之人,生于富贵之家却能受教育,生于贫贱之家却不能受教育,此不平甚也。
社会主义学者主张教育平等,凡为社会之人,无论贫贱,皆可入公共学校,不特取学膳等费,即衣履书籍,公家任其费用……庶几教育之惠,不偏为富人所独普,其贫困不能造就者,亦可免其憾矣。
教育公平理论
“教育公平理论”资料合集目录一、对教育公平理论和实践的认识二、教育公平理论在法国教育中的实践三、论教育公平理论的内涵与促进教育公平的途径四、信息化促进新时代基础教育公平理论研究:内涵、路径与策略五、教育的公平与卓越对科尔曼教育公平理论的反思六、教育公平理论以及在我国的实践七、教育公平理论视域下异地高考问题的探究八、以人为核心评估域新教育公平理论的基石兼论新时期教育公平的转型九、教育公平理论视野下的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制度研究对教育公平理论和实践的认识教育,作为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在教育的众多议题中,教育公平是核心之一。
它不仅关乎个体的成长,更影响着整个社会的进步。
本文将对教育公平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深入探讨,以期对当前的教育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教育公平的理论基础教育公平的理论基础主要源自于公平和正义的观念。
在西方社会,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伦理的核心价值,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在教育领域,公平意味着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接受优质的教育,不受种族、性别、贫富、地域等因素的限制。
教育公平的实现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公平的教育政策,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学校应当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家庭和社会应当支持学校的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教育公平的实践探索在实践中,教育公平的实现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布。
例如,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往往不足,而发达地区的教育资源则相对丰富。
其次,社会阶层差异也影响着教育的公平性。
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更容易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而贫困家庭的学生则可能面临更多的困难。
针对这些挑战,各国政府和教育机构都在积极探索实现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
例如,加大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提高教师的待遇和培训水平,推行义务教育制度等。
此外,一些创新性的教育模式,如“翻转课堂”、在线教育等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教育差距。
教育政策视角下的教育公平问题
二、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表现
1.学校选择现象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我国对于高中入学的政策是依照区域划分、就近入学以及享受公费培养的政策。可是,教育行政部门多以培养重点学校的政策进行招生,这就形成了交际水平之间的差异。只要是家庭条件优越的都会坚持让孩子进入重点学校进行学习,根本不遵循区域划分和就近入学的政策,从而形成了择校生。而重点学校正是猜准了家长这一思想观念,积极采用各种方式进行收费招生。由于这种现象的出现让原本可以进入重点学校的区域划分学生必须通过缴费才可以入学。高价导致了普通家庭必须更加勤俭节约才能够买到纳税人共有的公共教育资源。可是拿到资金的受益方却没有明确资金的花销去向。教育部门却频繁出现高档办公楼和座驾,使教育行业成为了非常暴利的行业,没有将择校收取费用的作用正确地展示出来。
2.没有公平分配高等教育机会。高等教育机会是一项稀缺的教育资源,为此这种资源的竞争日趋激烈。从表面上看,我国的高考制度是比较公平的,每一个考生在录取分数上都能保持公平。但是深入研究后发现,高校录取时不同省份的分数线是不同的,各地试卷不同分数线不同招收名额也不同,因此出现同一份考卷各地录取分数线的极大差异。
教育政策视角下的教育公平问题
摘要: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不仅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和基本目标,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及其衡量标准。在领会和理解教育公平内涵及特征的基础上,分析教育公平的现状及其失范的原因,针对教育公平在教育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期推动教育公平的健康发展。
3.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技术的作用。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增长,知识经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信息技术也成为了人们信息交流最主要的途径。因为当今社会人们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提升,教育模式也发生了变化,人们的学习水平当然就有所提升。我们可以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实现多地区不同教育方式的资源共享,提升了教学质量。在农村小学的教育过程中,实行远程教育更好地推进了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从而将城市和农村教育公平之间的差距有效地缩小。
谈中国教育的几个问题——教育学者杨东平谈教育
谈中国教育的几个问题——教育学者杨东平谈教育导读:本文是关于谈中国教育的几个问题——教育学者杨东平谈教育,希望能帮助到您!中国的教育,我个人的看法,最近几年是发展最好的时期。
但是,在老百姓的感受中,却是最负面的,成了“众矢之的”。
据有关统计,在价格投诉中,教育是仅次于医疗和房地产的。
基础教育:改变“应试教育”从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起,希望通过教育实现富国强兵———这可以叫做百年中国“教育救国梦”。
这个梦,我们今天仍然在做着。
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教育的问题主要是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叫做“片面追求升学率”;到了九十年代,终于发现了问题的实质,原来是搞的“应试教育”。
产生应试教育的原因,有以下三点:首先是对义务教育基本原则的违背。
集中表现在教育行政部门“制造差距,扶助重点”。
在客观上,形成了教育利益集团。
其实,差距是客观存在的,问题的关键是教育行政部门是在缩小还是增大这种差距。
二是愈演愈烈的择校热、奥校热。
各种学校都纷纷举办难度非常高的奥数班,甚至连学龄前的小孩子都上这班那班。
三是出口不畅———高等教育是个“瓶颈”。
现在,15%的大学毛入学率,是扩招前大约3%的5倍。
全国的高考升学率,已经提升到60%以上了,北京、上海甚至在到了70%以上。
但从整体上看“供求关系”的矛盾、优质高教资源的短缺,使应试教育的局面难有根本改观。
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首先是教育中人文价值的阙如。
工具理性的无限扩张、对现下功利性的无限追求、教育整体上的强烈的功利主义,都是这种后果的表现。
其次是教育质量整体的低下。
农村教育:被忽视的“角落”有两句话,叫做“基础教育不基础,义务教育不义务”。
第一句是说基础教育讲解的知识,偏深偏难。
中国小学生,即使是学习成绩差的,到了日本、美国,都是成绩非常好的,因为同样年级甚至高年级的知识他都学过。
第二句,义务教育不义务。
“义务教育”中的“义务”,首先和主要的是国家的义务。
其含义,一是强制的———作为公民,必须接受这些教育;二是免费的———既然你强制他必须接受教育,就应该免费。
谈高等教育公平的社会价值
谈高等教育公平的社会价值[摘要]高等教育公平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价值尺度。
实现高等教育公平,政府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高等教育公平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助于政府行政能力的提高,有助于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助于公民权利与个人发展得到保障。
[关键词]高等教育公平社会价值一、高等教育公平的内涵高等教育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公平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延伸。
归纳起来,对高等教育公平的内涵与本质的认识,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三种:1高等教育公平即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和高等教育权利平等。
著名学者胡森将教育机会均等分为教育起点的平等、教育过程的平等和教育结果的平等。
1998年8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首次高等教育大会上通过了《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宣言,该文件指出:“能否被高等院校录取应根据那些想接受高等教育的人的成绩、能力、努力程度、锲而不舍和献身的精神,而且一个人在一生中的任何时候均可被录取,其以前所获得的实际能力应得到应有的承认。
”简言之,高等教育应该对一切人平等开放,使更多的人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我国《高等教育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我国学者杨东平也认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主要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
2高等教育公平是教育利益分配的合理公正。
美国学者斯蒂芬·海纳曼认为,机会均等的实质可以归纳为:享有公平使用教育资源的机会,不一定因为就读机会的不平等就应该减少社会对高等教育的投资。
刘复兴教授认为,教育公平的基本内容是实现教育利益分配的公平。
对于每一个受教育者及其家庭来说,教育利益分配并不直接体现为物质、权力和地位的分配,而体现为个人的发展机会、发展权利、发展条件的获得和发展水平与资格的认定。
陈玉琨认为,从本质上说,教育公平是和教育资源的享受联系在一起的。
他还指出,教育资源分配经历了能力公平、权利公平和金钱公平三个阶段。
教学实践中落实教育公平(3篇)
第1篇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实现每个人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我国,教育公平一直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
在教学实践中,落实教育公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努力。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在教学实践中落实教育公平。
一、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教育公平首先源于正确的教育观念。
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应当树立平等、尊重、关爱学生的教育理念,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以下是一些具体措施:1. 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因学生的家庭背景、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因素对学生进行歧视或偏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和差异。
2. 关注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学方案,使每个学生都能在适合自己的教育环境中得到充分发展。
3. 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使他们成为学习的主人。
二、优化资源配置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是落实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一些优化资源配置的措施:1. 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校的资金、师资、设备等方面的投入,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教育差距。
2. 优化师资队伍: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确保每一位教师都能胜任教学工作。
3. 创新教育模式: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新型教育模式,让更多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三、关注弱势群体在教学实践中,要关注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以下是一些具体措施:1. 关注留守儿童:针对留守儿童,开展关爱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2. 关注残疾儿童:为残疾儿童提供特殊教育,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实现自身价值。
3. 关注家庭困难学生:对家庭困难学生给予经济、心理等方面的支持,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四、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教育评价是衡量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
以下是一些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措施:1. 改革考试制度:降低考试在评价中的比重,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鼓励学生全面发展。
教育公平研究综述
教育公平研究综述教育公平作为教育现代化、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已为广大学者所关注。
目前,对教育公平的研究主要包括教育公平内涵的研究、教育公平的多元视角研究、教育公平的影响因素研究、教育公平与社会群体关系的研究、教育公平测量方法的研究以及对教育公平实现途径的探讨等六个方面。
[标签]教育公平教育机会均等教育平等目前,国内涉及“教育公平”研究的代表性著作主要有翁文艳的《教育公平与学校选择制度》、郭彩琴的《教育公平论——西方教育公平理论的哲学考察》、杨东平的《中国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李文胜的《中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性研究》、周洪宇的《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石》等。
国外关于这一主题的研究则可以追溯到柏拉图的《理想国》、米勒的《社会正义原则》和罗尔斯的《正义论》等著作。
在中国知网(CNKI)中以“教育公平”为主题进行检索,可以查阅到相关期刊论文5915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281篇、硕士论文617篇、博士论文58篇。
可见,教育公平已经成为当前学术界比较集中关注的热点问题。
通过全面梳理和总结,可以将当前对于教育公平的研究划分为六个方面。
一、关于教育公平内涵的研究对教育公平内涵的概括是教育公平研究的第一步,因其涉及对教育公平本质特征的探讨而显得尤为关键。
通过对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可以提取出四类有代表性的观点:1.教育机会均等说瑞典的胡森(Torstenhusen)在对欧美二战后期教育公平问题做综合性评述时,将教育公平理解为教育机会均等,并分别从“均等”和“机会”两个方面进行了界定。
他认为,“均等”包括教育起点的平等、过程的平等以及最终目标的平等。
具体说有三种涵义:(1)每个人都有不受任何歧视地开始其学习生涯的机会。
(2)以平等为基础对待不同人种和社会出身的人。
(3)促进学业成就的机会均等。
“机会”则是指几组对个人教育有影响的变量,包括学校外部的各种物质因素、学校的各种物质设施、家庭环境中一些心理因素、学习环境中某些心理因素和学习机会等。
教育公平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案例
教育公平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案例教育公平是现代社会中一个重要的话题,定义了每一个人都应享有相同的教育机会与条件。
这一概念不仅是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体现。
实现教育公平需要理论基础的支持与实际案例的借鉴,以下将对此展开详细探讨。
教育公平的理论基础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平等权利理论是教育公平的重要根基。
根据这一理论,所有人都应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不论其性别、种族、经济地位等。
这一理论强调了教育作为一种基本人权的重要性,倡导通过教育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和平等竞争机会。
从这一视角看,教育公平不仅是一种政策选择,更是实现个人潜能和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
社会流动理论也是理解教育公平的重要基础。
教育被视为个人向上流动的重要途径,可以打破经济和社会的固有阶层。
若教育机会不平等,便可能导致社会阶层的固化。
因此,推动教育公平不仅有助于提升个体的社会经济地位,也能促进整个社会的流动性与活力。
教育公平的实现可以为社会带来新的活力,减少贫富差距,增强社会的凝聚力。
经济学视角中的人力资本理论同样为教育公平提供了理论支持。
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是提高个体生产力的重要途径,能够为个体的未来发展创造更多机会。
如果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某些群体的教育水平与能力发展将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其在经济中的竞争能力与贡献。
通过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可以有效提升整个社会的人力资本水平,从而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从实践角度来看,教育公平的典型案例显示了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实现教育公平方面的努力与成效。
在芬兰,教育公平的理念体现在全国统一的、无差别的教育体系中。
芬兰的教育政策强调“每个孩子都有权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无论其家庭背景如何。
国家对教育的资金投入使得不同地区的学校能够享有相对平等的资源分配。
此外,芬兰的教师招聘与培训制度也确保了教师的高素质,使所有学生都能获得优质的教育服务。
芬兰的这一成功案例表明,教育公平不仅依赖于政策支持,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教育公平问题的政策与实践
教育公平问题的政策与实践第一章概述教育公平是一个长期困扰教育行业的问题,而政策制定与实践的结合则是教育公平问题的重点。
本文将针对教育公平问题的政策与实践展开探讨,分别从政策层面与实践层面进行剖析。
第二章政策层面2.1 教育公平的政策背景教育公平作为目前教育界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已经成为了各国政治议程的一部分。
在国内,教育公平已经成为了中国教育发展的重点之一,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与投入。
2.2 教育公平政策的理论基础教育公平政策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平等机会、公正原则、差异理论以及灵活性原则等。
这些理论基础可以在政策制定中作为参考依据,以使制定的政策更加合适、更加公正。
2.3 教育公平政策的具体内容在具体内容方面,教育公平政策包括了公正的教育资源分配、优质教育的普及、特殊教育的实现等多个方面,以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与有效利用。
第三章实践层面3.1 教育公平实践的具体体现在实践层面,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主要包括: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普及、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以及贫困学生资助和教育帮扶等。
3.2 教育公平实践的困境教育公平实践也面临着一些困境,例如学校教育质量不均、教育资源利用不充分等问题。
此外,针对家庭环境和文化背景的差异也是教育公平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3.3 教育公平实践的应对策略在解决教育公平实践中的困境问题时,应采取合理的对策。
例如,加强教育投入、优化资源分配、提高教师培训水平、完善教育评估机制等,这些措施可以帮助解决实践层面的教育公平问题。
第四章结论综上所述,教育公平问题的政策与实践结合是需要长期持续关注的一个问题。
在政策制定和实践层面,都需要各方联合起来来共同解决教育公平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学生受益于公平公正的教育资源分配。
中国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杨东平)
中国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作者:杨东平著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6-7-1编辑推荐本书对我国教育公平问题进行了理论梳理和实证研究,涉及中小学“择校热”、重点学校制度、示范性高中、“转制”学校、“校中校”、“名校办民校”、教育投入、教育乱收费、教育发展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性别之间的教育差异、高校招生中的不公现象、高校扩招、高校贫困生现象、“独立学院”现象、“教育产业化”等若干热点问题,以及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公平的评价等。
本书不但深刻剖析了中国教育不公的诸多症结,而且对症一一开出了医治良方,对教育投入、教育规划、教育政策等诸多方面的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内容简介近年来,教育公平作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舆论对中小学择校、教育乱收费、“教育产业化”、高校招生中的不公等问题的声讨不绝于耳。
本书对我国教育公平问题进行了理论梳理和实证研究,涉及中小学“择校热”、重点学校制度、示范性高中、“转制”学校、“校中校”、“名校办民校”、教育投入、教育乱收费、教育发展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性别之间的教育差异、高校招生中的不公现象、高校扩招、高校贫困生现象、“独立学院”现象、“教育产业化”等若干热点问题,以及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公平的评价等。
书中所揭示的中国教育中存在的严重不公等问题。
并非泛泛议论,而是建立在长达一年半的实证调查基础上。
本书不但深刻剖析了中国教育不公的诸多症结,而且对症一一开出了医治良方,对教育投入、教育规划、教育政策等诸多方面的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作者简介杨东平,1949年出生于上海。
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著名人文学者。
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和凤凰卫视《世纪大讲堂》节目总策划。
著有《通才教育论》、《城市季风》、《未来生存空间》、《最后的城墙》、《倾斜的金字塔》、《学问中国》(教育部分)等。
编有《教育:我们有话要说》、《大学精神》等。
对建国以来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回顾和反思
对建国以来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回顾和反思2013年11月12日 10:29来源:北京理工大学学报作者:杨东平分享到:129人参与04条评论0本文摘自《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04期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它包括教育权利平等与教育机会均等两个基本方面。
教育公平不但是一种美好的社会理想,它之所以成为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还由于教育具有促进社会平等的社会功能。
因而,教育公平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基本出发点之一。
建国以来,在教育发展的不同时期,对教育公平问题有过不同的认识和实践。
1990年代以来建国以来,在教育发展的不同时期,对教育公平问题有过不同的认识和实践。
19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加速和不同地区之间、社会阶层之间的差距拉大,教育公平问题进一步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本文试对我国不同时期教育公平的实践进行简要的讨论,以求教于各方。
一.五六十年代我国教育公平的实践新中国成立后,对旧教育的否定和改变,突出体现在向工农大众开放教育,用多种形式帮助广大工农大众学习文化,接受教育,体现了新中国重视社会公平、教育公平的基本价值。
但是,在一个人口众多、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大国,教育的发展不仅受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的支配,并为当时的社会发展水平、教育资源状况所制约。
在新的政治理论指导下,以迅速实现工业化为目标,新中国的教育发展面对一些基本的矛盾,必须作出艰难的选择。
1.不同社会群体的教育权利。
为人民大众的教育,是当时教育政策的基点。
1950年代掀起大规模扫除文盲的全国性热潮,其规模之大,影响之深,前所未有。
在工农速成中学、各种业余学校、夜校、工农速成学校、政治学校、干部培训学校之中,许多无缘接受教育的成人获得不同程度的文化教育。
但是,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起点的教育公平问题也开始产生,主要表现在两个不同方面。
一是一些特殊群体的特殊利益开始呈现,其典型如享有某种特权的干部子弟学校的普遍设置。
中国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
中国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
中国教育公平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均衡发展,二是提高教育质量。
理想状态下,中国应
该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为对象,投资和布局要对贫困地区进行更多的协调和补偿,从根本上纠正教育公平的不平等态势;广泛推行实施全民义务教育,以消
除非公立学校的学费差距,落实政府为公立学校提供免费教育的承诺。
中国现实中,贫富差距扩大,城乡教育不均衡,特殊弱势群体“被遗忘”,导致教育公平问
题加剧,一些贫困地区的孩子无法正常受到正规教育,教育资源空间和机会得不到有效利用,学生参与“换证”行为的情况时有发生,学校存在复杂的消极教育现象,师资空缺严重、教育质量比较低下。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不仅要及时调整贫困地区的学校结构,构建公平有效的教育体系;各级政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分级管理,杜绝区域、学校、私立学校
之间的教育投资资源分配不平衡;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免学费,落实分级财政,并支持低收
入家庭子女享受财政补助;加强师资配备,完善培训体系,增强教育质量,形成更加均衡、科学的学校教育格局;及时开展教育诊断,研究完善义务教育课程,改进教学方法,提升
教育服务水平,提高中国全民教育水平。
要实现教育公平,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必须做出贡献,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努力将其发展成为达到公平正义的教育规范,以利于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杨东平:对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认识和思考
杨东平:对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认识和思考2006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这样两个基本方面。
教育公平之所以成为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成为世界各国教育政策的基本出发点,除了接受教育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人权外,教育还能够显著地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增进社会公平,因而被视为实现社会平等“最伟大的工具”。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域广阔、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的实际国情,我国的教育公平虽然已经得到很大的改善,仍然存在着显著的差距和一些突出的问题。
在教育进入新的大发展阶段之时,教育公平问题已经凸显。
这主要表现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的地区差别;由于城市和农村巨大的发展差异造成的城乡差别;由于贫富差距和家庭社会、文化背景不同所形成的阶层差异;由于历史和文化传统造成的男女性之间在教育上的性别差别;在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存在的民族差别等等。
一、我国教育公平的现状和问题1.地区差别:教育差距加大中国是世界上地区差异特征最显著的国家之一。
据胡鞍钢等的研究,90年代中国的地区差异比发达国家历史上出现过的最大值还要大。
而且,“八五”期间出现了地区经济发展的绝对差距和相对差距同时呈扩大的趋势:各地人均GDP 相对差距呈扩大趋势、最富地区与最穷地区人均GDP 相对差距出现扩大趋势、各地区人均GDP 绝对差距进一步扩大、最富地区与最穷地区人均GDP 绝对差距进一步扩大。
〔1〕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中国城乡人均收入差距1988年为2.2∶1,1997年为2.5∶1.以地区差距论,1997年,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以中部1,则东部、中部、西部的比例为1.45∶1∶1.04;以农村居民收入论,以东部为1,则东部、中部、西部的比例为1∶0.75∶0.63.〔2〕这是认识我国社会公平问题的一个基本背景。
在这一背景下,各地的教育差距仍然十分明显,且最发达地区和最贫困地区之间的差距仍在加大。
教育公平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路径
教育公平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路径教育公平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和任务。
教育公平指的是每个个体不论其出身背景、社会地位、经济条件都能够有机会接受良好教育资源和享受公平的教育服务,实现教育机会均等,教育资源均衡,教育成果公平。
理论基础部分,教育公平是现代教育理论的重要概念之一,其理论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教育公平理论基于“机会均等”的原则。
教育公平的基础是确保每个人都有获得教育机会的平等权利,不因为人的出身、家庭背景等条件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其次,教育公平理论基于“个体差异”的尊重。
教育公平并非要求每个人都取得相同的成绩,而是根据个体的差异性,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他们自身特点和需求的教育服务和支持。
再者,教育公平理论基于“资源公平”的追求。
教育资源的不均衡是造成教育公平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教育公平的实现需要通过公平分配教育资源,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够享有良好的教育资源。
对于实践路径,实现教育公平需要政府、教育机构、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其中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路径:政府作为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方,需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推动教育公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教育机构需要加强对教育公平的理念和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教育公平意识,推动学校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适合他们需求的教育服务。
学校作为落实教育公平政策的具体执行单位,需要建立健全的教育公平评估和监测机制,加强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尊重,积极开展多元化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
家庭是影响学生教育机会的重要因素之一,家长需要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积极参与孩子的学习生活,鼓励并支持孩子的教育发展,与学校共同合作,共同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
社会各界需要加强对教育公平问题的关注和支持,积极参与教育公平改革,推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营造有利于教育公平实现的社会环境。
总之,教育公平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推进。
初中思想品德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之本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之本随着儿童失学问题变得突出起来,地方政府把失学儿童的家长告上法庭的报道越来越多,家长们屡屡败诉。
可是,义务教育仅仅是家长的义务吗?教育学者杨东平说:“义务教育是为全体儿童提供一种养成国民素质的,是由国家立法予以保证,主要由政府举办,强迫性、免费的教育。
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就是指国家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的义务以及对社会所承担的义务,而不是相反。
”我国已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也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
”但在现实中,相当多的贫困地区孩子因交不起课本费、杂费而辍学;流入城市的流动人口子女因交不起高昂的“借读费”而无法正常上学;大学的收费门槛更是连有些城市孩子也望而却步。
数据表明,无论在世界范围还是在亚洲,我国公共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都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而在有限的教育经费中,投入高等教育的比重却明显过高。
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是中央财政承担的义务教育的份额太少。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的投入中,乡镇负担78%左右,县财政负担约9%,省地负担约11%,中央财政只负担2%(《南方周末》3月14日)。
必须看到,县乡两级负担的87%基本上都直接来自农民——农村义务教育的费用基本上都是由农民直接承担的。
而且,这种不合理的义务教育负担体制是在“负担下压型”的财政和税收下完成的。
所谓“负担下压”,指财税负担不是根据收入的比例而定,不是量入为出有多少收多少,而是税收任务一级一级往下分配,本级完不成的,就往下一级压。
结果越到下面,压力越大,形成越穷的缴纳税费比例越高(比如城市人口月收入超过800元的才要交税,而农民收入不管多少都要负担各种名目的税费)。
加上有些地方“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痼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根除,虚报浮夸难以铲除,底层的负担便一年比一年重。
虽然三令五申农民负担不得超过5%,但事实上很多地方远远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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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平:教育公平的理论和在我国的实践2009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
作为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教育公平已经成为各国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之一。
在建国以来我国教育发展的不同时期,对教育公平问题有过不同的认识和实践。
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加速和不同地区之间、社会阶层之间的差距拉大,教育公平问题进一步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本文试对教育公平的理论和在我国的实践进行简要的梳理和讨论,以求教于各方。
一、关于教育公平的理论追求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古老的理念。
孔子“有教无类”的主张,体现了古代朴素的教育民主思想。
在西方思想史上,柏拉图被认为最早提出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亚里士多德则首先提出通过法律保证自由民的教育权利。
在语义的层面上,公平(equity, equitable)与公正(justice, just)是近义词。
前者与“平等”、“均等”紧密相连,后者更近正义之义。
区别公平(equity)与均等(equality) 的不同含义是很重要的。
“均等”重视数量、程度、品质上的一致,但“均等”的分配并不一定是公平的,例如对大小不同的孩子均分食物;同样,“公平”也不一定是均等的。
公平作为一个含有价值判断的“规范性概念”,比平等、均等更抽象,更具道德意味、伦理性和历史性。
哈佛大学的哲学大师罗尔斯(John Rawls)提出关于公平的著名的三条原则:(1)每个个人有获得最广泛的、与他人相同的自由;(2)人获得的不均等待遇、其所获得的地位、职位、利益应该对所有人开放;(3)如起始状况(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同,处于不利地位者的利益应用“补偿利益”的办法来保证。
他言明了两种性质的公平:一为“均等性”的公平,即平等地对待相同者,是一种水平性的、横向的、平均性的公平;另一种为“非均等性”的公平,是垂直性的、纵向的、不均等的公平,即“不均等地对待不同者”,如多劳多得、贡献大者先富等。
同时,他指出了追求社会公平的价值取向,是在不公平的社会现实中,为处境不利者提供机会或利益补偿。
[i]在教育领域,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权利平等与教育机会均等两个基本方面。
教育权利平等的理念是政治、经济领域的平等权利在教育领域的延伸。
在超越了身份制、等级制等将教育视为少数人特权的历史阶段之后,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作为基本人权,成为现代教育的基础价值之一。
40年代的《联合国人权宣言》即规定“不论什么阶层,不论经济条件,也不论父母的居住地,一切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权利”。
在60年代以来世界性的教育改革浪潮中,教育平等成为“全世界所有国家和所有与教育问题有关的人最关心的问题”。
[ii]教育平等不但是一种美好的社会理想;它之所以成为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还由于教育具有促进社会平等的社会功能。
杜威等教育改革者认为,教育至少有三种重要的职能:将青年人“整合”到社会及各种成人角色中去的“社会化”的职能;促进个人心理和道德生长的“发展”的功能;同时,在存在经济、社会地位等方面巨大不平等的情况下,教育给人提供公平竞争、向上流动的机会,帮助弱势者摆脱他出身的那个群体的局限,能够显著地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减少社会性的不公平。
因而,现代社会的教育,一方面在社会流动、社会分化中具有“筛选器”的功能;同时,又具有稳定器、平衡器的功能,被视为是实现社会平等“最伟大的工具”。
这即是教育的“平等化”职能。
[iii]教育公平、教育民主化的核心是“教育机会均等”。
由于事实上存在的个体才能、禀赋的差异、社会政治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对教育公平的关注集中在给所有人公平的发展和竞争的机会。
由于传统的教育制度有利于享有特权的社会阶层,因而,教育机会均等作为现代教育基本理念,具有鲜明的价值指向,主要是改变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阶层的教育状况:“机会均等的原则意味着任何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或文化方面的低下状况,都应尽可能从教育制度本身得到补偿”。
[iv]196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详尽阐述了教育机会均等的概念,它包括“消除歧视”和“消除不均等”两部分。
“歧视”系指“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观点、民族或社会出身、经济条件或家庭背景之上的任何差别,排斥、限制或给予某些人以优先权,其目的在于取消或减弱教养中的均等对待”。
其表现为(1)剥夺某个体或某团体进入各级各类教育的机会;(2)把某个体或某团体限于接受低标准的教育;(3)为了某些人及团体的利益,坚持分流教育制度;(4)使某些人及团体处于与人的尊严不相容的处境。
“不均等”是指:在某些地区之间和团体之间存在的、不是故意造成也不是因偏见形成的差别对待。
[v]有的研究认为,“教育机会均等”包括三个层面:入学机会均等、进入不同教育渠道的机会均等、取得学业成功的机会均等。
事实上,教育公平与其它社会领域的公平一样,可具体地区分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三种不同类型的公平。
起点公平:是指尊重和保护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与自由发展,即教育权利平等、教育机会均等,包括在价值层面和制度层面的构造;过程公平:既指在起点不公的现实中,通过相应的制度、政策继续体现和维护教育公平,也包括在教育过程和师生关系的互动中微观层面的公平;结果公平:是指最终体现在学生的学业成就上的实质性的公平,即教育质量平等,目标层面上的平等。
瑞典教育家胡森认为三种平等分别对应了效率、公平和自我实现这样三种主要的社会价值:效率优先的起点平等论,在教育权利权利平等的前提下,经高度筛选、分流的教育制度,着重考虑经济合理性;公平优先的形式平等论,要求在教育资源配置和教学过程中,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儿童,让他们享受同样的教育;突出个性发展的实质均等观,以承认个体差异、发展的不平衡性为前提,给每个儿童提供不同的教育,使其天赋、个性得以发展。
但如前所述,这种“差别性对待原则”最基本的出发点,是使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获得最大利益。
在现实的社会中,教育公平都是相对的,伴随经济发展和社会民主化的进程而逐渐扩大和深入。
作为由国家实行的公共政策,扩大教育公平的主要途径是:实行义务教育制度,逐渐普及教育;在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上,消除基于偏见、意识形态或既得利益的不公平限制,建立公平、公正的规则;教育资源配置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缩小事实存在的不公平,努力纠正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状况,并首先帮助处于最不利地位的阶层和群体,等等。
在社会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经常处于难以兼得的冲突状态。
教育发展面临类似的困境。
但与社会、经济领域不同的是,教育领域的这一矛盾呈现自身的特殊性。
研究表明,在基础教育阶段,这两者的目标是高度重合的,“在发展中国家,普及基础教育不仅是最公平的,也是效率最高的”。
因而,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教育公平问题的特征和重心是不同的。
在发展之初,贯彻“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最重要的是普及教育,保障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在教育初步普及之后,追求的是教育过程中的公正待遇和更高的教育质量,即对教育品质的追求。
一般认为,就事实而言,世界各国在教育质量上的不公平比教育机会不公平严重得多。
“人人享受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仍然是20世纪末的重大挑战之一”[vi]而平等学业成就的实现,至今仍然是一种比较遥远的理想。
它不仅反映了与生俱来的个体差异、适应这一现实的“差别性教育”的不足,也反映了在贫富分化、社会阶层分化的现实中,具有传递性的“文化资本”在教育中的深刻作用。
二、建国后我国在教育公平问题上的选择新中国成立之后,《共同纲领》确定了“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体现了新中国重视社会公平、教育公平的基本价值。
对旧教育的否定和改变,突出体现在面向工农大众开放教育,用多种形式帮助广大工农大众学习文化,接受教育。
但是,在一个人口众多、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大国,教育的发展不仅受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的支配,并为当时的社会发展水平、教育资源状况所制约。
在新的政治理论指导下,以迅速实现工业化为目标,新中国的教育发展面对一些基本的矛盾,必须作出艰难的选择。
1、不同社会群体的教育权利为人民大众的教育,是当时教育政策的基点。
五十年代掀起大规模扫除文盲的全国性热潮,推广“快速识字法”,遍树扫盲模范,其规模之大,影响之深,前所未有。
为了迅速普及小学教育,1951年甚至实行小学五年一贯制的新学制,结果由于行不通,一年之后重新恢复原学制。
在各种业余学校、夜校、工农速成学校、政治学校、干部培训学校之中,许多无缘接受教育的成人获得不同程度的文化教育。
从1950年起,建立了一种学制三年的工农速成中学,专门招收参加革命三年以上的工农干部或有三年以上工龄的产业工人,为高校输送人才。
它成为建国初期工农、干部进入大学的重要途径,在当时无疑是有其合理性的。
但是,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起点的教育公平问题也开始产生,主要表现在两个不同方面。
一方面,一些特殊群体的特殊利益开始呈现,其典型如享有某种特权的干部子弟学校的普遍设置。
它引起毛泽东等人的警惕,于1955年通令取消干部子弟学校。
[vii]但是,事实上这一阶层的特殊利益仍以不同的方式存在。
另一方面,值得认识的是,在扩大人民教育权利的过程中,对“人民”的概念逐渐加以区别,划分为劳动人民和非劳动人民;此外,还有一个不属人民的剥削阶级、反动分子阶层。
流行的阶级斗争理论认为,要培养无产阶级自己的知识分子队伍,并且要在文化上实现对资产阶级的专政。
在“以阶级斗争为纲”逐步升级的背景下,家庭出身成为衡量一个人的政治先进性的重要标准,它演化为被称为“阶级路线”的一套相当制度化的政策:在高校入学、毕业生的分配、使用、出国、提拔任用时,根据家庭出身予以不同对待,限制剥削阶级子弟、非劳动人民子弟接受高等教育和向上流动的机会。
例如,虽然有统一的入学考试制度,建立了“分数面前的平等”——形式的平等,但在录取学生时要“贯彻阶级路线”,执行有关政策。
[viii]于是,对学习的资格和学力的评价出现了“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这样两种标准,“红专关系”成为整个教育界长期纠缠不清的重大政治问题和理论问题。
对非劳动人民家庭出身的人群的歧视性政策,在文革中发展为赤裸裸的“血统论”。
在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的确立,对知识分子的重新认识和重新评价,这一具有封建意味的“左”的政策已经被摈弃。
2、实行精英教育还是大众教育除了恢复和扩大劳动人民的教育权利,新中国的教育还面临另一重紧要的任务:通过正规化、制度化的建设,为迅速实现工业化和建设强大的国防培养和输送人才。
因而,面向工农大众的教育在“公平-效率”的两难选择中仍然存在现实的困惑和冲突,并表现出了摇摆不定。
在当时的官方话语中,这被称为“普及与提高”的关系。
“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在理论认识上的区别,是认为对于国家和民族而言重要的是使少数人享受充分的教育、培养一批出类拔萃的英才,还是使大多数人接受必要的教育,培养具有良好素质的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