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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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3.080

P66

备案号:23009-2008 DB15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441-2008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土建工程

The Quality Control Standard for Highway Construction In The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Civil Engineering

2008-05-31发布2008-08-01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5/441-2008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是以交通厅科技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标准”的成果为依据,结合我区公路建设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发展现状,在经过充分调查和大量现场测试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提出。

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4 路基土石方工程 (3)

4.2 土方路基 (3)

4.3 石方路基 (4)

4.4 软土地基处治 (4)

5 排水工程 (5)

5.7 盲沟 (5)

6 挡土墙、防护及其他砌筑工程 (6)

6.1 一般规定 (6)

6.2 砌体挡土墙 (6)

6.8 挖方边坡锚喷防护 (6)

6.9 锥、护坡 (6)

6.10 砌石工程 (6)

7 路面工程 (8)

7.1 一般规定 (8)

7.2 水泥混凝土面层 (8)

7.3 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 (砾) 石面层 (9)

7.6 水泥土基层和底基层 (10)

7.7 水泥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 (11)

7.8 石灰土基层和底基层 (11)

7.9 石灰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 (12)

7.10 石灰、粉煤灰土基层和底基层 (12)

7.11 石灰、粉煤灰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 (13)

7.12 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 (13)

7.13 填隙碎石(矿渣)基层和底基层 (14)

7.15 路肩 (14)

8 桥梁工程 (15)

8.2 桥梁总体 (15)

8.3 钢筋和预应力筋加工、安装及张拉 (15)

8.4 砌体 (16)

8.5 基础 (16)

8.6 墩、台身和盖梁 (17)

8.12 桥面系和附属工程 (17)

9 涵洞工程 (18)

9.5 管座及涵管安装 (18)

12 环保工程 (19)

12.1 一般规定 (19)

1 总则

1.0.1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我区公路建设达到优良工程,特制定本标准。

1.0.2 与相关规范关系

质量控制标准与其他规范不一致时,宜以颁布年份最新者为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是以交通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为基础,部分指标在部颁基础上进行补充与提高,各章、节、条款、表格的序号、编号与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相对应,黑体字、下划线为提高指标和增加条文部分,括号内为部颁标准指标。

1.0.3一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自检;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独立抽检;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检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抽查。

1.0.4 工程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法人管理、政府监督”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公路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和质量监督部门应按照质量第一的方针和全面质量管理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2 术语

2.0.1检验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2评定evaluation

依据检验结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其等级的活动。

2.0.3关键项目dominant item

分项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实测项目。

2.0.4 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分项工程中除关键项目以外的实测项目。

2.0.5外观(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6权值weight number

对工程项目或检测指标根据其重要程度所赋予的数值。

4 路基土石方工程

4.2 土方路基

4.2.1 基本要求

增:6) 山岭重丘区、黄土丘陵区冲沟地带、软土不良地基路段、高填、半挖半填路段及填挖交界处,施工前制定沉降控制方案,施工中严格控制压实度和压实厚度,施工后进行沉降观测,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监理旁站记录。

增:7)山岭重丘区,高填方路堤原地面清表后,应检测天然密实度,每20m一个横断面,每个横断面检测不少于3点。

4.2.2 实测项目

见表4.2.2。

注:①表列压实度以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

②采用核子仪检验压实度时应进行标定试验,确认其可靠性。

③特殊干旱、特殊潮湿地区或过湿土路基,可按交通部颁发的路基设计、施工规范所规定的压实度标准

进行评定。

④三、四级公路铺筑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其路基压实度应采用二级公路标准。

增⑤当路堤填土高度小于路床厚度(80cm)时,基底的压实度按路床的压实度标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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