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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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85条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85条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85条内容1. 引言劳动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

而劳动合同法第85条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法律条文,它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情况。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内容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

2. 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主要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以下情况进行解除或终止:2.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这意味着雇主和劳动者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解除的原因、解除的时间以及相关的补偿或赔偿事宜。

2.2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指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当劳动合同约定为固定期限时,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终止。

2.3 雇主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雇主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解除劳动合同是指雇主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劳动关系无法继续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被解除。

在这种情况下,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

2.4 劳动合同订立时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时的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也是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之一。

当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受到了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劳动者在不公平的条件下被迫签订合同。

3. 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第85条适用于以下情况:3.1 和解和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通过协商和解决劳动争议的情况。

当劳动纠纷进入仲裁、诉讼等法律程序时,双方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

和解协议达成后,一般会解除原有的劳动合同。

3.2 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指雇主因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85条

《劳动合同法》第85条

《劳动合同法》第85条
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其中第85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规定。

这一条款的出台,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首先,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尊重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例如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提供合法的劳动保护等。

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劳动关系的稳定。

《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出台,明确规定了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一旦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相关部门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罚款、责令整改等。

这些处罚措施的出台,有效地震慑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劳动合同法的第85条还规定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为劳动者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救济途径,让他们能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增强了劳动者的维权能力。

总之,《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出台,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也为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手段。

希望用人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尊重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

在许多情况下,
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法避免的。

因此,我们需要了解这条法律法规,并
遵守它的规定。

下面将分步骤阐述该法律条款的内容。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这种解除方式是双方自愿结束合同关系,且双方都达成一致的决定。

协商解除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和争议,如果双方协商得当,可
以实现“和平分手”的目的。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第二款,雇主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解除合同之前,雇主必须提前告知员工,并确保其权利不受侵害。

例如,应当向员工
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减轻解雇对员工的经济影响。

如果不遵守这
些法规,可能会触犯相关的劳动法规,并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如果员工发现自己的合同被雇主非法解除,他们有权向劳动部
门投诉并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执法部门将对此类投诉进行调查,并采取适当的行动保护员工的权益。

如果劳动合同确实存在违法行为,雇主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惩罚。

总的来说,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提出了明确
的规定,旨在保护雇主和员工的权益,避免无谓的法律纠纷。

如需解
除劳动合同,请务必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双方利益得到维护。

如果对
该法律条款不熟悉,可以寻求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帮助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法 第85条

劳动合同法 第85条

劳动合同法第85条
劳动合同法第85条对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


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这意味着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定,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工作,不得违反公司的规定行为。

这不仅是对用人单位的尊重,也是对自己职业道德的要求。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还规定了劳动者应当执行劳动合同的劳动任务。


意味着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或者拒绝执行劳动任务。

这是对劳动者工作责任的明确规定,也是对用人单位的权益保护。

最后,劳动合同法第85条还规定了劳动者应当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是对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的保密义务的明确规定。

劳动者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是用人单位的重要资产,劳动者应当妥善保管并严格保守,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以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总之,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明确了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对劳动者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提醒劳动者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责任,做到诚实守信,为用人单位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1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1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1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等方式,协商解决劳动争议。

第五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合同、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劳动合同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禁止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八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是用人单位依法管理劳动者、使用劳动者劳动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以下事项:(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三)劳动报酬;(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劳动纪律和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六)社会保险;(七)违约责任;(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为长期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经劳动者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劳动者劳动的,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以约定试用期。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的,视为劳动合同期限不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共计13章10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共计13章10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计13 章107 条特此为各位整理合同法的主要内容,让大家认识的更为详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07 年 6 月 29 日经过,现予宣布,自 2008 年 1 月1日起实行。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执行和更改第四章劳动合同的排除和停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差遣第三节非整日制用工第六章监察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定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以下改正:一、将第五十七条改正为:“经营劳务差遣业务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展开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 “(三)有切合法律、行政法例规定的劳务差遣管理制度 ; “(四)法律、行政法例规定的其余条件。

“经营劳务差遣业务,应该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允许 ;经允许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差遣业务。

”二、将第六十三条改正为:“被差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益。

用工单位应该依据同工同酬原则,对被差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推行同样的劳动酬劳分派方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同样或许邻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酬劳确立。

“劳务差遣单位与被差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差遣协议,载明或许商定的向被差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酬劳应该切合前款规定。

”三、将第六十六条改正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公司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差遣用工是增补形式,只好在暂时性、协助性或许代替性的工作岗位上实行。

“前款规定的暂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出六个月的岗位;协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供给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 代替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由没法工作的一按时期内,能够由其余劳动者代替工作的岗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条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

本条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层意思: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下的固定工制度进行改革。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决定在国营企业新招收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打破劳动用工制度上的“铁饭碗”。

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法定的用工制度,规定适用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也从新招用的职工扩大到所有的劳动者,不分固定工和临时工,不分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做了专章规定,是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式建立。

劳动法实施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用工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

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

20XX年《合同法释义》合同法释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会编写主编:胡康生副主编:王胜明孙礼海撰稿人:姚红何山贾东明杨明仑郑淑娜陈佳林段京连李文阁贾红梅杜涛郝作成石宏武再平王瑞娣严冬枫合同法释义目录总则—————————————————————————4第一章一般规定———————————————————4第二章合同的订立———————————————————15第三章合同的效力———————————————————82第四章合同的履行———————————————————118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38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55第七章违约责任————————————————————191第八章其他规定————————————————————205 分则—————————————————————————212第九章买卖合同——————————————————212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277第十一章赠与合同———————————————————293第十二章借款合同———————————————————309第十三章租赁合同———————————————————328第2页共2页合同法释义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366第十五章承揽合同———————————————————386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421第十七章运输合同———————————————————463第十八章技术合同———————————————————511第十九章保管合同———————————————————555第二十章仓储合同———————————————————574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588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606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617附则—————————————————————————626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篇:合同法释义合同法释义:第8条2013-02-1913:52【大中小】【我要纠错】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加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劳动关系法律事项的规定。

第三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保护劳动者参加工会,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劳动者依法组织工会、参加工会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安全健康的原则。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书面订立。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的内容、范围和期限应当合理,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副本交给劳动者。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劳动者享有的权益不得侵犯。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劳动合同延续。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订立超过三年。

劳动合同期限不明确的,视为无固定期限。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应当载明劳动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或者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全文版:官方2021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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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版:官方2021年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改变、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劳动合同采用纸质、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数据存储等方式制作的。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及支付办法、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条款。

第七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订立书。

劳动合同订立书应当载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及支付办法、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条款。

第九条劳动合同订立书应当由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共同签订或者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应当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解除。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请求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认为劳动条件有变更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条文注释]劳动合同法自2007年6月29日公布、2008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社会有关方面对该法的一些规定在理解上存在分歧,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终身制”;二是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否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是否同时适用。

为了澄清这些问题,同时使劳动合同法更具有操作性,有必要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两者应当作为一个有机体、密不可分,绝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进行理解。

比如:实施条例对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作了规定。

全面理解是指应当理解按照实施条例和劳动合同法中解除劳动合同的所有规定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即实施条例规定的这些情形不仅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也是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不能仅依据这些情形就解除劳动合同,还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程序、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经济补偿等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有关方面的贯彻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5、6条第三条【新增的适用范围】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条文注释]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适用范围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同时对其他组织适用劳动合同法作了抽象的规定,即“等组织”也属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但是,劳动合同法对“等组织”具体指哪些组织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关系,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和友好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按照法律规定的基本内容订立。

劳动合同的表述方式可以是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但应当表达当事人真实意思。

第五条劳动合同不得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限制。

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向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并依法履行劳动保护义务。

第七条劳动者享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变相降低劳动者的权益。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治组织依法参与和组织劳动合同的订立和执行。

第九条劳动合同对法律无明确规定的事项,可以采取集体合同、劳动规章制度等形式约定。

第十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方面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的解决应当采取和谐、平等、公正的方式,尽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仍无法解决,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

第二章订立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采取口头、书面等方式。

1.劳动者提供健康证明、学历证明、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应的合格证明;2.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规定,经用人单位审查合格的。

1.劳动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住所地);2.劳动合同的期限;3.劳动合同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制度和工时安排;5.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6.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卫生;8.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可以限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就业限制方面的约定,但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公告或者通知的义务。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通常不超过六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两次试用期。

劳动法颁布时间与实施时间(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释义)

劳动法颁布时间与实施时间(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23年修正)【所属层级类别】全国人大法律库【所属类别】劳动【所属地区】【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23-12-29【生效日期】2023-12-29【失效日期】【效力状况】有效本法变迁史: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发布、1995年1月1日实施)2.本法规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23年8月27日发布、2023年8月27日实施)修改3.本法规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23年12月29日发布、2023年12月29日实施)修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促进就业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章工资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十章劳动争议第十一章监督检查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第七章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第七章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第七章劳动合同法 | 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关于因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这份文档旨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行解释,以便更好地理解和适用该法律法规。

以下是对该实施条例中一些关键概念和规定的释义:1. 劳动合同的订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

该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以自愿、平等的原则订立。

-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 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变更-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姓名、劳动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基本事项。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变更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可以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通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

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 若劳动合同被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并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4. 劳动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的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渠道进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以上仅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部分内容的简要释义,并不包括所有条款和细则。

具体的解释应当参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全文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理解和适用。

请注意,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只提供一般性信息,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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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合同的权利,保障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通过协商一致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家保障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关系,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第九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通过劳动合同实现劳动者的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二)劳动合同期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劳动者工资报酬;(四)劳动者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六)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程序和方式;(七)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者交付一份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者交付一份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强迫、欺骗、利用劳动者。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85条

劳动合同法第85条

劳动合同法第85条《劳动合同法第85条》(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一部分,通过法定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可以正常进行劳动合同关系,并规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内容1、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1)劳动合同的建立可以是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它形式,但当事双方中有一方为农民工的,其劳动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订;(2)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变更和解除,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仍应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3)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的义务(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职工工作实际情况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给予津贴,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2)用人单位有义务保证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劳动条件,未经劳动者同意不得让其加班;(3)用人单位在结束劳动关系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依法给付劳动者适当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的义务(1)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规则和有关规定;(2)劳动者有义务按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3)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4)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不得从事有损用人单位利益的活动。

三、重要性《劳动合同法第85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律法规下的重要规定,其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可以正常进行劳动合同关系,避免争议。

应该说,它对社会经济及人民生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为劳动者及用人单位提供了无形资产保护的立法措施,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较高的保障,从而维护了双方的权利和利益,为有效发展社会经济提供了有利的环境。

四、结论《劳动合同法第85条》是中国劳动法律法规下的重要规定,其作用在于规范和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维护当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它不仅有利于劳动者的发展,而且有利于用人单位的发展,总体来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是关系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秩序与发展的重要依据。

劳动合同法85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85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85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本位,对合同根本原则作出明确规定,依法约束劳动合同的缔结、性质、执行与终止。

其中第85条具体规定了劳动者在适用事项上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一)当劳动者因病退休或因身体受损而未能继续履行本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缓刑、终止本合同,并有义务给予一定的费用或保险金。

(二)当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反本法有关规定而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当劳动者年满60周岁时,用人单位或者本合同另有约定的,应当按本法有关规定给予高龄补贴或者终止本合同,不得强迫劳动者继续履行本合同。

(五)当劳动者受聘于技术部门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技术人员聘任期满待遇,不得强迫劳动者继续履行本合同。

劳动合同法85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85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85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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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或者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没有依法或者依据合同的约定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包括以下四种:
1.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的2日支付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报酬,但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这一约定,拖延不予支付的,则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另外,对于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超过十五日给劳动者结算工资报酬,则也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2.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每月1000元,但用人单位却只支付给劳动者950元,则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是违法的。

3.用人单位支付在试用期间的劳动者工资低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支付工资的,也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4.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没有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的,则属于违反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对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推动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工资分配法制化,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全国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北京市规定职工每月的最低工资标准为640元,这一标准无论是对已经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是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都适用。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月工资低于这一标准,则是违法的。

即使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仍然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此外,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报酬,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则也属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依据劳动法的上述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六种情形,包括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因身体或者能力原因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用人单位因依法破产重整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其向劳动者支付相关费用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发生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在劳动行政部门发出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以及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费用的责令后,该用人单位即在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了其支付义务的,则不必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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