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眼病防治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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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眼病”防控知识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是世界范围内的流行性传染性眼病,为我国法定“丙”类传染病,发现后要在24小时之内报告。1969年首先在西非加纳暴发流行,1971年我国首次暴发流行。

80、90年代我国均有多次地区性小规模流行。今年此病又在国内多个地方流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的特点为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常造成大范围爆发流行。多发于夏秋季、各年龄组人群均可感染发病、自然病程短、无特殊治疗药物、预后较好、极个别伴有神经系统症状。

一、预防控制措施:

1.公众应注意个人卫生,尤其需注意保持手部清洁,落实手卫生措施,不要用脏手揉擦眼晴。各人的毛巾、脸盆、手帕等应当单用,洗脸最好使用流水。

2.病人家庭成员、密切接触者,接触患者后应用含醇类快速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3.医务人员检查、治疗及护理操作前后必须用含醇类消毒剂消毒双手及用品以后再接触其他病人。使用后的仪器、物品用500mg/L 含氯消毒剂或75%的乙醇擦拭消毒,严防医源性传播。本病流行期间,医院需要设专室接诊,避免交叉感染。

4.不宜采用集体滴眼药方法预防眼病。

5、医院内各部门应加强日常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各诊室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同时做好医务人员、病员、陪护人员、保洁及工勤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对病人的管理:

1.对病人进行规范治疗,防止眼部并发症发生,病人一般不需住院治疗。

2.病人洗漱用品严格隔离使用,每日煮沸消毒或微波消毒,被服可在日光下暴晒。病人接触使用的其它物品,可用75%酒精擦拭或煮沸消毒。

3.病人应自觉避免进入公共场所或参与社交活动。暴发流行期间根据疫情,有关部门可责令暂时关闭游泳池、浴池等场所,减少社交活动以避免扩大传播。

4.发现该病应在24小时内按“丙”类传染病报告,病人最好脱离学习、工作环境,居家治疗休息。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1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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