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烧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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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保证软件烧录的正确性、可靠性,提前发现软件固有缺陷。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所有IC程序的烧录。
3.职责
3.1 文控中心:负责软件版本管理,并向程序烧录员提供正确的目标文件。
3.2 生产部:SMT主管负责向文控中心申请编程所需目标文件,程序员负责执行首件制作、软件烧录过程。
3.3 品质部:IPQC负责首件确认及抽检,首次生产由工程级以上人员确认才可生产。
3.4 工程部:PIE负责不良品的分析,并提供程序烧录所需的测试架。
4. 作业流程
研发文控中心SMT主管烧录员OK
NG 分析维修报废
5. 烧录异常处理
5.1 当累计烧录不良超过2‰时即应通知PIE工程师和IPQC分析不良原因,当批量烧录不良超过5‰时应停止
烧录处置。
5.2 烧录不良的IC需重新将IC放回烧录器烧录两次,以防止烧录座接触不良及老化现象引致烧录不良。NG品
应标示隔离,并加注产品机型/软件版本,以利于在《IC程序烧录记录表》上追踪。
6. 注意事项
6.1 程序烧录员必须核对BOM,烧录程序与系统BOM一致。
6.2 当烧录座在烧录不良比例升高至5 ‰,需反复烧录几次才能烧进时,此时需擦拭或更换烧录座。
6.2 程序烧录员必须培训合格后上岗,两个不同烧录员烧录的IC,必须用颜色笔区分以便追踪。
6.3 烧录好的IC,必须在PCB板空白处做标记。
6.4 烧录员必须需穿戴防静电工衣、工帽、佩带有绳静电手环。
6.5所有软件由技术员放入电脑中,加密管控,不得遗失,随意更改。
6.6每次烧录软件程序,电脑桌面只能保留当时烧录的唯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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