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学士授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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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一、申请资格
1、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全部合格,相应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达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良好”以上。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或已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4、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二、申请时间和材料
自考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于当年或次年6月上旬向主考学校――江苏技术师范学院自考办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时携带如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课程单科合格证书;
3、实践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证明;
4、英语单科合格证书或四、六级英语证书;
5、 2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
三、学位课程科目
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教育专业:哲学、数控技术与应用、机械制造技术、职业教育与心理学。
2、计算机科学教育专业: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C++、高等数学、计算机网络技术及其实践。
3、会计学教育专业:财务会、市场营销、管理会、审计学。
四、有关说明
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继续参加自学考试中相关学位课程的考试,达到条件后再进行毕业登记。
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登记毕业的考生,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英语未能达到70分者,可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或全国外语等级考试。
学位证书于7月上旬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