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建、维修管理的规定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立项:包括确定项目的目标、范围、预算和时间表等,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2. 项目组建:确定项目组成员及其职责和权限,明确项目团队的组织结构和沟通渠道。
3. 项目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任务、里程碑、资源分配和时间安排等,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4. 资源管理:合理分配和利用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5. 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6. 质量管理:确保项目交付的成果符合预期的质量要求,制定质量控制和检查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7. 进度管理:跟踪项目的进度,及时调整计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8. 成本管理:控制项目的成本,监督预算的执行,避免超支或资金浪费。
9. 沟通管理: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项目组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及时解决问题。
10. 监督与评估: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11. 项目关闭:完成项目后,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收集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以上是基建维修项目管理的一般规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的组织和项目有所调整和变化。
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规范
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提高高校基建设施的维修质量,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高校的基建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应该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保障”的原则,科学合理利用资源,确保基建设施的稳定运行。
第四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标准,确保维修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高校应该设立基建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基建设施的维修工作,制定相关维修方案,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
第七条基建维修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维修档案,记录基建设施的维修情况,包括维修项目、维修人员、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等信息。
第八条基建维修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维修人员的培训体系,定期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维修监督制度,加强对维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维修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第三章维修工作第十一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部门应该根据基建设施的维修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维修计划,确定维修优先级和维修周期。
第十二条维修计划应该包括维修项目、维修内容、维修标准、维修费用等具体内容,确保维修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部门应该严格执行维修标准,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维修人员应该严格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工作,严禁擅自更改维修方案,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维修人员应该认真履行维修记录的填写工作,对维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十六条维修人员应该加强对维修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第四章维修质量第十七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维修质量评估体系,对维修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等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维修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科学管理,合理使用;3. 及时维护,确保设施完好;4. 严格监督,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学校基建维修计划;3. 监督检查维修工程质量和进度;4. 协调解决维修工作中的问题;5. 收集、整理维修资料,建立维修档案。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基建维修项目及流程第七条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分为以下几类:1. 重大基建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2. 一般维修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3. 零星维修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
第八条基建维修项目流程:1. 事前论证:由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论证,编制项目预算;2. 立项审批:根据项目投资额,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立项审批;3. 招标投标: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组织招标;4. 施工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5. 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组织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进行整改;6. 竣工决算:对工程进行决算,审计。
第九条零星维修工程可由学校直接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
第四章维修资金及结算第十条学校基建维修资金由学校财政预算安排,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维修资金结算流程:1. 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报告;2. 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审核结算报告;3. 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并支付工程款。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学校对基建维修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高校基建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基建维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校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设施利用效率,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适用于高校各类建筑设施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实验室、宿舍、食堂、体育场馆等各类建筑设施。
第三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实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养管理”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越权维修,确保维修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基建维修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岗位职责,建立维修管理责任制度。
第二章维修管理机构第六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机构应包括基建维修主管部门、基建维修工作人员和维修管理委员会。
第七条基建维修主管部门负责全校基建设施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制定维修方案、安排维修人员、监督维修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基建维修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维修技能和资质,按照规定执行维修计划,并保障维修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九条维修管理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和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审议重大维修计划、监督维修工作的执行情况和评定维修工作成果。
第十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维修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维修工作的全过程,便于事后查询和总结经验。
第三章维修管理流程第十一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流程包括维修需求申报、维修计划编制、维修实施、维修验收和维修反馈。
第十二条维修需求申报应当由使用建筑设施的单位提出,经基建维修主管部门审核后,编制维修计划。
第十三条维修计划应包括维修项目、维修内容、维修预算和维修周期,经维修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安排维修工作人员实施。
第十四条维修实施应当按照维修计划和维修标准进行,保证维修质量和维修进度。
第十五条维修验收应当由维修工作人员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维修反馈应当对维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用于完善维修管理流程。
第四章维修管理要求第十七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应当重视设施维修的前期预防工作,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隐患并加以处理。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范文(4篇)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范文是指针对基建维修项目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1. 项目立项阶段:- 制定项目方案,明确项目目标、范围、时间、资源等;- 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可行性、风险和收益;- 确定项目的预算和资金来源;- 成立项目管理团队,明确项目各层次的责任和权限;2. 项目计划阶段:- 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任务、工期、资源需求等;- 制定项目的质量控制计划和安全管理措施;- 制定项目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制定项目评审和决策流程;3. 项目执行阶段:- 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工作,并监控工作进展;- 管理项目的团队成员,包括分配任务、跟踪进度等;- 管理项目的资源,包括材料、设备等的采购和管理;- 进行项目的质量控制,包括验收、测试等;- 管理项目的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并保障施工安全;- 进行项目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和冲突;4. 项目收尾阶段:- 进行项目验收,确定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归档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 进行项目的总结和评估,分析项目的成功和不足之处;- 提出改进项目管理的建议和措施;5. 项目监控:- 定期检查项目的进展和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监控项目的预算和成本,确保项目在可控范围内;- 监控项目的安全风险,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监控项目的团队和资源,及时调整和优化;这些是一般情况下的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的规定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范文(2)一、总则1、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行为;加强对房屋的维修维护,保障房屋的住用安全和使用功能,提高房屋的完好率,充分发挥房屋的使用价值,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是实业公司进行房屋维修维护的标准,也是对房屋维修验收的依据。
二、术语1、房屋维修,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经过一定年限使用后需要进行的大修、中修、小修。
2、房屋维护,是指房屋及其水、电、暖、卫、气等设施设备的常规检修与维护。
工厂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厂基建维修管理,确保工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维修效率,降低维修成本,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基建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电气、管道、设备等维修项目的规划、实施、验收和归档。
第三条工厂基建维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维修质量和维修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工厂成立基建维修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基建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基建维修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工厂基建维修管理制度;2. 审批重大维修项目;3. 组织协调维修施工;4. 监督维修质量和进度;5. 审核维修费用;6. 定期检查维修效果。
第六条工厂设立维修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基建维修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维修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维修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2. 编制维修计划,安排维修人员;3. 监督维修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4. 收集维修资料,归档管理;5. 提出维修改进措施,提高维修效率。
第三章维修计划与预算第八条维修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需求、设备状况和季节性因素,制定年度维修计划。
第九条年度维修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维修项目名称、地点、规模;2. 维修项目预算;3. 维修项目实施时间;4. 维修项目责任人。
第十条维修预算应根据维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编制,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第四章维修实施与验收第十一条维修项目实施前,维修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维修施工过程中,维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维修施工完成后,维修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验收内容包括:1. 维修项目完成情况;2. 维修质量;3. 维修成本;4. 维修资料。
第十五条验收合格后,维修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维修资料归档管理。
第五章维修费用管理第十六条维修费用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公司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基建维修管理,确保公司基建设施正常运行,提高维修效率,降低维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建设施的维修管理。
第三条公司基建维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依法依规,规范操作;3. 安全第一,质量为本;4.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维修效率。
第二章维修范围及责任第四条维修范围:1. 公司所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等;2. 公司所属绿化、景观、道路等公共设施;3. 公司所属消防、安防、监控等系统;4. 公司所属其他基建设施。
第五条维修责任:1. 维修部门负责公司基建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和维修工作;2. 使用部门负责对所属基建设施的使用管理,发现问题时及时上报维修部门;3.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维修部门开展维修工作。
第三章维修程序第六条维修申请:1. 使用部门发现基建设施存在问题,应填写《基建维修申请单》报维修部门;2. 维修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确定维修方案。
第七条维修实施:1. 维修部门根据勘查结果,制定维修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2. 审批通过后,维修部门组织实施维修工作;3. 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第八条维修验收:1. 维修完成后,使用部门应进行验收,并填写《基建维修验收单》;2. 维修部门应按照验收结果,对维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四章维修费用第九条维修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等。
第十条维修费用来源:1. 公司年度预算;2. 维修基金;3. 其他合法渠道。
第十一条维修费用使用:1. 维修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2. 维修费用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基建维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维修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三条对维修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对维修部门及使用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维修部门负责解释。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三篇)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维修项目的管理,提高维修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基建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建维修项目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重大设备更换等项目。
第三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应遵循依法、独立、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组织、计划、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维修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流程,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应注重科学技术应用,提高管理水平,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机构应成立项目管理小组,由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
第八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制定相关维修项目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按照维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划分工作内容,明确各成员的职责。
第十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加强内部协调,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加强工作协作。
第十一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施,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定期进行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维修能力。
第三章项目策划第十三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按照维修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第十四条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的目标和任务、项目的时间计划、项目的资源需求等内容。
第十五条项目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向项目管理小组报备。
第十六条项目计划应当合理安排工期和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项目实施第十七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应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二十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材料采购,确保施工质量。
2023年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2023年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基建维修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保障国家基建设施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在进行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工作中的行为和活动。
第三条: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应遵循依法公正、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应注重技术和管理相结合,提高维修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六条: 项目立项前应进行勘察和评估,明确项目的维修范围、目标和需求。
第七条: 项目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项目资源需求。
第八条: 项目立项应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明确各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和权责。
第三章:设计第九条: 项目设计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第十条: 项目设计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的安全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 项目设计应优先考虑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提高项目的可持续性。
第四章:招投标第十二条: 项目招投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应详细描述项目要求和技术规范,确保投标人能够明确项目需求。
第十四条: 招标过程应规范执行,招标委员会应实施严格的评审程序,确保中标企业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第五章:施工第十五条: 施工过程应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 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六章:验收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指标。
第十九条: 项目验收应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组进行,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
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四篇)
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基本建设的管理,提高基本建设质量和效益,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相关人员在进行基本建设活动中的行为。
第三条基本建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重建和维修的工程和设备,包括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各个领域。
第四条基本建设应当坚持科学规划、精细设计、严格施工、全面验收、有效运营的原则,确保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五条基本建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自然、尊重科学、尊重文化、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基本建设的合理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第七条基本建设各方应当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基本建设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建设项目的公信力和公众参与。
第二章建设项目的立项第八条建设项目的立项应当符合国家的宏观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经过合理的论证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第九条建设项目的立项程序包括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核准等环节,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核批准,并取得相关许可证书和文件。
第十条建设项目的立项应当充分调研,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影响范围,尊重当地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生态,科学决策,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的立项应当强调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协调,注重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避免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的立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土地、矿产、水资源、生态环境等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
第三章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项目的功能要求、经济效益、安全性、环境保护等因素,综合运用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确保设计质量和效益。
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3篇)
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效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的组织、实施、监督、验收及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工程投资、工程规模和工期,学校工程项目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重点工程、一般工程、常规工程。
第二章基建工程管理第四条重点工程的审批、建设、验收等工作由学校建设部门负责,重点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一般工程、常规工程的建设工作可采用招投标、谈判等方式进行。
具体采购方式由学校建设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
第六条基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
第七条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维修工程管理第八条学校维修工程根据维修项目的不同,可由学校维修部门或委托专业维修单位进行,委托维修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
第九条维修单位应按照学校维修部门的要求进行维修工作,保证维修质量和进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维修工程竣工验收由学校维修部门进行,并由学校领导审批。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装饰工程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装饰工程确定装饰内容、风格、材料等,并由学校装饰部门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十二条装饰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装饰工作。
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低质量、不合格的材料。
第十三条装饰工程竣工验收由学校装饰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章绿化工程管理第十四条学校绿化工程包括校园景观设计、树木种植、草坪建设、花坛布置等,由学校绿化部门进行组织和管理。
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管理规定
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管理规定
1. 维修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资质证书,并经过校方审批才能进行维修工作。
2. 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按照维修计划准时到达现场,并按照规定完成维修工作。
3. 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维修过程中不会对校园安全造成影响。
4. 维修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维修工具和设备,防止丢失和损坏,如有损坏必须立即上报,并承担相应责任。
5. 维修人员必须与校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向校方汇报维修进度和工作情况。
6. 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问题,应及时向校方报告,并协助解决。
7. 校方需制定零工使用计划,明确零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并进行合理安排。
8. 校方需对零工进行资格审查和培训,确保零工具备必要的工作技能和素质。
9. 使用零工必须签订合同,并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
10. 校方需建立零工考勤制度,记录零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以便进行工资结算。
11. 校方需及时支付零工工资,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
12. 校方需建立零工绩效考核机制,对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13. 校方需建立零工管理档案,包括零工的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工资结算记录等,以备查阅。
14. 维修人员和零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向校方报告,并配合校方进行解决。
15. 校方应定期对基建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以上是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的一些管理规定,用于指导和规范相关工作,确保学校基建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建维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维修、设备维修、道路维修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责任制,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保证项目安全、经济、高效地进行。
第四条所有参与基建维修工程的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严禁违反规章制度。
第五条所有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都应参加有关安全培训,具有相关安全操作证书。
第二章安全责任管理第六条项目经理是基建维修工程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安全管理,并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应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工程参与人员执行。
第八条工程参与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安全检查,发现危险及时报告。
第九条工程参与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安全帽,并使用相关防护设施。
第十条工程参与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酗酒和吸烟。
第三章安全策划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策划是保证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应在项目开始前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安全策划应包括安全目标、安全任务、安全措施和安全预案等内容。
第十三条安全策划应公开、明确,所有工程参与人员都应知晓并遵守。
第四章安全技术管理第十四条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在施工现场应设立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并设立安全通道。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检查。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护网、警示标牌、防护栏杆等。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合格的安全设施和工器具,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定期检测。
第五章安全教育管理第十九条工程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程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十条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基本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工程参与人员应及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按要求参与安全培训考核。
公司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基建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提高基建设施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建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基建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办公楼、道路、管网、设备和机械等。
第四条公司基建维修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和便捷的原则,确保基建设施的稳定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公司基建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公司基建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遵守和执行本制度,并积极参与基建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二章维修管理职责第七条公司基建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基建维修计划和预算,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公司基建维修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公司基建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自身使用的基建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条公司基建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和更新公司基建设施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一条公司基建维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基建设施的年度检修计划,并跟踪检修进展和结果。
第三章维修管理程序第十二条公司基建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多级检查制度,定期对公司基建设施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公司基建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台账制度,对基建设施的使用情况、维修记录和费用进行记录和统计。
第十四条公司基建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维修值班制度,确保基建设施在非工作时间有人值班维护,及时处理突发问题。
第十五条公司基建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应急抢修机制,对突发事件做好应急预案和抢修准备。
第十六条公司基建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维修质量评估制度,对维修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优秀维修人员。
第四章维修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基建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基建设施维修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维护工作有章可循。
第十八条公司基建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维修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5篇)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另设安全员两名,负责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
二、基建维修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报建或审批,待各种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手续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
三、基建维修施工工地必须与学校教学区、师生活动区隔离,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备和警示标志,不得在隔离区以外的地方堆放建筑材料、杂物等。
四、施工车辆进出校门或在校园内行驶时必须慢行,上课期间不得鸣号,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
五、基建、维修工程竣工后报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工程禁止使用。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基建维修工程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维护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确保责任到人。
2. 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领导作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落实、监督和检查等职责。
二、安全生产组织1. 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 按照专业分工原则设置安全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
3. 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三、风险评估与安全控制1. 对基建维修工程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危险源。
2. 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预防,确保工作过程安全可控。
四、安全设施与装备1. 确保工作场所安全设施齐全,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备等。
2. 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五、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 强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加强现场整洁、环境保护工作。
2.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六、紧急救援与事故处理1. 确保建立健全紧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器材。
2. 制定并组织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七、安全检查与事故调查处理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管理规定(3篇)
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管理规定一、维修管理规定:1. 中学基建维修工作由学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安排,确保建筑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 维修工作包括日常维护和紧急修理两部分。
日常维护由学校维修人员负责,紧急修理由学校调动相关维修单位或人员进行处理。
3. 学校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证书,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4. 中学基建维修工作需要制定维修计划,并按照计划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确保设施的健康状态。
5. 维修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使用符合标准的工具和材料,确保维修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二、零工使用管理规定:1. 学校可以雇佣零工进行一些临时性的维修或清洁工作,但必须确保零工的安全和工作质量。
2. 零工在进入学校进行工作前,必须接受学校的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保障责任书。
3. 学校必须对零工进行身份认证,并记录相关个人信息,确保零工的合法性。
4. 学校要及时支付零工的工资,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5. 零工在学校进行工作时,必须遵守学校的规定和安全操作规范,做到有序、安全地完成工作任务。
三、其他管理规定:1. 学校必须将基建维修和零工使用管理规定公示于校内,并定期进行宣传和教育,确保所有人员都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2. 学校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维修工单和零工使用登记的管理制度,保留相关记录和资料,以备查阅和审计。
3. 学校在进行基建维修和零工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操作,确保合规合法。
4. 学校要定期进行维修和零工使用情况的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管理规定(2)1. 定期维护: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维护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维修公司,定期对中学基建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备、灯光设备、门窗、地板等。
2. 维修需求报告:当中学基建设施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相关人员应向学校维护部门或维修公司报告,并提供详细的维修需求信息,包括设施名称、问题描述、具体位置等。
基建和维修工程制度
基建和维修工程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基建和维修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基建和维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三、工程前期管理1.工程前期必须进行规划设计,明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建设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2.工程前期管理人员要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的合规性。
3.工程前期需要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等程序,确保工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工程前期管理人员要对工程规划和设计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
四、工程施工管理1.工程施工必须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确保工程的正常施工。
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五、工程验收管理1.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验收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验收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对合格的工程予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要求整改。
4.验收工程必须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工程的可追溯性。
六、工程维修管理1.工程维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保维修工程质量和安全。
2.维修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对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维修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确保维修工程的正常开展。
4.维修单位必须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工程质量管理1.工程质量是基建和维修工程的生命线,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2.质量管理必须从设计、施工、验收到维修全过程实行全程质量管控。
3.质量检测必须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对不合格的工程要求整改。
4.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一、综述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装饰和绿化工程管理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提供良好教学环境的重要工作。
为规范管理学校基建工程,提高效率和质量,制定一系列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二、基建工程管理规定1.项目前期准备(1)项目立项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形成相应的立项报告。
(2)进行项目前期调研,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并编制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设计及施工阶段(1)设计方案应经过专业设计机构编制,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2)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合格。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质检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3.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1)工程进度需按时完成,如有延期需提前向校方报备并获得批准。
(2)工程质量管理要求严格,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合格率达到100%。
(3)对于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应进行整改,如情节严重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惩罚。
4.工程变更管理(1)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形成编制变更方案,并报校方确认。
(2)变更后的工程应重新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三、维修工程管理规定1.日常维修管理(1)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维修队伍,及时处理各类日常维修问题。
(2)维修队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对各类维修工作具备较高的综合性。
2.计划性维修管理(1)学校应制定维修计划,确定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和维修方法。
(2)对于计划性维修项目,应提前准备物料和工具,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3.应急维修管理(1)对于突发的维修需求,学校应设立应急维修队伍,随时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2)应急维修队伍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装备,能够及时响应并解决各类应急维修问题。
四、装饰工程管理规定1.装饰设计(1)装饰设计应注重环保、安全和实用性,并符合学校的整体形象。
(2)装饰设计需经过校方审查并符合相关规定。
2.材料选用(1)装饰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提高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基建维修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装饰等工程。
第三条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管理,确保质量;2. 安全施工,保障人员安全;3. 节约资金,提高效益;4.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四条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立项:1. 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基建维修项目申请;2. 项目论证:学校基建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论证,包括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效益等;3. 编制预算:根据项目论证结果,编制项目预算;4. 报批:将项目预算及论证报告报校长办公室会议研究,经批准后立项。
第三章招投标第五条学校基建维修项目招投标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等;2. 投标报名: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报名参加投标;3. 开标评标: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4.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施工:1.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2. 确保施工质量,做到安全文明施工;3. 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进度;4.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七条学校成立基建维修项目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质量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质量标准;2. 加强原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质量管理;3.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验、试验工作;4. 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第六章工程验收第九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验收:1. 自检:施工单位自检,确保工程符合质量要求;2. 初步验收: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3. 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4. 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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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妇保〔2008〕9号
关于基建、维修管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基建、维修管理工作,本着“高效、安全、优质、低耗”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机制
(一)总务科为医院基建、维修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并负责具体实施部门,其主要任务为:1、负责办理院内规划与基建项目的报批、立项、设计、报建及产权证等工作;2、负责院内所有基建、维修项目的预算、施工、验收、结算初审及资料管理等工作;3、负责基建、维修施工合同的草拟与签定,并监督合同的施行。
(二)财务科要加强对基建维修工作的财务管理。
其主要任务为:1、负责制定基建、维修项目的年度经费预算;2协助办理大型基建项目的立项和资金筹措工作;3、参与大型基建维修
项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定标、竣工验收等工作;4、按《合同》和审批程序支付基建、维修款项。
(三)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基建维修工作的审计。
其主要任务为:1、负责基建、维修项目经费结算的审计等工作;2、对合同款1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需要专业机构审计的,审计部门将复核后的结算文件送交指定的专业审计机构审计;3、参与大型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核、招标定标、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纪检监察室部门加强对基建、维修工作的监察,接受群众举报,查处违规行为。
(五)医院使用部门,对基建、维修项目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配合施工,参与验收。
(六)保卫科要加强对施工单位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院内门卫和巡查,防止发生社会治安事件,确保医院稳定。
二、审批程序
(一)医院各部门公用房屋及设施需要维修时,必须填写《基建维修审批(验收)单》,并由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总务科申报维修项目。
(二)总务科接到《基建维修审批(验收)单》后, 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编制预算,报分管总务院领导审批,或根据权限报请院长审批。
(三)严格按审批的项目和金额施工,凡需临时变更施工方案或标准,必须按以上程序重新报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遇到特殊情况(如水管爆裂、电路发生意外等),影响医院正常秩序时,总务科可先实施抢修,然后补办审批手续。
(五)经费审批权限(单项金额):
1、预算在一万元以内的基建维修项目,由分管总务院领导审批。
2、预算在一万元以上至三万元的基建维修项目,由院长审批。
3、预算在三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的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招标,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报院领导批准。
4、预算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实行社会公开招标。
5、需临时变更施工,金额审批权限同上4条。
三、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
(一)制定可行报告,组织拟建工程手续的报批,工程勘探及设计图纸;
(二)工程量及工程预算审核;
(三)工程承包的选择,审核承包工程单位资质;
(四)工程招标
1、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造价在3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医院按有关规定招标;
3、造价在3万元以下按审批权限决定。
(五)合同签定后方可施工。
四、施工管理
总务科按审批后的《基建维修审批(验收)单》组织施工。
(一)制定详细、周密的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运行。
(二)派出现场施工员,负责监督施工质量和进度,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做好施工日志,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在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组织好图纸会审、交底等工作,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及时提供和控制付款计划,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四)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安全设施、消防设施,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及质量事故。
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最大限度降低对医院正常工作的影响。
(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施工单位不得实施未批准或手续不全的维修项目或自行扩大施工范围,否则不予办理结算。
五、预(结)算、验收与审计
(一)大型维修项目(十万元)按照国家政策和定额编制预(结)算;小型维修项目采取经费包干形式预(结)算;日常的水、电、木、泥等零星维修,可自行组织人员完成。
(二)3万元以上维修项目在实施前必须签定《施工合同》,小型维修项目签定表格式《维修协议》,日常零星维修凭《派工单》实施。
(三)在签定的《施工合同》、《维修协议》的内容中,必须注明工程(产品)质保条款,包括质保金和保修期限等。
(四)施工完毕后,由总务科会同使用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监理、环保、消防和施工单位等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
实行招投标的项目还须纪检监察、审计、计财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验收完毕后在《基建维修审批(验收)单》上填写验收意见和办理相关手续。
(五)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书,先由总务科初审后,再连同各种资料送审计科内审,然后按有关规定送指定的部门审计。
(六)总务科要加强基建维修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将所有的《基建维修审批(验收)单》输入电脑,原始表格装订成册,并填写《基建维修统计表》。
基建档案包括:1、审批文件;2、《施工合同》、《维修协议》、《派工单》;3、施工图纸;4、工程预算、结算、审计文件;5、施工报告;6、验收记录;7、施工日志等。
六、廉政管理
(一)医院领导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并熟悉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业管理条例,按程序办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接受施工方的吃请、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以权谋私,自觉的接受全院员工和部门的监督,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二)总务科要严格执行基建维修管理制度和审批程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工作,主要材料的采购,要与财务科、纪检和施工方共同参与。
所有工程量的签证,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
(三)相关人员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他人透露招标标底、技术资料等保密信息。
(四)凡违反本规定,将追究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视情节给予不同处分。
七、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