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采购合同制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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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供应商编号:

甲方(需方):天津进口商品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天津芃鹏岳丰商贸有限公司

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商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天津

甲方(需方):天津进口商品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1609

法定代表人:邢秀丽

天津芃鹏岳丰商贸有限公司:乙方(供方)

注册地址:南开区华宁北里17号楼底商-2

法定代表人:杜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

第一条合作方式:乙方作为供应商向甲方或甲方已授权的自有平台“e进口”销售产品(附授权书),供甲方及“e进口”平台进行销售。

第二条合作条件:甲方已有销售渠道,本合同期限内,双方可以根据各自发展规划,优先选用对方的渠道及商品。

第三条合作方:本合同的乙方代表供方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甲方代表需方,包括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双方的总公司及所属的各地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

第四条合作期限:

1. 自2016年 12月0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本合同签订之前,甲乙双方已有业务往来的,本合同效力追溯至2016年09月01日。

2. 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根据合同情况就有关事宜可再行签订其它附件。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而双方事实上仍继续合作,则在签订新合同或终止业务或合作之前,双方所有业务合作仍按本合同执行。

二名词定义

第五条经销:指乙方向甲方供应商品用于销售,双方按照乙方供应商品在甲方的入库金额为基准进行货款结算,乙方给予甲方一定商业折扣和费用的合作模式。

第六条代销:指甲方无需预付货款,乙方提供一定数量商品供甲方销售,甲方完成销售,扣除约定的商业折扣,费用及相关保证金等后,结算货款给乙方;甲方未售出的商品可要求乙方取回。代销期间,未售出的商品所有权归乙方。

第七条滞销品:指乙方供应商品自至甲方仓库(包含DC仓库或门店或门店仓库)时间起计在仓库时间(库龄)达到或超过90天而甲方仍未售出的商品。

第八条不良品:指不能正常销售的商品(含仓库日常作业发现的商品破损、顾客退换货的商品、过期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等)。

第九条订单到货率:指实际入库金额与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对应的生效订单金额之比。

第十条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须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用等所有与纠纷解决相关的费用)、行政或司法机关对甲方的处罚,造成甲方的利润和收入损失及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成本与开支。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双方权利义务:

1.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包括赠品)不存在虚假宣传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如涉及诉讼或仲裁、被国家机关处罚等)。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来源正当合法,不会涉及到水货、假货、旧货。(具体详见附件《质量保证书》)。

2. 所有新上市商品乙方需要在第一时间(不得晚于厂商公布的上市时间)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新商品的样品或模型,以方便甲方拍照使用,乙方需保证甲方新品的货源。

3. 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照资料并做好索证资料的更新工作,包括提供纸质索证、电子化索证及网络上传索证,相关资料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如存在拒不配合或篡改、伪造、变造文件资料行为的,甲方有权暂停合作或终止合同。

4. 乙方应当给甲方或甲方已授权的“e进口”平台提供商品的说明、图片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或提供商品供甲方拍摄图片,如有商品更改包装、图片等,应该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已授权的“e 进口”平台及时更新平台资料,并且乙方保证甲方对这些资料的使用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或已经取得了第三方的许可。.

5. 乙方需协助甲方进行各种促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支持甲方已授权的“e进口”平台进行的团购促销宣传活动的义务。

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商品。

7. 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提供的商品资料上传“e进口”平台上,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资料或拍摄商品。

四商品订货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就订单发出、接受、取消及变更的方式仅限于书面形式或者以电子数据交换形式。

一旦乙方接受订单,则订单生效并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乙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发货之日前的任第十三条

何时候取消全部或者部分订单。

乙方需提前24 小时通过电子订单邮件进行送货预约,并提供送货时间、送货商品名称、数量第十四条等。

双方同意任一生效订单将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不得被视为与本合同不同的另一第十五条

个独立合同。乙方接受订单就是接受了该订单规定的全部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运输,路线和账单的说明,以及随其发出的附件、补充说明。任何乙方在甲方发出订单上作出的修改或变更,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否则在本合同项下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乙方在履行订单后出具的发票,确认备忘录等书面文件不能变更订单的任何条款。

基于乙方是具有相当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乙方愿意为维系和促进双方的长期合作尽力向甲方提第十六条

供充足的货源。乙方承诺向甲方供货的月订单预约到货率达到80%,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月的订单预约到货率未能达到承诺比例的,乙方愿以未到货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连续2个月订单预约到货率低于80%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除上述约定外,如发生乙方未能按订单内容及本合同的约定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拒收或者退回相应乙方产品,取消任意订单和或取消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如由于乙方自身商品缺货无法在约定时间满足甲方订单,乙方需在第十七条

3日内出具无货证明同时承诺商品到货时间。如甲方根据乙方承诺的商品到货时间再次下达采购订单乙方商品仍无货,则乙方需按照订单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该笔违约金可直接从甲方应付账款中扣除。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时及每次向甲方供应新产品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准确的产品基本信第十八条息,并应在该产品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或产品更换包装、实物外形、配件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产品基本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满足甲方的命名规则)、条形码、重量(含净重和毛重)、体积(产品外包装的长、宽、高),保质期(如有)、进价、市场价及建议零售价,产品的官方介绍和相关管理机构出具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保健食品广告)批文等。乙方未提供完整,准确的产品基本信息或未及时通知乙方产品基本信息变更的,甲方有权拒收相关乙方产品并要求乙方元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500人民币SKU按每个

第十九条乙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到甲方指定仓库,其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商品接收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甲方仅对入库商品进行数量及外包装查验,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所交付的商品与订单要求不符或者外包装破损、保质期、标签粘贴不符合双方约定等情形时,甲方有权拒收,验收内容以甲方签发的验收单据载明事项为准。如在验收时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给予退/换货及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出具的《收货确认单》为甲方唯一有效的收货凭证,作为双方货款结算的重要依据。商品实物在交付甲方收货、验收并取得甲方《收货确认单》之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交货商品不符合约定的:

1. 如甲方在验收乙方商品时发现整箱内有短少、不匹配等类似现象, 甲方只对验收合格的商品进行收货,实际收货数量以甲方出示的《收货确认单》为准。甲方有权扣留封存问题商品。乙方一周内安排业务代表到甲方处理,同时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商品补充及违约责任赔偿。

2. 如乙方商品入库后甲方发现整箱内有短少、不匹配等类似现象,甲方拍照取证,封存有问题商品,定期汇总反馈给乙方。乙方接到通知起,于下一批次订单中对短少商品进行补足、更换。六货款结算

第二十二条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现款,全款预付

甲方在订单确认后的 2 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向乙方全额支付货款,经乙方确认无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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