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初验申请报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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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初验申请报告
致: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及完成情况:
本项目为市政改建项目,本次该项目为了将乐县城市发展,结合有关管线施工将按市政标准进行设计调整。龙井路起点为将乐县公路局三华路路口,沿现在街道改建至路线终点,终点为城关过境线,终点桩号为K0+382.025,路线全长382.025米,平交处7处。白云路起点为蒋乐县建设局三华路路口,沿现有街道改建至路线终点,终点为城关过境线,终点桩号为K0+588.095,线路全长为558.095平交处15处。
工程的施工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雨水管道、人行道等。
2.1.1 设计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Ⅲ级次干道;
(2)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
(3)白云路路基宽度:23米;龙井路路基宽度22米;
(4)白云路行车道宽度:16米;龙井路路行车道宽度:14米
(5)白云路非行车道宽度:7米;龙井路非行车道宽度:8米
(6)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KN;地下构造物采用公路Ⅱ级汽车荷载;
(7)白云路最大纵坡:5.0﹪;最小纵坡0.3%;龙井路最大纵坡:3.8%;最小纵坡0.3%
(8)设计使用年限:12年;
(9)自然区划:Ⅳ6a;
2.1.2路面结构类型:沥青砼路面;
(1)沥青砼路面结构层如下:
①4cm厚的细粒式沥青玛蹄脂上面层(SMA-13);
②5cm厚的中粒式改性沥青砼中面层(AC-16C);
③7cm厚的粗粒式改性沥青砼下面层(AC-25C);
④1cm厚的沥青下封层;
⑤20cm厚的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
⑥18cm厚的3%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
(2)人行道
采用20×60×2cm火烧板,由上至下分别为:
①2cm厚火烧板;
②3cm厚粗砂找平层;
④路基压实度不小于90﹪。(重型)
○5路缘石采用花岗岩,露出面机械切割砌筑。直线路侧面缘石长0.8~1.0米,曲线用异形条石,长度0.3~0.5米。
2.1.2 各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三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监理单位:福州开发区宏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单位:将乐县建设局质量技术监督站。
我司已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成本工程路基工
程、路面工程、雨水管道、附属构造物工程等施工任务。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本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工程施工任务,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均符合要求,已具备工程竣工验收初验条件。余下个别细部收尾工作初验后由建设、设计及监理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我司按要求整改完毕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建设及监理单位。
三、验收组织准备情况:
工程竣工验收初验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参加,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工作。各参建单位验收结束后编制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作为最终竣工验收的必须资料。
四、建议验收时间和地点: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我司工程竣工验收初验工作建议拟定于2013年3月21日下午三点进行,验收地点:将乐县白云路、龙井路。
综上所述,将乐县龙井路、白云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初验条件,恳请贵单位安排验收。
福建省闽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