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责任制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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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中
争创“门前三包”示范单位和花园式单位的通知
为构建和谐富裕,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县委、县政府做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重大决策。
根据“创卫”工作要求,县创卫办决定在临街单位中开展争创“门前三包”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前三包”责任制内容
1、包卫生:负责地段内的清扫保洁,做好无乱倒垃圾、污水、废土、粪便,无随地吐痰,无乱扔果皮、纸屑、烟蒂,无乱张贴标语、广告,并负责卫生设施的保护。
2、包秩序:保持、维护责任地段内秩序良好,做到无聚众喧哗,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设点,无乱停放车辆,无乱搭盖及其它违章行为。
3、包绿化:保护和管理责任地段内的花草树木,做到无攀折树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和损坏绿化设施等行为。
二、“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及管理职责
1、城区街道两侧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门前三包”的范围为:步道板里侧马路牙至墙根儿。
2、“门前三包”的日常管理责任人为房屋产权所有单位或承租单位。
3、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县公安交警大队是县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门前三包”
责任制。
三、“门前三包”责任单位(人的权利与义务
1、责任单位的权利:在其责任区范围内出现占道经营、乱扔垃圾、乱停乱放等违章现象,“门前三包”责任单位有权制止并限其纠正。
2、责任单位的义务:执行“门前三包”有关规定,服从、配合管理单位监督、检查。
四、“门前三包”奖惩办法
(一县城管局和县工商局将不定期对辖区内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对有违反“门前三包”要求的,进行书面通知整改并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二每季度对责任单位按“优”、“良”、“差”进行检查评比。
凡每年度有两次季评为“差”等次的单位确定为年度不合格单位。
(三在电视台和《富裕报》上设立专栏,对“门前三包”工作做得好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违规行为、年度不合格单位公开实名曝光。
(五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由县创卫办予以命名表彰奖励。
富裕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