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

合集下载

卫片执法检查行动实施工作方案

卫片执法检查行动实施工作方案

卫片执法检查行动实施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日益严峻。

卫片执法检查作为土地资源监管的重要手段,对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1.提高卫片执法检查的准确性,确保执法效果。

2.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执法效率。

3.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预防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三、工作任务1.深入分析卫片数据,筛选出疑似违法违规用地线索。

2.对疑似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3.对核实属实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四、工作措施1.建立联合执法机制(1)加强与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

(2)定期召开联合执法会议,研究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建立联合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能。

2.强化技术手段(1)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提高卫片执法检查的准确性。

(2)加强卫片数据分析,发现疑似违法违规用地线索。

(3)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手段,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3.完善执法程序(1)明确执法检查流程,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2)建立健全执法检查档案,对执法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3)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4.加大宣传力度(1)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宣传卫片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2)加强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曝光,形成震慑作用。

(3)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五、工作步骤1.数据分析阶段(1)收集卫片数据,进行预处理。

(2)对卫片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筛选出疑似违法违规用地线索。

(3)将疑似违法违规用地线索提交给实地调查组。

2.实地调查阶段(1)实地调查组对疑似违法违规用地进行现场核实。

(2)对核实属实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取证。

(3)将调查结果提交给执法查处组。

3.执法查处阶段(1)执法查处组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查处。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二〇一〇年二月目录1总则目的范围2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目标工作任务3检查内容和依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4职责分工国土资源部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5工作流程工作部署工作准备提取疑似违法图斑制发卫片土地监测图斑核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测图斑核查整改查处信息填报督查挂牌督办排序约谈通报验收奖惩组卷归档6施行时间和解释权附录1.名词解释2.地块编号方法3.判别标准4.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统计报表1总则目的为促进利用卫星遥感信息资料对土地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开展执法检查(以下简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上的客观性、公正性及重要作用,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效能,制定本规范。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任务、内容、依据、程序、方法及相关要求等,适用于全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目标利用以卫星遥感为主的现代技术手段,发现、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分析并探究违法成因,完善规范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制度,提高执法监察效能。

工作任务2.2.1调查统计卫星遥感监测时段监测区内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

2.2.2调查统计卫星遥感监测时段监测区域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

2.2.3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督促整改。

2.2.4分析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成因和深层次综合因素,提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建议。

3检查内容和依据检查内容3.1.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

3.1.2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合法性。

3.1.3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整改查处情况。

检查依据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为了保障我国土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加强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国自然资源监管部门近期发布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21年2月1日正式实施。

这项规范试行的工作,旨在规范我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行为标准,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打造良好的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环境。

一、规定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规范》明确规定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其中,主要目的是规范土地矿产监管执法行为,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避免执法检查中发生滥用职权、违法行为等现象。

适用范围则包括了全国所有自然资源监管部门和相关执法检查机构。

二、明确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程序和要求《规范》中有详细的执法检查程序和要求,其中,重点涉及到了执法人员的资质、执法依据、执法时限、执法记录等方面的要求。

对于执法人员,要求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执法资格证书,且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出示有效证件。

对于执法依据,必须明确合法性,并在执法过程中得到充分应用,且执法时限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在执法记录方面,执法人员必须完整记录执法过程中的行动和结果,并在执法结束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健全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实行监督管理机制,明确了主管部门和上级纪检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要求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制定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科学评估执法工作的成效。

同时,要求严格落实执法检查程序和要求,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有力处罚,防止出现违反执法规范的现象。

此外,还要建立定期质量检查反馈机制,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总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实施,将有效地规范我国土地矿产监管执法行为,保障土地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打造良好的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环境。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的解读[定稿]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的解读[定稿]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的解读[定稿]第一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的解读[定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的解读周发达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提纲一、《规范》的主要内容二、核心概念三、表格填写发现问题,及时勾通,上下一致,统筹分析,共同解决一、《规范》的主要内容1.起草背景和过程;2.起草思路和结构;3.工作目标与任务;4.职责分工;5.工作流程;6.施行时间和解释权。

1.《规范》起草背景和过程1)起草背景: 一是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监管模式变革的需要;二是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发展的需要;三是对历次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图片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经验的总结、归类和利用,前十次利用卫星图片开展土地执法检查的经验为起草本规范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1.《规范》起草背景和过程2)起草过程: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成立了专门的起草小组,由部执法局组织,在北京、天津等地多次召开研讨会,多次征求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部分重点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国土资源部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和派驻地方的督察局的意见。

1.《规范》起草背景和过程 2)起草过程:本《规范》,是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的基础上,根据部长办公会的意见,总结国土资源部近两年对全国163个重点矿区开展的遥感监测和辽宁省等地开展的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多次研究修改形成的。

《规范》凝聚了国土资源部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者的心血。

2.起草思路和结构1)起草思路: 本《规范》起草贯彻了以“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切实保护耕地和规范矿业秩序”为主线,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起草思路。

2.起草思路和结构2)篇章结构: 《规范》参照国家标准的“规范”文种体例编写,分为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

正文包括总则、工作目标和任务、检查内容和依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施行时间和解释权等6个部分;《规范》录包括名词解释、地块编号方法、判别标准、统计报表4个部分,其中统计报表主要包括4 张登记卡、3 张登记表、6张统计汇总表。

建筑用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建筑用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建筑用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用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试行于相关部门。

建筑用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确保建筑用地的合法使用、保障公共安全以及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重要工作。

本规范旨在提供指导,促进执法检查工作的高效且一致执行。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用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相关部门应根据本规范制定相应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并遵守本规范。

3. 执法检查内容执法检查应覆盖建筑用地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 建筑用地规划对建筑用地的规划文件进行检查,确保规划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要特别关注用地性质、用途、容积率等规划要素的符合性。

3.2 地块边界及界线管理核查建筑用地的边界和界线是否清晰,并评估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要注意确保建筑用地不侵占公共空间和他人土地。

3.3 建筑物选址与布局检查已建设建筑物的选址和布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包括建筑物与道路、绿化带、公共设施等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3.4 建筑物建设及资质审查核查建筑物的建设许可证、施工资质等相关证件,确保建筑物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5 绿化及景观状况评估建筑用地上的绿化和景观状况,包括绿化带、绿化设施、水系等的建设和维护情况。

3.6 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护检查建筑用地内的垃圾处理设施是否合规,并评估周边环境的保护情况。

4. 执法检查程序执法检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4.1 预先准备工作执法检查前,应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包括建筑用地规划文件、建设许可证等。

4.2 现场勘查执法检查人员应组织实地勘查,对建筑用地进行详细调查和记录。

4.3 核实与比对将勘查结果与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和比对,确认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4.4 检查报告根据执法检查结果,编写检查报告,记录违法行为或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4.5 整改和跟进对检查报告中的问题,主管部门应及时指导和协助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进整改情况。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解读.ppt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解读.ppt

1. 土地类别
4)变更调查中对于新增建设用地的界定。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当年依法批准的 新增建设用地和未经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 面积之和”,“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按 批准用地文件,将用地的范围标注到土地利用 现状图上”。据此,土地变更调查将已经批准 农用地转用但未实际占用的土地也作为新增建 设用地统计,因而出现一些地块的实际用途与 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地类不一致的情况。
4. 职责分工:市、县
2)审查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合 法性 根据实地核查情况,综合分析地块的 权属与地类情况、规划情况、用地手续 办理情况,综合判断用地的合法性。
4. 职责分工:市、县
3)依法组织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4)填写相关报表并按时上报。 《土地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 《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军用土地图斑登记表》 上报各种汇总统计表
1. 土地类别
对“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根据 用地手续办理情况进一步区分为“违法 用地”和“合法用地”。 “违法用地”,分为“违法批地” 和“违法占地”两大类。违法批地又分 为违法批准占用和违法供地;违法占地 又分为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 最后,对判定为违法用地的,进行整 改和查处。
1. 土地类别
5.工作流程
1)总体流程 包括16个方面内容,对工作部署、工 作准备、提取疑似违法图斑、制发卫片、 土地监测图斑核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监测图斑核查、整改查处、信息填报、 督查、挂牌督办、排序、约谈、通报、 验收、奖惩和组卷归档。
5.工作流程
1)提取疑似图斑 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 部门组织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对卫 星遥感监测发现的土地利用变化图斑进 行内业核查,提取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填写《土地卫片疑似违法图斑登记表》。 疑似违法图斑将作为部、省两级开 展核查、督查的重点对象,予以检查。 同时鼓励和促进各级国土资源信息化建 设。

城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城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城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一、目的和依据本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的目的是落实城市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规范化要求,加强对城市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提高执法效果,保障城市土地环境的卫生和美观。

本规范依据《城市土地卫片执法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应的执法检查工作规范。

二、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城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包括卫片执法检查的组织管理、工作程序、执法人员的权责和执法方式等方面。

三、卫片执法检查的组织管理1. 建立健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2. 配备合适的执法检查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确保人员素质和数量充足。

3. 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检查水平和工作质量。

四、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程序1. 检查前的准备:明确检查的目标和内容,制定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

2. 实地检查:按照检查计划,对卫片进行实地检查,记录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行为。

3. 检查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对检查过程中获取的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便于后续的执法工作和数据统计。

4. 检查报告的编制:根据实地检查和材料整理结果,编制详细的检查报告,包括问题描述、整改要求和期限等内容。

5. 检查结果的反馈和追踪:将检查报告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并跟踪检查结果执行情况。

五、执法人员的权责和执法方式1. 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素养,按照执法规范进行检查,保证执法公正和严谨。

2. 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行使执法权力,对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

3. 执法人员要注重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协调,提高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和行动的合法性。

六、其他事项1.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 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做到信息共享和问题整改。

3. 对于违反城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规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卫片执法工作制度

卫片执法工作制度

卫片执法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保护,规范卫片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片执法工作是指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获取的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情况信息,对违法违规用地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进行核查、判定、信息填报、调查统计、查处整改等工作。

第三条卫片执法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片执法工作,确保卫片执法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第五条工作目标:(一)全面提高卫片执法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分析研判自然资源管理现状,压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三)促进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有效预防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六条工作任务:(一)组织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判定、信息填报等工作;(二)调查统计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组织问题整改,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四)分析研判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形势,及时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蔓延;(五)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地区采取挂牌督办、通报约谈、责任追究、区域限批等措施,推动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和整改。

三、工作依据和程序第七条工作依据:卫片执法工作依据土地管理、规划、矿产资源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政府及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第八条工作程序:(一)图斑核查:对卫片执法图斑进行现场核查,核实违法违规情况;(二)判定:根据核查结果,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判定;(三)信息填报:将核查、判定结果和相关数据信息填报至卫片执法信息平台;(四)调查统计: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进行调查统计;(五)查处整改: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组织问题整改;(六)分析研判: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形势进行分析研判;(七)挂牌督办、通报约谈、责任追究、区域限批等措施的采取。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 督检查工作方案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工作方案概述 • 工作任务与分工 • 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 成果应用与效果评估 • 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 工作预算与资源需求
CHAPTER 01
工作方案概述
背景和目的
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国家开展土地 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国各地的土地利用和矿产 资源开发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监督检查。
数据采集是该工作的基础,需要使用专业的设备进行卫片 的获取和加工处理。数据分析则需要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 深入挖掘,提取有用的信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还需要使用一些专业的软件和工具。
THANKS FOR WATCHING
感谢您的观看
工作目标
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全国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纠 正违法违规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 规。
工作范围与重点
工作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地区,包括城市、农村、山区、丘陵、平原等。
工作重点
对违法违规用地、非法开采矿产等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涉及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矿产资源保 护区等重点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加强对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推动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
CHAPTER 06
工作预算与资源需求
预算一:人力成本
人力成本:由于该工作涉及大量的数据采集、处理和 分析,因此需要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预计人力成本将占据总预算的30%。
技术人员负责数据的采集、处理、分析和报告编写, 而行政管理人员则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确保工作 的顺利进行。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范本(三篇)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范本(三篇)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范本一、背景介绍当前,我国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日益频繁,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乱占耕地、乱采采矿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为加强对土地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们制定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

二、检查对象本次执法检查主要对象为涉及土地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等。

三、检查内容1. 对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的用地合法性进行检查,确保不违反土地利用规划;2. 对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的采矿活动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3. 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4. 对乱采乱挖矿山等行为进行整治,维护自然环境的生态平衡。

四、检查流程1. 确定执法检查计划和检查范围;2. 制定详细检查方案和相关执法规则;3. 部署执法检查人员,并进行培训和指导;4. 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录取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5.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理违法行为;6. 完成检查报告和整改建议,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五、检查要求1. 严格按照执法规定执行,不得徇私舞弊;2. 检查过程中,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3.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惩处;4. 检查结果必须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5. 检查工作要注重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六、总结通过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我们将有效维护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持续改善。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护好我们的共同家园。

以上就是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的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支持和配合,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环境和资源。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范本(二)一、背景介绍在现代化进程中,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由于资源抢夺、过度开发以及不合理利用等问题的存在,土地矿产资源的合理保护和科学管理亟待解决。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10.25•【文号】自然资办发〔2024〕49号•【施行日期】2024.10.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部机关各司局,部有关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守土地管理红线底线,严格保护耕地,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统筹规范耕地保护卫星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58号)并结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有关要求,部决定部署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通过部署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依法严肃查处非农化建设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尤其是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问题,指导督促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科学评估区域耕地管理秩序,为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提供支撑。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一)合理制定标准和规则,有序组织开展工作1.图斑来源。

继续落实部关于统筹规范耕地保护卫星遥感监测工作有关要求,优化卫片监测工作,季度监测图斑下发各地,辅助地方早发现、早处置,不需要向部反馈核实举证信息。

年度监测与国土变更调查相衔接,按照年度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工作进度,一次性下发图斑,将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查机构确定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作为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由地方一次性核查举证。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号,2010年2月12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号,2010年2月12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号(2010年2月1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已经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附件: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统计报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二○一○年二月目录1总则1.1目的1.2范围2工作目标和任务2.1工作目标2.2工作任务3检查内容和依据3.1检查内容3.2检查依据4职责分工4.1国土资源部4.2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4.3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5工作流程5.1工作部署5.2工作准备5.3提取疑似违法图斑5.4制发卫片5.5土地监测图斑核查5.6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测图斑核查5.7整改查处5.8信息填报5.9督查5.10挂牌督办5.11排序5.12约谈5.13通报5.14验收5.15奖惩5.16组卷归档6施行时间和解释权附录1.名词解释2.地块编号方法3.判别标准4.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统计报表1总则1.1目的为促进利用卫星遥感信息资料对土地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开展执法检查(以下简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上的客观性、公正性及重要作用,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效能,制定本规范。

1.2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任务、内容、依据、程序、方法及相关要求等,适用于全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工作目标和任务2.1工作目标利用以卫星遥感为主的现代技术手段,发现、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分析并探究违法成因,完善规范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制度,提高执法监察效能。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卷宗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卷宗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卷宗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1.06.27•【字号】闽国土资执〔2011〕15号•【施行日期】2011.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卷宗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执〔2011〕15号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为做好我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卷宗管理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及《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借鉴省内外国土资源等部门档案管理的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福建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卷宗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福建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卷宗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一、组卷归档1、归档原则:一个地块一个卷宗,每个类别的卷宗统一归档。

2、卷宗要求:每一个卷宗可以统一采用拉杆塑料皮(规格为A4)装订,不同类别的封面可以采用不同颜色区分开来(颜色自定),如:新增合法建设用地卷宗的封面用绿色,新增违法建设用地卷宗的封面用红色,临时用地卷宗的封面用浅黄色,其他实地伪变化卷宗的封面用黄色;3、分类归档:对组卷好的新增合法建设用地卷宗、新增违法建设用地卷宗、临时用地卷宗、其他实地伪变化卷宗统一采用档案盒分类归档,分类归档的档案盒须附有目录,目录内容须注明每一卷宗的名称、序号,有条件的地方也可采用不同颜色的档案盒进行分类归档。

每一类别须在首个档案盒中附有该类型的汇总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占地情况(其中耕地)、报批及查处复耕等情况,表格形式自定,可不编入目录。

二、卷宗封面要求封面用宋体打印(前三行为二号字加粗,后四行为小二号字加粗),内容为:第一行××县(市、区),第二行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卷宗,第三行任务来源B\W\PJ\Y及地块(矿点)性质说明(新增合法建设用地等),第四行卷宗编号:闽地名简称国土资土地卫[2011]号,第五行地块编号:,第六行地块分支号:,第七行项目名称:(式样附后)。

关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

关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

关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为“搞好布局,建好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制度建设,部在总结历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验,充分听取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部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拟订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规范》起草过程至2009年,部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8次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以下简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在土地监管上发挥了重要的警示和遏制作用。

但从过去的情况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还存在标准不够统一、流程不够合理、分工不够明确、对执法效果关注较少等问题,有必要进行统一和规范。

此外,随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的不断扩大(根据“一张图”工程的实施进程,将逐步扩大至全国范围),涉及的城市和参与的人员将不断增多,从便于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理解和操作的角度,也有必要制定一个统一的《规范》。

为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按照部领导要求,部执法局于2009年3月正式启动了《规范》起草工作。

为做好起草工作,部执法局专门成立了起草工作小组,并吸收部分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同志为成员。

在梳理总结历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工作小组拟定了《规范》框架提纲。

3月27日至28日,部执法局在北京召开由北京等8个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南京等4个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部地籍管理司、规划院、信息中心参加的座谈会对《规范》框架提纲及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根据座谈会讨论的意见,起草工作小组起草了《规范》征求意见稿,于4月10日印发31个省(区、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沈阳等14个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部总督办、规划司、耕地司、利用司、地籍司、信息中心、规划院征求意见。

根据各地及部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起草工作小组对《规范》征求意见稿又作了进一步修改。

4月20日,部执法局在天津召开由江苏等4个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济南等9个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广州番禺等3个区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再次对《规范》内容进行了讨论。

文秘知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精品

文秘知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精品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1总则1.1目的为促进利用卫星遥感信息资料对土地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开展执法检查(以下简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上的客观性、公正性及重要作用,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效能,制定本规范。

1.2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任务、内容、依据、程序、方法及相关要求等,适用于全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工作目标和任务2.1工作目标利用以卫星遥感为主的现代技术手段,发现、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分析并探究违法成因,完善规范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制度,提高执法监察效能。

2.2工作任务2.2.1调查统计卫星遥感监测时段监测区内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

2.2.2调查统计卫星遥感监测时段监测区域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

2.2.3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督促整改。

2.2.4分析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成因和深层次综合因素,提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建议。

3检查内容和依据3.1检查内容3.1.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

3.1.2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合法性。

3.1.3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整改查处情况。

3.2检查依据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职责分工4.1国土资源部4.1.1组织开展全国土地利用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遥感监测,部署全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1.2组织开展督查、挂牌督办和验收工作。

4.1.3约谈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员。

4.1.4立案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

4.1.5通报全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

4.1.6依法制定、实施奖惩措施。

4.1.7制定和解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有关政策。

2024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

2024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

2024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在加强对土地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执法检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

为了全面深入地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如下:一、检查范围本次执法检查的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的土地和矿产资源,主要针对未经合法审批、违法占用、乱占乱建、污染环境等问题展开检查。

二、检查目标1. 确保土地矿产资源的合法使用和开发;2. 整治违法占用土地、乱占乱建等现象;3. 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和保护;4. 防止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

三、检查方式1. 实地检查:对重点地区和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全面了解情况;2. 数据分析:对相关数据进行归档整理和分析比对,查找问题线索;3. 口头询问:与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面对面的询问,获取真实情况。

四、检查内容1. 土地使用情况:核实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等情况是否合法;2. 矿产资源开发情况:核实矿产资源勘查、经营许可等手续是否合法;3. 环境保护措施:检查污染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4. 安全生产状况:检查矿山、采石场等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

五、检查要求1. 全面深入:对重点区域和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2. 严格执行: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有力依法查处;3. 及时反馈:检查结果要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反馈;4. 防范风险:在检查中要注意安全,避免意外发生。

六、检查考核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综上所述,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旨在加强对土地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资源的合法使用和开发,维护生态环境和社会秩序。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为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贡献力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二〇〇九年四月目录1. 总则 (1)1.1 目的 (1)1.2 适用范围 (1)1.3 标准 (1)2. 工作目标和任务 (2)2.1 工作目标 (2)2.2 工作任务 (2)3.检查内容和依据 (3)3.1 检查内容 (3)3.2 检查依据 (3)4. 职责分工 (4)4.1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工 (4)4.2 国土资源部内部分工 (5)4.3 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分工 (5)5. 工作流程 (7)5.1 遥感监测 (7)5.2 工作部署 (8)5.3 工作准备 (8)5.4 制发卫片 (9)5.5 内外业核查 (9)5.6 区分地块 (9)5.7 地块判别 (10)5.8 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审查 (12)5.9 违法用地类别判定 (13)5.10 统计汇总核查情况 (14)5.11 查处整改 (14)5.12 督导 (15)5.13 验收 (15)5.14 报送工作成果 (16)5.15 通报 (17)5.16 奖惩 (17)5.17 启动问责 (18)5.18 组卷归档 (18)6. 概念界定和统计指标 (18)6.1 概念界定 (18)6.2 统计指标 (20)7. 施行时间和解释权 (21)附录 (21)附录一名词解释 (21)附录二附表 (22)附录三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2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1. 总则1.1 目的为充分发挥卫片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促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增强卫片执法检查的客观性、公正性,提高工作效能,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1.3 标准1.3.1 技术标准1.3.1.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1.3.1.2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

1.3.1.3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

1.3.2 计量单位1.3.2.1长度单位采用米(m);地块面积单位采用亩,保留一位小数;建(构)筑物的建筑面积,单位为万平方米(万㎡),保留两位小数。

1.3.2.2 时间精确到“月”。

1.3.2.3 罚没款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1.3.3 行政界线陆地(含海岛)与海洋的分界线,采用国家确定的界线。

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线。

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最新确定的界线。

2. 工作目标和任务2.1 工作目标2.1.1 通过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检查,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建设用地扩张及耕地占用情况。

2.1.2 发现、纠正、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

2.1.3 推动建立耕地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2.1.4 规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地、用地行为,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地意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2 工作任务2.2.1调查统计监测时段内监测区域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2.2.2 调查统计监测时段内监测区域的违法用地及其发现和制止情况。

2.2.3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督促整改。

2.2.4 分析违法用地动态,提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建议。

3.检查内容和依据3.1 检查内容3.1.1 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3.1.2 检查新增建设用地违法情况。

3.1.2.1 是否存在未批先用和非法批地情况。

3.1.2.2 是否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

3.1.2.3 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用地。

3.1.3 检查土地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3.1.3.1 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3.1.3.2 是否依法处理到位。

3.2 检查依据3.2.1 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3.2.2 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3.2.3 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规章。

3.2.4 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规范性文件。

4. 职责分工4.1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工4.1.1 国土资源部4.1.1.1 部署开展全国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1.1.2 负责解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有关政策界限。

4.1.1.3 将地方上报的军用土地图斑汇总移交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4.1.1.4 组织督导验收。

4.1.1.5 通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

4.1.1.6建立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库,并与土地批后监管分析系统相衔接。

4.1.1.7 采取奖惩措施。

4.1.2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4.1.2.1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组织开展本区域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1.2.2 立案查处本区域内重大、典型违法用地案件。

4.1.2.3 按时上报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统计数据及有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1.3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具体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2 国土资源部内部分工4.2.1 地籍管理司负责组织定购、处理卫星遥感监测数据;负责组织制作卫片数据光盘;对卫片监测范围、监测时段、卫片数据光盘提供时间、监测图斑的准确性和分辨率负责。

4.2.2 执法监察局具体承担部署指导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2.3 土地管理其他业务司局配合执法监察局开展督导、验收、奖惩等有关工作。

4.2.4信息中心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软件设计和开发工作,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统一建库管理,实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与土地批后监管分析系统相衔接。

4.3 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分工4.3.1 地籍业务部门4.3.1.1 根据需要,将卫片图斑转绘到适当比例尺的上一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上,量算并附具图斑涉及地块包含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和农用地中耕地及基本农田的面积。

4.3.1.2 会同执法业务部门,核查卫片图斑,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基本情况、权属及地类情况相关栏目、《军用土地图斑登记表》。

4.3.2 规划业务部门4.3.2.1 根据需要,为卫片图斑出具适当比例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

4.3.2.2 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及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核,提供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规划情况相关栏目。

4.3.3 土地审批业务部门4.3.3.1 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用)进行审核,对已经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用)的图斑提供相应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4.3.3.2 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是否办理供地手续及何时办理供地手续进行审核,对已经办理供地手续的,提供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供地批准文件复印件。

4.3.3.3 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审批情况相关栏目。

4.3.4 执法业务部门4.3.4.1 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工作实施方案,起草相关工作汇报、报告等材料。

4.3.4.2 配合地籍业务部门,核查卫片图斑。

4.3.4.3 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整体性审核,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违法情况相关栏目。

4.3.4.4 查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相关栏目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

4.3.4.5上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报告,汇总上报相关报表。

4.3.4.6 整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材料、图件并归档。

5. 工作流程5.1 遥感监测5.1.1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与地籍管理司根据工作需要、技术条件,研究确定监测范围、监测时段、监测图斑分辨率并报部审定后,由地籍管理司负责组织实施。

5.1.2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组织制作卫片数据光盘,并交由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统一组织发放。

5.2 工作部署5.2.1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起草部署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文件,确定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以部名义下发,并抄送各省级人民政府。

5.2.2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组织发放卫片数据光盘。

5.2.3 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逐级部署下达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5.3 工作准备5.3.1 装备准备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准备用于判读卫片的计算机及相关软件、制作卫片的绘图仪及相关耗材、外业核查的交通工具及测绘仪器等必要的工作装备。

5.3.2 经费准备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经费。

5.3.3 资料准备市(地)级、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准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和统计台帐、用地审批和供地文件、动态巡查台帐、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案卷、违法用地举报登记材料、土地权属等其他相关文件资料,以及记录手簿。

5.3.4 组织准备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法、地籍、规划、耕保、利用等相关业务部门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各相关业务部门确定专人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5.4 制发卫片省级或者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级发放的卫片数据光盘后,应用判读卫片的计算机及相关软件,套合本级行政区划界线和相应注记,利用绘图仪,印制卫片并分发。

5.5 内外业核查市(地)、县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通过内业判别和实地核查,区分卫片监测图斑所涉及的宗地或块地(以下统称地块)范围并判定地块属于新增建设用地、实地伪变化或军用土地,并做好相关记录。

5.6 区分地块5.6.1市(地)、县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按照地籍调查规程确定图斑所涉及的每个地块的范围,并按附录三格式要求制作地块坐标文件。

5.6.2 将图斑涉及的地块区分为新增建设用地、实地伪变化、军用土地三类。

5.6.3 为地块编号5.6.3.1实地伪变化、军用土地以卫片监测图斑号为地块的编号。

5.6.3.2 一个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为一个地块的,以原图斑号为地块的编号。

一个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涉及多个地块的,按不同用地单位的界线范围,对卫片监测图斑进行分割,并编号;图斑分割时,在分割前的图斑号后按顺序增加支号作为分割后地块的编号。

如分割前图斑号为5,分割成两个宗地,则分别为5-1;5-2。

相邻多个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实为一个地块的,将这些相邻的图斑进行合并,以相邻图斑号中最小的图斑编号为合并后的地块编号。

5.7 地块判别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根据上一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内外业核查成果,对图斑所涉及的地块逐一进行判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