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学会章程修订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山学院地理学会章程(修订案)

保山学院地理学会

会长签名:

2012年3月

地理学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作为指导性纲领,社团全体成员都有义务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享有本章程的各项权利。

第二章学会介绍

第二条学会成立

地理学会(Geographical Association)成立于2005年10月,隶属团委,作为校团委、院团委以及学生会等有关部门和领导重点支持的学生社团,坚持以“强化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质,普及地理知识共建美好家园”为宗旨,带领喜欢地理、热爱地理的同学一起,接触地理,了解地理,享受地理,相互交流地理知识。

第三条会徽

会徽

第四条指导教师

(1).段如婷:(女),地理教育专业教师。2002年7月到保山学院工作,毕业于云

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专业,学士学位。现主要担任保山学院资环学院地理专业自然

地理及区域地理的教学任务,并致力于环境教育方面、省级课题桥头堡方面的各种

研究,自地理学会成立以来,为学会成立以来,为学会的发展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2).徐娟:(女),地理教育专业教师。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旅游地理学院,2002~2005年期间,在云南师范大学旅游地理学院攻读研究生,获理学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方

向是“灾害管理与区域可持续发展”,先后在云南省地理研究所、云南大学助教教研岗位工作,现担任保山学院资环学院地理专业教学工作,在地理学会成立以来,为

学会的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给予了很大的支持,现担任地理学会指导教师。

第三章宗旨

第五条宗旨

强化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质

普及地理知识共建美好家园

第四章会员

第六条本学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新生进行招录

第七条会员招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保山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可以申请加入保山学院地理学会

(2)国家大政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拥护国家法律、社会准则及学校规章制度

(4)遵守本学会规章制度,服从本学会组织的安排

(5)有吃苦耐劳和服务他人和社会的精神

(6)以集体利益为重,积极参加本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会员退会

本学会成员因下列原因,做退会处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经教育无长进者

(2)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做勒令退会处理

(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无长进者

(4)不履行会员义务,经教育无长进者

(5)本人主动提出退会,经挽留无果者

(6)有退学、休学等视退会处理

(7)本科四年级、专科三年级为自动退会

第五章档案管理

地理学会会员档案由内务部负责管理。

第九条本学会为每一个正式会员建立会员档案。

第十条会员档案将准确记录会员个人资料、奖惩情况、任免情况、调动情况及其本学会认为应予以记录的情况或应予以保留的资料。

第十一条会员在填写个人资料时必须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并对其负责。

第十二条本学会有责任在会员升学或就业时将有关档案并入该会员学生档案或转至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本学会的正式文件和其他本学会认为应予以记录的情况或应予以保留的资料均将作为本学会的公共档案予以保存。

第十四条本学会内务部是公共档案的保存和管理机构,对公共档案的完整性、连续性、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地理学会各部对本部应保存的文件负责。

第十六条各部应保存的文件亦是公共档案的组成部分:各部所发文件必须交内务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学会网站归学会秘书组管理,秘书组成员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更新社团网站。学会博客为:/u/2496627655

第六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会员的权利

(1)会员享有参与和管理学会活动的权利

(2)会员有参与本学会会员大会的权利

(3)会员有对本学会章程不足之处提出修改建议的权力

(4)会员享有言论自由和平等权

(5)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和批评不称职负责人的权利

(6)会员有在合理理由下提出退会的权利

第十九条会员的义务

(1)会员有遵守本学会要求的义务

(2)会员有参与本学会会员大会的义务

(3)会员有遵守国家、学校规章制度的义务

(4)会员有服从活动安排的义务

(5)会员有接受培训的义务

(6)会员有努力学习本学会业务知识的义务

(7)会员有维护本学会利益,宣传本学会的义务

第七章机构设置

为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减少目前不必要的机构,增加适当的机构,将机构设置为:

组织部(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常务部(由内务部、纪检部、攻关部、宣传部、外联部、文体部组成)

会计、通讯员

第二十条会长:由地理学会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根据全体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地理学会执委会的决议,公布规章制度,任免学会副会会长、秘书长、会

计、通讯员、各部部长,授予学会的奖章、荣誉称号,宣布活动的进行,

发布动员令。会长对全体会员负责。

第二十一条副会长:由地理学会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协助会长工作,协调各部门,加强内部管理统筹本学会的工作,制定发展议题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套

路,学年末做工作总结报告。副会长对会长及全体执委负责。

第二十二条秘书长:由地理学会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秘书长(正、副):协助会长和副会长处理平常事务,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对每次活动内容做好相

关记录工作。

第二十三条会计:协助会长处理日常事务,管理好学会财务收支

第二十四条通讯员:负责联络校团委、社团内部联络工作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

内务部:负责学会考勤、档案管理等工作

纪检部:(新设)负责学会纪律工作

攻关部:负责收集资料和信息,定时发布一些与本学会、本专业有关的文章、

资料,做好模拟课堂活动,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

宣传部:负责学会板报、宣传、发通知等工作,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

文体部:负责学会的文艺活动和体育比赛的工作

外联部:负责学会的对外联谊工作(包括联系学会的活动、社团间的文体联谊

活动,对外拉赞助等

第八章财务

本学会的财务由会计负责。本学会的经费开销原则为:用最少的钱,办更好事;透明办公,政务公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