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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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新军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27 弄复旦科技园2 号楼339 室

单位地址(即工作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27 弄复旦科技园2 号楼三楼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手机)(家庭)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录用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员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乙方告知义务

1.1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告知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与原用人单

位劳动关系的状态、对原用人单位负有的保密义务、对原用人单位负有的竞业禁止义务,以及其他可能限制或禁止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信息。若乙方隐瞒或未如实告知上

述信息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法律责任,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2 乙方承诺在签订及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个人情况均完整、真实。

若乙方提供的上述个人信息有重大不实,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其与乙方之间劳动关系,且

不必向乙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1.3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证明(复印件);(3)执业资格证件(复印件);(4)技术职称证件(复印件);(5)证件照;(6)履历表

含居住地址和联系电话。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和合同续订

2.1 本合同为初(续)订有(无)固定期限合同。

2.2 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前个月为试用期。(注: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

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期间,双方均可书面

提出解除此合同。甲方由其部门主管或直接主管对乙方进行评估, 根据该评估结果乙方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办完业务交接手续、结清同甲方的账务账目、返还甲方财产,包括第12.4.3 和12.5 款规定的内容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终止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3 乙方应在其报到之日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的劳动证明文件,以证明其与甲方可以建立

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乙方未能在报到之后半个月内提供相关的文件,乙方须 1 向甲方申请延长期限。甲方可酌情同意乙方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如

果乙方无法在前述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4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

三、工作岗位

3.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担任部门岗位工作。

3.2 上述聘任岗位的录用条件为:

3.3 上述聘任岗位的工作内容为: 3.4 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岗位职

责和绩效考核。乙方应根据主管人员的指示,尽其所能认真地履行职责,与其主管人员

和同事合作共事,并遵守本合同的条款规定以及甲方《规章制度》和《操作细则》内载

明的或甲方以其他形式发表的工作守则。 3.5 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自

主调整乙方的岗位工作和职务级别,乙方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亦按照甲方的薪酬制度

随之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在上海,但甲方可调派乙方出差外地,或临时派遣乙方前往

甲方所属机构的其他地点或岗位工作。 3.6 甲方有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和规章制度等方面教育的义务。

四、工作时间

4.1 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平均40 小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工作8 小时,不包

括午餐和休息时间。 4.2 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和《操作细则》所载规定,享受法定

假期、年假以及其他有薪假期。 4.3 甲方可调整工作时间,包括修改工作日的上下班时间,以及合理要求乙方加班工作

或在法定节假日或其他乙方有权休息或放假的时间工作。 4.4 乙方在工作时间应保持工作效率。因项目和工作安排确需赶工的,须履行相关的审

批手续,以符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延长劳动时间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5.1 月工资额。乙方的月工资额为税前人民币元,(试用期内月工资额为人

民币元)。月工资按12 个月发放,如果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月,则按实

际工作日计算。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最后一日,如当日为法定假日或周末,则应在前

一日支付。

5.2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状态及乙方工作职务或职位的变更,或者按国家或地方的

工资政策、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或者按甲方新的工资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

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3 甲方将根据经济效益和内部奖金制度分段发放年度税前奖金。实际发放额由甲方根

据乙方完成生产计划或工作目标的情况确定。

5.4 乙方在事先得到部门主管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加班或在法定节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工

作,甲方将根据有关法律向乙方支付报酬或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乙方自行延长工

作时间,而非甲方要求或未经甲方认可的,不算加班。

5.5 对于依法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税费或其它费用,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在

乙方每月工资中予以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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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

6.1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或综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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