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信息化专项扶持2017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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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信息化专项扶持2017年度申请指南
一、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1.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专项扶持申请表(电子版提交至邮箱lg_jjcjj@);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16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4.2016年度12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6.企业荣誉证书、专利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7.申请两化融合配套扶持的,需提交企业获得市级部门认定或资助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8.申请管理信息系统专项扶持的,需提交软件、硬件、网络建设以及信息技术开发、咨询和监理等的购买合同、入账凭证和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复印件(进口设备提供报关单复印件)。
申请“贯标”、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和“互联网+”小镇配套扶持的,提交第1项-7项资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申请管理信息系统专项扶持的,提交第1项-6项资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四份,第8项材料独立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一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二、申请受理
(一)受理时间:
常年受理。1月1日-8月31日间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作为当年的项目。9月1日-12月31日间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作为下一年度的项目。
(二)受理项目:
对获得过“贯标”、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和“互联网+”小镇深圳市扶持的企业可以申请配套专项扶持;对企业2016年度信息化建设投资超过30万元的,可以申请管理信息系统专项扶持。2016年已申请区科技创新局有关信息化建设评审制扶持的企业,2017年不能再次申请。
管理信息系统专项扶持通过专家评审后,将由区经促局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对企业申报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投入所涉及的软件、硬件等进行实地盘点。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28949777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0楼1008室
三、申请表
附后。
温馨提示: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区内企业代理资金扶持申报事宜,不接受第三方单位代为申报,请区内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专项扶持扶持申请表
申报企业(盖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电话:
手机:传真: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制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二、“贯标”、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互
联网+”小镇配套扶持企业及项目简介
说明:申请管理信息系统专项扶持的不填报表格二。
年月日
(单位盖章)
三、管理信息系统专项扶持基本情况及可行性论述
说明:以上内容可附纸进一步详细论述。
四、项目清单
单位:万元
说明:
1、申请“贯标”、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互联网+”小镇配套扶持的不填报表格三和表格四。
2、表格中涉及金额的数据均采用只舍不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项目投入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的,按照不含税价格统计填报,其他情况按照含税价格填列。
4、项目投入必须是2016年度取得发票且纳入当年度会计核算的支出。
年月日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