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解读要点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的规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依法对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负责,监理单位依法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高速铁路和地质构造复杂的铁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制度。
二、主旨:本条是对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执行法规标准、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要求的规定;并规定了对高速铁路和地质构造复杂的铁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制度。
三、条文释义:铁路建设工作环节多、参与单位多,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因素多。
同时,铁路工程呈线性分布,具有点多线长的特点,且建设过程涉及征地、复垦、环保、水保、航道、道路、文物、节能等诸多方面。
因此,承担铁路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铁路建设依法、顺利实施。
按照我国《标准化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标准一般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按管理层次分为铁路工程建设国家标准、铁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和铁路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按属性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推荐性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
本条前两款主要包含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依法建设是铁路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从事相应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委颁布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勘察设计单位要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勘察、设计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勘察、设计工作质量万无一失。
从项目立项开始,切实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按照有关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在保证工程本体设计质量的同时,应提高环保水保工程设计质量、辅助工程设计质量、征地拆迁设计质量和工程概算编制质量,为工程依法有序实施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23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23铁路是国家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保障铁路安全是维护国家交通运输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高效、顺畅,制定本条例。
一、铁路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安全第一。
铁路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预防为主。
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强化事故预警和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3. 全员参与。
铁路安全管理是全员参与的工作,必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4. 法治原则。
铁路安全管理必须依法依规,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执法执纪,依法惩处违法行为。
二、铁路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铁路管理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 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对铁路设施设备、运输车辆、线路等的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 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对铁路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安全监管检查。
加强对铁路运输安全的监管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铁路运输秩序稳定。
5. 应急预案演练。
组织开展铁路运输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铁路安全管理的保障措施。
1. 加强技术装备。
引进先进的铁路运输安全技术装备,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完善制度机制。
不断完善铁路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提高管理效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3.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铁路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稳定。
4. 加强信息化建设。
推进铁路运输安全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共享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铁路安全管理的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于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五、铁路安全管理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铁路安全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铁路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源头管控保铁路安全——解读《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一
解读 铁 路 安 全 管理条例
在 高速列车 上吸烟 最高将被 罚款2 O0 0元 , 严 使 是 几 毫 米 的 沉 降 都 会 对 高 速 铁 路 运 输 安 全 构 成 严
禁压缩铁路建设工期 , 铁 路 机 车 存 在 安 全 性 缺 陷 将 重 威 胁 。 因此 , 条 例 》 特别规定 , 在 高 速 铁 路 线 路 两 被 召 回 … … 日前 , 一 部 全 新 的 铁 路 安 全 管 理 综 合 性 侧 各2 0 0 m范 围内禁 止 抽取 地 下 水 , 在 此 范 围外 抽取 法 规 —— 铁 路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 简 称 条 例 ) 公布 , 地 下 水 危 及 高 速铁 路 安 全 的 , 应 当设 置 地 下 水 禁止 2 0 1 4 年1 月1 日起 将 正 式 施 行 。 相 ̄ E 2 0 0 5 年 版 的 铁 路 运 输 安 全 保 护 条 例 》 , 条
构筑物、 取土 挖 砂 等 活 动 , 以 及 在 铁 路 高 速 列 车 通 常 是 电 脑 控 制 自动 行 车 , 一 旦 车 上 的 建 造 建 筑 物 、
烟 雾探 测器报 警 , 电脑 就 会 自动 控 制 列 车 减 速 甚 至 停 线 路 两 侧 1 k m范 围 内 从 事 露 天 采 矿 、 采 石 或者 爆 破 车。 紧 急 状 况 下 的 临 时 停 车 会 破 坏 高 速 铁 路 原 有 的 运 作 业 的 , 要 与 铁 路 运 输 企 业 协 商 一 致 并 采 取 安 全 防 行秩序 , 对高 速铁路 的运输 安全构 成严 重威胁 。 护措施 ; 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1 k m范 围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知识问答_铁路安全管理条例95条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知识问答_铁路安全管理条例95条第一章总则 1.《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是什么时候公布的?什么时候起正式施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经20xx年7月24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8月17日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39号国务院令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2.《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出台背景是什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是在20xx 年施行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基础上修改形成的。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施行几年来,对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近年来大规模铁路建设特别是高速铁路的建设发展,铁路安全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保障铁路安全的新形势、新体制、新要求,亟需修改完善。
一是铁路建设质量安全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基础,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缺乏对铁路建设的规定,需要补充;二是近年来高速铁路的发展对铁路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在立法中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三是要根据铁路政企分开和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对《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不适应改革要求的规定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
20xx年11月26日,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对制定高速铁路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安全法规规章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原铁道部在认真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并于20xx年12月向国务院报送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国务院法制办在广泛征求中央有关部门、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研究机构、社会公众的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企业、专家等有关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
形成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20xx年7月24日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xx年8月17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后公布。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条例根据《铁路法》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乘客、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境内的所有铁路运输活动,包括铁路乘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应遵循原则:1.预防为主,防范为前,综合治理;2.依法管理,科学决策,优化资源配置;3.信息共享,风险评估,动态管理;4.追究责任,加强监督,形成合力。
第二章铁路运输安全责任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责任铁路运输企业作为主体承担运输安全责任,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安全防范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乘客的安全责任乘客在乘坐铁路列车期间,应当遵守铁路运输规章制度,服从车站和列车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携带危险品上车或妨碍安全的行为,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第六条员工的安全责任铁路运输企业的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操作规程,确保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安全。
第三章运输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铁路运输企业在进行运输活动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确保运输活动符合安全标准。
第八条安全技术措施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铁路运输特点和安全风险,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包括信号系统的更新,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以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
第九条风险评估和管理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定期对运输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四章事故应急救援第十条事故应急预案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责任人,明确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及时有效地响应和处置事故。
第十一条事故应急演练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熟悉应急救援流程,加强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学习心得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学习心得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是我国铁路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律文件,对于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保障乘客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我参加了一次《条例》的学习培训,通过对《条例》内容的深入学习和研究,我对铁路安全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且对我自己的铁路安全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条例》明确了铁路安全的基本要求。
铁路安全是保障铁路运输秩序和乘客安全的前提条件,只有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乘客才能在铁路上安全出行。
《条例》要求铁路管理部门要建立以安全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安全作为首要考虑因素,从源头上保证铁路安全。
这让我认识到安全意识要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中,不能将任何环节忽视。
其次,《条例》明确了铁路安全责任的划分。
铁路安全责任的划分将铁路管理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和铁路工作人员都列为铁路安全责任的主体。
铁路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铁路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作为铁路工作人员,我意识到自己具有重要的安全责任,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积极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再次,《条例》明确了铁路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
《条例》对铁路作业安全、列车运行安全、设备安全、施工安全、应急救援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为铁路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我通过学习了解到,铁路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推进。
只有将各个环节都纳入安全管理体系,才能全面提升铁路安全管理水平。
最后,《条例》明确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条例》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都做出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甚至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这让我认识到安全管理不是喊喊口号,而是要付诸实践。
铁路工作人员必须时刻警醒,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不得轻视安全规定。
通过学习《条例》,我对铁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铁路运输是一项涉及广泛、环节繁多的大型工程,安全管理必然面临一系列复杂的问题。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铁路运输是国家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铁路运输安全的管理和保护,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障旅客和货物的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一、铁路运输安全管理。
1.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列车、轨道、桥梁、隧道等设施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运输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3.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危险品运输的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
1.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旅客和货物的安全保护,确保列车运行安全、旅客安全、货物安全。
2.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列车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列车运行中的安全隐患。
3.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铁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及时组织救援和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三、铁路运输安全监督。
1. 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铁路运输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铁路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管理和保护责任。
2. 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铁路运输设施设备的安全监测和评估,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3. 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铁路运输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追究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加强事故防范。
四、铁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
1.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旅客和员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2.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危险品运输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正确处理和使用危险品。
3.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经验的总结和宣传,推动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五、铁路运输安全奖惩制度。
1. 对于在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给予惩处,追究责任。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解读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解读1.为什么要制定出台《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国家高度重视铁路安全工作。
早在1989年,国务院就制定公布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4年又对该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对于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国铁路建设和运营的快速发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保障铁路安全的新形势、新要求,需要修改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铁路建设质量安全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基础,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缺乏对铁路建设的规定,需要补充;二是近年来高速铁路的发展对铁路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在立法中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三是根据铁路政企分开和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需要对《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不适应改革要求的规定进行调整。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即是在总结《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实施经验基础上起草制定的。
新条例涵盖了铁路建设质量安全、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全、铁路线路安全、铁路运营安全等铁路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域和重要管理制度,是铁路安全管理的综合性法规。
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必将有力地推进铁路安全管理,更好地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铁路安全发展。
2.《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于铁路安全管理体制是如何规定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规定: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依法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进行行业监管。
据此,条例规定: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一、条文内容:
铁路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等产品,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主旨:
本条是关于铁路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等产品质量要求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大多与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有关,一些不合格的材料给工程结构留下永久隐患,一些严重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直接导致工程质量事故,所以铁路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建筑材料、构件、设备等产品的质量管理。
执行本条规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铁路建设使用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行政许可目录、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必须选用通过许可认证的物资设备。
2.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
3.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国家和行业标准采购甲供材料设备,保证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采购材料、构件、设备,并按照工厂管理方式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管理,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生产配送商品混凝土,制作和配送构配件,杜绝不合格物资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解读《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建设不得压缩工期 铁路 建设过程环 环相扣 ,从 前期勘 察、到 中期建 设、再到竣 工 查验 , 每个环节都牵涉到铁路运输安全保障 工作 。此次 出台的 条例》
行人命陨铁路线 的事 故时有发生。为此 ,“ 条例》要求扩大对 铁路 线 路安全 保护区 的范围 ,还提 出高速铁路 线路两侧应设 立铁路线路安 全保护 区 ,并特 别增加 了 “ 列车开行时 速 1 2 o公里以 上的铁路应 当
删去第三项 、第 五项。 删去第 四十六 条、第 四十 七条、第四十 八条 、第五十 条第一项 。
十 、删去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 ( 试行 ) 第 二十二 条第一
培训应 当由具 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 。 九、 安全生 产培训管 理办法 增加一 条,作为第五 条 : “ 安全 款 中的 “ 培训 的机构 应当具备 从事安全 培训工作 所需要 的条件 。从事 危险物 十 一、将 《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九 条修改 为 :“ 负责煤矿安全
品的生产 、经营 、皓存 单位和 矿山企业 主要负 责人、安全生 产管理 训 机构 ,应 当将教 师、教学和 实习实训设 施等情 况书面报告 所在地 培训的机 构 ( 以下 简称 安全培训机 构 )应 当建立缝全安全 培训工 作 训大纲进行培训。 ” 第十五条修改为 : “ 对从业人 员的安全技 术培训 ,具备安 全培训 条件的生 产经营单位 应当以 自主培训为 主,也可以委托具 备安全培
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 ” 原第十 条、第 十一 条合并为一条 ,作为第十一 条 : “ 从事特种作 业人 员安全技 术培训的机构 ( 以下统称培训机构 ) ,应 当制定相应的
的情况” ,第二项修改 为 : “ 建立培训管理制 度和教师配备的情况” 。 删 去第 四十五 条第一 款 中的 “ 情 节严重 的,撤销其 资 质证 书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
二、主旨:本条是对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总体要求。
三、条文释义: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是铁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铁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上述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搞得好与坏,其工作人员在作业中是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直接影响整个铁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因此,要做好铁路安全管理工作,最核心最重要的是要做好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这些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相关人员的作业程序,这也是做好所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规律。
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等规定,本条例对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条第一款针对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包括四层含义:一是,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应当加强铁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这里既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也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和铁路运输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铁路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制作检查记录留存备查。
二、主旨:本条是对铁路建设单位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作出的基本规定,也是对铁路建设单位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出的要求。
三、条文释义:参建单位取得相应铁路行业资质是参与铁路建设的必要条件,建设单位在选择参建单位时,必须将企业资质作为选择参建单位的基本条件,从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中择优选择符合项目条件的参建单位,不得选择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但要保证其选择工作依法合规,同时也要为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奠定基础。
另外,选择参建单位时要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比如,高速铁路勘察设计单位应从具有铁路设计甲Ⅰ级资质的单位中选择,高速铁路的施工单位应从具有铁路及相关专业施工特级资质的单位中选择,高速铁路监理单位应从具有铁路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中选择。
参与铁路建设的企业必须依法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国家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投资人或投资人的建设代理,有责任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并就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对投资方负责。
为落实并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便于政府监管部门对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行为实施监督,本条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制作检查记录并保存备查。
本条是对铁路建设单位选择参建单位作出的基本规定。
1.建设单位应按照《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的资质等级要求,并通过招标择优选择符合资质要求、具备良好信用的单位参与项目建设。
2.建设单位应该在建设全过程中认真履行管理责任,确保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要依据施工合同督促施工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与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质量安全投入、落实质量安全措施;根据监理合同督促监理机构履行合同,投入足够监理力量和设备,严格执行监理规范,做好现场质量安全控制工作;根据勘察设计合同督促勘察设计企业做好现场配合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好变更设计等施工协调工作。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释义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释义第一章总则总则是一部法律、法规的纲领性、概括性的规定。
总则中规定的条款为其他各章的具体规范奠定基础。
其他各章的内容必须体现总则确定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精神。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总则共七条,分别规定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铁路安全管理工作方针,铁路安全监督主体,铁路沿线地方政府职责,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安全生产基本要求,铁路监管部门、运输企业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维护铁路安全的职责和义务等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目的规定。
立法目的又称立法宗旨,是制定一部法律、法规的主要意图。
本条例是对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全面修订。
“十一五”期间,我国铁路快速发展,运输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但铁路发展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协调、不和谐、不可持续的问题,运输安全特别是高铁安全管理不够扎实,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铁路建设管理也缺乏有力的法规依据,法制建设不能很好适应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需要,影响了铁路的发展质量。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转变铁路发展方式、推动铁路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铁路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实现铁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必须着力解决好影响运输安全特别是高铁安全的突出问题,规范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
特别是7.23甬温铁路事故后,这方面的任务更加紧迫,立法需求更加迫切。
2011年,国务院组织的高铁安全大检查中,检查组指出了铁路运营管理、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对加强高铁安全立法,规范建设管理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2012年1月国务院第187次常务会议提出的抓紧完善铁路安全立法的要求,原铁道部对整改要求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对涉及铁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梳理,认为《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5年实施以来,正值我国铁路发展最快的时期,高速铁路的发展也取得重要进展,条例中有关保障高铁安全的内容规定还不够充分、不够具体,专门的高铁安全保护措施无法可依,亟需对条例进行必要的修订,增加这方面的内容,在法规层面把运输安全和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主要制度确立起来,为实现铁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需要与公用铁路网接轨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铁路建设、运输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主旨:本条是对专用线接轨管理的原则性规定。
三、条文释义: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铁路专用线,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
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一般都由企业或其他单位修建的,主要为内部服务之用;不同的是,专用铁路一般都自备动力、自备运输工具,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运输生产体系,而铁路专用线的配套相对简单,其运输动力使用的是与其相接轨的铁路的动力。
根据铁道部、国家经贸委1995年发布的《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铁运【1995】107号)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一般统称“专用线”。
在铁路体制改革之前,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与国家公用铁路网接轨,是原铁道部的行政审批事项。
原铁道部据此于2005年颁布了《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办法》(铁道部令第21号),2011年又发布了《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实施细则》(铁运【2011】209号),对该项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批等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后,根据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精神,相关部门对原铁道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
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交由企业管理;能通过专业技术机构审查把关的,交由专门机构管理;能通过技术标准规范的,由国家铁路局制订完善相关标准,监督实施。
通过清理,共减少行政审批项目14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非许可审批5项,“企业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即在减少的9项行政许可之中。
这些都在《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予以了明确。
该项行政许可的取消,并不意味着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与公用铁路网接轨可以任意进行。
《铁路安全管理条列》解读
2017/9/21
3
二、 禁止16种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
1、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2 、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 车的正常秩序; 3、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4、击打列车; 5 、擅自移动铁路线路上的机车车辆,或者擅 自司 9
2017/9/21
六、在铁路线路及其邻近区域进行铁路建设工 程施工的规定
在铁路线路及其邻近区域进行铁路建设工程施 工,应当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铁路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相关铁路运输企业和工 程设计、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方 案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应当及时清理现场,不 得影响铁路运营安全。
2017/9/21
铁路运输公司
8
五、禁止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
《条例》规定:禁止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 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 和铁路用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 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 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 业,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 关部门举报。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接到举 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对维护铁 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017/9/21
铁路运输公司
4
二、 禁止16种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 6、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
车车辆配件、标桩、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7、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 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8、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或者在未设置行 人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通行; 9、擅自开启、关闭列车的货车阀、盖或者破坏 施封状态; 10、擅自开启列车中的集装箱箱门,破坏箱体、 阀、盖或者施封状态;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禁止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
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对维护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社会公众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义务以及表彰奖励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本条分为三款,包括五层含义:一是对于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违反这一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对于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以及铁路用地行为的禁止性规定,违反这一规定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条例的行为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都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是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或者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予以处理。
五是对于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按照本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运输设施、设备、铁路标志以及铁路用地。
一旦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运输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向铁路运输企业报告,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报告。
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或者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予以处理。
本条之所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运输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有权向铁路运输企业报告,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主要是考虑到保护铁路运输设施、设备、铁路标志以及铁路用地的安全,关系重大,涉及面广,一旦发现破坏行为危及运输安全,必须当即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铁路建设工程的建设工期,应当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确定、调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前款规定要求铁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压缩建设工期。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铁路建设工期确定、调整要求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铁路工程建设活动的工期、成本、质量、安全等是一个系统的不同要素,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相互影响关系,建设工期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投资、工程成本和合同履行等密切相连。
设计单位在开展外业调查、合理确定施工组织的基础上,应针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节约投资等,提出项目建设工期,并据此确定工程概算;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在初步设计审查时应严格审查工期,并根据工期审查费用;按照正常程序,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初审时对工期进行审查,依据批准初步设计中的施工组织和工期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纳入招标文件。
通过参建各方的协同配合,应尽可能避免施工组织设计与合同脱节,防止工程成本与合同约定费用脱节,确保不给后续合同执行留下隐患。
按照铁路建设工程建设程序,本条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1.勘察设计单位应认真开展现场调查,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工程技术复杂程度等实际,按照规定和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确定工期及费用。
2.建设单位应充分参与前期工作,对现场进行调查,在初步设计文件初审时同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期,以及与施工组织配套的工程概算;在初步设计批复后,按照批准初步设计细化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将其纳入施工招标文件。
工期需要重大调整的,应按照程序报批,并依据调整后的工期调整费用和合同;不得随意压缩工期,也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工期。
3.审查部门应在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地质、工程难易程度,合理确定工期和工程概算,需要调整工期的,应及时组织调整,不得随意压缩工期,也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工期。
4.在工程地质条件、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铁路工程的政府主管部门认为工期需要调整的,应指示建设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科学评估论证后,督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及时调整合同。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从事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铁路工程建设活动。
二、主旨:本条是对铁路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资质的原则要求。
三、条文释义:《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目前,铁路设计资质除设有综合资质外,还包括铁路综合甲Ⅰ、甲Ⅱ级和乙级资质,以及桥梁、隧道、轨道、通信信号、电气化五个专业甲级设计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另外设有铁路铺轨架梁、铁路电务、铁路电气化三个施工专业承包资质;铁路工程监理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
铁路作为国家综合交通体系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质量安全要求高;一次按设计速度开通,特别是高速铁路,技术要求更高;涉及专业多,工程结构及外部条件复杂,系统性强;工程量大、投资大,投资控制难度大。
为保证铁路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安全,做好投资控制,参与铁路建设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参与铁路建设工作。
拟参与铁路建设的施工、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单位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应按照程序申请资质,取得综合资质或铁路行业资质后方可参与铁路建设,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铁路建设活动。
对于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参与铁路建设活动;同时,参建单位也不得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担铁路建设工作。
否则,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可能会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以及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解读中篇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解读中篇4.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如何划定?鉴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在实际划定时可能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况,条例对不同情况下的划定程序和权限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在铁路用地能满足铁路线路安全保护要求的情况下,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划定并公告。
这样规定是因为在铁路征地时,地方政府已对铁路用地进行了审批,对铁路建设用地及安全保护的需要已经审核同意。
在地方政府已经批准的铁路用地范围内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可以不再由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审批,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县级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本条例规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明令禁止一系列可能危害铁路线路和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级三是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可能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航道保护范围或者石油、电力以及其他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情况下,条例规定由县级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划定并公告的主体仍为县级随着列车运行速度的提高,行人穿越铁路,发现来车往往来不及撤离铁道,发生伤亡事故的概率相应增加。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条例总结实践经验,新增加了“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牲畜,主要是由于列车运行速度较快,制动距离和制动时间都比较长,一旦发现紧急情况,列车在短时间、短距离内难以停车。
铁路沿线居民放养的牲畜窜上线路与火车相撞,轻则财产受损,重则可能导致列车颠覆。
因此,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牲畜,是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主要是考虑到铁路线路两侧的防护林木和护坡草坪是为了保证线路的稳定,防止雨水冲刷和风沙等灾害而特意栽培的。
如果树木过于高大会影响司机瞭望,司机难以及时看清前方一定距离内的信号显示,或有异常情况时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就可能造成行车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