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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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作纪律制度
1、遵守工作作息时间,无故不得迟到、早退;
2、不准上班时间在计算机上玩游戏、聊天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
的事情;
3、不准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吵闹,保持办公室肃静;
4、不准在上班时间从事娱乐活动,禁止参加打牌赌博等活动,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如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辞退;
5、工作人员要求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言语文明、礼貌待人,办公室要求保持整洁干净;
6、遵守保密纪律,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二、信访接待制度
1、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细心听取并认真、详细记录来信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建议和要求;
2、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一般信访问题要做好耐心疏导工作。
发生重大信访和群访,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反映,不得耽搁拖延;
3、受理来访群众对本级党委、政府来信来访的呈送,承办经党委、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问题;
4、加强与所辖单位的联系,帮助解决信访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发现信访苗头,及时调处。
三、收发文制度
1、所有公文由党政办公室进行收文、登记、办理,做到及时、准确、保密;
2、所有收文进行登记后,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后,送有关领导阅批;
3、文件阅办完毕后,由党政办公室整理归档;
4、以党委名义的发文由分管负责人核稿后交乡党委书记签发;
5、以政府名义的发文由分管负责人核稿后交乡长签发;
6、以党委、政府联合的发文,由分管负责人核稿后交党委书记、乡长签发;
7、各类文件签发后,由党政办公室进行发文登记、编号后打印分发;
8、所有发文均以电子文档及纸制文件形式,由党政办公室存档
备查。
四、印鉴管理制度
1、党委、政府印章,由党政办公室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存放;
2、经领导签批的文件盖章,按签批的要求办理;
3、其它事项需盖党委印章,须经乡党委书记签字批准;
4、需盖政府印章,须经乡长签字批准;
5、特殊情况带印章外出,必须报领导批准;
6、若重大事项盖章,办公室须登记记录事由、签批领导。
五、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除干好本职岗位工作外,主要负责当天的清洁,并保持工作环境卫生,做好电话记录,接待来人来访,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日常工作。
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置的事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的要求迅速安排处理。
六、食堂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1、食堂每逢节假日都要安排人员值班,保证机关来客和值班人员正常用膳。
2、食堂要经常性搞好卫生工作,确保餐厅内外的清洁卫生,账目做到日清月结,月底向财务交账。
3、食堂工作人员要听从政府办公室的调配,应虚心接受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提出的批评意见,在招待和办理会议伙食有关方面,如出现工作失误,影响不大的必须接受批评,影响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食堂采购物资要妥善保管,食堂人员相互监督,大型会议或用餐后所剩物资食堂工作人员无权支配。
七、车辆管理制度
1、机关小车由书记、乡长管理安排,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动用小车。
2、车辆维修年检由驾驶员向分管审批的领导报告情况,征得同意后,由党政办开具介绍信到定点单位修理,修理费要凭介绍信和正式发票到财政所结算。
3、机关各部门不得随意租车。
各部门因工作确需租车的,需向分管领导汇报,租车费用在部门办公经费中列支。
4、党政办公室因机关集中活动、中心工作等情况需租车的,必须详细填写用车单,并经乡长签字后方可进行调配。
租车费用票据必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签字后附用车单才可报批。
八、档案管理制度
1、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专人管理档案,以达到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要求。
2、做好平时立卷工作,妥善保存,以便查阅和归档。
3、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认真履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护档案的义务。
4、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尘、防潮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5、每年归档的文件材料原则上要求必须是原件,并于次年六月底以前归档。
6、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管理人员应依据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实施分类管理。
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销毁。
7、对档案的件宗数量、利用情况以及借阅、移交进行登记,做好基础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管理。
8、清退及销毁:坚持便于利用的原则,按档案局要求将档案分类建档,适时上交。
对于重复、无保留价值的档案,经批准后,由专人(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档案进行登记造册。
九、办公用品采购和管理制度
1、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由办公室专人进行采购,并进行物品保管。
2、实行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制度。
各职能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的专门人员到党政办公室保管人员处签字领取。
十、卫生制度
1、按照卫生区域划分,责任落实到各部门。
2、各卫生区和个人办公室场所应保持日常清洁。
3、卫生区坚持每天清扫,每月进行四次大扫除,每星期五下午固定为清扫时间。
党政办公室定期检查并通报。
4、不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垃圾。
5、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应共同遵守本制度,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