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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反馈要求
1.加强反馈时效性。
关注上级统计机构审核基层企业数据的验收状 态和标记情况,从开网到数据处理工作完成期间, 请企业及时配合基层统计人员的查询,及时核实查 询数据,如需退回修改,请于半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修改并重新上报。
。
2、关于查询反馈内容
请认真处理c类错误的澄清说明,对统计局工作 人员的电话查询,应认真重新核实数据并具体说明 原因。杜绝“数据无误”类的文字,杜绝所答非所 问的说明。统计人员将严格按照贸易外经司下发的 标准查询模板对企业查询,并认真梳理联网直报平 台中企业填写的审核错误说明。明显不符合统计上 报要求的数据做进一步的审核查询与修改。
报告期别:3、6、9、12月季报,
三季度季后10日
四季度季后9日
12时之前网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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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报要求及特殊情况处理方法
商品购进销售库存表(E204-1)
不要漏报指标,没有数据的用0补齐。 尤其注意“网络销售额”、“库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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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数和累计数的衔接
各项指标遵循公式:上月累计+本月=本月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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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务的企业
本月没有经营,没有发生销售额的企业,不得直接 上报空表,应填报上月累计数据和同期数据。
对年度中关、停、并、转不能填报月报数据的企业, 应及时与主管街道联系,处理报表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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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额
批发兼零售的批发业企业,零售额不超过销售额的 50%。 零售业企业月报必须填报零售额,不得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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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品库存额:
指报告期末取得所有权的全部商品金额(含增值 税)。这个指标反映批发和零售业的商品库存情况, 以及对市场商品供应的保证程度。 库存商品金额可以采用进价或售价进行核算。采 用进价核算的商品,应按商品进货原则(或实际采购 成本)计算期末库存;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应按商 品的售价计算期末库存。
通常情况下:本月累计≥上月累计 如果上月数据填报有误,需要在本月调整的,请在本 月报表中,填报实际当月数和调整后的累计数。并在 澄清说明中写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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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数 老企业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复制, 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企业“上年同期”数据由企 业自行填报。 注意同期数的衔接,尽量不要填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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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见问题
1、销售额漏税
2、网络零售额、销售额填报不准确。漏报或者月报与 年报填报情况不一致(如年报填报了,月报没有 填报),各月填报情况出入比较大。
3、类值填报不准确。类值内容与行业代码不一致,类 值增长与市场情况、季节因素不匹配。
4、新入库单位没有填报同期数。(关系到社零额速的 计算)
商品类值:
按企业实际销售商品的种类准确填报,尽量不要填 在“其它”类 月度间商品类值填报不得随意变动,同时要与企业 经营范围相一致。 各类值合计=销售额总计。可先填报类值,再点 “计算”按钮,查看是否自动生成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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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审核错误需填写 “澄清说明”
填报过程中若出现C类审核错误,必须在“澄清说 明”处详细填写说明才可上报。澄清说明内容需详 实有效的解释错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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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状况表(E203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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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付职工薪酬:
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 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 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 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 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 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执 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或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根据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的本年贷方累 计发生额填报;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将本 年上述职工薪酬包含的科目归并填报。
2. 应交增值税:
指按照税法规定,针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实现的增值额,企业在 报告期内应交纳的税金。 填报本指标时,应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本期应 负担的增值税,有两种计算方法,可选其一,一旦 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二、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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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要求
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商品购进、销售和库 存(E204-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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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
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 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对本单位以外的 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 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 包括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注:*该指标小于等于销售额 *不要报空,如果没有网络销售,请填“0”。
批发和零售百度文库百强企业培训
滨海统计局服务业和商业统计处 2016年7月
一、主要指标解释
二、填报要求 三、常见问题
四、审核查询和数据监控
一、主要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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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2016定报表
公共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专业表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 销售和库存(E204-1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 T202-1表)
5、数据月度间不衔接。 上月累计+本月当月≠本月累计。 6、数据调整处理不当。数据调整时,将调整数 额直接加到当月数中,导致当月数据波动过大。
7、计量单位。统计中的计量单位为“千元”, 个别会计会以“元”为单位进行上报,出现填报 错位现象。严重影响速度。
8、C类错误的“澄清说明”及查询反馈说明不准 确。
同期数查询
今年国家加强了企业同期数据的查询,与本期 数查询方法一致,包括数据衔接和数据稳定性。由 于同期数涉及到社零额速度的核算,尽量不要填0
数据频繁修改查询
企业报表上网提交后,如果企业报送数据确有 错误,允许自行修改。但企业每次修改都会留有痕 迹。频繁修改数据的、整数位修改的、未出现数据 异常却进行修改的会疑似人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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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表与财务表和新体系数据的比对审核 在季度报表期间,天津市统计局除了利用财务 数据和业务数据的逻辑关系进行关联审核,避免漏 报增值税、虚报数据等情况发生以外,还运用新体 系数据,对新体系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匹配性审核, 及时修改错误数据。
数据衔接性审核
注意月度数据衔接,本月数据+上期累计数据=本 期累计数据。如有需要调整的数据,应直接体现在 累计数上。
错位审核
对计量单位的审核,检查企业是否填报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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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税企业审核
1、将财务表和业务表(203表和204-1表)勾稽审核, 通过财务表的主营业务收入和销售额的关系、或者营业 额的关系,就可以大概审核一下销售额是否漏报销项税, 营业额填报是否准确。
销售额≥财务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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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表(E203)
不要漏报指标,没有数据的用0补齐 其中项小于等于合计项 财务表中,应付职工薪酬、从业人员数、费用合计、 税金合计均不能为0
重要商品表(E204-2) 填报商品销售数量,不要填报价值量。
与E204-1表的商品类别相一致,不要出现有 价值量没有数量的情况
财务状况(E203表)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 情况(205-5表、T205-5表)
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 (E204-2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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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商品购进、 销售和库存(E204-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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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销售额:指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
的商品金额(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含增 值税),在批发和零售业中,本指标反映在国内市 场上销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的总价。 注:*退货不计入 *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的商品销售额应 等于所属的全部同业(即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 单位的商品销售额之和,不应包括其附营的住宿和 餐饮业以及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出卖商品获得 的收入。 *商品销售是指商品已经售出、商品所有权已 经转移给买方后,以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证 据是作为商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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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零售额(含增值税):指售给城乡居民用于生活
消费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金额。 注:*区分零售额不以销售数量为标准,而是 以销售后的用途为标准。 *零售额小于等于销售额
4.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企业(单位)通
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 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 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 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包括计算机互联 网、移动互联网等。 注:该指标小于等于零售额
7月月后5日 8月、11月月后6日 9月月后10日 10月月后7日 12月月后9日
中午12时之前网上填报
财务状况(E203表)
填报范围:大中型企业
报告期别:3、6、9、12月季报,季后18日 18时之前网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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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204-2表)
填报范围:有重要商品销售额的企业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怡、张伟、刘爱丹、刘媛媛 联系电话:65305403、6530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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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企业统计人员 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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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核查询和反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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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查询重点
天津市统计局对重点商业企业进行重点 监控,对异常数据随报随审。审核重点体现 在如下几个方面:
增速审核
月度间经济数据运行趋势应相对平稳,不能波动 过大,数据环比、同比过大的企业(增速在30%以上) 必须详细填写说明;增速超过50%的企业,市局或国 家统计局会直接进行核实。
数据表间联审
业务表与类值表、数量表应协调一致。
对网络销售额指标审核,避免误报或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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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销比查询
零销比即零售额占销售额比重。变动超过50%的 企业进行严格审核和查询,非消费品的销售额只能填 报批发额,不应填报零售额,与上月和同期对比,企 业的零销比应保持相对稳定,特别是批发业企业(单 位)的零销比不应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