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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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巴县兴顺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丹巴县兴顺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丹巴县兴顺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5人发起,于2014年3月6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丹巴县兴顺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900000元。

本合作社住所:四川省丹巴县革什扎乡三道桥村。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

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牛、羊养殖及销售。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

具体出资方式为:货币。

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二章成员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

本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

第九条加入本合作社须履行以下程序:(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二)经本合作社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十条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养殖行业的组织管理,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依法成立本养殖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合作、互利、共享的原则,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为“XXXX养殖专业合作社”,简称“XXXX养殖合作社”。

第四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地址为XX省XX市XX县(区)XX街道(乡镇)XX号。

第五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范围主要包括养殖业务、兽医服务、产品销售等相关业务。

第六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至永久。

第七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自登记注册后获得。

第八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自愿退出成员,在退出时应按照大会决议进行清算。

第九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尊重和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合作组织原则收益共享。

第十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依法合规,做到财政公开、明账。

第二章成员第十一条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以自愿参加、自愿退出为原则。

第十二条养殖专业合作社接受农民、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自然人、法人的会员申请,会员人数不得少于5人。

第十三条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平等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共同推动养殖业务发展。

第十四条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应当定期缴纳入股金,并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参与养殖业务和管理。

第十五条养殖专业合作社鼓励成员间相互交流、合作,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第十六条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如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损害合作社利益的,经合作社监事会审议决定,可以开除其会籍。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七条养殖专业合作社设立执行理事会、监事会,以及必要的部门。

第十八条执行理事会由全体成员推选产生,理事会成员由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九条监事会由全体成员推选产生,监事会成员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组成。

第二十条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主要职责和权益由执行理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经营计划、管理用人、制定会员权益、收支管理等。

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成的,依法实行民主管理,自负盈亏,经济效益归属于合作社成员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为“×××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简称“×××合作社”。

第四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住所设在农业生产场地所在地,如需迁移,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五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1.农业生产经营;2.种植业务和养殖业务;3.农产品采购和销售;5.农业机械设备的租赁和维修;6.其他与农业种养殖相关的经济活动。

第二章成立、变更、解散第六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成立会议采取听证决议方式;2.有不少于五名成员;3.成员应当为具有农业种养殖经验或专业知识的自然人或农民合作社。

第七条成立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应遵循以下程序:1.预备会议:成员应当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所有拟成立合作社的农民,说明目的、意向和规模等,并邀请拟成为会员的农民参与讨论;2.成立会议:召集预备会议所讨论的农民,进行决议,通过成立决议书,提出各项规划;3.向有关农业行政部门报备并提交相关的注册材料;4.注册材料通过审核后,办理工商登记和社会组织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取得社团法人资格。

第八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如需变更合作社章程,应经成员大会通过,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解散应遵循以下程序:1.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2.向有关农业行政部门报备;3.清算财产,评估债权债务;4.缴纳相关税费,并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财产权益由合作社享有,并依照合作社章程分配。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第十一条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由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个机构组成。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为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合作社成员组成。

一般应当定期召开,至少每年一次,重大事项可召开临时会议。

种植合作社规章制度

种植合作社规章制度

种植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规范合作社的组织行为和成员行为,维护合作社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种植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地址:×××。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合作社设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大会。

理事会成员为3-7人,监事会成员为1-3人,成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合作社的发展和经营活动。

第七条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合作社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农业事业,愿意为合作社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成员入社应当缴纳出资额,出资方式可以为货币、土地、设备、技术等。

第十条成员享有合作社收益分配权、决策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成员应当履行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议、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按期缴纳出资等义务。

第四章经营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成员大会决定。

第十三条合作社经营活动应遵循市场规律,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

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状况透明,定期向成员公布财务报告。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章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第十六条合作社应组织开展成员培训,提高成员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合作社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引进新技术、新品种,促进合作社产业发展。

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信息服务制度,为成员提供市场、技术、政策等信息服务。

第六章违纪处理第十九条违反合作社章程和决议的成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合作社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损害合作社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如今各种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那当然少不得合作社的章程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于xx年xx月xx召开设立大会,由xx人发起。

本社名称:xx市xx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xx万元人民币本社法定代表人:xx本社住所:肇东市xx镇(乡)xx村邮政编码:xx联系电话:xx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业务范围:组织采购成员用于xx种植(养殖)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种植(养殖)、收购、销售、贮藏成员种植(养殖)的xx,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包装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xx种植(养殖)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具体出资方式:xx人均以货币方式出资,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共计出资xx万元。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帐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养殖合作社章程模板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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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和活动,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养殖效益,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________养殖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宗旨:团结养殖户,提高养殖技术水平,降低养殖成本,实现共同发展。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性质:本合作社为农民自愿组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成员大会。

第七条成员大会的职权:(一)决定合作社的经营方针和重大事项;(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四)修改章程;(五)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六)其他应由成员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权:(一)召集成员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四)决定合作社的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五)决定合作社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六)决定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方案;(七)决定合作社的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八)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第十一条监事会的职权:(一)监督理事会、执行监事和经理执行成员大会决议的情况;(二)检查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对合作社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三)对理事会、执行监事和经理的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四)提议召开成员大会;(五)其他应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三章成员与入社、退社第十二条本合作社的成员为农民、农业生产经营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十三条成员入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自愿加入合作社;(三)遵守合作社章程;(四)按规定缴纳入社费。

第十四条成员入社程序:(一)向合作社提交入社申请;(二)经理事会审核批准;(三)缴纳入社费;(四)获得合作社成员资格。

养殖合作社章程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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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殖合作社的运作,维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养殖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名称),以下简称“本社”。

第三条本社的性质为:由从事养殖业的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组成的养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的宗旨是:发挥合作社优势,提高养殖技术水平,降低养殖成本,增加成员收入,促进养殖产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本社的注册地为:(注册地),办公地点为:(办公地点)。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六条加入本社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2. 愿意遵守本章程;3. 拥有养殖技术或资源,愿意为合作社发展作出贡献;4. 按照规定缴纳社员股金。

第七条成员入社程序:1. 提交入社申请书;2. 经理事会审查批准;3. 缴纳社员股金;4. 领取社员证。

第八条成员权利:1. 享有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 享有本社提供的养殖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等;3. 优先购买本社的养殖产品;4. 享有对本社工作的监督权。

第九条成员义务:1. 遵守本章程,执行合作社的决议;2. 积极参加合作社的活动,履行社员义务;3. 按时缴纳社员股金;4. 保守合作社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合作社组织机构第十条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大会,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 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2. 审议和批准财务报告;3. 修改本章程;4. 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5.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本社设理事会,理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本社设监事会,监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

第四章合作社经营第十三条本社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养殖为主业,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努力提高养殖效益。

第十四条本社的经营范围:养殖、销售、加工、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全体养殖专业合作社会员,该合作社以养殖专业
事业为中心的社会化组织。

第二条养殖专业合作社遵循法律法规,以公平、公正、爱岗敬业、互
助互利为宗旨,服务养殖业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社会公众,促进会员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合作社自愿组织社员开展有效活动,改进养殖经营理念和方法,提高养殖技术及养殖企业经营水平,为养殖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促
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合作社会员类别分为本地自然人会员、法人会员、临时会员等
三类,申请会员的条件及会员入会流程予以标明。

第二条会员入会后,应履行会员义务。

一般会员义务包括:充分遵守
合作社章程,严格实施合作社制度;广泛关注国家,地方,行业及本社政
策法规的变化情况,及时向合作社报告;参加合作社活动,如经营技术培训,促销活动等;定期参加合作社会员大会;及时向合作社缴纳会费。

第三条会员可以根据合作社章程及实际情况。

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为_________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本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地址为_________。

第四条本合作社可以依法利用社员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要素,组织和开展农林种植生产和相关经营活动,实行民主管理,共同经营,共享经济利益。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经营范围第五条本合作社为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是由自愿加入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林种植业户组成的经济组织。

第六条本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农林种植、养殖、销售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章成员和认购出资第七条本合作社的成员应该具备农林种植业户的身份,具有合法土地、资金和从事农林种植业所需设备、技术和管理能力。

第八条鼓励土地流转,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作为本合作社的成员。

第九条加入本合作社的成员,应按照本合作社规定的比例缴纳认购出资,认购出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条成员可以通过勞务或以其他方式向本合作社提供资金、土地、设备、技术或其他生产要素作为出资。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管理第十一条本合作社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负责决策、监督、执行各项业务。

第十二条董事会由全体社员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若干人,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监事会由全体社员选举产生,设监事长一人,副监事长若干人,监事会应对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经理由董事会选聘,负责具体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会员大会决定社员人数,并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应当由会员大会进行讨论并由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通过。

第十七条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合作社的经济业务进行监督,并提出监督意见。

第十八条本合作社设立财务审计机构,对本合作社的经济业务进行审计。

第五章财务管理和分配第十九条本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公布经营收入、支出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条本合作社遵循自愿原则,鼓励成员自主经营,按劳分配和成本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经济利益分配。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种养殖业的合作经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成立本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社”),注册地点为__________。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是:依法经营,互利共赢,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种养殖业的水平和效益。

第四条本社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农业技术服务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成员第五条本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股份制组织形式。

第六条本社的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2. 愿意持有本社的股份并参与经营管理;3. 遵守本社的章程和决议;4. 具备从事种养殖业的相关经验或技能。

第七条入社程序:1. 想要加入本社的个人或单位,应填写《入社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社员大会通过。

2. 入社的个人或单位,应按照规定支付入社的股金。

第八条成员权利:1. 成员有权参与社员大会的讨论和决策;2. 成员有权分享本社的经济效益;3. 成员有权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九条成员义务:1. 成员应按照规定支付股金,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2. 成员应遵守社员大会的决议,并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3. 成员应积极参与本社的经营活动,共同促进本社的发展。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管理第十条本社的组织机构包括: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第十一条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社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社员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审议和通过本社的章程、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3. 审核和批准本社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报表等。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本社的常设机构,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理事一名,副主任理事若干名,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本社的日常经营管理;2. 履行社员大会授权的职责;3. 组织和协调本社的各项工作。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模板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模板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本合作社的组织形式、运作方式、成员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社的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______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住所:______。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性质: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或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自愿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以农业生产经营为目的,开展种养殖业务。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市场规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合作社的宗旨:1. 提高种养殖技术水平;2. 优化资源配置;3. 提升农产品品质;4. 增加成员收入;5.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本合作社的业务范围:1. 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2. 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培训;3.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4. 农产品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5. 农业保险、信贷、担保等金融服务;6.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第八条会员资格: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3. 农业企业或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4. 拥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或愿意为合作社提供支持。

第九条会员权利:1. 参与合作社的决策;2. 优先购买合作社的产品和服务;3. 参与合作社的培训和交流活动;4.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 依法转让或继承其在合作社中的份额。

第十条会员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2. 按规定缴纳会费;3. 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4. 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5. 完成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合作社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会员大会;2. 理事会;3. 监事会;4. 经理层。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的决议。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作社名称合作社的名称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本合作社)。

第二条合作社的地址本合作社的住所设在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

第三条经营范围第四条合作社的性质与目的本合作社是一个由农民自愿组成、以合作经营为主要方式,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本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了推动种植和养殖领域的合作、共享经验和资源、提高农业种植和养殖技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合作社成员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效益。

本合作社的经营宗旨是合作、共赢、互利、公平、公正。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五条合作社成员的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农户、农业企业等自愿加入本合作社,并能认同并履行本章程,愿意在本合作社中共同经营的个人或单位,均可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

第六条合作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1.合作社成员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平等参与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权利。

2.合作社成员有分享经济效益的权利,优先享有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生产技术、供应和销售等服务的权利。

3.合作社成员有监督合作社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权利。

4.合作社成员有接受合作社的指导、培训等服务的义务。

5.合作社成员有按照章程规定的要求参与合作社经营和管理的义务。

6.合作社成员有按时缴纳合作社规定的资金和费用的义务。

第七条合作社成员的退出合作社成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退出合作社:1.书面申请退出,经合作社理事会批准即可退出;2.因违反合作社章程等情况,经合作社理事会决定除名;3.其他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

退出后,合作社成员不再享有合作社成员的权益。

第三章合作社组织结构第八条合作社组织1.合作社设立理事会,全体会员共同参与决策,理事会是本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

2.合作社设立监事会,负责对本合作社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3.合作社设立主任、副主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九条理事会1.理事会由所有合作社成员组成,每年举行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合作社的理事会成员。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优秀12篇)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优秀12篇)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优秀12篇)章财务和盈余返还篇一第二十五条本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第二十六条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财务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以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其他财务会计报告,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二十七条本社对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资金和其他社会捐赠,均按接受时的现值记入会计科目,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本社的发展。

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的社会捐赠,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二十八条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帐户,主要记载下列内容:(一)该成员的出资额;(二)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三)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第二十九条本社当年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的比例返还。

章组织机构篇二第十条本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一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三)审议批准年度业务报告;(四)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六)决定本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七)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八)决定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九)听取理事长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决定本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本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

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

召开成员大会,理事会须提前十五曰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提出;(二)监事提议。

养殖合作社章程(精选3篇)

养殖合作社章程(精选3篇)

养殖合作社章程(精选3篇)养殖合作社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是由从事____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组织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本社定名为____,总股本____。

本社住所设在____县(市)____乡(镇)____村。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维护社员利益,促进社员增产增收,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本社主要开展下列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采购生产、生活资料;(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三)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四)组织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五)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本社经工商注册登记后,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本社自愿加入____合作社联合社,承认其章程,享受社员社的权利,履行社员社的义务。

第二章社员第七条凡从事____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组织和其他人员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八条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社员退社须提前____个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股金在年度结算后退还。

第九条社员的权利:(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三)参与本社年终盈余分配;(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十条社员的义务:(一)按规定交纳股金;(二)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三)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四)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五)为本社提供产、加、销信息和有关情况。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XXXXXXX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2023年3 月21 日召开组员设置大会制定, 由全体设置人一致通过】总则第一条为保护组员旳合法权益, 增长组员收入, 增进本社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XXX、XXX、XXX、XXX、XXX5人发起, 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设置大会。

本社名称:XXXXXXX养殖专业合作社, 组员出资总额20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 XXX本社住所: XXXXXXXXX。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组员、寻求全体组员旳共同利益为宗旨。

组员入社自愿, 退社自由, 地位平等, 民主管理, 实行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 盈余重要按照组员出资额和与本社旳交易量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组员为重要服务对象, 依法为组员提供生产资料旳购置, 农产品旳销售、加工、运送、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旳技术、信息等服务。

重要业务范围:家禽及蛋产品和家畜旳喂养与销售。

第五条本社对由组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获得旳其他资产所形成旳财产, 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旳权利, 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旳公积金, 按照组员旳出资额及与本社业务交易量, 依比例量化为每个组员所有旳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旳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组员旳份额, 作为可分派盈余分派旳根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组员设置个人账户, 重要记载该组员旳出资额、量化为该组员旳公积金份额以及该组员与本社旳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组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旳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组员大会讨论通过, 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有关旳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旳单位委托, 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组织实行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旳建设项目;按决定旳数额和方式参与社会公益捐赠。

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

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

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是怎样的?那么,下面请参考公文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相关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1第一条:专业合作社名称和住所1、专业合作社名称:XXXX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2、专业合作社住所:。

第二条: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蔬菜种植、销售。

第三条: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万元。

第四条:成员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

XXX:身份证号码:XXX。

XXX:身份证号码:XXX。

XXX:身份证号码:XXX。

XXX:身份证号码:XXX。

第五条: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比资比例:第六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1、成员的权利:(1)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专业合作社新增资本时,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按出资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4)有查阅成员会议记录和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报表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成员转让的股权的权利。

(6)有依法分得专业合作社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2、成员的义务(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足额缴纳出资的成员承担违约责任。

(3)专业合作社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5)遵守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七条:成员转让出资的条件一、成员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部份出资。

但转让后,成员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二、成员向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成员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经成员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成员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成员依法转让出资后,专业合作社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和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成员名册上。

第八条:专业合作社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促进成员间的合作,增加经济效益,提高养殖业的发展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合作社的基本情况第二条合作社的名称为XXX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地址:XXXXXXXX。

第三条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为:XXX。

第四条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养殖场的经营、养殖技术推广、养殖产品销售等。

第三章入社与退社第五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或法人可以申请加入本合作社:(一)具备养殖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二)拥有充足的养殖设施和资金;(三)愿意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经营规则。

第六条个人或法人申请加入合作社,须填写入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合作社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可以成为合作社的成员。

第七条成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退社:(一)个人或法人自愿退出;(二)有违反本章程或经营规则的情况,被合作社经营管理委员会决议除名。

第四章合作社的组织机构第八条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经营管理委员会、监事会。

第九条会员大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合作社的成员组成。

第十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并进行相关决策。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委员会是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状况、经济账目等情况。

第五章合作社权益和分配第十三条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益:(一)参与合作社决策;(二)按照合作社经营规则分享经济收益;(三)享受合作社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经济收益分配按照成员的投入和劳动等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五条合作社可以根据情况,对成员进行奖励或惩罚,以进一步激励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第六章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禁使用不合法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养殖方法。

第十七条合作社应定期进行经营管理评估,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养殖专业合作社有必要制定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欢迎大家阅读。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_________等人发起,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社定名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合作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本合作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

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合作社主要业务活动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

具体出资方式为: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本合作社在_________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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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合作社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出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三条本合作社由樊前进、杜银良等2人发起,于2015年2月28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第四条本章程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作社的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合作社名称:## 县三力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第六条住所:## 县赵屯镇万楼行政村第三章宗旨和服务范围第七条本合作社设立的宗旨: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

第八条服务范围:新品种水果种植的技术培训、病虫害的防治与牲畜养殖等的生产管理、销售管理。

第四章合作社的设立方式第九条合作社的设立方式:新建第五章合作成员的权益和义务第十条合作成员享受以下权利: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查阅合作成员大会会议记录;了解合作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本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合作社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作社的剩余财产;第十二条本合作社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对本合作社享有均等的表决权。

第十三条合作成员实行以下义务:遵守本合作社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积极参加本合作社的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合作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覆行于本合作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维护本合作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合作社成员共有财产; 不从事损害本合作社成员利益的活动;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承担个人相应的经济责任;承诺承担保证责任的成员,须覆行相应的承诺。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主动声明退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的;被合作社除名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3个月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加入手续,继承成员资格。

第十五条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成员会议论通过予以除名:不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覆行成员义务的; 给本合作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第六章合作社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六条本合作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第十七条成员大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八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审议、修改本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选举和罢免董事长、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决定成员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及标准;审议本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决定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决定本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决定聘任本合作社主要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九条本合作社每年至少于财务年度末召开一次成员大会。

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

召开成员大会,理事会需提前十五日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在5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提出;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理事会不能覆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覆行前款规定职责的,监事会可以在7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

第二十一条成员大会须由本合作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

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两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作出决议,须经本合作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合作社章程,参加或者减少成员会费标准,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中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成员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面委托的表决权数,在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设会长一名、设理事长一人,监事长一人。

会长、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制定本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制定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管理本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合作社的财产安全;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审查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对合作社增加或者减少注册会费、分立、合并或者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理事会理事各项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理事会会议邀请监事长、经营管理负责人和10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权表决。

第二十四条理事长为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前十本合作社成员股金证明;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聘书;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代表本合作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等。

第二十五条本合作社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系亲属、经理室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合作社设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检查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列席理事会会议,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合作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合作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合作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监督本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业务状况,负责本合作社财务稽核工作;向成员大会作年度监察报告;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代表本合作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合作社发生业务交易室的业务交易量情况; 监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卸任理事须待下一任期结束后方能当选监事。

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第二十七条本合作社会长、理事、监事,须遵循以下准则: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办事公道正派,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合作社及成员利益; 不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相竞争的活动;不得侵占本合作社及成员的利益,不得挪用本合作社资金或者擅自将本合作社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本合作社资产为成员或者其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本合作社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七章财务和盈余返还第二十八条本合作社是经济核算主体,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经营自主,盈亏自负,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与个人平调、挪用本合作社资产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本合作社财务年为12月1日至12月30日。

本合作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月30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合作社财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

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合作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条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合作社财务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以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其他财务会计报告,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一条根据成员大会决议,本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1、5的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弥补亏损。

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作价出资的土地收益的份额或者成员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的份额,依比例折股量化为个人成员所有的份额,记入成员个人财产帐户。

第三十二条本合作社对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资金和其他社会捐赠,均按接受的现值记入会计科目,作为本合作社的公有资金,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本合作社的发展。

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的社会捐赠,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三十三条扣除当年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股份分红或者股息支付;按成员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的比例分配;第三十四条本合作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可用公积金、风险金弥补,本合作社的债务依照成员股份按比例分担。

第三十五条监事会负责本合作社的日常财务审计监督。

第八章合作社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第三十六条本合作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定,报登记机关核准后予以解散: 因成员退出,本合作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本合作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不再继续生产经营;本合作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因不可抗力因素只是本合作社无法继续经营;本合作社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成员大会决定终止。

第三十七条本合作社决定解散时,由成员大会选出10人组成清算小组,对本合作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成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八条本合作社清算完毕后,于10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成员大会表决通过,该经济合作合作社全体成员在章程上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条修改本章程,须经理事会或者半数以上成员提出,理事会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本合作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合作社根据需要或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合作社章程,修给后的合作社章程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出修改方案,制定修改后的章程草案,经成员大会批准。

第四十三条经济合作合作社成员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合作社登记事项以合作社登记机关核定内容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经全体成员共同订立,自经营合作合作社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一式四份,并报合作社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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