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体制改革壮大集体经济——杭州市西湖区虾龙圩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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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体制改革壮大集体经济

——杭州市西湖区虾龙圩股份经济合作社

我们虾龙圩社区紧邻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系杭州市第二批撤村建居的村社,社区现有居民小组8个,人口1328人,其中股东1235人。近年来,虾龙圩社区在区、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区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入开展体制改革,努力开拓发展空间,于2003年上半年完成了村社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造。完成改制后,村社集体经济获得了持续、快速发展,预计到今年底村社集体总资产将突破8000万元,可用资金预计突破700万元,将分别比2003年的833万元和97万元增长近10倍和7倍。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创新集体经济组织机制,推行社区股份合作制

2002年,新上任的村社班子面临着全村一半以上土地被征用,1200余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无着落,村社集体经济薄弱,集体资金未能有效增值保值等问题,群众意见较大。为此,我们以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的名义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讨论和交流,广泛收集各方面意见,找出了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是缺乏有效的组织体制和经营机制,达成了实施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共识,以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切实保障农民物质权益。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村社班子针对村社实际制订了改制的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村社班子成员齐上阵,多次召开各层面的座谈会,户主会,围绕为什么要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这一中心议题进行政策宣讲,重点向群众阐明五个“需要”:一是撤村建居后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二是征地补偿费和集体资产合法合理使用需要;三是撤村建居后发展壮大村社集体经济的需要;四是解决长期来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问题的需要;五是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机制的需要。

第二阶段是清产核资,设置股权。认真细致地做好了三项工作,依法发布了三个公告。一是资产公告——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村级现有净资产进行评估,摸清了集体资产家底,并予以公告;二是股民公告——科学设定股民资格截止日期,审定股民资格;三是股权公告——全社统一设置人口股和农龄股,针对我社“三级所有制”和组与组之间土地资源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承认差别,按实际投入资金计算股值。与此同时,根据三个公告内容和群众讨论意见,结合上级政府指导性政策,组织人员起草章程,召开好

党员大会和社员代表大会讨论。

第三阶段是召开大会,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严格按规定程序选举股东代表,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由于各环节的工作细致到位,操作规范,处置科学,得到了广大股东的认可和信任,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二、开拓经济发展空间,壮大集体经济

虾龙圩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制约村社集体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为董事会成员施展才干发展股份经济提供广阔的空间。股份合作制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三管齐下,积极开拓经济发展空间,股份经济迅速成长壮大,失地农民的利益得到了切实保障。

一是整合盘活原有资源,夯实发展基础。我们通过两年多时间,投入近600万元,分期分批对近7000平方米旧厂房进行了更新改造,使原有资产在得到保值的基础上收益也成倍增加。同时我们在2003年9 月投资约2000万元,动工新建了1.35万平方米的电子厂房,并于2004年9月竣工,该项目坐落于丰潭路边,现名为“丰潭工业园”。通过整合盘活原有资源,修扩建厂房这项举措,就使集体经济每年增加收入达300万元以上。

二是积极争取留用地指标,开拓发展空间。10%留用地是政府为我们撤村建居提供的一项非常优惠的政策。我们意识到10%留用地对加快新一轮集体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把积极争取10%留用地指标作为经济工作首要任务,主动出击,“抢占”地盘。市政府10%留用地政策一出台,村社就抢先成立了两个总占地近40亩的10%留用地建设项目。由于政策尚未配套到位,项目报批十分艰难和繁琐,常常会在一些环节受阻。但我们不气馁,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要求特事特办。在国土、规划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最终使项目审批取得了突破,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开辟了新的着力点和工作抓手。

三是创新运作经营模式,落实项目开发。获得了10%留用地项目建设指标后,我们为确保资金的安全投入,尽早启动项目并获得经济效益,采取了两种经营模式。一是独资开发——对于争取到的第一块11.4亩的留用地,村社成立了“虾龙圩综合大楼”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该项目位于浙大紫金港校区东大门,建筑面积近18538平方米,分地下一层,地上12层,主要用于商业办公和餐饮业,是三墩镇第一个10%留用地建设项目,目前已竣工在望。二是合作开发——对于另一块28亩的10%留用地,由于村社实力所限,已无能力独资建设,为尽快使其得到开发利用,经多方取经和论证,决定采用合作开发的模式,即村社提供土地,对方提供资金。在党员大会和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我们于2004年6月与浙江海陆控股集团成功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协议规定:“海控”在项目建设期每年回报村

社140万元,建成后每年回报280万元,并且每五年递增7%,这种合作模式在三墩是第一个“吃螃蟹”,该项目也将于近日开工。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虾龙圩股份经济合作社得到了茁壮成长,不断结出累累硕果。在2004年底第一次股金分配中,最多的一户分得了近2万元,老农民连说“做梦也想不到”。

三、有待进一步思考解决的几个问题

回顾虾龙圩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和发展过程,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解决。比如由于各种原因,组与组之间投入资金很不平衡,使股东分配产生不平衡,容易引起组与组之间的矛盾。随着各组的土地相继被征用,就需要考虑通过资金投入的方法,促使各组之间投资的相对平衡,做到组之间股东股值相对平衡。又如截止日期以后出生的人口要求享受股民待遇问题,以及股东死亡后,股份的继承带来的问题。再如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激励机制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以探索和解决。在此,我们有一个建议,我们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对农村经济合作社的改造和完善,是失地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着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责任,还要承担一定的公益事业建设职能,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在相当时期内,应保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策待遇。

虾龙圩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发展仅仅是一个起步,与先进的兄弟村社相比有着较大的差距。在新的三年任期里,我们定下了新的经济工作目标:到2007年实现商业用房面积突破60000平方米;可用资金突破1000万元;股东年人均收入突破1万元。我们将加倍努力,不断进取,为进一步发展壮大股份经济,造福股东,促进城市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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