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安全性评价详细目录(2015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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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
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目录(暂行)
(依据《中国地震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第一批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事项有关要求的通知》中震防发﹝2015﹞59号附件)
序号
类别
具体范围
1
核工程
核电厂;核燃料后处理厂;核供热站;核能海水淡化工程;高放废物处置场;其他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设施建设工程。
5
油气储运工程
国家标准GB50470-2008《油气输送管线线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规定的重要区段管道。(重要区段指输气干线管道经过的四级地区的区段以及在所经过的河流、湖泊、水库和人口密集区设置的管道两端截断阀之间的输油气干线管道区段。四级地区系指四层及四层以上楼房(不计地下室层数)普遍集中、交通频繁、地下设施多的区段。)
4
城市基础设施工程
国家标准GB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国家标准GB50909-2014《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中规定的特殊设防类(甲类)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包括:(一)国家和区域的电力调度中心;(二)在交通网络中占关键地位、承担交通量大的大跨度桥;(三)国际出入口局、国际无线电台,国家卫星通信地球站,国际海缆登陆站;(四)国家级、省级的电视调频广播发射塔建筑,当混凝土结构塔的高度大于250m或钢结构塔的高度大于300m时;(五)国家级卫星地球站上行站;(六)在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中占关键地位、承担交通量大的大跨度桥梁和车站的主体结构。(大跨度桥指单跨最大跨径超过150米的混凝土与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连续钢构桥、斜拉桥、悬索桥和拱桥;承担交通量大的车站指设计预测日平均客流量超过50万人次的大型综合枢纽车站)
7
铁路工程
参照国家标准GB50111-2006《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包括:穿越大江大河(主航道)的隧道;海底隧道;水深大于20m、墩高大于80m、跨度大于150m的铁路桥梁。
8
化学工业建(构)筑物
参照国家标准GB50914-2013《化学工业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包括:涉及光气合成、精制、使用及存储的特殊设防类(甲类)建(构)筑物和厂房。
(一)有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液态光气储存及气态光气采用冷凝方法提纯时,有关厂房的抗震设防类别宜划分为甲类;(见标准7.0.4条款)
甲苯二异氰酸酯(TDI)装置中光气化法光气合成、甲苯二胺光气化、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精制建(构)筑物(或工段),甲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装置中光气合成、光化工段、二苯基甲烷异氰酸酯(MDI)精制、溶剂回收、尾气回收及破坏建(构)筑物(或工段),碳酸二苯酯装置中光气发生、苯酚光气缩合反应建(构)筑物(或工段)(见标准表7.0.5)。
2
水利水电
15《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包括:坝高超过200m或库容大于100亿m3的大(I)型工程,以及位于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0.10g及以上地区内坝高超过100m的1、2级大坝。
3
房屋建筑
工程
国家标准GB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的特殊设防类(甲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一)三级医院中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二)承担研究、中试和存放剧毒的高危险传染病病毒任务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建筑或其区段;(三)科学实验建筑中,研究、中试生产和存放具有高放射性物品以及剧毒的生物制品、化学制品、天然和人工细菌、病毒(如鼠疫、霍乱、伤寒和新发高危险传染病等)的建筑。
6
公路工程
参照行业标准JTG B02-2013《公路工程抗震规范》,包括:位于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0.30g及以上地区内的单跨跨径超过150m的特大桥。(按照规范,独立特长隧道工程也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JTG D70-2004《公路隧道设计规范》规定特长隧道指长度超过3000m的公路隧道))
(二)合成材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聚碳酸酯装置中光气发生、界面缩聚建(构)筑物(或工段)。(见标准表8.0.2)
9
水运工程
参照行业标准JTS 146-2012《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包括:液化天然气码头和储罐区护岸。
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目录(暂行)
(依据《中国地震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第一批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事项有关要求的通知》中震防发﹝2015﹞59号附件)
序号
类别
具体范围
1
核工程
核电厂;核燃料后处理厂;核供热站;核能海水淡化工程;高放废物处置场;其他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设施建设工程。
5
油气储运工程
国家标准GB50470-2008《油气输送管线线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规定的重要区段管道。(重要区段指输气干线管道经过的四级地区的区段以及在所经过的河流、湖泊、水库和人口密集区设置的管道两端截断阀之间的输油气干线管道区段。四级地区系指四层及四层以上楼房(不计地下室层数)普遍集中、交通频繁、地下设施多的区段。)
4
城市基础设施工程
国家标准GB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国家标准GB50909-2014《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中规定的特殊设防类(甲类)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包括:(一)国家和区域的电力调度中心;(二)在交通网络中占关键地位、承担交通量大的大跨度桥;(三)国际出入口局、国际无线电台,国家卫星通信地球站,国际海缆登陆站;(四)国家级、省级的电视调频广播发射塔建筑,当混凝土结构塔的高度大于250m或钢结构塔的高度大于300m时;(五)国家级卫星地球站上行站;(六)在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中占关键地位、承担交通量大的大跨度桥梁和车站的主体结构。(大跨度桥指单跨最大跨径超过150米的混凝土与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连续钢构桥、斜拉桥、悬索桥和拱桥;承担交通量大的车站指设计预测日平均客流量超过50万人次的大型综合枢纽车站)
7
铁路工程
参照国家标准GB50111-2006《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包括:穿越大江大河(主航道)的隧道;海底隧道;水深大于20m、墩高大于80m、跨度大于150m的铁路桥梁。
8
化学工业建(构)筑物
参照国家标准GB50914-2013《化学工业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包括:涉及光气合成、精制、使用及存储的特殊设防类(甲类)建(构)筑物和厂房。
(一)有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液态光气储存及气态光气采用冷凝方法提纯时,有关厂房的抗震设防类别宜划分为甲类;(见标准7.0.4条款)
甲苯二异氰酸酯(TDI)装置中光气化法光气合成、甲苯二胺光气化、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精制建(构)筑物(或工段),甲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装置中光气合成、光化工段、二苯基甲烷异氰酸酯(MDI)精制、溶剂回收、尾气回收及破坏建(构)筑物(或工段),碳酸二苯酯装置中光气发生、苯酚光气缩合反应建(构)筑物(或工段)(见标准表7.0.5)。
2
水利水电
15《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包括:坝高超过200m或库容大于100亿m3的大(I)型工程,以及位于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0.10g及以上地区内坝高超过100m的1、2级大坝。
3
房屋建筑
工程
国家标准GB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的特殊设防类(甲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一)三级医院中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二)承担研究、中试和存放剧毒的高危险传染病病毒任务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建筑或其区段;(三)科学实验建筑中,研究、中试生产和存放具有高放射性物品以及剧毒的生物制品、化学制品、天然和人工细菌、病毒(如鼠疫、霍乱、伤寒和新发高危险传染病等)的建筑。
6
公路工程
参照行业标准JTG B02-2013《公路工程抗震规范》,包括:位于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0.30g及以上地区内的单跨跨径超过150m的特大桥。(按照规范,独立特长隧道工程也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JTG D70-2004《公路隧道设计规范》规定特长隧道指长度超过3000m的公路隧道))
(二)合成材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聚碳酸酯装置中光气发生、界面缩聚建(构)筑物(或工段)。(见标准表8.0.2)
9
水运工程
参照行业标准JTS 146-2012《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包括:液化天然气码头和储罐区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