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形式 打造廉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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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督形式打造廉洁工程
——**县纪委监察局推行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制度的探索与实践
2009年以来,随着中央扩内需保增长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大量国家投资项目落地我县,这些投资面宽、量大、线长,使我县基础设施及民生建设得以迅猛发展。相应的,权力寻租的机会和条件也在增加,如何对政府投资项目加强监管,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成为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面对新形势,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要求,认真调查研究,从教育、制度、监督三方面入手,于2009年6月,在全县推行了向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制度,自制度实行以来,分两批累计向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20个,为建设优质、廉洁工程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主要做法
向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制度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对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机制的一个创新和有效尝试。为积极稳妥地推行这项制度,县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安排由班子领导牵头,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于2009年6月,制订出台了《实施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暂行办法》,规定凡经过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立项、主要资金由国家、省、市、县财政出资或者融资,建设周期在6个月以上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循环经济工程建设项目,由县纪委监察局组建廉政监督班子,入驻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挂牌办公,对工程建设实施面对面、全过程的监督。并于当年向农村通达工程等8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派驻了监察室,取得经验后,在2000年,又向木王民俗风情园建设等12个重点项目派驻了监察室。目前,不仅实现了对农村工路、保障性住房、敬老院建设等重大民生项目的全覆盖,同时延伸到生态旅游建设、民族和谐小区、工业园区建设等县域重大发展建设项目。通过这项制度的有效推进,进一步延伸了纪检监察职能作用,逐步形成了“以监督促廉政、以监督促发展”的良好局面。向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工作也成为**县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亮点。在工作中,我们牢牢把握住以下四个关键环节:
(一)加强领导,多方给予支持。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一名班子领导专门负责协调、管理和指导。平时注重加强对派驻监察室日常管理及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定期或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开展情况交流,对派驻监察室报告的重大情况,及时进行调查纠正和处理。在确定年度向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计划后,都要召开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对各派驻监察室进行授牌。明确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必须支持配合派驻监察室的监督检查
工作,解决了派驻监察室的后顾之忧。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推进下,各派驻监察室自觉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行使监督职权,充分发挥了自身作用。被派驻单位都做到了涉及项目实施、招投标活动、资金使用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向派驻监察室通报情况,主动邀请参与,并且为派驻监察室解决了办公用房、办公桌椅等设施,为日常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创新方式,建立专门监督体制。为最大程度地确保派驻监察室正常行使监督检查职能,我们在组织形式上采取了三个保证。一是保证独立性。对纳入监督范围的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套监督班子,实行垂直管理,由县纪委监察局派出,对派出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形成了上而下,相对独立的监督形式。二是保证专业性。每个监察室由1名主任和2至3名工作人员组成,为解决纪检监
察机关人员编制少的问题,我们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中挑选了一批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同志,聘请为特邀纪检监察员,使其身份转换后再进行派驻。既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力度大、监督面广的优势,又解决了纪检监察专业领域监督“短腿”的局面,保证了监督专业性。三是保证权威性。派驻监察室主任都由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或正科级室(办)主任担任,赋予派驻监察室代表县纪委监察局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授予相应的检查权,切实维护了派驻监察室的地位和监督权威。从而改变了过去由分管领导和执法监察室孤军奋战的被动局面,形成了纪委监察局全员参与项目监督管理的新局面,形成工作合力。
(三)健全制度,确保规范开展工作。为了保证派驻工作取得成效,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实施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制度暂行办法》,对派驻监察室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纪律等方面作了翔实的规定。明确了派驻监察室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项目工程合同执行、监督资金运行使用、优化项目建设环境、检查违纪行为等5项职能。从参与权、咨询权、检查权、监督权入手,授予派驻监察室具有参加重要会议以及重大活动、听取汇报、调查走访、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深入实地进行查验、向其他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以及受理关于项目建设方面的信访投诉等6项权限。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明确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四条工作纪律,要求各派驻监察室统一实行挂牌办公,在工作场所公开职责、权限、联系方法及举报电话,有效规范了监督行为,提升派驻监察室工作人员的履职水平。
(四)讲究方法,充分履行职责。派驻监察室入驻项目单位后,按照工作要求,抓住关键环节,找准切入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一是提前预警,加强廉政建设。把广泛宣传《廉政准则》等相关党纪法规和典型案例贯彻工程建设始终,参建单位一进场,就明确告知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监督双方必须签订廉政合同,引导参建人员自觉按照规定办事,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的发生。二是紧扣“开工前、建设中、竣工后”三个环节,全面实施事前防范和过程监督。开工前,重点加强对招投标环节的监督、责任主体单位各项特定规章制度的监督,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在工地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设立廉政告示牌,保证了监督举报渠道畅通。建设中,重点加强对工程合同、廉政合同的履行情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和设计变更的监督。竣工后,重点加强对工程款计量拨付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积极支持审计部门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并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同时,全面总结派驻工作,与工程建设情况一并入档。三是强化协调服务,努力营造项目建设良好环境。派驻监察室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主动发挥沟通桥梁作用,协调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配合、规范运作、高效审批,严肃查处项目工程建设中设障刁难、推诿扯皮的人和事,为项目建设搞好了服务。
二、主要成效
通过两年来的实践探索,目前我县向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室工作进展良好,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有力保障了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派驻监察室通过持之不懈地廉政教育宣传,项目工程建设的廉洁氛围日益深厚,参建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效能意识、责任意识有了明显增强,有效的推动建设任务的落实。通过对监督的再监督、管理的再管理,促进了建设项目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与派驻监察室相互配合,共同把好监督关,保证了工程安全和质量。在已派驻的20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