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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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ppt课件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ppt课件
? 据我国第一部文字工具书《说文解字》考证,汉语中 “法”的古体是灋“”
?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 从去
? 在古代文献中,“法”除与刑“”通用外,也往往与律“”通 用
西文中 “法”、“法的律词”
? 英语中的law ? 拉丁文的jus和lex ? 法文中的droit 和loi ? 德文中的recht 和gesetz ? jus、droit 、recht 等词都有“法”的意思,同时兼
指引作用 预测作用 评价作用 教育作用 强制作用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 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 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 法)、法律遵守(守法)等环节
法律制定
? 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 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有权利、公平、正义等含义
法律的广义和狭义
? 广义的法律 是指法律的整体,主要包括 宪法,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国务院制定 的行政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 制定的军事法规, 地方 国家权力机关 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人民 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 国务院部 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等
? 特征:一是确立农民阶级对封建地主的 人身依附关系; 二是实行封建等级制度;三是维护 专制皇权;四是刑 罚严酷、野蛮
资本主义法律
? 资本主义法律是资产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统治工人阶级和 其他劳动人民的工具,其根本任务是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经 济和社会秩序。资本主义法律规定的自由、民主、平等等价值 原则是形式上的,归根结底是维护资产阶级根本利益,所以属 于剥削阶级类型的法律

思修第六章(2)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思修第六章(2)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民法
(二)民法商法
合同法、物权法、农村土地 承包法、婚姻法、收养法、 继承法、公司法、合伙企业 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业 银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证券法 、海商法、保险法、专利法 、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 机软件保护条例等。
调整平等主体之 间商事关系的法 律规范,是与民 法并列并互为补 充的部门法。
违反宪法法 律的行为必
须追究
大力弘扬 宪法精神
(三) 我国 宪法 的基 本原 则
党的领导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我国宪法确立的制度
1.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民主 专政
是我国的国体
国体即国家性质,是国家 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 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 和作用。
重要行业监管: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电力法 等
市场主体监管: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
是调整劳动关系、 社会保障、社会福 利和特殊群体权益 保障等关系的法律 规范。
社会法
(五)社会法
我国制定了劳动法,将劳动关 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 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职 业培训以及劳动争议、劳动监 察等关系纳入调整范围,确立 了我国的基本劳动制度。
系的核心
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突出 地位和重要作用。
(一)我国宪法的形成和发展
为什么要修改宪法
1982年宪法是现行宪法,曾在1988、1993、 1999、2004、2018年五次修订
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作 用,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 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 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罪刑法定
(六)刑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六章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第六章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依法办事的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二 是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

1. 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
2. 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
4. 效率
三.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 权和程序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我国的司法机关: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四.法律遵守

法律遵守是指我国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 依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人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 和状态。“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 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 律。”
3. 信赖保护
信赖保护原则二战后在联邦德国首先得到发
展,现已成为许多国家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原 则,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法中的一个重要原 则: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正当合 理信赖应当予以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 变已生效的行政行为,确需改变行政行为的, 对于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法律案的公布
法律案的表决
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
权,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 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

第六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PPT

第六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PPT

2.封建制法律 特征: 一是肯定人身依附关系;
二是封建等级制度;
三是维护专制王权;
四是刑罚严酷、野蛮 擅断。
3.资本主义法律 特征: 一是私有财产神圣不 可侵犯原则;
二是资本主义市 场经济相适应的 契约自由原则,
三是与资本主义 民主政治相适应 的法律面前人人 平等原则。
4.社会主义法律
作为新型法律制 度,有着不同的经 济基础和阶级本质 。
地方 一级
省级、设区的市的人大 及常委会
省级、设区的市的人民 政府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自治区域人民代表大会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二)法律执行
• 广义: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 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狭义: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六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
第二节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三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第四节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第五节 培养法治思维 第六节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
如何理解法律:
一: 国家意志的表达方式---制定与认可。 二: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物质制约性) 三:以国家意志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意志才是法 四:通过权利和义务来进行规范 五:实施的保障—法院、军队、警察
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物质制约性)
法律不是凭空出现
社会
物质
的,而是产生于特定
生活
条件
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

第六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六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六章 尊法 学法 守法 用法
第六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 第二节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三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第四节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第五节 培养法治思维 第六节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
课堂小结: 1.法律的含义。 2.法律的历史发展。
思考: 为什么说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实现了对历史上各种类型法律 制度的超越?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一)法律的含义
《说文解字》:“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灋” 有三层含义:神明裁判、强制性、公平性。
(一)法律的含义
这位司法女神是古罗马神话中的正义女神叫朱 蒂提亚,是四大美德之1——正义的守护神。英语中 的“justice”一词就是来自拉丁文正义女神的名字。 司法女神是裁判之神,用天平衡量诉讼双方提出的 证据,哪一方的证据充分就胜诉;哪一方的证据不 足就败诉,用宝剑加以处罚。她的职责是“裁断” 而不是发现;所以,要蒙上眼睛耳朵,避免外界的 声响扰乱理智的独立运行。她不会因为看见诉讼双 方而有主观上的倾向性,也不会因为受到干扰而难 以实现正义。这样,就能对不同种族、阶级、性别 的人都能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封建主 义法律
封建制法律是封建地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农民 阶级的工具,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共同利益。
封建制法律的基本特征有:一是确立农民对封建地主的人身 依附关系;二是实行封建等级制度;三是维护专制皇权;四 是刑罚严酷。
奴隶制五刑是指起于夏 朝的墨、劓(音易)、 膑、宫、大辟。到了西 周,膑变剕,加流、赎、 鞭、扑合为“九刑”。 到了封建制五刑演变成 了笞、杖、徒、流、死。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2015年版)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2015年版)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
法律的概念及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我们(大学生)都懂法吗?
★大学生现在的社会里也算是学历知识
水平比较高的群体,那么是不是大学生群 体都拥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呢?
案例一:我没有偷东西 卢某系北京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学生。2000年 6月,从网上下载了黑客软件,破译并盗取某公司 上网帐号与密码。并且向好友与同学广泛传播此 帐号与密码,还得意得告诉他们“这帐号是黑下 来的,不付钱就可以上。”。 致使1000多人使用该帐号,造成该公司16万多 元的经济损失。当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追究 时,他竟以并没有偷东西为由替自己辩解。
案例二:什么时候可以回去? 永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大学生王永 强逮捕。这位因另有新欢而将原女友毒杀的大学 生在被捕后居然还天真地问民警:“我已经交代, 什么时候可以回去。”
案例三:清华学子伤熊事件 2002年1月29日、2月5日和23日,22岁的清华 大学机电系学生刘海洋在北京动物园先后用硫酸 泼伤了5只熊。刘海洋面对民警的审问时也说: “我觉得好奇……不是存心想伤害它或怎么 着……”这种对法律的麻木无知无不令人震惊。
从以上事件可见,并非所有大学生都懂基 本的法律常识,从而做了如此荒唐的事情。 法律与道德不同。道德可以经过全社会的各层 次的教化与熏陶,使人们知道基本的道德要求 (尽管未必都会做有道德的事情)。但没有经 过专门的宣传与教育,人们不可能具备基本的 法治理念与法律知识的。
大学生必须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除了具有 高尚的德性外,同时还具备法治观念和基本的 道德知识。
第三节 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一、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我国宪法确立的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 ◆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2020年自考法学概论专业考试题库及答案

2020年自考法学概论专业考试题库及答案

2020年自考法学概论专业考试题库及答案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1、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及决定性因素: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它的决定性因素:第一:是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

第二:是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第一:法律同国家同时产生。

第二: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第三:不断的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第四: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第五: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法律的特征:第一: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第二: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

第三: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第四: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第五: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4、成文法定义:是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行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

5、法律与道德的区别:第一:存在的时间不同。

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第二:调整的范围不同。

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

第三:实施方法不同。

法律借助国家强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实施却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

第四:表现形式不同。

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中,一般没有固定形式。

第五:在一国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6、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第一: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二:确定契约自由。

第三: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确定法制原则。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第一: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第二: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第三: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15版)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15版)

封建制法律: 在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同时 不完全占有农民,所以封建制法律是地主阶级统治 农民的工具,是为保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而服务的 封建制法律的基本特征: 1、维护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确认农民对封建地 主的依附关系 2、维护封建制的等级制和皇权。

例如: 隋朝的《开皇律》就创设了十恶的罪名为了维护封建皇权以及君臣、父 子、尊卑的封建等级制度。
剥削阶级类型法律:奴隶制法律、 封建制法律、 资本主义法律
非剥削阶级类型法律:社会主义法律
奴隶制法律: 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主阶级不仅占有生产 资料还占有奴隶本身, 因此奴隶制法律 是奴隶主阶级统治奴隶的工具。
例如: 古巴比伦国的《汉穆拉比法典》中就规 定:打死奴隶只需赔偿奴隶主一些银钱 即可。奴隶的地位和牲畜的地位是相同 的。
“林看起来挺阳光的,也挺开朗的。”与林某一起组织 过活动的段同学回忆,林某碰到熟人都会主动打招呼, 对师兄师弟也比较客气。不少见过林某的校友,对其的 描述仍大多是“阳光、热情”。

林森浩
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 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 纪为耻”的观念。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 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律真正实现了人的政治自由与经济 自由,消除了人对物的依赖性,为人的全面发 展提供了保证。

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我国当代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就是上升为 国家意志的无产阶级意志的体现,它代表 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通过人民代表 大会立法机制),它的内容是由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2019 思修 第六章 第二节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19 思修 第六章 第二节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 三
(二)民商法:



人 生
是调整民事和商事活
真 谛
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创 造
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
人 完整的民法典,而是以

价 《民法通则》为核心法
值 律, 辅之以其他单行民
事法律 。
1986年4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 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
第 三
1、民法的概念








造 人
概念



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二节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美国联邦宪法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1924年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根本法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四部宪法1954197519781982年现行宪法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宪法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93年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99年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宪法序言序言总纲总纲公民的基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国徽首都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国家制度国家制度基本权利基本权利基本义务基本义务中央国家机构中央国家机构地方国家机构地方国家机构我国宪法的内容体系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序言及四章组成共138条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主要内容

2018版思修教案——第六章

2018版思修教案——第六章

2018版思修教案——第六章(共1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第六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学生能够准确把握法律的含义、历史发展;全面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和运行机制;了解我国宪法的形成和发展,掌握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了解各个法律部门的基本功能和原则,让学生懂得遵循正确的程序实施法律行为,懂得通过法定程序解决法律纠纷。

从整体上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增强建设法治国家的使命感。

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准确把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五个坚持”;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使学生养成心中有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使学生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准确把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内涵,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妥善处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各种矛盾,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教学重点: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和运行机制。

2、宪法的地位、基本原则和制度。

3、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和功能。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

5、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6、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五个坚持”。

7、法治思维的内涵和基本内容。

8、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

9、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含义及其关系。

10、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教学难点:1、宪法的地位、基本原则和制度。

2、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3、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五个坚持”。

4、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2018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

2018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
第六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二节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二、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 三、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 由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叫做法
律体系。
法律部门 又称部门法,指的是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
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的总称。
①党的领导原则。 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制度最大优势。 ②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指国家的最高权力。 人民主权: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③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人权:指人作为人享有和
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它包括 生存权和发展权。
③基本经济制度。 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全民所有制(国有经济)、集体所有
制(集体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个体、私营等形式。
法律体系的分类: 根据内容,划分为:
①实体法律:
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或者 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 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 等。
普通法律的内容必须符 合宪法的规定,不得与宪法 相抵触。
讨论
“孙志刚案”
2003年3月17日晚,27岁的武汉青年孙 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在广州市后转送广州 市收容遣送中转站。
第二天晚上,孙自称有心脏病被送至 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
1954年宪法
1993年修正案
2018年修正 案
1975年宪法
1988年修正案
1978年宪法
1982年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四部宪法:
1954年
1975年

第六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宗教信仰自由
(一)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 现行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所谓宗教 信仰自由,是指公民有信仰宗 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 仰这种宗教或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种宗教里面,有信仰这 个教派或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二)宗教信仰自由的限制 1、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2、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 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3、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三)为什么要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首先,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有它产生、发展和消亡 的规律和过程。现阶段宗教有 其存在的客观基础。 其次,宗教信仰属于思想领域问题,解决的最好办法是进 行说服教育,而不能简单地强 制取缔。 第三,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和国际性的特点, 要慎重地对待宗教问题。
(四)政治自由 1、言论自由: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方面的主要问题,有通 过语言方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2、出版自由: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言论自由的一种形式。与言论自由相比其区别仅仅在于它 是以出版物的形式来表达思想和见解。 3、结社自由:公民为一定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文化 的或艺术上的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参加具有持续性 的社会团体的自由。 4、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公民为一定政治的、经 济的、宗教的、文化的或艺 术上的宗旨,依照法定程序 组织或参加具有持续性在一 定地点聚会的自由。公民为 了表达其强烈意愿,有在公 /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20 共道路或露天场所列队而行 或集会、静坐等方式,显示决心和力量,表示诉求意愿、 提出抗议或声明支持的自由。
讨论:安乐死是公民的权利吗?安乐 死有无必要立法?

第六章_树立法治理念_维护法律权威

第六章_树立法治理念_维护法律权威
“法制”一词,我国古已有之。然而,直到现代,人们对于法 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还是各有不同。 其一,广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 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 法律和制度。 其二,狭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 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 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和过程。
《刈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 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 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刈罚;没 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 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刈罚.
关亍李天一的年龄问题
一、书证:
包括户籍证明、出生证、防疫保健卡、学籍卡等, 这些可以作为认定被告人年龄的依据。 二、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 在一些书证无法取得或书证存在瑕疵时,对被 告人可以依靠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认定。
一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关系 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法律体系两部分不可或 缺的内容。 二是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关系 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是法律公正两个不可 偏废的方面。
第三节 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一、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二、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 三、努力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
一、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防止冤案错案的发生 提高司法的公正性 提高司法人员素质 与国际接轨 实现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时代进步的象征
区 别
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法治”是主张严格依 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 2、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 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 3、前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形式的 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后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 变性。

思想道德与法治2021版第六章第二节

思想道德与法治2021版第六章第二节

LOGO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遵循的原则
2010年10月16晚,在河北大学新区 超市前,李启铭驾驶一辆黑色轿车将两名 女生撞出数米远。李却口出狂言:“有本 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李刚时任 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
2011年1月30日,河北省望都县人 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LOGO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遵循的原则
《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
中华法系形成于秦朝,到隋唐时期逐步成熟, 清末以后中华法系影响日渐衰微。中华法系是在 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 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
LOGO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遵循的原则
LOGO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遵循的原则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法治
基本方式
德治
重要方式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 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 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 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 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提,是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制度基础。
坚持立法先行 立改废释并举
LOGO (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2、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
✓ 健全宪法实施制度 ✓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 培育公民和社会组织自觉守法的意
2020年11月,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用“十一个坚持”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系统阐释、部署。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事故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延庆区人民政府于事发 当日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发地点进行了实地勘查并详细制 作了现场勘验笔录,调取了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立项、审批、许 可批复材料以及各类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并对事件当事人及 事件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
一个月后,调查组对事发原因作出认定。造成此次事件的原 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擅自下车, 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未遵守园 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综合 分析,调查组认定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原告:项目存在漏洞
安保缺失应负责
园方:已尽管理救助职责
不应承担
• 去年11月15日,原告赵某一方到法院 提起诉讼。原告方认为,园方提供的 猛兽区“自驾游”项目系违法经营, 项目设计存在的缺陷是事故发生的根 本原因;园方游客安保制度极度缺失 ,无应急预案且没有及时有效救助。 根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等规定,园方对周某某的死亡 及赵某的受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终裁判官认为,小贩刚刚入行缺乏经验,而且没有 案底,案情又不严重,轻判罚款100元。这位1972年出生 的法官说,能够坚持炎炎烈日下的街头摆摊,其实是好 事情,他亲自向小贩解释牌照的要求,并且强调政府执 法,是为了保持街道整洁,并非为难他,他鼓励小贩, 不要因为这次检控而影响工作,还承诺,如果正好经过 他的小摊,一定会去帮衬。 几个星期后,法官遵守承诺,来到他的摊位前买了 一瓶矿泉水,并且让他不要泄气,努力工作。 好像在看电影:一个背负生活压力的底层百姓,遇 到铁板一块的执法人员,在一个仁心仁意的法官面前, 原本沉重冰凉的现实变得有点希望。这样的故事,看得 人心里面暖暖的,而且,这不是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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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1.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这是社会主义法律区别于剥削阶级法律的最基本的特征。

社会主义法律与以往剥削阶级法律一样,都是取得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但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基础与剥削阶级法律相比又有着本质的不同,因而导致了两者的根本区别。

阶级性和人民性怎么统一?无产阶级能否代表人民?资本主义思想家讲法的人民性,马克思也讲人民性。

即使在无产阶级取得统治的条件下,法仍然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

社会主义法律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已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但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后、市场经济不发达,所以,尽管建国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科学文化有了很大发展,但总的来说,社会的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政治、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这也决定了我国目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首先是工人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是由工人阶级的特点及其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决定的。

社会主义法律只有首先反映工人阶级意志,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

然而,建设社会主义、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实现祖国的繁荣富强,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共同事业,是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中,没有工人阶级的领导,就不可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

但是,工人阶级如果不团结和依靠农民、知识分子和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单靠自己一个阶级的力量也不可能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

因此,社会主义法律不仅体现工人阶级的意志,也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

作为领导阶级,工人阶级的意志在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中起着领导和指导作用。

当然,社会主义法律也必须反映和体现广大人民的利益和要求,应该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法律所体现的共同意志并非是社会各阶级、各阶层意志的简单相加,更不是这些阶级或阶层中个别人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各阶级利益相互作用的结果。

当前则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的共同意志,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维护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共同意志,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共同意志,这一共同意志是我国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2.科学性和先进性的统一。

法律的科学性是指法与客观规律的关系、法律反映客观规律的程度。

法律愈能反映客观规律,其科学性程度就愈高。

法律的科学性是法律生命力所在。

法律要使自己能在实际生活中行之有效、切实得到贯彻实施,就必须反映和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

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历史类型的法律都有一定的符合客观规律的成分,有一定的科学性。

但由于剥削阶级的阶级偏见和唯心史观的局限,剥削阶级法律往往不能真正地、充分地反映客观规律,甚至与客观规律相违背一般说来,当剥削阶级处于上升时期,当其某些利益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一致时,剥削阶级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具有一定科学性。

但是,当它从革命转向腐朽没落、其阶级利益同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发生矛盾时,它所制定的法律也就会逐步丧失科学性。

体现剥削阶级意志和利益、维护剥削制度的各种历史类型的法律,从本质和整体上来说,都是与客观规律相违背的。

社会主义法律维护的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其具体内容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调整完善的,也是与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一致的。

因此,社会主义法律能够反映人民的共同期盼,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2)善于借鉴我国传统法律和外国法律的成功经验(3)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能适应时代发展而不断改革与创新,确保立法的质量和水平(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1.历程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

1979年开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加紧全面立法工作。

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

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大规模法律清理,为确保法律体系的形成进一步铺平道路。

2010年,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

这表明法律体系的形成只是实现了立法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并不意味着立法任务的终结。

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1]由此,中国已在根本上实现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转变,各项事业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

2.构成中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3.特征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具体国情和发展道路不同,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不同,决定了各国的法律体系必然具有不同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

(1)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本质,由这个国家的法律确立的社会制度的本质所决定。

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中国的法律制度必然是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所构建的法律体系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包括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民的共同意志,维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制定哪些法律,具体法律制度的内容如何规定,都坚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和长远利益出发,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中国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相互促进。

一方面,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内在要求,是在深入总结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丰富实践经验基础上进行的。

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发挥了积极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

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妥善处理了法律稳定性和改革变动性的关系,既反映和肯定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做法,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发展预留了空间。

(3)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如何构成,一般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法律传统、政治制度和立法体制等因素。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

与这一基本国情相适应,中国宪法和法律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立法体制,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结构特征,这既反映了法律体系自身的内在逻辑,也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

与其相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

这些法律规范由不同立法主体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立法权限制定,具有不同法律效力,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一个科学和谐的统一整体。

(4)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各国的法律制度基于本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现实情况不断发展,也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增强而相互沟通、交流、借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始终立足于中国国情,坚持将传承历史传统、借鉴人类文明成果和进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起来。

一方面,注重继承中国传统法制文化优秀成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实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另一方面,注意研究借鉴国外立法有益经验,吸收国外法制文明先进成果,但又不简单照搬照抄,使法律制度既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又顺应当代世界法制文明时代潮流。

这个法律体系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充分体现了它的独特文化特征。

(5)体系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通常是对这个国家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现状的反映。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体系需要不断丰富、完善、创新。

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整个国家还处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然具有稳定性与变动性、阶段性与连续性、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的特点,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然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而不是静止的、封闭的、固定的,必将伴随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实践而不断发展完善。

经过30多年的努力,目前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做到了有法可依。

但是,必须看到,社会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并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实践没有止境,法律体系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它必然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而不是静止的、封闭的、固定的。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整个国家还处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还有个完善过程,因而反映并规范这种制度和体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必然具有稳定性与变动性、阶段性与前瞻性相统一的特点,必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进程的现实需要而不断发展完善。

社会实际变化了,法律体系必将随之变化并与之相适应。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需要及时制定新的法律规范,修改原有的法律规范,废止不符合社会实际、过时的法律规范。

因此,不能用静止、孤立的眼光看待法律体系,而应始终保持发展的、开放的态度。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一)法的规范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其他法律一样,有指引、预测、评价、教育、强制等重要作用,这是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分为五个方面:1.指引作用(1)对本人行为的指引对人的行为的指引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个别指引(或称个别调整),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就具体的人和情况的指引;另一种是规范性指引(或称规范性调整),即通过一般的规则就同类的人或情况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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