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碳会计核算体系探讨-最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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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碳会计核算体系探讨

摘要:温室气体的过度排放是导致气候变暖的首要原因。近年来由气候变暖所引发的各种自然灾害在很多国家频发。发展低碳经济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主要话题。随着低碳经济与有关产业的推进,碳会计也应运而生。本文主要介绍了碳会计核算的意义,碳排放的确认与计量方法,为构建碳会计核算体系提出一些个人建议。

关键词:碳会计;核算体系;低碳经济

近一个世纪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繁荣,也伴随着大量的能源消耗与过度的工业碳排放。由于向大气中排放了大量的CO2等温室气体,导致温室效应越来越严重,全球变暖迹象也更加明显[1]。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国不得不寻找减少碳排放量的方法,以减缓或阻止全球气候恶化问题。低碳经济成为当前各国推崇的经济发展主题。碳会计是对低碳经济下企业行为造成的环境后果进行的量化。其中,碳会计核算是碳会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目前理论界对这方面的界定还不统一。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如何构建碳会计核算体系,以期促进我国碳会计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构建碳会计核算体系的意义

“碳会计”这一概念是2008年琼斯教授首次提出的,旨在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方面提供一个合适的估算工具,确保企业的会计与报告准则的规范性。碳会计核算是对碳固化、碳排放、碳排放权交易进行的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2]。构建碳会计核算体系有利于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通过一套健全的碳会计核算体系能对企业碳排放量进行真实的反映与监督,确保节能减排落到实处。构建碳会计核算体系也有助于企业对自身的碳相关经济业务进行准确的核算与计量,做好自身的价值定位,良性企业的社会责任。此外,构建碳会计核算体系能让我给碳会计研究水平跟上世界水平,也能提高我国在国际会计界的话语权。这有利于我国更好地参与国际碳会计规则的制定,确保我国的经济安全。

二、碳会计核算会计要素

与传统会计核算相比,碳会计核算下的会计要素是有所不同的。(1)会计资产:是指通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获得,由企业拥有或控制,并能为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流入的事项。碳资产是指能为企业提供低碳生产的相关资产,比如,为治理环境而引进的专利技术,或者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而购入的设备、原材料以及低值易耗品等。这些均属于碳会计核算中的资产类项目。(2)会计负债:是指企业在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中形成的,预期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出的事项。碳负债一般是指在低碳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长短期借款,进行能源改造等支付的应付账款,缴纳的环境保护税费等[3]。(3)低碳权益:这是对企业所拥有的清洁能源、接受的环保投资以及捐赠等。(4)会计收入:这是指企业相应经济利益的流入。低碳收入是碳会计核算的主要收入,具体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由于节能减排而获得的非主营业务收入,或者由于节能减排而获得的环保奖励,或者企业出售多余碳排放权而得到的收益。(5)碳会计核算利润:碳收入去除碳成本与税金后的净利润,主要反映企业在低碳获得中得到的收益。

三、碳核算会计内容

1.碳排放会计

这是对企业生产经营中排放的温室气体量进行核算。由于温室气体多数可折算为二氧化碳当量(CO2e)来表示,因此,碳排放就是指CO2及CO2等同物的排放,计量单位为CO2e。从企业角度来看,碳排放会计核算的重点是对企业的碳足迹进行核算。碳足迹是用来描述某一特定的活动或实体所形成的温室气体排放数量的一个术语。当前,核算企业碳足迹的通用方法标准是《温室气体协议:企业核算和报告准则》,此协议是以财务核算标准为参照,制定了一套温室气体核算语言,并按照企业所拥有的不同排放设施或排放源来认定其排放责任。

2.碳固会计

碳固是指将企业排放的CO2等温室气体经碳汇吸收清除掉,或借助碳固技术封存起来。碳固手段包括生物碳固与物理碳固、化学碳固。生物碳固的主要方法有碳汇造林、草原修复、农田保护、湿地保护等。当前,碳汇核算主要是对生物质碳汇、森林碳汇以及土壤碳汇进行核算。先要明确会计核算范围,比如,企业森林碳汇的会计核算范围是该企业所控制的所有林区,然后,利用遥感探测技术、实地测量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随后对企业当期的碳库存量进行确认、计量。通常需制作测算森林碳库存量的计量模式,再结合相关气候、土质、树木密度、生长年龄等因素计算企业拥有的每公顷林木的固碳量。物理化学固碳是利用碳固计算将CO2封存起来。这需要企业购买相关设备、碳固材料,引进碳固技术。企业通常可将购买的碳固设备确认为“固定资产——碳固用”,也可确认为“碳资产——碳固非流动性资产”。碳固消耗性材料一般可确认为“碳资产——碳固流动性资产”,或者“周转材料——碳固用”[4]。

3.碳排放权交易会计

国际上很多学者认为,对于有强制减排义务的企业来说,在有偿获

得碳排放配额后,应将碳排放权确认为企业资产。根据具体情况可确认为无形资产、存货或金融资产。对政府免费提供的碳排放权,大部分企业采用净额法,也就是只确认购买的碳排放权。由于缺少碳排放核算会计准则,很多企业对碳排放的会计核算方法都各不相同。笔者认为对碳排放权的确认应结合具体的交易目的进行确认:(1)政府分配给企业的,是企业必须的排放配额,属于有偿分配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同时,在持有期内评估是否进行累计摊销。(2)若实际排放量超过政府规定的配额,企业从市场上外购碳排放权以弥补缺口。这部分外购的可等同于从政府有偿购入的,因此,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企业没有从外部购入,缺口仍在,应将该缺口当作“预计负债”。

(3)若实际排放量低于政府规定配额,剩余的排放配额企业可留到下一年自用,此时确认为“无形资产”,若放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则应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作者:刘弘瑶隆卫谢慧敏郭丹单位: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徐可心,毕鹏.低碳经济视角下的企业碳会计体系构建研究[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6,16(5):99-101.

[2]吴金萍.低碳经济框架下的碳会计观之我见[J].北方经贸,2016,21(9):79-80.

[3]杨博.企业碳会计核算内容论析[J].江西社会科学,2013,14(8):223-226.

[4]徐永涛,陈涛.企业碳会计核算体系研究[J].国际商务财会,2015,22(7):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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