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va-ups电源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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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106工程

UPS

技术规格书

目录

1.范围 (3)

2.招标要求 (3)

3.概况 (3)

4.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4)

5.使用环境条件 (4)

6.电气参数 (5)

7.技术条件 (5)

8.输出参数指标 (6)

9.逆变器技术要求 (7)

10.整流器技术要求 (7)

11.静态切换开关技术要求 (7)

12.旁路系统技术要求 (7)

13.UPS自动功能、保护及信号 (7)

14.附加技术条件 (9)

15.屏柜结构要求 (9)

16.技术文件 (9)

17.试验 (10)

18.卖方工作范围 (10)

19.买方工作范围 (11)

20.技术服务 (12)

21.产品包装及运输准备 (13)

1.1本规范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06工程的UPS系

统的设备招标。它包括UPS主机以及其它屏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卖方应详细阅读本技术规格书,并对本规范书中提出要求的条款做出明确答复,如

有必要,可给出详细的技术数据或说明。

1.3本规范书提出的只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

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4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需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

出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1.5买方允许投标厂家的产品存在技术偏差(高于或低于招标要求均可),对所投产品的

技术偏差可在投标报价书中以技术偏离表的形式加以详细表达。

1.6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7买方保留在合同签订时和签订后对本技术协议提出补充和修改的权利,卖方在投标

书中必须承诺予以无条件的相应和执行。

招标设备明细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1 不间断电源UPS 2*30KVA(双机并联)套 1 含备品备件、工具

2.1卖方应在收到本规范书后的一周内,提供满足本规范书要求的详细技术建议书和报

价。对于本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卖方应在其技术建议书中逐项答复,说明是否能满足要求;同时卖方应就所提供的系统(包括第三方的产品)给予详细说明,该说明应包括照片、图纸、说明书、技术特征、现场性能及要求、功能列表等以便买方能对卖方所提供的系统做出准确的判断和评估。

2.2本规范书中所提到的各项技术要求及指标,卖方如不能满足,或认为有更合理方案

时,应在建议书中明确提出,否则即认为卖方能够按本文件要求供货。

2.3对于本规范书中未能提出的系统性能指标,卖方应在建议中加以补充和说明,并提

供有关资料。

2.4卖方应对所提供的设备负责保修至少一年,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开通之日起算。在保

修期内,发现由于材料、设计或工艺不良造成的设备故障时,卖方应研究其故障原因,并迅速修复或免费进行更换,直至买方满意为止或符合官方宣称产品性能要求。

2.5卖方应保证在最终开通之日起的10年内以优惠价格提供买方因工程扩容所需要的

设备,并在15年内以优惠合理的价格提供买方维护所需的一切消耗品及备件,卖方不得以设备停产而拒绝提供。

2.6买方有权在签订最终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本规范书,修改后的最终文件将作为合

同附件。

2.7报价的设备必须符合本招标技术规格书的所有要求。如有异于技术规格书中的部分

要求,应论述其理由。

3.概况

3.1.组成

电力专用不间断电源系统(UPS)由整流器、逆变器、静态转换开关、手动旁路开关、旁路隔离变压器、旁路稳压调压器、蓄电池组、变送器和配电屏等组成。

在机组正常或事故状态时,不停电电源系统向DCS、仪表电源等重要负荷提供稳频、恒压的交流电源。正常运行时,由工作Ⅰ段提供单相交流电源,工作段或整流器故障时,蓄电池组毫无间断地对逆变器提供额定值的电源,在过载、电压超限或逆变器发生故障,或蓄电池组放电至终止电压值时,静态开关应将负荷转为旁路工作Ⅱ段供电。当检修时,由手动旁路开关对设备隔离,并直接供电。

3.3.运行方式

正常运行时,整流器将交流输入电源转换为直流电源,再通过逆变器将直流电源转换为交流输出电源,蓄电池通过浮充系统充电。

当交流电源断电时,蓄电池组的直流电源通过逆变器转换为交流电源供给用电负荷。

当交流电源恢复供电时,系统自动切换到正常运行方式。

本工程用UPS为双冗余并联热备用运行,正常时两台UPS同时并联运行;当一组UPS故障时由另外一组承担全部用电负荷。

为便于逆变器的维修,系统应有切换功能以隔离逆变器。这种切换应当在不断电的情况下通过一个高速切换装置完成。逆变器包括一个同步电路以保证其有和正常电源相同的输出频率。

蓄电池应安装在专用的空间,单独组屏,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4.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UPS装置采用的所有设备及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及特性都应遵照最新版IEC标准和中国国家标准(GB标准),只有在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时才可使用行业标准。

主要标准如下:(但不仅限于此)

IEC50 国际电工技术词汇

IEC146 半导体逆变器

IEC146A 附件1,VII章,逆变器及辅助设备上应有的标记

IEC947-1 低压开关设备和操动装置的规定,第一部分

IEC144 低压开关柜和控制柜外壳的防护等级

IEC439 低压开关柜和控制柜的工厂装配线

IEC269-1 熔断器

IEC157-1 低压开关柜

IEC947-2 断路器

IEC146-4 第4部分,UPS有关的运行技术规定和测试要求

IEC146-2 第2部分,半导体自整流逆变器

GB7260 不间断电源设备

DL/T 5044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GB-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所有标准都应是最新版本,如标准间出现矛盾时,则按最高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5.使用环境条件

UPS电源装置应按在下列条件下长期使用进行设计:

5.1环境温度:

●极端最高温度43.4℃

●极端最低温度-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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