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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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

一、中心按规范建立用于储存疫苗的普通冷库和低温冷库,冷库应配有温度监测、调控、显示设备,冷库的管理和日常维护由综合保障科负责。分发到有关科室的冷链冰箱由科室具体负责维护和做好温度监测记录,每天记录两次温度。

二、综合保障科供应组在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并索取批签发合格证(要有企业印章)等资料,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同时要记录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

三、验收合格的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摆放整齐,疫苗的储存和运输要符合温度要求。

四、供应组要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分发、供应疫苗记录,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以及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五、供应组要经常核对疫苗进出情况,每月底需对库存疫苗进行盘点,做到日清月结,帐、苗相符。

六、中心使用冷藏车或配备冷藏设备的疫苗运输车在配送疫苗时,要保证运输设备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发运,要做好冷藏车温度记录,在运输过程中,温度条件要符合疫苗储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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