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分析技术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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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分析技术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和发展
(刘秀才 2002级刑事科学技术)指导教师:王萍20世纪80年代中期,DNA分析技术开始应用于法医鉴定,一滴血,一抹唾液,一根毛发,只要是人体细胞,都可用于DNA分析、鉴定。1985年首次应用DNA分析技术,对一起英国移民纠纷案成功地进行了亲子鉴定,并于1986年又首次用于一起强奸杀人的刑事案件中,从数千人中查找并认定犯罪嫌疑人。DNA分析技术从此发生了一次质的飞跃。
随着DNA检验技术的发展,它在法医工作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从亲子鉴定到同一认定,这一技术不断为公安侦查和法庭审判工作提供可靠的证据,伴随着该项技术的不断完善及其标准化程度的提高,DNA分析技术在侦查破案中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一)DNA分析技术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迅速的国家,铁路不仅是社会的主要交通工具,也是国家的经济建设的大动脉,在国家、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铁路的重要地位,以及在设备设施、环境复杂、人财物高度聚集、流动性大等方面极具特性,以及与社会的关系,使得铁路线路、列车或车站成为国内外敌对分子和一些犯罪分子实施作案的目标。由于铁路案件有着鲜明的铁路特色,不少犯罪分子流窜作案,给案件的侦破带来很大的困难,DNA分析技术、DNA数据库的建立为侦破此类案件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1、DNA亲子鉴定技术在侦查破案中的特殊应用
亲子鉴定是在侦查工作中的特殊运用,侦查工作中,经常由于犯罪嫌疑人在逃而导致侦查工作的滞结,给物证检验工作带来困难。没有犯罪嫌疑人DNA 进行比对,整个案件不能定性而致使案件侦查不能终结。诸多案件中,犯罪分子在现场遗留精斑,血痕或发现其遗留的其他物证(如毛发,唾液)经常是有明确对象却不能到案,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以往的方法是等抓获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进行比对。但口头阐述的证据往往很难说服犯罪分子,而如今我们却是不等不靠,转变思维模式,让证据说话。用科学技术分析的结果来说明一切。能及时准确的达到我们的侦查目的,对现场的物证进行DNA技术分析。确定案犯的基因型。让其亲属的DNA来证明案犯。根据结果决定是否抓捕嫌疑人。
2002年初,湖北省某市铁路家属区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在逃。遂将该嫌疑人的父、母、妻子、小孩血痕提取,进行亲子鉴定。从现场采集的精斑中提取精子DNA作为假想儿及父的DNA,经与上述人员DNA进行比对,从而确定精斑是上述父母之子、小孩之父所留,从而间接认定该嫌疑人。
2、DNA分析技术对强奸及强奸致孕案件的侦破
在我国,据统计对于暴力性犯罪案件,约有60%遗留有生物学物证。尤其是强奸案件,约有95%遗留有生物学物证,根据孟德尔遗传规律,子代谱带分别来自双亲,据此可以准确的认定嫌疑父亲是否为生物学(亲生)父亲,可以进行DNA检测,达到直接确认或排除犯罪嫌疑人的目的。
一天深夜,外地务工女青年向某在北京市丰台区一家加油站附近被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拦住了,在草丛里她惨遭蹂躏。兽行之后,这个男子竟还不满足,让向某次日晚上再在这里等他。第二天晚上,犯罪嫌疑人果然又来到案发现场。在众人的帮助下,他被当场抓获并被扭送归案。被害人向警方提供了她随身穿的带有嫌疑人精液的内裤作证据,可是因为保管不善,这个重要证据怎么也找不到了。嫌疑人拒不供认犯罪事实,谎称自己根本没见过被害人,加上证据不足,他没有被逮捕,这起强奸案一时成了悬案。
就在遇害后不久,向某发现自己怀孕了,这时惟一可以指认罪犯的方法就是对她腹中的胎儿进行亲子鉴定。向某怀着罪犯留下的“恶果”苦熬了4个月做引产手术,经过DNA鉴定,证实嫌疑人就是胎儿的父亲。逍遥法外的嫌疑人这才被抓捕归案,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DNA分析技术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物证。但是,我们也应该知道如果DNA证据的发现、提取、保管、鉴定过程不严谨、不科学,不但无助于破案,反而会制造冤案。
在2004年夏季各媒体爆炒的“湖北鄂州市离奇强奸案”中,当地警方提取了歹徒现场留下的精斑与15名嫌疑人的血样做DNA鉴定,但是采血程序很不严谨,采完的血样没有进行严格封存,存在血样搞混甚至被人调包的可能,由此导致无辜村民李某被冤屈的案件产生。后经湖北省高院重新对李某进行血样DNA鉴定,排除了作案嫌疑,才最终使这起冤案得以昭雪。
3、DNA分析技术对碎尸案同一认定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普遍发展,道路、交通日益发展、完善,使得不少犯罪分子作案范围越来越大。由于铁路线路长,流动人员多而杂,不少犯罪分子利
用这些因素把站车地作为抛尸现场,有的甚至将尸体分成数块,用塑料袋,行李箱等包装好,乘火车沿途抛尸。或者寄存在行李房,给我们的案件侦破带来很大困难,我们得根据不同碎块DNA检验图谱是否一致,判断是否为同一个体。
1992年8月10日21时,广州至成都的52次特快列车到达成都站,两名捡破烂的妇女蹿上车厢搜寻啤酒瓶等杂物。在8号车厢中部的行李架上,发现一黄一黑两只提包,两人在争夺提包过程中被巡查车厢的乘警发现,经开包检查,发现提包内竟然分别装着两条人体下肢。案情迅速报到成都铁路公安处,很快成立了专案组。
52次列车途经广东、湖南、贵州、四川四个省,大小停靠23个站,碎尸从何而来,其余的碎尸又在何方?这个问题一下子摆在专案组每一个成员面前。
8月11日下午,成都公安处接到通报:重庆至上海的72次列车到达终点站后发现一尸体躯干,上肢还连在上面。尸块外用红色“牡丹”牌皮箱包装。很快成都公安处得到了上海铁路警方协助侦查,经两地铁路公安机关法医进行了DNA检验。证实了两列车上发现的尸块为同一人所有。案件得到了突破性的进展。很快将犯罪分子归案。
DAN分析技术不仅在碎尸案同一认定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还可以应用亲权鉴定和电脑网络技术,根据尸体DNA检验图谱与失踪亲属DNA图谱作对比,可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鉴别死者身份,进行尸源认定,为死因判断、案件侦破提供重要线索。严厉打击铁路上不法分子。为保障铁路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4、DNA分析技术对凶杀案的认定
一些案件,特别是凶杀案件,现场能提取的生物检材非常之多,最容易留在现场,并能揭示案件性质的生物学检材就是精斑、阴毛和血迹。当事人或罪犯在仓皇之中很难将这些细微检材及其痕迹收拾干净,难免会留下蛛丝马迹,这就为提取物证侦察破案提供了有利条件是否被我们所用,具有多大的价值,我们通常利用DNA分析技术来取舍和作为排查手段。避免走弯路,以有力的证据尽快打击违法犯罪人员。
1995年元月28日9时,成都铁路分局铁路医院火车东站卫生所发生一起凶杀案。现场勘察后,提取尸体血纱布一块和粘附有血迹的医用手术剪一把。专案组很快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对李某穿过的皮衣进行检查,发现有血迹,